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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羌族文化简论 ⊙任乃强/文



  1.羌族文化

  羌族文化”(Culture)可以在人类历史上成为一个具有特殊含义的名词。这是因为,它具有与其他各民族文化不同的,而且是异常卓越的特点。它在亚洲中部草原上形成,也只在这个广阔的草原地区上使用。但其所影响的地域很宽。现世许多强大的和弱小的民族,多曾与古羌族发生过直接或间接的文化关系,甚至是血缘关系。此文专门探索古代羌族文化,提出个人初步探索的见解。

  2.女性中心的持久
  古代羌族文化最大的特点是:在其社会组织中女性中心持续的时间很长。在人类历史上,从农业发展起来的民族,常有不曾经过女性中心社会发展阶段的,即有,也是很短。例如汉族祖先,只曾传说有过短暂的“女娲氏”时代。从渔业发展起来的民族,女性中心社会的时间就相对长一些。例如越南和日本的古代社会,都曾有过女子立国的故事。从猎业发展起来的羌民族,则直到公元第八世纪以前,都一直保存着女性中心的社会制度。例如《唐书》记载的“女国”和“东女国”,就是世代以女子为王和朝宫,来统治男子的。这就可以想见其古代,大抵从有社会组织开始,就是女性中心社会。起码在羌塘和阿里地区是如此。所以我国古史所记的“西王母”和“西海女国”,皆当导源于此区。吐蕃初兴时代的所谓“苏毗”,即“东女国”,他的都城“康延川”,即今日的昌都(《新唐书·东女国传》云:“岩险四缭”)。吐蕃把其国境东部的附属部落地区称之为“”,(=Kams)即用的这个“”字。这两个占有盐矿的羌族女国(羌塘与昌都),拥有附近各部落生活所需的食盐,故能强盛,保持着传统的社会制度,到第八世纪,便成了世界保持女性中心制度时间最长的民族部落,也是羌族中覆亡最晚的两个国家。近年在西藏昌都县卡若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表明这一地区曾经是个很兴盛的原始社会。他们这两块女性中心区域,也恰就是羌族最早居住下来的地方。可以认为:这种社会制度在原始羌族时即已形成。因为那时男子都要外出猎取野兽,而妇女却需留守猎获物,并从事剥皮、制衣与石器等活计。待兽皮、石器和食盐积聚渐多后,男子又须远出百里、千里外去经营贸易,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女性中心的社会组织。只有分支而出的羌族部落,由于接近或已进人农业社会,才有可能变为男性中心的社会。
  吐蕃,就是羌族分出的一支。他因所在的地理条件适合于发展农业,故脱离女性中心社会较早。他又奉行喇嘛教。这种宗教贱视妇女。故依喇嘛教义建成的“吐蕃文化”,与羌族相反,是反对女性中心的。他征服了这一大高原,最后消灭了这几个女国,并把历史悠久的羌族文化改造为吐蕃文化,羌族的名称渐趋消灭,羌塘这个“”字也变成了吐蕃语的“北方”之义,而羌塘的羌族,也渐信奉喇嘛教而化为“播巴”(藏族)了。

  3.驯养毛用羊的成就
  古文的“”字,即是“”、“”二字的组合。故《说文》曰:羌“从人从羊”(段注《说文》改为“从羊儿”,儿亦古文的人字),释为“西方牧羊人”。可见当时羌族的畜牧业生产水平,已经为世所知。古代羌族文化,在生产方面的最大成就,便是驯养野兽成为家畜。他驯养羊、牛、犬、马成功之早,远远超过世界其他任何民族,具体论述如下:
  藏羊,是羌族驯养成功最早的家畜。它是远古栖息于高原草地的一种“盘羊”,其双角是旋卷盘曲的。远古的猿人很早就开始大量捕获,加以圈养,并进行驯化。羌族把这种原始的野羊叫作“那哇”,藏文写作gLaa-Ba。而“那哇”与“古代”又是通用字,这也不难看出:羌族驯养野羊是最早的。
  羌族又是最早把这种古代野羊改良成为绵羊的民族。他们用石英制成的玉刀,把这种柔软的毛割下来,搓拧成为毛线,用以织布(牟毛子或作毛莫子)。这种布,古代曾作为商品输人华夏,华夏人称之为“”。迨羌人割毛和纺织方法落后于华夏以后(即中原已经用了剪和织机以后),华夏便自行织褐。而只输入羌族的连毛绵羊皮,即《禹贡》所称的“织皮”。其时大约在殷末周初(《禹贡》是西周人的著作)。我国最早创造的羊字,就是画的盘角、大眼的西藏绵羊的头像。如殷墟甲骨文中,就有等字,说明当时中原养的羊即是羌人育成的绵羊种,而不是后来从北方引入的“咸羊”(小头无角的绵羊)。

