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首页 Previous地理 Previous凉山州  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 2002-6-12地理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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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 ⊙源自:佚名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许多民族古代都经历过奴隶社会这个阶段。而对于凉山彝族来说。奴隶社会的结束,还是本世纪50年代的事情。这一现象不仅专家、学者十分关注。而且引起旅游者的极大兴趣。
  凉山彝族奴隶制形成的历史十分久远,据汉文史书记载和彝族民间传说,在东汉时期,即大约公元一世纪初或更早的时候、彝族先民已发展到了家长奴隶制阶段。彝文文献也记载,大约在唐代,凉山彝族的主要支系古侯、曲涅迁入凉山时,就是带着奴隶来的。进入凉山后,由于同其他民族发生频繁的战争,大量掳掠人口和财物,更加速了奴隶制的发展。在这漫长的两千年间,奴隶主阶级的残酷统治和封建王朝的压迫剥削使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受到严重阻碍,彝族人民一直极度贫困落后。处于这一社会最低层的奴隶群众,更是过着吃蒿草耙、披破羊皮,干牛马活以及任奴隶主买卖、奴役、杀戮的悲惨生活。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奴隶以及其他劳动生产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通过森严复杂的等级结构表现出来的。等级主要依血缘因素、经济占有和人身权利等划入社会主体成员,大体划分为兹莫、诺合、曲诺、阿加和呷西五个等级。其中兹莫、诺合是统治者,曲诺、阿加、呷西是被统治者。彝语称“被占有者”为“节伙”,因此,也可将曲诺、阿加、呷西统称为节伙,而将等级划分为三个。

一、兹莫等级
  “兹莫”彝语中有“掌权者”之意。兹莫等级中的一部分,元代以后被封建王朝册封为土官,因此汉语称为土司。兹莫世代承袭,是凉山彝族的最高统治者。在兹莫势力强盛的时期所有居民,包括诺会等级都归它管辖。历史上,整个凉山都是兹莫的统治地区。但后来随着诺合势力的崛起和中央王朝实行“改土归流”,兹莫统治地区不断缩小。至解放前,兹莫的统治仅限于西昌、越西、甘洛、布拖、普格、金阳、雷波、昭觉等县的一部分地区,约占凉山总面积的1/10。但是兹莫不管怎样衰落,它的统治余威仍然影响着凉山彝区。在它直接统治的地区内,仍然沿袭原来的等级制度,统治着其他各社会等级。兹莫在凉山彝族中的人数很少,历代封建王朝为了统治的需要,一方面革除一些土官,收缴他们的印信,一方面又新封不少土官,加上兹莫后代的繁衍到解放前,人数约占彝族总人口的0.1%。

二、诺合等级
  诺合,汉语称为黑彝。人口占彝族总人数6.9%。诺合是凉山彝族社会中的贵族。他们自视血统纯洁、高贵,是天生的统治者。诺合在政治上、经济上拥有特权、贱视劳动。占有大量奴隶和土地等生产资料。极少数诺合经济上不富裕,但在政治上仍然保持其高贵的身份,与所有被统治等级保持着严格的界限。诺合在凉山许多地方势力强盛。尤其在后来兹莫衰落的情况下,逐步取代了兹莫的统治。
  兹莫、诺合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统治等级,他们占有大量的奴隶和生产资料,为了保持自身的等级特权和血统,他们绝对不与被统治等级通婚。兹莫与诺合一般也不通婚,但因其有血缘关系(相传都是凉山彝族祖先古侯、曲涅的后代)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如兹莫等级内无适当的配婚对象,或兹莫势力衰落诺合势力强盛,也有通婚的。兹莫、诺合等级地位世代承袭互不升降。兹莫再衰落也不下降为诺合,诺合再强盛也不上升为兹莫。

