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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2003年9月24日) ⊙圣辉/文


各位理事,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今天,全国三大语系佛教代表在这里举行盛大集会,隆重纪念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我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向大会作《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的工作报告。
  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人民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的诞生,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开辟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民族的独立、国家的统一和国内各民族的团结,为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奠定了基础。掌握了自己命运的各民族佛教徒,终于可以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和振兴佛教事业,实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伟大理想。
  本会是由虚云、喜饶嘉措、圆瑛、赵朴初等二十位佛教界著名人士共同发起,于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北京举行第一届全国代表会议,选举圆瑛法师为第一任会长,宣告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从此,由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共同发起和参加的全国性佛教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诞生了,实现了全国三大语系佛教界空前的大团结,成就了中国佛教史上的千秋功业。
  五十年来,本会经过曲折发展、严重挫折、恢复振兴、平稳发展四个历史阶段,走出了一条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光辉道路。


一、五十年的历史回顾

1.从1953年到1966年,佛教事业在曲折中发展
  本会成立后,提出了“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号召,团结全国佛教徒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学习,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民主建设和文化建设,订立爱国公约,参加各项爱国运动和世界和平运动。发扬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开展农业、手工业和文教卫生事业,僧人中涌现出许多劳动模范、造林英雄、先进教师等,精神面貌为之一新。这个时期,佛教四众弟子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经济生活得到改善,佛教活动受到尊重和照顾。本会积极引导四众弟子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佛教发生了适应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深刻变化,成为新中国佛教徒自办的佛教事业。
  佛教教育、学术、文化等项工作取得进展。1956年创办中国佛学院,造就了一大批拥护社会主义的汉藏佛教人才。在政府支持下,本会重建北京西山佛牙舍利塔,成为世界佛教徒瞻仰的圣地。全国重点寺院、佛塔、佛教石窟得到保护和维修。完成对《房山石经》的调查、发掘、整理和拓印工作。受周恩来总理委托,完成了《中国佛教百科全书》英文版的撰写、编纂与翻译工作。本会与中央七部委举办“玄奘法师逝世一千三百周年纪念大会”。恢复南京金陵刻经处,集中各地经板达15万余块,补刻《玄奘法师译撰全集》。加强图书文物搜集整理工作。三时学会先后编纂了“亚洲各国佛教史料”、“中国佛教经济史料”等。西藏分会协助本会收集整理西藏各教派的历史文献、佛教著名人物传记和重要佛教经典资料,成果丰富。
  佛教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分会)相继成立,许多佛教徒参加各级人大、政协工作。在民族地区,不少僧人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各项法务活动正常进行,僧团整体素质得到提高。1957年和1962年,本会先后召开了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代表会议,选举喜饶嘉措大师为第二任会长。在西藏分会组织下,佛教界为西藏地区民主改革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本会护侍佛牙舍利赴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瞻礼,参加云南傣族佛教长老晋级典礼,密切了与上座部佛教的联系。
  积极开展国际友好交流。1952年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在北京举行期间,本会筹备处主任赵朴初居士将一尊佛像赠给日本佛教界,率先打开了中日两国民间交往的大门。中日两国佛教界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开展多项友好交流活动。日本佛教界最早访问山西玄中寺和西安各宗派祖庭。1962年,中日两国佛教界和文化界共同发起纪念鉴真逝世1200周年的活动,推动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进程。本会恢复了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佛教联系,增进了与上座部佛教国家的互相了解。1956年和1960年,本会组团护送佛牙舍利分别赴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巡礼。1960年12月,喜饶嘉措会长率领中国佛教代表团作为周恩来总理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的一个组成部分访问缅甸。喜饶嘉措大师、赵朴初居士先后赴印度、尼泊尔、缅甸等国参加佛陀涅槃二千五百周年纪念活动。接待了印度总理尼赫鲁、柬埔寨首相西哈努克亲王、老挝首相富马亲王、缅甸总理吴努、锡兰总理班达拉奈克来访。本会组织佛教文化代表团访问印度,捐赠“玄奘法师纪念堂”建筑费人民币30万元;接待和举办亚洲十一个国家和地区佛教会议。本会积极参加世界宗教和平组织的各项工作,作为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世佛联”)的创始人,赵朴初副会长当选为该会副主席,出席了第4届、第5届、第6届大会。这一时期,本会领导人参加了世界和平理事会、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赵朴初居士还出席了在日本京都、东京举行的世界宗教徒和平会议和“禁止原子弹、氢弹大会”。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第一代领导人十分重视本会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多次会见和宴请来访的国际佛教友好人士,对本会的工作给予巨大的关怀和支持。
  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在宗教问题上“”的指导思想逐渐滋长,佛教工作出现了严重失误。反“”斗争扩大化,有些佛教组织被错误处理,一大批高僧大德受到错误批判和不公正对待。佛教事业蒙受严重损失。