  4.驯养山羊
  羌族驯养山羊较晚。因为山羊栖息在山岩间,不易捕获,驯养也较困难,而且毛皮不似绵羊软暖,所以他们对于驯养山羊不那么感兴趣,大概还远落后于驯养野牛。他们把野生的山羊(羚羊)叫“”(藏文标者为rGo)驯养的山羊叫“”(Ra),但也叫作“果哇”(rGo-Ba)。他们把动物的毛叫作“”,(rTsid)把牛毛与山羊毛都叫“查巴”。(rTsid-Pa)绵羊毛另取了一个专用名称,叫“巴尔”(Bal)或“路巴尔”(Lug-B-al),把绵羊皮(毛皮)称作“路巴斯”(Lug-Pass)。把山羊皮则称为“热查”(Ra-Tshag)。可以看出:他们驯养这两种野羊的时代和用途都不同,养山羊,目的不在用毛,而只是为了补充牛肉以外的食品和皮张之用。
  由于羌族纺织业的停滞不进,影响到绵羊的育种工作亦同样停滞不进。直到今天,大高原上的“藏系羊”还是粗毛绵羊,远远逊于经过育种的“美利奴”和“新疆细毛羊”等。

  5.驯养野牛的成就
  牦牛,藏语为“雅牛”(=gYag),它原是羌塘地区出产的一种野牛,经羌人驯养成功的家畜,才叫牦牛。这种野牛体大、力大、凶猛、狂暴,成群吃草,触怒了它,整群皆不顾死活地冲来,可以叫你立成齑粉。(我国古籍把它叫“”,音昨)它被羌人捕获而驯养成为今日这样驯顺、忠勤的家畜,大约需要经历几万年的时间。我们人类的祖先,曾经驯养过各种动物,结果证明:愈凶猛的野兽愈难驯养。例如我国古代很早就曾养过虎(《庄子》、《列子》都有养虎技术的记载),但未获成功。养熊亦然。就是养猫,至今也未能做到驯顺得用。阿拉伯古国亦曾养狮,并在两千年前贡献狮子到我国来,但直到今天距驯化的要求也还很远(头脑简单的野兽,又比头脑伶俐的野兽为难。故我国很早就“豢龙氏”这样驯兽的专门人材)。羌人把野牛驯养成为牦牛,当比他们驯养成功绵羊的时间要晚得多。但当中原文化发育时,绵羊毛皮与牦牛颈尾的长毛,都已同时成为输入中原的重要商品了。连毛绵羊皮,中原人称“织皮”已如上述。牦牛尾毛最长。中原古籍作“”,“”字,用于装饰车、马、旌节和戈矛;又用为蝇拂(牦字又通作耳毛,原是用整条牦牛尾作商品。其毛之尤长美者,汉魏人把它结成美观的拂子。如《三国志注》有:刘备性喜结耳毛),或编为假发(髦)。牛和羊都在冬季输入中原为商品,中原人为之造字“”,作“”。汉代别作“旄牛”(旄牛县名缘此),唐代又依羌语本音作“”(雅州之名缘此)。犛、、髳等字的创造表明:羌族在中原的殷、周之前,已经把野牛驯养成为乳、肉、毛、役兼用的主要家畜,并且作为商品,被中原人大量使用。

