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物 L • 林森 2004-12-8 | 人物 | |||||||
林森
Lin Sen (1867~1943-8-1) ⊙雷康/编 字子超,号长仁,福建闽侯人。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时,任九江军政府民政长。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任南京临时参议院议长。二次革命后,加入中华革命党。1917年追随孙中山南下护法。1921年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林森代表国会授印致词。林森算得是国民党元老,为人较为淡泊,在历次国民党内派系政争中,都处于相对超脱的地位,能为各派所接受。因而在1931年,出任没有实权的国民政府主席。全面抗战后,林森坚决主张抗战到底。他离开南京时已70多岁,对蒋介石说:“我可能不再回南京了,你们一定会抗战到底,取得胜利。” 林森早年丧妻,终生未娶,无子,为政清廉,遗产甚少。惟平生雅好古董字画,遗嘱送博物馆。 1943年8月1日,中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于重庆逝世。享年75岁。 “国父”之称的由来 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身后被国人尊称为中华民国的“国父”。这既反映了亿万民众对这位“推倒专制奠共和”的中华民国缔造者的由衷敬仰与爱戴,也源自当初国民政府的一项特别通令。 1930~1940年代之交,中华民族正处于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1940年4月1日(一说为3月29日),南京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即日起,尊称孙中山为“国父”。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间有研究者认为,事实上,早在4年前就有人率先而为,郑重提议全国尊称孙中山为“国父”。此首倡者,即国民党资深元老、时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1936年11月,林森在一次纪念孙中山诞辰70周年的大会上发表演说,演说中三度提及“国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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