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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chuanese 发表于: 2007-10-3 17:17:06|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1978-2008年21世纪经济报道:厉以宁家族暴富问题专题报道

 [复制链接]
厉以宁家族介绍 

一、厉以宁家族的公开资料及部分关系网

厉以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中共党员兼民盟副主委。
  
何玉春,厉以宁夫人,北京大学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3月兼任深圳延宁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于1999年1月变更后不再任。
  
厉伟,厉以宁之子,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调入深圳宝安集团工作,曾任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和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宝安集团总经理助理,1997年离开宝安集团。同年3月,任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崔京涛,厉伟夫人。大学毕业。原在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后任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焦点单位之一: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 4403012014894,执照号深司字 S1230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四号华匀大厦B座2G室。注册资本6800万元。  
焦点单位之二: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局注册,地址同上。
  具体资料待查。  
  
二、难以置信的暴富家族  
  
根据目前已经暴露情况,厉伟自调到深圳工作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通过各种手段敛集的个人财富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主要表现在: 
   
  ⑴,1996年下半年在深圳罗湖区红岗路银龙花园7栋购置501、701两套复式结构住房,加上装修费用,合计约达到200万元左右。
  ⑵,1996年购置进口吉普车一辆。⑶,1997年3月,厉伟在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中出资2380万元。以崔京涛名义出资2040万元,合计达4420万元,占有65%股份。
  ⑷,1998年初在深圳购置高级别墅一幢,加上装修费用,约400多万元。⑸,1998年初又购置进口凌志轿车一辆,价值80多万元。
  ⑹,以厉伟名义在深圳市神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15%的股份。
  ⑺,厉伟等人在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已经控股。
  具体出资情况待查。
  ⑻,厉伟等人以各种名义在其它公司中的出资和在外地购置的房产、汽车,以及在境内外的存款若干。据估计,该暴富家族总资产已经超过1亿元。  
  
三、耐人寻味的时间表 
  
厉伟从1992年7月调入深圳宝安集团以后的主要经历颇为耐人寻味:

  1993年9月,厉伟开始担任由宝安集团投资1000万元设立的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994年3月,深圳延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1994年9月又兼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并且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有“企业上市策划、咨询、上市推荐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开始操作厦门龙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活动。
  1995年,厉伟开始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4年-1996年,由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承包经营深圳市鹭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龙舟股份公司投资30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200万元成立西安安华东郊洗车有限公司,并垫付469.24万(?)。
  1996年2月,深圳延宁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延宁实业有限公司,由崔京涛任董事长,厉伟等3人任董事。
  1996年3月,深圳市神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深圳延宁实业有限公司和厉伟各出资150万元,崔京涛为董事,厉伟为监事。
  1996年5月31日,厦门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600711。
  1996年7月2日,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变更,厉伟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仍任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后调任宝安集团总经理助理。
  1996年7月24日,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深圳特区报登出招聘广告,称其为“经国家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大型期货经纪公司,由国家部属公司共同投资兴办,资金雄厚,实力强劲。”
  1996年7月30日,厦门龙舟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厉伟、罗飞等7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996年9月,由罗飞与其妻子喻琴合伙成立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1996年12月,厉伟离开宝安集团,转入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以回避其原来具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1997年1月,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本仅存150万元,而由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再出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变为1150万元。企业类型由“股份公司投资”变为“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厉伟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1997年3月,深圳市延宁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猛增至6800万元,企业类型变更为“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定代表人由崔京涛变更为厉伟,其母何玉春参加监事会。该公司由厉氏家族控股,其巨额资本来源不明。
  1997年5月28日,厦门龙舟股份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会,免去厉伟等三人董事职务(同时被免职的两人为罗飞、庄伊明,现均已被捕)。从此,厉伟与原工作单位完全脱勾。
  1997年开始,厉伟开始公开以延宁公司名义进行各种投资活动和商务活动,并担任多个公司董事或监事,有的则以崔京涛名义出任董事或监事。
  1997年8月,延宁公司与佳定公司、香港智源企业有限公司一起出资170万美元收购控股深圳红光奥康光电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智同指纹技术有限公司),延宁公司占有55%的股份。
  1998年2月,厉以宁在深圳时到红光奥康公司“视察”。
  1998年4月下旬,延宁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罗飞在深圳被厦门检察院来人拘捕,厉伟第二天就派人前往营救。
  1998年4月29日,厦门龙舟股份公司公布1997年年报,该公司上市第二年就亏损3904万元,平均每股亏损0.647元。
  1998年5月13日,各证券报公布厦门龙舟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吴守洁、副总经理庄伊明因涉嫌受贿罪和商业受贿罪被捕。罗飞因已离职转在延宁公司工作而未公布。
  1998年6月-7月,厉以宁前往厦门讲学期间,厉伟前往厦门检察院闻讯,事后到处宣称罗飞事与其无关。
  1998年9月,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增加至700万元,罗飞出资从120万元增至280万元,其妻子喻琴出资从180万元增至420万元,崔京涛仍任监事。
  1998年10月底,罗飞被取保候审返回深圳,并公开露面。
  1998年11月5日,各证券报刊登宝安集团公告,称将其关联公司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5公司所持有的厦门龙舟股份有限公司39.76%股份(总计2400万股)转让给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不再占控股地位。
  1998年11月24日,厦门国贸(股票代码600755)发布公告称与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合资成立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延宁公司出资807.5万元,占有16.15%的股份。
  1999年1月,延宁公司在年检时将何玉春、岑池明分别从监事和董事名单中去除。
  1999年4月,宝安集团(股票代码0009)发布公告称,因连续三年亏损,自4月30日起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1999年5月,厉伟亲自联系将经营不善已难以为继的智同指纹公司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尤其作为投入深港产学研基地的高科技项目。与此同时,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也被列入该基地项目。
  1999年6月,厉以宁在深圳特区报举办的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上大谈“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
  1999年8月,厉伟竟然将别人寄给北大党委的举报信公开示人,气势汹汹地指责有人竟敢举报厉以宁。
  1999年9月,厉伟再次派遣律师赶到厦门。
  