2.1966年到1978年,佛教事业遭受严重挫折
  从1966年至1976年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佛教活动被迫停止,佛教文化教育单位被迫关闭。许多寺院被有关部门占用或改作它用,大量文物被毁坏。本会和全国各级佛教协会的工作被迫停顿。同时,由于周恩来总理等老一辈领导人的明令保护,少数著名寺院得以幸存;有些寺院被军队或者文物部门接管,一批珍贵文物得到保护(目前有相当部分寺院仍由文物部门管理使用)。1976年至1978年粉碎“四人帮”后的两年中,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缓慢。此一时期,以圆拙法师、正果法师为代表的一大批高僧大德面对劫难,矢志不移,严持戒律,爱国爱教,成为新中国佛教的一代楷模。

3.1978年到1993年,佛教事业恢复振兴
  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拨乱反正,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佛教事业进入了全面恢复时期。本会会务逐步开展,许多僧人陆续回到寺院。以喜饶嘉措会长为代表的一批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1980年,本会召开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选举赵朴初居士为第三任会长,一大批德高望重的活佛、法师、居士进入领导层。1983年举行本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活动,提出“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思想,发扬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国际交流三个优良传统”,标志着新时期佛教事业的全面恢复。1987年召开的本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提出:中国佛教已经实现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历史性转变,中国佛教不仅必须而且能够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1993年,本会召开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和庆祝本会成立四十周年大会,遴选一批年轻佛教人才进入领导层。会议提出了加强佛教“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的历史任务。这一时期,在赵朴初会长的大力推动下,本会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涉及宗教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赵朴初会长赴福建视察,提出佛道教寺观“在政府行政领导下由僧道人员管理”的体制,被中央采纳;就“批判宗教神学”、宗教“鸦片论”和“宗教五性论”等发表理论文章,进行深刻阐述。本会召开第四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提出全国重点开放寺院建议名单;赵朴初会长赴广东、四川、河南、上海、江苏、安徽等地视察,相继收回广州光孝寺、大足圣寿寺、开封大相国寺、沈阳长安寺等一批重点寺院由佛教界管理使用。
  重视佛教自身建设。本会制定了《关于汉族地区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召开汉传佛教重点寺院管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本会对藏传佛教和上座部佛教寺院的恢复、维修与办学等,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协助十世班禅大师创办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召开了藏传佛教工作座谈会和上座部佛教工作座谈会,对困扰佛教工作的若干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中国佛学院得到恢复,灵岩山分院、栖霞山分院相继成立。随后,四川尼众佛学院、闽南佛学院、岭东佛学院、福建佛学院、普陀山佛学院、九华山佛学院、上海佛学院、云门佛学院、湖南佛学院、甘肃佛学院等一大批地方佛教院校相继开办或恢复。本会采取长期教育(佛教院校)与短期培训(执事进修班)相结合的形式,在九华山举办两期汉传佛教寺院执事进修班。藏传佛教地区和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开办了佛学院。本会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全面规划,适当调整,保证重点,协调发展”和“学修一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的办学方针。发起佛教文化教育基金委员会,筹款逾千万元。本会与文物部门协作,重印《乾隆版大藏经》。为《中国大百科全书》编纂佛教条目,出版发行《房山石经》,恢复南京金陵刻经处,建立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印刷流通经书、搜集整理佛教文物。创办《法音》杂志,编印“法音文库”,成立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创办《佛教文化》和《佛学研究》,出版发行《中国佛教》一至四卷,举办《山西佛教彩塑摄影展》。本会名誉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亲自主持六世至九世班禅东陵扎什南捷开光大典及藏传佛教法会庆典。
  在本会推动下,全国佛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赵朴初会长捐款救济孟加拉国和非洲灾民。全国佛教界为修复长城、保护大熊猫,为希望工程、植树造林、保护环境、扶残济困等踊跃捐款捐物。
  本会积极发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佛教界的联谊工作。先后接待了新加坡宏船法师,台湾星云法师,香港觉光法师、永惺法师、圣一法师等知名人士来访。向香港佛教界赠送《乾隆版大藏经》,为香港天坛大佛工程提供多方面帮助。同海外华人佛教界进行广泛联系。这一时期,海外华人和台湾、香港、澳门各界人士向大陆佛教界捐款捐物,为修复寺院,培养僧才提供了巨大帮助。
  积极发展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流。在邓小平、邓颖超关心支持下,中日两国佛教界共同发起日本唐招提寺鉴真大师像回国探亲活动。本会同日本佛教界举行空海大师圆寂1150周年大会和惠果、空海纪念堂在西安落成仪式。与日中友好宗教者恳话会和日中友好佛教协会的联系全面开展。赵朴初会长、隆莲副会长荣获日本佛教传道协会颁发的传道功劳奖和传道文化奖。与日本佛教大学共同举办了三届佛教学术研讨会。同朝鲜、韩国佛教界开始友好交流。赵朴初会长和本会领导人多次访问日本,并先后访问泰国、新加坡、韩国、朝鲜、美国、澳大利亚、尼泊尔、印尼等国。泰国僧王智护尊者应邀访华。与缅甸佛教界实现多次互访。本会接待孟加拉政府代表团迎奉阿底峡尊者遗骨,接待了泰国总理炳·廷素拉暖和泰国国王特使、斯里兰卡总统贾亚瓦德纳、泰国公主和日本皇族等贵宾来访。
  积极参加国际宗教组织的工作。赵朴初会长等率团参加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第3届大会和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第14届大会,皆当选为副主席;组团出席世界佛教领袖和学者会议;在北京承办了世界宗教和平会议国际理事会会议;班禅大师率团赴尼泊尔参加“世佛联”第15届大会开幕式等。

