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首页 Previous人物 PreviousC Previous陈毅 Previous陈毅传  第三节 第一部“农民宪法 2005-11-26人物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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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第一部“农民宪法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怀仁堂中共中央召集的盛市委和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掀起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一时间,“小脚女人”的形象比喻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8月1日,继续在怀仁堂开会,邓子恢对农村工作作了自我批评。各地代表踊跃发言后,毛泽东作了结论,鼓励领导好农业合作化运动,要求全面规划,大胆发展。
  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春,农业合作化成为全党全国的主要工作。9月7日政治局开会讨论,同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党内指示信。9月11日,陈毅这位并不分工管农业的副总理也应召去毛泽东处开会,农业合作化是主要议题之一。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主要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毛泽东作了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总结性发言。陈毅在会上的发言和中共中央、毛泽东的指导思想完全一致。11月24日,毛泽东在全国省市委工作会的闭幕会上的讲话,指出当前的问题是思想落后于实际。陈毅听了这个讲话很受鼓舞,“觉得社会主义的全面胜利己在掌握中一样”,在他的日记上表示“要把这股情绪变为实际行动,一步步把工作做好。
  陈毅这种积极热情的政治态度很为毛泽东所看重。所以当“农业十七条”征求了意见以后,需要大大充实、修改和审定修正稿的时候,毛泽东指定陈毅参加。
  一般人只认为陈毅的“业务”是打仗、部队党政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很少把陈毅同农业、同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联系起来。陈毅是“”的不是“”的。其实,知陈毅者,毛泽东也。毛泽东知道陈毅干过“土改”、在土地问题上有正确见解,由来已久。
  陈毅留过洋,但也种过田。在湘南起义之前就在赣西南山区领导南昌起义余部帮助农民劳动,做群众工作,打土豪,恢复农会。1928年1月湘南起义后,他又在郴州一带领导农民插标分田。特别是1930年起,陈毅作为红二十二军军长、中共赣西南特区委书记,从事土地革命颇有经验。至今保存的毛泽东1930年11月8日所写《东塘调查》和1930年11月15日所写《分青和出租问题》中多处说到陈毅。《东塘调查》中有:“7月15日南路扩大会,陈毅提出8个纲领,如马上分田插禾,抽多补少”;“陈毅开了9天会,决定了详细的土地法”。《分青和出租问题》中写道:“1930年11月15日,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在吉安开了一次扩大会,到会的人除省委常委外,有??各县的苏维埃主席及二十二军陈毅同志,我代表总前委参加这次会。这次会的特点是讨论了‘分青’和‘租田’两个问题。
  可以说,从1928年到1956年,陈毅在农业问题上的意见和做法历来都是和毛泽东一致的。陈毅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发言,对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给予高度评价:“我认为其中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贡献,是理论上的贡献。”对陈毅的发言稿,毛泽东仔细阅看过,至今可以看到这份为毛泽东阅过的稿本上留有他亲笔的圈点竖杠。
  毛泽东在12月21日亲自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征询农业十七条意见的通知。意见汇集后,毛泽东先期到达杭州,并对附近农村情况进行调查。陈毅参加完上海市人代大会,于1955年的最后一天到达杭州。
  陈毅一到杭州就看望毛泽东,谈了一个多小时,并共进除夕晚餐。元旦上午,陈毅听取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江华的汇报。下午,中共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和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刘顺元到达,陈毅同他们交谈了两省的情况。晚上,同去毛泽东住处交谈。
  1月2日起开始农业发展纲要的修改工作。
  资料很多,这纲要的资料是根据1200个乡的调查,又从中选了120个乡深入了解,完全由毛泽东亲自组织,并有几个乡是毛泽东亲自去的,找社长或劳动模范谈了话,察看了棉田、稻田等等。
  修改工作一直进行到1月5日上午,陈毅还与省委书记们继续研究了条文,完成了最后的准备。
  1956年1月5日上午,在毛泽东主持下,全国各省委、市委和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开幕。会议对修改的条文进行审议,又提出了许多增删修改的意见。当夜,陈毅同廖鲁言等改定了这个《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修正稿),当即付樱到1月9日会议结束时,农业发展纲要已形成为四十条的大文章,并正式作为草案准备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在回北京的途中,陈毅陪同毛泽东在上海、南京、天津等地作短暂停留,在南京参观了陵园星光农业合作社和尧化门农业合作社,在天津参观了王顶堤高级农业合作社。
  1月17日,毛泽东召集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
  紧接着,毛泽东又邀陈毅到中南海游泳池商谈进一步修订和向党外征求意见的问题,并面托彭真、陈毅办理。
  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向5亿农民和有关战线提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修正稿)》。
  1月26日,陈毅在中央机关于部大会上作了《关于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报告》。
  陈毅非常赞成毛泽东把农业发展纲要称为“农民宪法”,称为5万万农民实现社会主义的纲领。他曾多次向科学家和民主人士作报告,充满热情地介绍这部新中国第一部农民宪法。他的报告结合中国这个农业大国3000年的历史说明根本解决粮食问题和农村改造问题的极大必要性;结合中国革命进程论述了在广大农村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的伟大意义,他还说:我“个人发表一狂妄的言论:这是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决定胜负的一仗。我国这样大,温带气候,广大的劳动力,民族的优良传统,这样一个国家实现了社会主义,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的胜利是肯定的。”当然,陈毅不忘辩证法,他也专门指出:“有人认为愈快愈好。今天是初级合作社,明天就变为高级社,来个国营农潮。可惜这个警告并未能抑制装左”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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