四、发人深思的关系网  
  
分析以上涉及的各关联公司历次变更登记的材料,可以清楚地发现,这里存在一个以厉氏家族为核心,以原宝安集团和金融证券部门人员为骨干,以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和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据点的暴富集团。这批人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短短几年中所敛集的资产远远超出其正常收入,一般都已拥有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的资产。他们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就很快离职进入早就注册好的私营企业,利用这些来历不明的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新的“创业”。
  
一方面将这些资产通过各种方式“清洗”或者转移,另一方面继续利用其敛集更多的资产。
  
根据初步调查,与上述焦点企业有关联的企业有: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2007432,注册资本700万元,崔京涛任董事;深圳市神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19242080-X,注册资本1000万元,崔京涛任董事,厉伟任监事;深圳智同指纹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号:企合粤深总第102613号,注册资本200万美元,厉伟任董事;深圳市泽尔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19243532-3,注册资本60万元,崔京涛任监事;香港智源企业有限公司等。
  
另有与厉伟及厦门龙舟股份公司(现更名为“雄震集团”)关联的公司:
  
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鹭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安华东郊洗车有限公司,深圳九州方圆有限公司等。
  
在上述公司中对厉伟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有:罗飞、肖朝君、刘晖、李丽、孙景明、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等。 
五、难以选择的判断题  
  
1,1997年3月,厉伟及其家人在延宁公司的巨额出资和拥有的巨额资产是来自个人的合法收入?自筹资金?还是亲友资助?或是非法所得? 
  
2,从1997年以来,延宁公司资产的快速增值是由于厉伟等人经营有方?有高人指点?或是寻租的“硕果”? 
  
3,延宁公司与神华期货公司、佳定公司等关联公司究竟是什么关系?仅有正常业务关系?有控制关系?或有不正常关系?  
  
4,厉伟在宝安集团工作期间为公司做出了重大贡献?近由一些负面影响?  还是造成了巨大损失?  
  
5,根据厉伟在推荐厦门龙舟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作用,他和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经济犯罪案件有没有联系?有一般问题?或有严重问题?  

6,厉以宁及其夫人对其子拥有的巨额资产是一无所知?或略有所闻?还是知情不报?联系其近年来的一些奇谈怪论,是否可以品出另一番意味?  

7,作为中共党员和全国人大常委的厉以宁及其夫人,在申报财产和子女情况等问题上是否执行了中央的有关规定?是阳奉阴违还是明知故犯?  