  6.进行异种杂交的成就
  羌族不但早在中原文化诞生前就已经驯养牛羊成功,而且在殷周之际,把牦牛与黄牛杂交,创造出犏牛这样一个新型的家畜。牦牛、黄牛、水牛,虽都叫作牛,却是不同种的三个反刍偶蹄动物。它们之间是不易交配传种的。进行人工交配所产的小牛,有兼备父畜、母畜之长的上品;也有徒具父畜、母畜之短的劣品;还有偏得父畜或母畜若干优缺点的变种。只有在杂交的技术上,精于选择父畜母畜,历时若干年,才会生产出乳、肉、毛、役都优胜于父、母畜的犏牛来。正如马和驴杂交可以产生骡子一样,但他们只有一代生命,不能传种。犏牛虽也能产小犊,但皆纤弱而劣性,通常产后即被杀掉。惟独犏牛这一代不同,其性格之驯顺,产乳量之高,肉味之美,毛之软长和耕犁、驮运、适应能力之强,皆远胜于牦牛。例如牦牛在气温高的地方即不能劳动,否则易发狂而死。犏牛则较为耐劳耐热,故凡大高原的长途运输,须逾越温暖河谷者,即只能用犏牛,不用牦牛。牦牛只能在高原顶部早、晚役用,中午休息放草。所以,在犏牛育种成功后,羌族的社会经济便有了一个明显的跃进。
  羌人把犏牛叫作(=aBri),今藏语作(=aBrog),早在华夏的周、秦年代,他们已经大批地生产这种优良的牲畜。每年冬季,便把服役超龄的犏牛,驮运商品到中原,连货带牛一齐卖掉,以节省草场的牧草消耗。而中原的贵族却买来饲养,供冬春的肉食,也用于祭祀燕享。但汉、羌间从前汉末即开始摩擦,至后汉时已战争频仍、交通断绝,羌族的牧运牛队,不能深入华夏,华夏的典籍也不再见到这“牛直”字了。不难看出:中华这个“牛直”字,就是羌语asri字的音译;羌族育成犏牛的时间,不能早过殷周之际。所以甲骨文里并没有这个“牛直”字,汉以后的典籍,也无“牛直”字的记载。即在唐蕃和好市易。再把犏牛运入华夏时,唐人也不再称为而称为犏牛,并与旄牛混为一物了(见《汉书·司马相如传》颜师古注《上林赋》云:“旄牛,即今所谓犏牛”)。西藏人原把牛分为三种,叫“犭乍、雅、牛直”。后因野牛淘汰,常见的只有雅牛和犏牛。但还把牧场叫“犭乍”。
牛直字,见于《礼记》者最多。如《王制》:“天子牛直礻勺”诸侯礻勺牛直礻帝一。《玉藻》:“君羔幦、虎牛直。大夫,齐车、鹿幦、豹牛直”。(士同)。《少仪》:“丧。俟事,不牛直”。“牛直豕,则以豕左肩五个”。《春秋·榖梁传》,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牛直、言同时也”。郑玄注经,已不识牛直字本义,或释为独一;或释为特牲;或释为直条的衣缘,皆望文生意。在我看来,都是说的祭祀献荐之事。按《王制》:“宗庙之祭,春曰,夏曰”,“天子社稷、皆用太牢”。“大夫、土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依这些礼制来推断,则“”就是以犏牛为牲代替“太牢”,所以恤耕牛。“诸侯礻勺牛直”同义(原注云:“互明牛直礻勺”是也)。“一”,指诸侯五庙,只大庙用。若春祭,则各庙皆用。《玉藻》之“牛直”、“牛直”;《少仪》之“牛直”,都指祭前田猎,国君以得虎献祭为礼,大夫、土家以得豹献祭为礼。不得虎豹,仅得野猪,皆可以代牛直。不田猎,则献。本以牛直为牲之祭,是为牛直祭。牛直即是祭之别称,因所用牲为犏牛(牛直),即称祭。故字又为牲之代称。《榖梁传》之牛直,指滕、薛二君同在祭时朝鲁助祭。
  黄牛原种出于塞北草原,其受人类驯养,远较牦牛为晚。羌人开始培育犏牛,当在羌族已经进入陇西与塞北草原以后,约在距今五千年前,并历时一年左右才成功。塞北的胡人,用驴与马杂交而产出兼备父母之长但不能怀孕传种的骡子。这一异种杂交的成就,比羌族育成犏牛要晚一千多年。(骡字,古作驘。《史记·匈奴传》,桓宽《盐铁论》和许慎《说文》都可证明:它是周、秦间塞北胡人的创造发明)。而这一创造发明的人,仍当是羌的别支。现在,人们用异种杂交方法培育农牧优良品种已十分盛行,但是,知道这种方法是首创于羌族的,却寥寥无几。

