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跑了 肇事车牵出案中案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据办案交警介绍,通过车辆上遗留的相关证件,事发当晚已经联系上白色越野车的车主,并通知其在12日早上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同时到的还有肖女士和其他三位车主。 本来以为顺利找到车主,事情就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时,越野车车主的话让肖女士和其他受损车主的心凉了半截。该车主称,自己并不是肇事司机,因为他的车在一个多月前被偷了,他当时不仅向派出所报了案,并且在保险公司也有备案。 “根据越野车主的反映,我们与他报案的派出所取得了联系,也调查了保险公司的备案,基本可以认定肇事车辆为被盗车。”办案交警告诉记者,由于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不便过多透露案情。 肖女士告诉记者,据她了解如果被盗车辆涉嫌肇事,车主不仅不会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受理,那么她和其他车主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呢?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律师说法 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执业律师唐亮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侵权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由于被盗,已脱离机动车所有人的实际支配,发生交通事故是机动车所有人意志以外的事情,因此,机动车主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出具相关车辆失窃的证据。 唐亮称,虽如此,但被侵权人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虽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车辆被盗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但交强险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旨在帮助被侵权人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文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可向事故责任人追偿。(南充晚报/记者 祝真珍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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