8,寄给北大党委的举报信竟然会落到厉伟手上,厉以宁是否与此无关? 厉伟如此有恃无恐,是因为其神通广大,与众不同?或是因为有了保护伞? 

9,综合以上情况分析,这伙暴富族在敛财过程中是各自为战?还是互相利用?或是协同作战? 
10,对照中共党纪、我国的法律法规,如果上述情况属实,我们将会发现的是创业的新闻?敛财的秘闻?还是违法乱纪的丑闻?

厉以宁家族暴富风波调查

2007-03-26 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厉以宁家族暴富”成为一场跨世纪的风波。自史实明自1999年第一次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厉以宁家族暴富和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后,至今已经7年有余。

但是过去,举报者史实明表示,仍有三大遗憾无法释怀:一是国内竟无人有勇气对真相进行调查核实;二是有关部门似乎对此案件视若无睹;三是举报中涉及的厉以宁本人至今没有对如此重大的“诽谤”进行追究。

史实明似乎也有欣慰之处,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曾在“两会”上公开“炮轰”著名经济经学家厉以宁,这至少让他认识到“民主是个好东西,且已经有愈来愈多的人不再保持沉默!”

风波起源

1999年,网上突现《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自此,有关全国人大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及其家人的敛财暴富传闻开始广为人知。

该文列举了厉以宁家庭成员的工作履历,按时间先后顺序披露了厉以宁之子厉伟“耐人寻味”的工作时间表,列示了厉伟及其夫人崔京涛投资参股的公司名单,以及这些公司的有关工商注册资料。

更为详细的是,文章还公开列明了对厉伟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名单,分别是:罗飞、肖朝君、刘晖、李丽、孙景明、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

此后,经香港某杂志、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以及韩德强发表公开批评厉以宁经济学观点的文章──《从“厉股份”到“厉暴富”》,此场风波逐渐转为公开,而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依此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对厉以宁教授公开批评,批评包括厉以宁在内的四大经济学家股市圈钱,把这一风波推至巅峰。

此后,厉以宁和厉伟在媒体上进行回应,并公布了香港高等法院对转载“厉以宁家族暴富”内容的诽谤裁定,以及报道此事的国内《瞭望东方周刊》的公开致歉声明。

但风波并没有就此平息。2007年3月13日,史实明再次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声称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2001年1月21日就民事案件2000年第4430宗所作出的赔偿金评估“裁决”,提请厉伟的律师不要将其冒充成“终审裁定”,而刻意隐瞒此案的正式裁决。

他在此文中认为,厉以宁家族有意选择将已经离开某刊物的刘某作为被诉人,从而让被诉方无人出庭,导致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此案时并未能对“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文中的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控辩,法院只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举证作出了裁决,所以该裁决不能证明厉以宁家族的清白。

谁是史实明?

记者了解到,史实明留下的联系地址是深圳市深南中路73号。经调查,该地址是一栋办公楼,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居民住宅,无法确定史实明真实身份。记者虽努力通过多个渠道联络,但截至发稿,始终没有联系到他本人,至于其手中是否真的掌握了具体证据,无从得知。

据知情人介绍,史实明是化名,化名史实明的这个人为男性,现年60余岁,曾经和厉伟有过同事经历,由于工作矛盾与厉伟发生冲突。

该知情人介绍,两年前在深圳一家超市时碰到疑似史实明的人,当时这个人欲联络知情人一起状告厉伟,该知情人没有答应他的请求。

史实明的《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罗列了厉以宁家庭成员的工作履历,相关公司的工商注册变更资料,并没有具体说明厉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进行过敛财活动,以及敛财的具体数目和经过,但该文列示了对厉伟的敛财活动比较了解甚至直接参与的关联人物名单,为记者调查提供了一丝线索。

经多方努力,记者终于发现了部分关联名单中人物的下落,其中李丽、孙景明目前已移民海外,罗飞、肖朝君、刘晖、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等人目前均在国内工作生活,罗飞、刘晖、岑池明三人在事业上仍与厉伟保持着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在和这些人初次联络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经沟通,部分人员表示愿意接受采访。

调查结果

由于厉伟始终坚持不自证清白和保守隐私的两个底线,在没有法律强制要求披露的情况下,调查无法知道厉伟“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与厉伟在事业上有过合作经历的刘大华(化名)先生认为,厉伟的第一桶金源自合法股票投资。