  7.西藏马与西宁马
  羌塘今天还保存有若干大群的野马和野驴。足见羌族在驯养家畜的马和驴方面,远不如塞北胡人的成功。这是因为羌塘人只注意牛羊的养殖以供他们的生活需要,而不大注意马和驴。《新唐书·吐蕃传》以“犛牛、名马”连称,足见羌人养马原亦有成就。今日西藏虽亦产马,但马的体格相当小。一般藏族都喜欢买西宁马(怒斯马),甚至引进印度马。西宁马,可能是塞北马引种到大小榆谷地区来的良种;也可能是塞北种与羌塘种交配的改良种。它仍属于羌族子孙“西羌”在河湟地区的创造。这种马,是我国历来最好的战马。西宁区的驴子与骡子,也是全国很著名的良种。大概因西宁区是历史上各大民族争夺战斗最频繁的地区,所以其人善于培育战马。至于驯养马、驴技术的提高,则是周秦以后的事。
  总的说来,羌族驯养食草动物,无疑是世界上开始得最早的,也是成功得最早的。但其最出色的创造则是在羊和牛,尤其是牛。牛、羊既已能满足生活的需要,他们也就无心驯养更多的草食动物。特别是在创造了帐幕居处以后,享受安静生活的时间很长。所以他们也不重视培育战马。待吐蕃兴起以后,穷兵黩武,需要战马了,反须从西宁、印度、中亚等处去买马。羌族部落则徒有牛羊之富,而缺乏捍御之武,所以轻易为吐蕃所吞并。

  8.驯化藏犬的奇迹
  在驯养肉食野兽方面,羌人创造了比驯养野牛更出色的成就。
  康青藏大高原的顶部,原有一种猛兽,它以草食动物为食料,与狼相似。高原上大群的狼与它争食,但都被它逐渐消灭,若干万年来,高原上已经无狼了。羌人原是善于猎取猛兽的。进入高原草甸后,与这种野兽争斗最为剧烈。结果是它们终于被征服了,纷纷被杀死或俘虏。可能是出于好奇心,他们把稚龄的放人土窖内饲养,取名叫“”(藏文作=kyi)经过驯养,成为非常得力的一种家畜,这就是今人所谓的“藏犬”。
  驯养这种野兽,比驯养野牛更难十倍。但是羌人善于驯服,终使成为守家、御盗、捍卫人畜都很得力的家犬。羌人藏人每家都养有藏犬一条或几条。它能识别家人;在牧场捍卫畜群,使牛羊不走失,害敌不敢行近。家养时,必须用铁链拴系住,因为它见生人就要猛扑,并专咬喉部,不畏刀棍,死不退缩。长达里余的藏商驮队,只要有藏犬一头随行,便能保证安全。它经常需要肉食,但在贫家亦能随主杂食。羌人能把凶顽的野兽驯养成为如此忠勇的家畜,的确是创造了人类驯兽的奇迹。当然,这需要经过很长时间(人类驯养狼犬,也经过了大约一万年的时间。驯养藏犬比狼犬更难数倍)。
  我国古籍如《山海经》、《淮南子》、《说文》皆记有羿杀猰貐的故事。那个猰貐,可能就是说的藏犬。《穆天子传》说的“狻猊”,《尔雅·释兽》作“狻麂”,可能说的是猎用的藏犬。《尚书》说的“西旅贡獒”和《左传》说的“公使獒焉”的獒,则是指已经养驯了的藏犬。若说羿杀猰貐,就是羌人放出来伤害后羿的藏犬,则羌人驯养藏犬成功,距今至少已有四千年左右;即使低估到周代,也有了三千多年。华夏养狼犬成功的历史虽尚不详,但从文字发展过程看:犬字是人字加上一个棍。即犬还未驯,有咬伤主人的危险,故在系绳上加条直棍,使其不能扑到人身。就是说:在初制象形会意字时,犬还未驯顺。其驯顺时间,当是远在羌人驯化藏犬之后。
  中原曾经对藏犬作过引种饲养,但似未成功。《左传》宣二年,晋灵公唆獒犬去杀赵盾,就是证例。但此后,便没有再见到有关藏犬或猰的文字记载。

