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历史 | ![]() | ||||||
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1958~1965) 建立人民政权 调整行政区与建立省级政权 四川解放后,原川、康两省的行政建制和区划有较大变动。四川省建制撤销,分设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和重庆市共5个省级行政单位,西康省建制不变,但在原来隶属西康省的金沙江以西昌都地区设立昌都解放委员会,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领导。重庆市人民政府于1949-12-9日成立,市长陈锡联,副市长曹荻秋。接着,陆续成立的有:川东行政公署,主任阎红彦;川南行政公署,主任张国华(1950年2月改为李大章);川北行政公署,主任胡耀邦;川西行政公署,主任李井泉;西康省人民政府,主席廖志高。各省、市政府和行政公署,都吸收了一批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文教界知名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工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 1952-8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四川4个行署区,恢复四川省建制。1954-6月,又决定撤销西南等6个大区行政机构。当年7-1日起,改西南区代中央领导的直辖市重庆市为四川省辖市。1955-10-1日,按照全国人大的决议,撤销西康省,将西康、四川两省合并。此后,四川省级行政区划稳定一个较长的时期,直到1997-3月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从四川划出,另成立中央直辖的重庆市。 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与基层政权的建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新解放区尚不具备马上普选的条件,应先召开各界各业座谈会,进一步发展成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重庆市于1950-1-23日率先召开了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刘伯承作施政报告,邓小平作重要讲话。到11月,川、康各地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陆续举行。各级代表会议议题包括接管、剿匪、征粮、救灾、推行人民币以及减租、退押等大政方针。各级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常设机构──协商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后,又在各乡镇召开农民代表会议,产生农民协会,以代行政权职能,负责领导征粮、减租、退押等工作。减租、退押结束后,各乡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乡人民政府,彻底摧毁了国民党政府的保甲制度。1953-3月,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经过普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诞生,并选举产生了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权的建设从此步入正轨。 少数民族地区区域自治政权的建立 解放后,川、康中共党委和军管会,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就建立自治政权的地位、性质、名称、区划、人选等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在条件成熟后,陆续建立了区域自治政权。甘孜地区于1950-11月举行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5-3月更名为西康省藏族自治州,11月更名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952-10月,西康省凉山彝族自治区(1955-3月更名为西康省彝族自治州,11月更名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成立;阿坝地区于1952-12月成立四川省藏族自治区(1955-11月更名为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1987-7月更名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级自治政府的政府委员中,藏、彝、羌、回、苗等少数民族成员共占70%以上,主要职务的正、副职中,少数民族干部也占居多数。各地还大量吸收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参加政权建设。1952-8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1954-9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后,陆续建立了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119个民族自治乡,对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也实行民族县的政策。 解放前的四川农村,土地相对集中,大地主很多。原华阳县白家乡,97户地主户均占田176亩,3,000户中农、贫农户均仅有田0.4亩,还有143户贫农没有土地。在土地较为分散的川北区,地主占有田地也在50%以上。从1950年冬季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四川组织土改工作队,在全省分期进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各地在土改运动中,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的阶级路线,注意保护小土地出租者,保护民族工商业,团结各阶层人民,争取开明士绅,组成了强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保证了土改运动的顺利进行。在广大农民控诉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之后,按照土地政策,没收地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征收富农出租的土地,把它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到1952年夏,川康全境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大约5,7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土地改革。