三、节伙等级
  “节伙”,汉语称为白彝。节伙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的等级。依其血缘、人身权利和经济状况,节伙等级分成曲诺、阿加、呷西三部分人。
  曲诺在凉山彝族社会被统治等级中地位最高,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0%,曲诺在兹莫统治势力强盛时期,与诺合同是兹莫统治下的“百姓”,是兹莫的主要剥削对象。近二三百年来,兹莫衰落,诺合在许多地方取代了兹莫的统治,曲诺逐渐被诺合所占有。曲诺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主子不能任意买卖和杀害;有相对独立的经济生活,一般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少数曲诺占有较多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并占有多少不等的阿加和呷西,过着剥削生活。有的地区、还出现了曲诺大奴隶主。但是,曲诺毕竟是属于被统治等级,他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要受到主子的限制。他们被限制在主子所辖的范围内,不能任意迁徙,而且要对主子服一定天数的劳役,要承担主子“杂布达”的高利贷剥削,每逢主子婚丧嫁娶,曲诺要照例送礼,在彝区频繁的冤家械斗中,曲谱必须带上自己的武器、口粮应征,服从主子的指挥,战事平息赔偿对方人命时,须承担主子的摊派。曲诺如果绝嗣,主子要“吃绝业”。过年时,曲诺要给主子送猪头和酒,表示对主子的隶属关系。一小部分曲诺,因欠祖欠债、贫困破产等原因地位下降补充着阿加和呷西的队伍。曲诺是奴隶社会的隶属民。
  阿加是彝话阿图阿加的简称,意为“主子门里门外的人”汉语称为“安家娃子”。人口约占总人数的33%,阿加的来源有以下两种一是单身呷西经主子配婚成家,与主子分居分食,二是曲诺中地位下降者。全部阿加分别被兹莫、诺合和少数曲诺占有,他们很少人身自由,也无自己的婚权和对子女的亲权,主子不仅要抽其子女当呷西,而已有权将他们出卖和虐杀。他们只能居住在主子的辖区内,为主子负担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役,随喊随到,不敢稍有怠慢。阿加的生活靠自己维持,主子给一小块土地(耕食地),并可以开展荒地或租人少量的土地,阿加利用为主子劳动之余,自行耕种这些土地,这样,为阿加自身生活和积累私产提供了可能。然而阿加的私产,总体上都是属于主子的。不过,由于阿加可以积累私产,也为其中的极少数走上经济富裕的道路提供了可能。阿加除个别外,基本上是有家的生产奴隶。
  呷西是彝语呷西呷洛的简称,意为“主子锅庄旁边的手足”,汉语称为“锅庄娃子”。人口约占总人数的10%。呷西的来源有三种,一是抽来的阿加子女,二是来自少数破产的曲诺,三是从外地掳掠来的汉族和其他民族。呷西是彝族奴隶社会中受苦最深的奴隶,他们不但可以被兹莫、诺合等级占有,其中的汉根呷西还可以被统治等级中的曲诺和阿加占有。呷西一般都是单身一无所有,住在主子家中,终年无休止地在主子的直接监督下,从事家内和田间劳动,毫无人身自由。他们可以被主子任意奴役、抵押、买卖,甚至杀害。当然,由于呻西是主子的一份财产。在通常情况下,奴隶主宁肯把不驯服的呷西卖掉,而不轻易杀害他们。呷西到一定的年龄,主子往往指定一名异性呷西与之配婚,配婚后与主子分居分食而成为阿加。但也有仍然居住在主子家中为呷西的,呷西有了家庭和子女的拖累不易逃跑,其子女是奴隶主新增的奴隶。
  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统治等级与被统治等级之间,有不可逾越的界限。而在被统治等级──节伙的曲诺、阿加、呷西之门依据经济状况的变化,是可以升降和转化的,这与统治等级兹莫与诺合间不能升降转化不一样。曲诺在被统治等级中的地位最高,他们往往以自己是彝族血统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及一定的独立经济,而与阿加和呷西保持着较严格的界限。但,在欠租欠债、贫困破产等情况下,有被主子强迫下降为阿加和呷西的。阿加在节伙等级中,可以上为曲诺,也可下降为呷西。除了所生子女照例提供给主子当呷西外,所有阿加,常有被主子抵债、出卖成为呷西的可能。相比之下,阿加上升为曲诺,则不那么容易,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首先,阿加必须在主子的同意下,以银钱财物向主子赎取自己或子女的人身权利。其次,对于非彝族血统的汉根阿加还必须使自己的血缘发生彝地。他们往往以多出聘金(娶媳时)或少要聘金(嫁女时)为代价,争取与曲诺开亲,取得某一曲诺的姓名后,方可正式成为曲诺。但是,他们或是经济力量不支,或是生子不同意赎身,或是曲诺不愿与之通婚而难以上升为曲诺。呷西和阿加均处干等级阶梯的底层,都是没有和很少有人身权利的奴隶,他们的区别同是一个是单身奴隶,一个是有家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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