  9.羌人猎业的衰歇
  羌人,原是靠山缘猎食进入高原草甸的。经过猎业生活的艰苦斗争,促使四肢和脑力发展,智慧增高,氏族组成,养畜蕃盛,帐幕定居,并有藏犬捍卫以后,生活变得舒适稳定,衣食丰备,安乐无争,武备成了无用之物,射猎成了多余的事。这样,羌族便由强悍走向萎缩,终至于消失。但在这一变化中,由于他们的欲望转向个人享受,如需要多样化的食品,因而开始创造耕种制度;需要珍宝装饰,使金玉琢磨、陶土器皿有了突出的发展;需要处理过剩的家畜、畜产品和兑换不同地区的特产,于是商业大大发展起来。这是羌族文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农、工、商业萌发的阶段。


  1.麦种的创造者
  羌族原住地不适于发展农业。当其进人草原边缘的河谷上游地带时,不能不从单纯的肉食而进于杂食。于是栽培植物的试验出现了。他们最先育成的,是一种叫作“”(藏文音作Nas),后来陇西汉人把它叫作“稞麦”的耐寒谷物。近人则把它通称为“青稞”。
  这个高原河谷的上游地区(海拔约三千至四千米)并无野麦,只有燕麦野生,相当普遍。可以推断:羌人是因为牲畜喜食燕麦而进行栽培的。又因逐年选种,使粒穗密接饱满;经过若干年代后才变“青稞”的。其育种成功的时间,当在华夏有麦种之前几千年。何以见得呢?在我国最古的诗歌中,有一篇《周颂·思文》,全文是:“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后来的说经家,都说这是周室颂其始祖后稷(弃)功德之歌。弃在尧舜时为后稷,教民“播时百谷”(《尚书·舜典》语)。此诗说天市给他“来牟”的种子,叫他教导百姓种植。这个“”字,旧说概以为麦种,恰好就是羌语Nas或Las的对音。这就可以证明:中原原无麦种。中原麦种,是后稷从外域引种来的,故后世传为天帝所贻(来牟二字解释详后)。
  汉儒虽说《思文》是颂周始祖弃的,却有可疑之点不少。如:“后稷”不是弃的专称。在唐虞前,已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的传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蔡墨说)。烈山氏为神农氏别称,所谓柱,即神农氏时的后稷,与周始祖弃之后稷各是一人。《思文》中“立我烝民”,郑玄释:立为粒,指谷粒。中原粒食始于神农,不始于弃。《大雅·生民》为叙述周弃一生的诗史,长达二百九十六字,所言农艺之事甚详。如述种植,列举了荏,菽,禾,麻,麦,瓜瓞,黄茂,秬,秠,糜,芑等字。它不用来字,而作麦字,字形与音皆变,又不特言帝命。《生民》与《思文》皆西周初年之诗,且可能皆出于周公旦一人之手(说在拙著《周诗新诠》),可以怀疑;《思文》是颂烈山柱之诗,用于社稷祭享;只《生民》是是歌颂周弃的。按来与麦字制造的先后推断:来字已象麦穗之形,应是华夏初见麦穗时所造字。中原原始农作物为禾(今之粟谷),如黍,稷,糜,秫字皆从禾,显然是其变种形成后所造新字。来字不从禾,而象麦穗之形,可见并非中原旧有谷类,而是由羌域输种的。新种自高寒地引入低暖地,必然多生变种。经巧农的善为培育,于是有小麦种在华夏育成。为了给新种起名,在旧“”字基础上,加麦粒之状;正与“”的变种为黍,其造字之法相似。可知麦字是在华夏已经育成小麦新种时造的新字,用以与来麦的原种相区别的。事实上,《周书》所云“尝麦”,与《左传》所云“不食新麦矣”的麦字,及其他秦汉书文中的麦字,均是专指的小麦。汉儒把大小麦称为“二麦”后,就不再用“”字表示麦类,而是指“远来”一类意思。这说明殷、周、秦、汉的华人由于只种吃大、小麦,不吃稞麦,因而使用的字义亦随之改变。
  通过上述周初的诗分析可以看出:周弃所育成的麦种是指的小麦。最先引种来麦的人,是夏以前奉祀的后稷柱,而不是周始祖弃。他二人时间相距大约五百至一千年(《吕氏春秋》谓神农有天下十七世。古书记周以前年代皆不甚准确。只能依社会发展进度大体推估)。这样,羌族进入农业生产的时间,当比汉族更早;其育成麦种的时间,比汉族至少要早五百至一千年。
  羌族的来麦(青稞),不仅从华夏引种进来,发育成为小麦、大麦、蓝麦、油麦等品种;并且很早传入新疆和中亚细亚,被称为穄麦(《穆天子传》),又传入欧洲而为黑麦。黑麦西文作Rye,(仍是Nas的对音),至今仍是东欧和北欧的主要粮食作物。那些地区的农业,是七世纪才发展起来的,以前也是牧区。故只能说:欧洲黑麦是羌族来麦传去的种,而不能设想:来麦是欧洲传来的种?至于西亚和欧洲的小麦,是否来麦的变种?则应当继续考订。过去,史学界多以埃及和巴比仑是世界文化发育最早的地方,主要食粮又是小麦,便说世界麦种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殊不知:埃、巴地区的文化发育时间,最早也不过距今七千年;而羌族育成的麦种,至少也在万年以前了。因此,说世界麦种是由羌族创造出来的,是更为适当。虽然羌族创造成功的只是原始的来麦,但它无疑是随后派生、发展而成的各类新麦种的祖先。我们只能说:是来麦进化为小麦;而不能说:是小麦退化为来麦。所以,麦字从来,正如黍字从禾,犏字从牛一样。