据温江区一个乡的典型调查,土改后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为,地主从26.56亩下降为1.67亩,中农从1.88亩上升到2.2亩,贫农从0.17亩上升到1.9亩,雇农从0.02亩上升为2.29亩。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1951-12月,重庆、川东、川南、川西、川北、西康各地,分别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领导党政机关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1月起,在60多个县、市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三反”运动于1952年6~8月结束,“五反”于7月结束。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运动中受到一次深刻的反腐蚀教育,形成了良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运动中揭发了私营工商业者大量的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资本家,使民族资产阶级也受到深刻教育。运动中,出现了暂时性的市场活动停滞,许多私营工厂生产萎缩,税收也大幅度下降。从3月份起,各地抽出约1/3的人员抓业务工作,努力改变工商业的停滞现象。“五反”运动结束后,积极着手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在加工订货、银行贷款等方面采取宽松措施,在扩大国有商业批发的同时,让出了一些零售阵地,私营工商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 剿灭股匪 四川是国民党政权在大陆上的最后据点。国民党特务机关在逃离四川前夕,曾有计划地训练了大批特务。这些特务遍布各地,同当地恶霸、反动会道门及土匪结合,从1949-10月到1950-2月,打起“反共救国军”、“国民党救民义军”等旗号,欺骗和裹胁一部分群众进行暴乱。一部分起义的国民党军队又叛乱,杀害人民解放军军政人员,围攻一些县城、场镇。1950-2月,根据西南军区的统一部署,采取“政治为主,军事为辅”的方针和“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并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人民解放军分别在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军区和西康省军区直接指挥下,对大股匪特进行合击围剿;对一部溃逃到少数民族地区和深山老林或转入地下的匪特,进行追歼剿灭。到1950年底,匪患基本肃清,据不完全统计,共歼灭股匪40万人以上。到1953年底,剿匪战果扩大为70多万人。 征收公粮 四川解放后,接收国民党政府田粮机构和解放军队缴获的粮食,仅有1.75万吨,远远不敷川、康百余万军政人员、企业职工和国民党起义部队的粮食需要;政务院又于1950-3月决定从四川调出大米20万吨,支援华东、上海等地,同时担负进军西藏部队的粮食供应。粮食需要量很大。政府乃从1950-1月起,以极大力量征收公粮(农业税)。征粮工作执行“粮多者多出,粮少者少出,赤贫者免出”的合理负担政策。到1950年秋收后,征粮任务胜利完成。全省公粮入库约为200万吨(包括1949年和1950年两个年度)。据川东行署财政厅统计,人均负担的情况是:贫农7.5公斤,中农22.5公斤,富裕中农46公斤,富农111.5公斤,地主390公斤。 平抑物价 四川解放初期,投机商人趁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机构尚未建立健全之机,哄抬物价,造成物价上涨。据重庆市按主要商品平均价格计算,1950-2月比1月上涨1.08倍,其中大米、面粉上涨近两倍。为了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在成都、重庆等地由国营粮食公司和花纱布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以低价大量抛售粮食和纱布。2-22日,公布了西南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规定私人资本经营的银行、钱庄、银号及信托公司,应当通过正当的存放款,切实为生产建设服务,不得进行金融投机,助长物价波动。3-1日,西南区开始推销胜利折实公债,以吸收游资,稳定物价。同时,允许以人民币抵交公粮,促进了人民币下乡,消除了粮食从城市倒流农村的反常现象。重庆从3月开始,物价普遍下落。成都在2月底一般物价平均下落1/3到1/2。从3月上旬起,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近一步克服财政上的困难,物价日趋稳定。 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有企业 解放前,四川的工业主要集中在重庆和其他几个沿江城市。重庆的官僚资本数量较大。重庆解放后,军管会立即没收并接管了官僚资本主义工业企业48家,建立起国有企业。对官僚资本和私人资本合资的79家企业,只没收官僚资本的股份改为国有,承认并保护私人资本,把这些企业办成公私合营企业。成都接管的工业企业只有18家。四川接管的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包括四行、两局、一库(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合作金库)的在川机构,官办的省、市、县地方银行,以及官僚资本的商业银行,共176个单位(不含县),建立人民银行的各级机构。国有商业机构最初建立的是政企合一、经营兼管理的贸易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统一经营粮食、农产品及工业品。后来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先后建立了粮食、百货、花纱布、油脂、畜产等公司。1951年以后,陆续增建了煤建、石油、工业器材(后改为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茶叶、医药、矿产、专卖等公司,1954年增设食品公司。 扶持私营工商业 四川解放初期,部分私营工商业停工停产、停店歇业,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一度紧张。人民政府根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原则,对工商业进行了调整。