2002年就已离职的原延宁实业员工卢小东先生表示,延宁实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证券投资,还有一部分是股权投资收益。他们当时投资完全依靠前瞻性研究,内部实行团队决策的投资制度,从来不听外部消息炒股。他认为,延宁实业公司快速增值依靠的是智慧的头脑,来源于合法的证券投资。

过去曾经是厉伟在宝安集团同事的张鸿健、贺德华两人认为,厉伟没有给宝安集团造成重大损失。曾任龙舟股份副董事长的贺德华明确表示,厉伟没有到厦门检察院营救罗飞。

厉伟的同事认为,厉以宁是著名经济学家,对厉伟所在公司的实际工作不会有太大影响。

厉伟夫人崔京涛在深圳市工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的上司陈惠彬介绍,当时的崔京涛在其营业部只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既不和钱财打交道,也不具备和外界联络的便利,当时她除了工资收入,别无其他来源。他还表示,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可能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新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厉以宁是经济学家,不是政府官员,现在没有法律规定要求经济学家申报个人财产和子女财产情况。至于厉伟是否涉嫌利用权力和不对称信息牟利的问题,他表示,仅从厉以宁身份判断,他不属于法律界定的内幕人。

对于史实明提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终审裁定”,以及法院只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片面举证作出裁决的说法,王立新认为,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所有裁决都是终审裁定,只要这个裁定没有被新的证据所推翻,这个裁决就会一直生效。

他认为,史实明的逻辑不是法律思维。被诉方出庭与否只是法律程序的问题,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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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Sichuanese 发表于: 2007-10-3 17:18:42|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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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人说《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

史实明在网络文章《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中指出:这里存在一个以厉氏家族为核心,以原宝安集团和金融证券部门人员为骨干,以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和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据点的暴富集团。这批人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短短几年中所敛集的资产远远超出其正常收入,一般都已拥有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的资产。他们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后就很快离职进入早就注册好的私营企业,利用这些来历不明的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新的“创业”。

史实明在文中列举了罗飞、肖朝君、刘晖、李丽、孙景明、岑池明、张新华、张鸿健、贺德华等关联人物名单。

2007年3月13日,史实明在网络发表《就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的再次声明》称:七年多来,关于“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早已众人皆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国内媒体竟无人能有勇气去对其真相进行调查核实,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如此瞩目的权贵的案件竟然也视若无睹,声名显赫的厉以宁居然至今也不敢对如此重大的“诽谤”案进行反击,岂非咄咄怪事?

近日,记者就史实明提出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厉伟“敛财”活动的关联人士。

肖朝君:我不知情

  《21世纪》:你在厉伟先生的公司中担任过什么职务?

  肖朝君:我和厉伟先生没有同事过,也没有在他的公司中担任过任何职务。

  《21世纪》:为什么《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将你列为厉伟先生“敛财”内幕的知情人?

  肖朝君:在很早的时候,我只担任过厉伟先生一个投资项目的顾问,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合作了,不清楚把我列为知情人的原因。

  《21世纪》:你是否知道厉伟先生的一些“敛财”内幕?

  肖朝君:我们之间只是有过非常短暂的合作,对厉伟先生以后的发展情况,我一点也不清楚。

  《21世纪》:网上流传已久的《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将你列为厉伟先生敛财的知情人,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张鸿健:我和厉伟是同事关系。那篇文章把当时和厉伟工作过的、认识过的人都列上了。

  《21世纪》:你和厉伟在什么时间同事过?

  张鸿健:我和厉伟是1994-1997年在宝安集团下属公司深圳市安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同事,安信被集团改组后,我就离开了。目前我们之间在事业上没有合作关系。

  《21世纪》:你和厉伟同事期间,有没有发现厉伟先生利用厉以宁教授的影响,为公司争取项目?

  张鸿健:我当时感觉厉以宁教授好像没有这个权利(影响力),名人效应难免,但只是名气而已。安信所做的事情不是争取项目,所做的业务实际上是上市公司IPO的财务顾问,也没有做几单。

  《21世纪》:网络文章暗指厉伟先生敛财行为给宝安集团造成重大损失,你知道有关情况吗?