  附 来牟辨
  我国古代经学家,否认羌族古代文化的发展先于汉族;否认麦种是从羌域输人,对于《周颂》中的“来牟”二字也作了一些谬解。有些人见到来字古篆象麦穗形;又见麦字从来,故释来为麦类,但究竟是那一种麦子,则说不出。至于相连的牟字,从牛从口,而牛鸣声大,遂以来为小麦,牟为大麦,并有写牟作麰者。后世字书均从此说。段玉裁《说文注》云:“古无谓来小麦,麰大麦者。至《广雅》乃云麳小麦,堥大麦。非许说也”。但他仍未作出牟字的新解释来。我怀疑牟字是另一种羌地育成的农作物品种,不是麦类。因为,如是麦类,在造字时必从来,而不会从牛。按羌族农作物,惟稞麦(来)与圆根两种育成最早。圆根是由十字花科野菜育成,块根圆大,味甘而色白(微苦),富于养分,形似芜菁。今藏人呼作“油马”,是最耐寒的根菜,产量相当大。但“油马”不是它的原始名称,因羌语古物名皆只单音,而双音多是吐蕃时语。藏语“油马”,本义“萎黄”,不成其为农作物名称。大抵,按羌语原名叫“”,因多在叶老萎黄时拔取,后人就叫“油马”。它与来麦同时传入华夏,故《周颂》连称,亦是缘音造字:取“”象其形();牛喻其大而可爱。故后之牟字亦有“爱也”(扬雄《方言》);“大也”《顾野王《玉篇》)与“拔取”之义。“”在青藏高原上,为母牛与牛犊的保健饲料;它引种入华夏食粟之区,亦当为牛的美饲料。故《说文》解为:“牛鸣也”,就是回牛望见它,会喜而鸣的意思。