由国有商业机构收购私营企业的产品;政府向私营企业发放贷款;帮助私营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问题;调解处理劳资纠纷,既使资方有利可图,又使工人的基本工资福利得到保障,并通过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和生产管理。自贡市盐业由于匪特暴乱,运销停顿,积压食盐达7.2万吨。人民政府派出部队武装护运,1950年上半年运盐6.1万吨。同时发动工人,并贷款360万元支持恢复生产;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保证资本家的合理利润。到1950年底,盐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1951年,资方又增资71万元扩大生产。 修筑成渝铁路 成渝铁路是连接成都、重庆两大城市的重要交通线,全长505km,是清代末计划修筑的川汉铁路的西段。国民党政府也曾成立机构,派员筹修。但是40年间未曾铺上一寸路轨。为迅速恢复和发展四川经济,人民政府于1950-6-15日正式开工修建成渝铁路。经过10万多军民的努力,到1952-7-1日全线通车。 清匪反霸,减租退押 1950-7月,中共中央西南局决定,从当年冬至次年春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在人民政府的政策威力面前和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之下,一些隐藏较深的匪特纷纷自首;企图顽抗到底的匪特,陆续被挖了出来,落入法网。清匪反霸斗争是同全国范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结合进行的。对那些血债累累的匪首、特务、“东霸天”、“南霸天”,经过群众控诉,坚决予以镇压。高租、重押、高利贷,是解放前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主要形式,是悬在四川农民头上的三把刀子。加上名目繁多的如“吃新”等额外剥削,使广大农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1950年底,颁布了《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各地农民在农民协会的组织领导下,同地主阶级开展了“减租、退押”的面对面说理斗争,从中获得了现实的经济利益。据不完全统计,仅退给农民的押金折合大米约150万吨,每户农民平均159公斤。 城市民主改革 根据1951-11月中共中央西南局的决定,四川各地于1952年以建筑业、搬运业和水上运输业为重点,在城市厂矿企业中进行群众性的民主改革。民主改革的锋芒首先指向企业中的封建把头、恶霸分子和暗藏的土匪头子、特务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他们中很多人在职工控诉揭发下纷纷坦白认罪,少数罪行严重又拒不坦白交代的人受到法办。继后,又废除了对工人实行人身侮辱和封建剥削的规章制度。在厂矿企业中,普遍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建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劳资协商会等组织,并进一步进行了生产改革。 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 1953年,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大规模工业建设开始进行。为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在中央统一部署下,1953-11月,川、康两省除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16个县外,实行了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第一,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简称统购);第二,对城市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第三,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第四,在中央统一管理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粮食管理。从1953-11月至1954-1月,各级党政机关抽调了一百五十余万名干部开展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经过思想教育,自报售粮,民主评议,落实统购任务,组织入库。到1954-1月基本结束。统销与统购同步进行。在统购时,民主评议出缺粮户和供应数量。城市和主要集镇于1953-11-25日起实行计划供应。从1954-5月起,实行了食用油的统购统销。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了促进作用。 农业合作化 从1951年冬开始,在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开展了建立互助组的农村互助合作的试点工作。到1952-10月底,四川全省(不含西康、重庆)已有互助组53万个,其中常年性的约9万个;组织起来的劳动力约占农民劳动力总数的30%。互助组的简单生产协作,对于当时的农业生产力有很大的促进。一些地区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实行较大规模的劳动协作,建立了互助联组,这是四川农民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创造的一种新形式。1952年起,即由省掌握试办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一般都做到计划生产,适时耕作,合理用水,统一调配劳动力,并有计划地进行小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社员之间互助互济,贫困户也得到照顾。因此,显示出“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对农民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初级社由1953年底的46个发展到1955年春的3万个。这段时期,曾出现过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问题,但都很快作了纠正,大部分初级社得到巩固。1955-7月,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保守思想”,合作化运动出现了超高速发展局面,掀起了高潮。到1955年底,全省农业社一跃而发展到20.1万多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70%以上。