  张鸿健:网上的帖子我也看过,有些东西感觉是捕风捉影。当时安信属于集团,挣钱再多也属于公司的。我们所做的项目没有暴利,谈不上什么敛财。我们当时的效益还可以,1993年是深圳市的纳税大户。厉伟在1992年或1993年获得过宝安集团功勋勋章。

贺德华:纯属无稽之谈

  《21世纪》:你和厉伟先生是什么关系?

  贺德华:我跟他是同事。1992-1994年在集团的发展委员会一起共事,知道这个人的脾气秉性,对他的工作、生活情况也略有了解。

  《21世纪》:厉伟在宝安集团那么快当上二级公司的总经理,是否受到厉以宁教授的影响?

  贺德华:据我所知,厉以宁教授没有施加影响。那个时候,厉伟也是从一般工作人员做起。我也是1993年被集团提拔起来的,厉伟来公司比我还早一些。集团本来想把我和他安排到同一个公司,他当董事长,我做总经理。后来由于人事安排的调整,我到集团下属的香港恒丰公司任副总经理。

  《21世纪》:网上暗指厉伟先生给宝安集团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实是这样吗?

  贺德华: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直到现在,集团的董事局、经营班子还一致认为厉伟给宝安集团做过历史贡献。宝安集团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如果他真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是要追究他责任的。

  《21世纪》:你怎么得知这一结论的?

  贺德华:我到现在还在宝安集团工作,担任集团投资运营总裁职务。

  《21世纪》:网文说在龙舟股份董事罗飞出事后,厉伟到厦门检察院营救。有没有这么回事?

  贺德华:据我所知,厉伟没有到厦门检察院营救罗飞,当时我在厦门担任龙舟股份的副董事长。罗飞出事好像是因为借钱给被捕的龙舟股份副董事长吴守洁、副总经理庄伊明买职工股,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罗飞一开始就在安信工作,他也是北大毕业的,工作能力很强,对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与厉伟比较一致。罗飞出事,厉伟过问一下,关心一下,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作为同事、朋友,了解一下情况,在道义上没错。

卢小东:我们靠头脑赚钱

  《21世纪》:你是什么时间在厉伟先生的延宁实业公司工作的?

  卢小东:我是1999-2002年在延宁实业工作的,现在杭州做风险投资。

  《21世纪》:延宁实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什么?

  卢小东:当时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证券投资,还有一部分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收益。我在公司内负责证券投资研究。

  《21世纪》:延宁实业有没有利用厉以宁教授的影响,依靠所谓的“权利和信息不对称”进行证券投资牟利?

  卢小东:公司怎么赚钱我都是经历过的。我们证券投资主要是依靠对上市公司的前瞻性研究,坚持稳健增值的策略,在决策上实行团队决策,以副总经理刘晖为主做出投资决策。

  《21世纪》:网上说延宁实业是厉伟的敛财据点,公司资产快速增值,你们是如何“敛财”的?

  卢小东:我们的收入来源于合法的证券投资,靠头脑赚钱。

陈惠彬:厉伟夫人收入只有工资

  《21世纪》:网上说神华期货公司也是厉伟的敛财据点,任职该公司董事长的崔京涛女士是厉伟先生夫人,曾在工商银行(5.15,-0.04,-0.77%)深圳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请你介绍一下她的工作情况。

  陈惠彬:我当时任工行深圳分行证券部的经理,崔京涛1991年来到我们证券部,工作时间不长,1992年底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工作期间,人事关系没有调进证券部,她具体负责股票交易转让背书。在那个时候股票买卖还没有实行电子化交易,需要专人负责处理股票转让背书事宜。

  《21世纪》:网络文章暗指崔京涛在工行深圳分行信托投资公司获得了第一桶金,她在你那里有没有敛财行为?

  陈惠彬:崔京涛当时只负责具体工作,不同钱财打交道,也没有和外界接触的机会,在我们那里的收入只有工资,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收入。如果说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牟利的话,只有证券部的经理才能有这个机会。我们的内控制度很严格,非常正规,没有开展任何融资融券业务。

刘大华:不存在高人指点

  《21世纪》:请你介绍一下你和厉伟先生的关系?