  2.特殊的耕犁方法
  羌族用二牛耦耕,犁辕很长,犁刃只用一条坚木。犁辕前端,系于一横木上。根木为轭,不加于牛项而是加于两牛的额上,缚于两角,使二牛以头顶推挽着犁前进。这种耕犁方法,是任何民族也没有的。惟独羌族才有,并且保持到现代。仅仅是用两牛或两马耦耕,西亚、北非的阿拉伯国家也是通行的,但牛轭是加于颈上,这比之施于额上自然得力些,是比较先进的。因此不能设想二牛耦耕是羌族学西亚国家,而只能是羌族自己创造的耕犁方法。牛轭施于额上,是因原始创造牛耕的人,因见牛斗总是用角,或以额相抵,便误认为牛力集中点是在额,而不是在肩。这就说明羌人的观察和推想,是极原始的,也是独创的,而不是向其它民族学来的;也说明他创造的时间之早,远在世界各民族运用牛耕之前。加上地理条件的限制,他便长期封闭自守,孤行落后的生产方法,致在农业上无甚成就。
  我国中原地区的耕地方法,原称“耒耜”,也只是一条尖木和扁木,人用足踏,不知用牛。春秋年代,已经开始牛耕,故冉耕字伯牛。但仍有“人耕”的残余如长沮、杰溺的耦而耕。犁的创造,不能早过东周。《管子·乘马》始“丈夫二犁,童子五尺一犁”的话。配犁不言牛,可见是用人挽耕。汉武帝时,赵过教民牛耕,大概是我国中原的普遍开始用牛耕犁,论时间要晚于羌族几千年。东周以前,牛只用于挽车,轭是加于牛肩的。牛耕,也是单犁。华族在育种方面学了羌族,在耕犁方面却未学。人耕总比牛耕费力些,但中原牛少,价高,用于挽车尚嫌不足,只好勉用人力。而羌族牛贱,可以滥用,也不管它如何吃力,故一直沿用至令。所以,不能以历史长短来衡量生产的优劣。往往起步早,方法却落后;起步晚,方法反先进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许多人看到中世纪羌族的落后,却未看到古代羌族的光辉历史,这是不全面的。

  3.羌族的手工业
  羌族在整个石器时代,手工业是很高明的。其最出色的工艺是琢玉。他们借犀利的石英块制的刀锥,制成骨纺轮、球串等装饰品。又利用纺轮相互带动,加快了琢磨的速度,把石英、玛瑙等坚石琢磨成刀、斧、圭、璧等使人爱悦的器具;作为商品,与附近农业部落兑换粮食及其它物资。琢玉的沙,最初只用打碎的石英沙。后来淘取比石英沙更硬更细的“金刚沙”(与金和石英沙伴生的,硬度更高的黑色矿质细淘沙)。于是他们琢磨的玉器更形精美,成了华夏人最喜爱的商品。其成功的时间,约在距今五千年以前。华夏人有个传说:“蚩尤以金(铜)为兵,轩辕黄帝以玉为兵,黄帝战胜蚩尤”(《太白阴经》文。蒙文通云:“其说出于'胡非子'”)。这是一个可靠的历史传说。蚩尤是我国最先发明冶铜为兵器的。(其说在《管子·地员篇》。)但还不是青铜器,其锐利不能抵御石英磨制的玉兵器(石英兵器)。但中原并不出玉。轩辕黄帝居地接近羌族,故有玉兵,因得以战胜蚩尤。这是可以理解的。玉兵器在我国保存很久,如宋代还有“玉斧”等。
  轩辕黄帝购用的玉兵器中,可能也有黄金块。它是最好的投击武器(如前述)。在黄帝时,羌族虽无熔铸黄金的能力,却已知其性能,并能够把黄金块锤打成圆球,砸出一个浅柄,穿孔系绳,作为“流星锤”使用的(古代的锤皆无直柄,只有绳系,投出又可收回,故可纳入袖中)。其时华人金玉不分(说在《泛谈我国的黄金》),故谈玉兵,也会包括有金球和其他原生矿石。
  华夏进入青铜器时代以后,玉兵器被淘汰了,象征玉兵的圭、琰(皆具尖锐的锋端),还作为天子诸侯必须执持的“礼器”。阅千余年,玉器仍是中华人所最尊贵的器物。但自入周代后,华夏已经有自己的琢玉工师,和玉的代用品了(“次玉”,大多是美白的石灰石)。周代把这种琢玉的工匠,称为“追师”(见《周礼·天官》),以“”为治玉之称(《诗·大雅》:“追琢其章”)。《大雅·韩奕》云:“王锡韩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国,因以其伯”。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周宣王因韩侯娶“汾王之甥”,以北国追族与貊族之地赐之,使为一方之伯。可以设想:这个追族,即羌族以治玉为专业的工人,因华人好玉而入居华夏,子孙蕃衍,遂为追族(其所居地在山西大同附近。说详《周诗新诠》)。追字制作时,本无治玉之义,因羌语治玉为堆追之音,故译作追字,又通“”。貊与追,皆北狄之类,实羌族别支。可知羌族不但为华夏古代真玉(石英石)的供给者,也是玉工的传授者。

