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物 S 邵小明 • 漫写禅机 2004-12-30 | 人物 | |||||||
漫写禅机 ⊙雷康/编 遭遇漫画 ⊙何强/文 素不相识,一面之交,不参照任何素材,仅凭记忆和印象却能将一个人用漫画的手法如此神似地表现出来,没有相当的艺术功底和深厚的生活底蕴是难以完成的。然而,邵小明先生给我画的漫画作品就是这样完成的(这幅画成为了我的珍爱),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2004年3月8日,应蒋先生之邀我来到成都琴台路的一茶楼小聚,偶遇邵小明先生,也许是他独有的文化人气质及艺术家形象触动了我年轻时代曾喜爱过美术的那一根神经,不善言谈的我那一晚竟然变得健谈起来。通过彼此的交流,让我认识了一个对艺术充满纯真追求和向往的人;分手时,内心不得不暗自感叹,现在象邵先生这样的人,在我所认识的人之中是少之又少了,他的确是一个挺着脊梁的文化人。 本文作者:何强漫像·邵小明出品 漫写禅机 ⊙谢庄/文 很多人并不在意生活中的细节,很多人并不注目人世间的凡者。前者潇洒,后者世俗。笔者呢既让前者感染,又被后者诱惑。幸好,自个“难得糊涂”,总能生出些感慨来,譬如说,认识邵小明,就有点想法了。 邵小明,何许人也?未曾谋面,毫无概念。初次相见,只能电话导航。那是前年夏天的一个闷热的下午,虽准时到达,交谈却没超出半小时。话不投机?不,各自太忙!临别,我送了本《感慨集》给他:“有空请翻翻,多多指正。”他递了张名片给我:“有事请吩咐,一定效劳。”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凡者,偏偏在意起细节,在那个简陋的茶铺里,弄起了外交辞令,心底不免生笑。 一别近两载,相互没有联系,或许都在瞎忙。今年春天,《文化人》竟把我俩扯到了一块。当即商议,封面设计请小明试试。不出一周,《文化人》试刊号的封面设计已摆在朋友们面前。我惊了!没想到从封面摄影到封面设计速度如此之快,效果如此之好。应当说,整体设计厚重、大气。无论是视觉冲击力,还是艺术感染力,均堪称一流。它颠覆传统,挑战潮流,让一个智慧的光头,一双紧握的双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者,这正好体现了大型人文思想读物《文化人》的深刻内涵。 近闻小明要出漫画集,为他高兴。听说叫《漫写集》,书名取得好,好就好在“漫写”二字的禅机,为人生添补二分诗意。 邵小明和冉云飞合影,在酒中尽情放歌。中间拿话筒者是徐长久。『话外音:我唱的比你好,我长的比你帅,我就是要抢话筒,我酷故我在』 地点:津惠大酒店·五津镇·新津县·成都市 时间:2004-8-21 20:41:20 其实,小明的肖像漫画,充溢着一种空灵美。常是寥寥数笔,一个活脱活现的人物就立了起来,不但形似,更为神似。你看看《文化人》创刊号封二里的文化名人的肖像漫画,也就一目了然。 试看小明画的卢子贵先生怎么样?相信卢的同事们定会说:这就是当年的卢厅长,平易近人,和蔼可亲,那双眼睛分明又凸现一种气质,一种原则;而卢的文友们则会讲:这正是我们的卢会长,笔耕不缀,认真执着,又那样顺其自然,那点睛一笔正好明示了水到渠成之真谛。小明的肖像漫画就这样,意未犹尽,能让人尽情展开自己的思维空间。这就够了。真的,要是没有这一点,没有这功底,也就难以体现漫画的特点,极大限度地夸张,产生不可置换的奇效。 无独有偶,丁聪所写邵燕祥的漫画肖像,正好与小明所写卢子贵的漫画肖像排列在一起,有了参照,方显小明的漫画已从量变到质变。 且慢!当我们在检点个人行装时,理当珍惜旅途之所获,但人生目标总不应局限于“拣拾”过往。在前方,高耸的珠穆朗玛峰,绝不会误导我们的航向。 回顾人类艺术大师们的人生画卷,无论是绘画或雕塑,舞蹈或戏剧,诗歌或音乐,无不发现,以不同的艺术表现,塑造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灵魂,这才是人类文明的瑰宝。试想,如果没有莎士比亚,英国文化怎会留下最光辉的档案;如果没有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或许只能沦为空谈;如果没有贝多芬,德国乃至整个世界音乐哪能留下那生命激情的乐章;如果没有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前苏联乃至世界戏剧将会失去一个精采纷呈的流派;同样,要是没有罗丹,法国乃至近代雕塑必然失去震撼人心的力量;要是没有邓肯,美国将失去作为现代舞开山鼻祖的荣光;要是没有毕加索,现代人心目中的西班牙大概只会剩下斗牛士了;而中国要是没有张大千,璀灿的敦煌艺术怎能让世界提前共享……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启示:生命的意义在于创造,在于超越。如果缺乏这种创造的激情与超越的梦想,一个民族必然是个萎琐的民族;一个艺术家多半只会成为一个平庸的工匠。当然,我们或许未必能谱写出不朽的篇章,但只要我们梦想过、努力过、创造过,至少我们就已写就了一首美丽的小诗。小明,是吗? 二OO四年八日二十一日 写在后面 ⊙林和生/文 文化是路,却常常被人当成家,当成资产,甚至形成社会化产业和“福利事业”,形成所谓“文化共同体”,即大大小小的文化圈子,并明里暗里引以为骄傲。 文化,就像信仰,在我们的时代常常被当作一种身份,这固然悲哀。然而,在我看来更为悲哀的是,文化也有可能被当作一道“法门”。据我所知,一个人越是追求对现实的超越,越有可能遁入文化的“法门”,并最终在文化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现实。 然而,文化也可以是一种纯粹的乐趣。乐趣是什么?是现实?或者超越现实?不,我认为乐趣就是乐趣自身,至少,纯粹的乐趣必然就是它自身。 友人邵小明多年都走在文化之路上,一如他走在藏地人家的帐蓬之间,或者甘南草原的鲜花小径。他曾询问我对他作品的意见,我说:作品属于自己,是自己灵与肉的呈现和见证,与他人无关。 谨祝他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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