  刘大华(化名):我是神华期货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我是厉伟在北大的同学,我们之间没有同事经历,只是正常的合作关系。1996年神华期货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厉伟占30%股份。2006年,厉伟把神华期货的股权转让给我,他不再持有神华股权。

  《21世纪》:作为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你对合作伙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是否关注?你有没有发现厉伟的资金来源存在问题?

  刘大华:我对合作伙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还是比较关心的。基于对厉伟人品、经历的了解,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你要问他的第一桶金来源,我和他一样都是合理合法地做股票,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份。上世纪90年代初期谁都可以参与股票投资,那时候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规定。下海前,我曾经在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门工作,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比较了解。厉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商人,在这方面有些天赋特质。

  《21世纪》:在和厉伟合作的过程中,你有没有发现厉伟在利用厉以宁教授的影响力开展业务?

  刘大华:据我所知,厉以宁教授当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那个时候,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手握上市审批权,发审委只是个参谋机构,不像现在这样,用票决的方式决定一个公司能否上市。

  《21世纪》:延宁实业和神华期货资产快速增值,是否受到“高人”指点?

  刘大华:根据我掌握的情况,厉以宁教授一两年才到深圳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北大的校友一起吃饭,一起叙旧。厉以宁教授有时候会把自己的新书送给大家,高人指点的说法不存在。

  《21世纪》:网络文章质疑,神华期货、延宁实业、佳定实业之间存在不正常关系。你怎么看?

  刘大华:纯粹的市场关系。大家都是为了项目合作,如果合作愉快就继续进行新的合作,不愉快大家就各干各的,这还能是别的什么关系?!

荣信股份高价IPO 厉以宁儿媳6年获利超过10倍

记者:陈蓉 2007-03-24 源自:证券市场周刊
 
经济学家厉以宁之子厉伟及其妻崔京涛经过6年多的运作,在荣信股份上财富实现了10倍以上的增长

3月16日,国内最大的SVC(高压无功补偿装置)设计制造商──荣信股份(002123)以18.90元/股的价格在网上发行,本次IPO荣信股份公开发行1600万股,募集资金约3亿元,发行后总股本为6400万股。

荣信股份占据着国内SVC市场56%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正是经济学家厉以宁之子厉伟、厉伟之妻崔京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左强。其中,崔京涛通过深圳深港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2%,下称“深港产学研”)和深圳延宁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70%,下称“深圳延宁”)分别持有荣信股份24%、3.75%的股权(发行前),合计133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81%。

即使以18.90元/股的IPO发行价计,荣信股份总市值也已达到12亿元,厉伟夫妇间接持有的13.13%的荣信股份股权总市值也超过了1.6亿元。上演了一幕国有企业改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上市融资环环相扣的资本运作剧,而国有股权在此期间则被逐步摊薄,最终清理出局。

厉伟夫妇资本运作图谱

荣信股份前身为1998年11月19日成立的鞍山荣信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荣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70万元,鞍山市电子电力公司(下称“鞍山电子”)与辽宁科发分别出资670万元、200万元,各持股77.01%、22.99%。

2000年8月3日,荣信有限公司以截至2000年6月30日评估净资产值1150万元为基础,按1:1比例折为股份,鞍山电子与辽宁科发分别占885.60万股、264.40万股,同时吸收深港产学研、左强等5位新股东的增资。其中,深港产学研以现金出资420万元。

资料显示,深港产学研成立于1996年9月,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厉伟,第一大股东崔京涛出资9300万元持股62%。增资后,荣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600万元,鞍山电子、深港产学研、辽宁科发与左强出资比例分别为34.06%、16.15%、10.17%、8.85%。

2000年9月20日,荣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0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31万元按1:1的比例折合股本2631万股。

2003年2月18日,荣信股份进行了第二次增资扩股。深港产学研、左强分别出资538.8万元、168万元,新增股东深圳延宁出资216万元,以经审计的2002年底每股净资产1.20元为基准认购新股,荣信股份注册资本增至3420万元。

二次增资扩股后,鞍山电子、辽宁科发持股比例分别下降至26.20%、7.83%。而深港产学研、左强、深圳延宁持股则分别上升为25.55%、10.90%、5.26%。

资料显示,深圳延宁成立于1994年3月,注册资本6800万元,第一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均为崔京涛,出资4760万元持股70%。经过此次增资扩股,厉伟夫妇旗下的两家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已超过第一大股东鞍山电子。