  4.羌族的商业
  羌族游牧于高原草甸,无一定居处,故扩散性强,适于商业的发展。可以设想羌族驯养羊牛既成,已有女性中心氏族组织时,便各命其男子,带着剩余牲畜,逐水草而移转扩散,逐渐占有整个康青藏高原的顶部草原,形成若干的氏族部落。由于生产发展的不一致,由于内部交换的发展,进而有了外部交易。待四周农业部落形成以后,农牧交换也显示出需要。这时,羌族苦于农业发展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遂利用牧业的优势,发展商业,通过水上交通,把自己多余的畜产品如羊毛、毛皮、牛毛、牛皮、干肉、乳酪(干酪)、乳油(酥油)等,与玉器、黄金、食盐、药材等土产,扎成牛皮包裹,用牦牛、犏牛、山羊、驴、马驮载,沿途放牧,在猛犬护卫下,露宿野餐,缓缓前进到农业社会的市场,换回粮食和工艺品。这种经商方式,是羌族在其社会发展进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由于商业交换的方便,发展农业的努力便成为不必要,因而文化发展也就停滞不前,结果“吐蕃文化”所代替。然而,吐蕃统一大高原后,因为对外交通的不便,仍只能使用这种商业方式互通有无,争取生存。即在吐蕃崩溃后,各地区政权和喇嘛寺也仍然一样。直到西藏解放,公路大通时,才结束了这样的经营方式。
  这种经营方式,可以称“羌式商业”。它在亚欧之间的内陆草原地区,擅利有数千年之久。近世研究世界史的人很少注意到它,更极少有人知道这种商业是由羌族所创造的。

  5.羌族文化小结
  羌族文化是牧业文化,是人类最早征服自然的一个最杰出的例子。后来的人类不是曾有过“极乐世界”的理想吗?看来,五千年前康青藏大高原顶部居住的羌族人大概可以算得是“极乐世界”中人。他们无外患,无内忧,牲畜孳蕃超过生活所需,皮、毛、骨、角能满足用度还有余,这都是他们累世祖先勤苦劳动、战胜自然的成果,而不是向其他人类攘夺来的,所以他们俯仰无所渐炸,安其所享而不疑,这还不算得极乐世界么?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启示我们:“没有什么永世不移的社会秩序”。“一切都依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羌人之所以能够在万年以前造就出人类突出的牧业文化,不仅因为他们祖先能够艰苦劳动战胜自然,还有地理条件与时间条件所起的作用。
  斯大林曾说:“地理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所必要的和经常的条件之一。而且无疑是影响到社会的发展”。羌人如果没有高原草甸,也就没有它优胜的牧业文化。但高原草甸也只适合于牧业的发展,而农业和工矿业发展却受到了严酷的限制。因而,羌族文化便未能前进到农业文化、工业文化和现代商业文化的阶段,终不免于被后起的吐蕃文化所淹没;同样,吐蕃文化也不能免于为现代化的先进文化所代替。
  时间的条件,对羌族文化的发展(由盛而衰的过程)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正因为羌人早在人类尚停滞在原始生活的时代,就在草原上奠定了经济生活的基础,有了女性氏族的组织,并能长期安定地从事生产活动,所以才能有那样的成就。相反,如果四周各民族发展水平已经接近,就必然会发生互相争夺的民族战争,相对延缓乃至破坏生产的发展。事实上,自从中华文化发展到了一定程度;汉族与羌族间的战争兴起后,羌族文化随即停止了发展。其后,在魏晋南北朝时,尽管汉、羌间已无战争,但勃兴于雅鲁藏布河谷地区的吐蕃文化,却迅速地把古老落后的羌文化淹没了。
  人类,是生物发展的最高阶段。从生物出现到人类出现的过程中,不知已淘汰了多少数量的生物;从猿人到今天的人类,不知已淘汰了多少的人群。人类发展决定的因素就是人的劳动。劳动经验即知识的不断积累。某一时代最优胜的人群,一经停顿不前,也不能免于在下一个时代归于淘汰。羌族的历史,正好说明了这样一个生物发展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规律。

注释
  选自《羌族源流探索》,原载《民族研究通讯》1979年2期80页,1964年重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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