1956-3月间,全省试办的以取消土地入股分红、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入社为特点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约1,800多个。到了1957年夏,经过扩社、并社、升社办法,绝大多数初级社和互助组均升为高级社,全省建立了17.5万个高级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8.3%。至此,四川实现了农业合作化目标。合作化的实现,消灭了富农经济,改造了农村个体经济。但是,后期的工作要求过急,步子跨得过大,生产关系改变过快,致使“组织起来”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且遗留了一些问题。 个体手工业合作化 从1950年起,四川个体手工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1年到1952年,成都、重庆、泸州等城市,通过典型示范,在铁、竹、木行业试办了170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从1953年开始,各地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积极兴办手工业合作组织。到1954年底,全省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3,000多个,职工6万余人。1955年成立了各级手工业合作社,建立了各级手工业管理局(科),加强管理,进行巩固和提高的工作。1955年下半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出现的同时,掀起了手工业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全省95%以上的城镇个体手工业者都加入了按行业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1957年,手工业合作社已达1.2万多个,有职工40万人。当年手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倍多。但是,在合作化后期,也出现过类似农业合作化后期要求过急,方法粗糙等缺点,把一些适于个体生产、个体经营的手工业者也纳入合作组织,给城乡消费者造成不便,也影响了部分手工业者的积极性。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四川各地按照中央制定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 “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通过税收和市场管理,逐步把私营工商业置于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领导之下。对私营工业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办法,对私营商业采取经销、代销等国家资本主义的初、中级形式,使它们同国家经济间接联系起来。为解决私营工商业户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等问题,在自愿、互利原则下,积极引导他们联合经营。从1955年3月起,根据中央的部署,四川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从初、中级形式转到了扩展公私合营这一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当年底,合营工业企业从1952年的197户扩展为4695户,其形式有个别合营、集团合营和并厂合营等。同时,继续对老合营企业和一部分新合营企业进行整顿。1955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快速进展。1956-1月,北京掀起全行业合营高潮后,成都、重庆、自贡市3市也于当月16日宣布胜利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9月,全省私营工业实行合营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的91.94%,私营商业实行合营企业达到95%。到年底,公私合营企业已占原私营企业总户数的98%,四川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但是,由于全行业公私合营工作过快过急,遗留下一些问题。如对私方一些人员安排不当,使这些人长期未能充分发挥特长。还有一些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被错误地当成“私方人员”对待。 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与农业合作化 四川甘孜、阿坝、凉山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是在1955年冬全面展开的。民主改革的初步方案是,逐步地、和平地消灭奴隶制和农奴制,废除土司制度。在凉山彝族地区是废除奴隶制度,解放奴隶,实行人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平等;废除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劳动人民土地所有制,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生产,为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创造条件。在甘孜、阿坝藏族地区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废除高利贷和一切封建特权,解放和安置农奴。在彝族和藏族地区的民主改革中都不算老帐,不挖底财。在实施改革的步骤和方法上,坚持和缓、协商、从宽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和平改革,仍然不能为一些极端反动的奴隶主和农奴主所接受。他们中的少数顽固分子,在国民党特务和西藏少数反动上层分子的策动下,发动了反对民主改革的武装叛乱。1955-12月,叛乱从凉山地区的普雄开始,迅速蔓延到9个县。甘孜、阿坝地区也于1956-2月和6月,相继发生了武装叛乱。人民政府不得不派出军队进行平叛,并在叛乱平息后,帮助少数民族人民进行民主改革,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8年,民主改革取得彻底胜利。