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场乡位于县东南。乡人民政府驻地董家场(简称“
董场”),距县城21公里左右。乡依治得名。
清代乾隆时,今董场地区为南忠乡地;清咸丰起编为下南乡七甲,辖德华、永兴、上安乐、下安乐4个团,团下设甲、牌。
民国2年,七甲改为七区。22年,下南乡改为第四区。24年12月,七区地置董镇和伯乐镇。董镇下辖11个保,治所在董场。伯乐镇下辖6个保,治所在鹤鸣场(场上有白马寺)。25年8月,伯乐镇建制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董镇。27年4月,董镇调整为19个保。29年6月,董镇改为董镇乡,保、甲缩编为13个保,129个甲。次年初再次缩编为8个保,96个甲。37年又调整为78个甲。
解放后,董镇乡仍置。1950年11月,保、甲改为村、小组。1951年5月,土改结束时,全乡辖9个村,村下为居民小组。1956年春,龙凤乡并入董镇乡后,下辖18个村。
1958年10月,此乡成立董镇人民公社,下辖10个管理区,60个生产队。1962年1月,原龙凤乡并入的行政区域划出复置龙凤乡。同时,董镇公社改为董场公社,下辖11个生产大队,91个生产队。1968年11月,董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政区只称董场公社,不再同时称董镇乡。1984年3月,董场公社改为董场乡,下辖11个村,85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