2005年3月22日,深港产学研以0.86元/股的价格分别将76.05万股、106.05万股荣信股份转让于自然人贺建文、李静,其持股比例下降至20.23%。

2005年11月,荣信股份决定进行第三次增资扩股,深港产学研、左强分别出资460万元、600万元按每股1元价格认购,而至2004年末、2005年末,荣信股份每股净资产分别已达到1.83元、2.32元,认股价格明显低于每股净资产。

荣信股份招股说明书对此表示,“2005年11月前后,在实施本次增资时,国内证券市场何时恢复新股发行尚无明确的时间表。公司通过和有意认购新增股份的投资者反复磋商,投资者勉强同意按每股1元价格认购。”

厉伟夫妇旗下的深港产学研、左强仅以净资产四成的价格就分别获得了荣信股份460万股、600万股的股权,并分别将持股比例推高至24%、20.27%,成为荣信股份第一、第二大股东。而鞍山电子、辽宁科发的持股比例则被进一步摊薄至18.67%、5.57%。

为了补偿增资后对国有股股东鞍山电子及辽宁科发权益的损失,深港产学研、左强以及深圳延宁对此分别补偿了206.77万元、261.64万元、7.30万元。

随着以深港产学研、左强为主的民营资本逐渐掌控荣信股份,国有资本却逐步退出公司。2006年6月、8月,鞍山电子、辽宁科发所持有的荣信股份股权分别被北京天成天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张新华拍走,转让价分别折合每股约1.72元、2.80元。

至此,在荣信股份4800万股总股本中,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深港产学研、深圳延宁分别持有1151.80万股,18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3.75%。

2007年2月2日,荣信股份首发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而从最后一次国有股拍卖到发审委上会,短短的半年时间,荣信股份就被打造成高科技公司,并以18.90元/股公开发行。

不过,在荣信股份即将开始的股市历程中,所有的一切已与国有资本没有任何关系。看着荣信股份的上市,不知以净资产或者更低的价格卖掉拟上市的“优质高科技股”的股权国有资产管理者会做何种感慨。

6年财富增长10倍

荣信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左强、崔京涛和厉伟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前48.02%的股份,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厉伟,1963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北京大学科技开发公司,1992年3月至1996年11月任深宝安 (000009)股份事务代表、董事局证券委员会主任、安信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宝安集团总经理助理,自2000年11月起任荣信股份董事。现任深港产学研董事长、大连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独立董事。

崔京涛,1967年出生,北京大学毕业,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海淀职工大学、工商银行深圳信托投资公司,现任深圳延宁董事长。

资料显示,厉伟夫妇除控制荣信股份、深港产学研和深圳延宁外,还直接或间接控制深港产学研数码、林奇投资,旗下资产过亿元。

林奇投资成立于2001年8月6日,从事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注册资本1000万元,崔京涛持股80%。2005年及2006年1至9月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3.46万元、118.16万元。

从最初的2000年9月进入荣信股份至今,厉伟夫妇用了6年多的时间,将荣信股份成功送上A股市场,套现在即。而在过往资本的运作中,厉伟夫妇旗下的深港产学研、深圳延宁持有1331.8万股荣信股份付出的代价约为1692.3万元,即折合每股1.27元。

在经过6年多的运作后,按照18.90元/股的发行价计算,厉伟夫妇业已身价约1.6亿元,其最初投入的成本已增长了10倍。

而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局长洪可柱曾痛斥内地四大经济学家“圈钱”,并向大会提交了建议,呼吁有关部门对证监会发审委历届委员进行责任审计。

洪可柱表示,以全国政协常委、证监会股票发审委首届委员厉以宁为首的厉以宁家族,已拥有上亿资产,直接和间接投资控股参股的企业达二十多家。他们是靠权力和不对称资讯致富,魔术般致富与敛财速度超过任何垄断企业。

厉以宁对此回应:“有证据,你去告我吧。”并表示,经济学家不必建立亲友回避制度。而厉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厉以宁的确曾任证监会首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一职,但自己没有从父亲那里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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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楼主|Sichuanese 发表于: 2007-10-3 17:19:04|只看该作者

文章提交者:wybwyb  

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尚且这样暴富,可想而知,那些高官有多少天文数字的财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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