凉山彝族地区和甘孜、阿坝的农业区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牧区在1958年后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在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原来处于奴隶制社会形态的彝族人民,直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一五”时期重要能源、交通项目的建设 从1953年起,四川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 ”时期,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和694个限额以上的项目,分别有6个和16个在四川。加上其他重要工业、交通、邮电的基本建设投资共18.24亿元,占全省基建投资总额的68.1%。建设重点是能源工业和交通。在能源工业方面,电力工业的重点是重庆电厂、成都热电厂、重庆长寿龙溪河梯级电站;煤炭工业除对南桐等一批骨干矿井进行改建、扩建外,新建了鱼田堡和中梁山等煤矿。在交通方面,继成渝铁路建成通车后,1952-7-1日动工修筑宝鸡至成都的宝成铁路,1958年元旦全线正式通车。1956年,内(江)昆(明)铁路和川黔铁路也先后开工。1950-4月动工的川藏公路,1954-12-25日全线建成通车。从成都通往阿坝地区的成阿公路,从宜宾通往西昌市的宜西公路,也于“一五”时期建成。同时,对千里川江(宜宾—重庆—宜昌段)进行了重点整治,为船舶扩大拖载量和开通夜航创造了条件。“一五”期间,四川还建成或开始兴建西南无线电器材厂、锦江电机厂、新兴仪器厂、内江市糖厂、四川化肥厂、乐山市磷肥厂、成都机车厂、江油市的水泥厂、马尔康县和黑水县森林工业局等。成都量具刃具厂也于1956-6月动工兴建。在此期间,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项目有天府、永荣、曾家山和威远县煤矿,重庆特殊钢厂、綦江铁矿、重庆水泥厂、重庆电机厂、綦江齿轮厂、重庆机床厂等。“一五”时期,国家在四川开展了资源的普查勘探工作,到1957年底,经过2万名地质工作者的艰苦工作,完成了14.8万km2的地质普查和1.8万km2的地质细测,完成了一批大、中型矿床的勘探和评价工作,发现了一批新的矿产地和找矿远景,还发现石油天然气局部地面构造92个。用天然气烧制炭黑的试验也获得成功。 “一五”时期农业的发展 “一五”时期,四川农业投资较少,仅占基本建设投资的1.8%,大大低于同期全国的投资7.1%的比例。农业生产主要依靠挖掘自身潜力、改善生产条件、改革耕作制度,发挥农民“组织起来”的生产积极性,取得了较快发展。在合作化运动中,全省兴起了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热潮。从1953年起,修建了人民渠、东风渠等大型引水工程,扩大了都江堰的灌溉面积。到1957年,全省农田灌溉面积扩大到1,597万亩,比1952年增加61%。扩大了复种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普遍采取了新式秧田、少秧密植、合理施肥等多项栽培技术,推广良种,开始使用新式农具和化肥。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产量以5.3%的年平均速度递增,其他农副产品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省农业总产值,1957年比1952年增长41%,平均年递增7.1%。 “一五”计划超额完成 从1953年开始的四川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全面超额完成。当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08.19亿元(1952年不变价,下同),比1952年增长83.1%,平均每年增长12.9%。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47.54亿元,比1949年增长5.5倍,比1952年增长近2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27.2%上升为43.9%;重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20.8%上升为36.8%。全省财政收入比1952年增35.9%。全民所有制商业国内纯购进总额比1952年增长93.5%,国内纯销售总额增长85.6%。高等院校由1952年的17所发展到1957年的22所,在校学生由1.55万人发展到3.48万人。普通中学由433所发展到754所,在校学生由21.98万人发展到49.72万人。小学由4.79万所发展到6万所以上,在校学生由526万人发展到648万人。195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7.5元(当年价,下同),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年工资达到498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分别比1952年增长41.1%和36.3%。城镇人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每年平均增长28.1%;农民在信用社的储蓄存款达到5,861万元,比1952年增长6倍多。 1957年的整风与“反右派”运动 1957-4月底,中央决定开展整风运动。5月中旬,从省委到各市、地、县委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在中共内部以“和风细雨”方式整风,并且贯彻整风和工作两不误的原则,使整风和改进工作,具体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结合起来。5-16日中央针对整风运动中出现的复杂情况,指示对少数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放手让其发表,暂时不加批驳,以暴露其反动面目,从此整风的形势开始变化。从5月中旬到6月中旬,中共四川省委连续召开一些民主党派人士,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动员他们揭露人民内部矛盾,提出批评建议。6-8日中央发出反右指示后,随即开展反右派斗争。地、县机关和中学教师,则迟至8月左右才从动员“鸣放”入手开展反右派。9月,《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要求严肃对待党内右派分子以后,斗争发展到中共内部。直到1958-1月省委四级干部会议批判党内高级干部57人以后,运动在全省逐步结束。反右派运动的严重扩大化,使四川6.4万多知识分子和党政干部受到错误处理,其中被错误戴上“右派分子”帽子的有5万多人。反右派运动严重损害了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对四川人民的政治生活产生了长期的消极影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作了彻底的清理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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