4.1993年至2003年,佛教事业平稳发展
  这一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最为迅速,人民生活实现总体小康。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宗教工作十分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面对千载难逢的太平盛世,本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学习。举行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祈祷世界和平法会。全国各级佛教协会和各地寺院举行喜迎香港、澳门回归座谈会、祈福法会等。赵朴初会长重视对邪教“法轮功”的批判,领导本会发表揭批文章,编辑批判书籍,发出《致全国佛教界的公开信》等。2003年春天,“非典”疫情在广东、北京等部分地区爆发,严重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会及时发出《通知》和《公开信》,号召全国佛教界积极行动、科学防治。本会和全国佛教界为抗击“非典”捐款达500余万元。
  这一时期,赵朴初会长在宗教理论、政策、宗教立法、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理论、政策方面有新的建树。比较突出的有:1994年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问题提出系统的理论思想;1996年提出宗教工作要“理顺理论观点,理顺法律政策观点,理顺体制关系”;1999年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有存在的现实根源与基础”,“宗教要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也要圆融宗教”等。针对各地落实政策的难点问题,例如银川承天寺、西安青龙寺、北京柏林寺等,赵朴初会长多次给中央领导或地方负责人写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学教科书对宗教社会作用的评价问题,圣辉副会长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修改提案。编辑完成《赵朴初宗教问题论述选集》,出版宗教政策法律知识通俗读物;派出调研组分赴各地进行调查研究,就落实政策的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重视佛教自身建设,重点抓好传戒的规范管理工作。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制定和发布《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实施暂行办法》,在江西云居山真如寺进行传戒试点,在莆田广化寺举行规范传戒法会。十年来,本会统一审批和组织全国汉传佛教地区传授三坛大戒70起,近29000人受戒(其中比丘19000余人,比丘尼9800余人),僧尼素质显著提高。本会召开六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及省级佛教协会工作座谈会,制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通则》和《关于加强省级佛教协会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广东云门寺举办第三期汉传佛教寺院执事进修班。召开佛教教制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修订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规定》颁布实施。藏传佛教和上座部佛教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许多藏传佛教寺院得到维修,第十世班禅灵塔祀殿建成开光。本会发表严正声明,谴责达赖喇嘛违反历史定制、干扰和破坏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从事分裂活动的行径,坚决支持按照藏传佛教仪轨和历史定制、通过金瓶掣签选定十世班禅转世灵童。赵朴初会长多次会见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却吉杰布。在各级政府支持下,藏传佛教一批活佛纷纷转世坐床。
  2000年5月,深受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尊敬和爱戴的赵朴初会长与世长辞,广大四众弟子无限痛悼。为了缅怀他的无量功德,本会编辑出版《赵朴初纪念文集》,参与编辑《赵朴初诗词手迹选》、《赵朴初韵文集》,并在每年朴老逝世周年纪念日举行法会、座谈会等纪念活动。
  2002年9月,本会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继承赵朴初会长遗愿,同心协力,开创中国佛教事业新局面”的历史任务。会议选举一诚法师为本会第四任会长,推选一大批年轻法师进入领导岗位,组成了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根据《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规定,经一诚会长提议,决定由圣辉副会长协助一诚会长主持日常工作。换届以后,本会机关经过财务审计,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各项工作出现了新气象。2003年3月,本会召开七届一次会长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本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一诚会长作关于加强佛教教育和道风建设的讲话,圣辉副会长通报本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部署本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会务工作出现新面貌。
  佛教教育取得好成绩。本会重视中国佛学院的建设,加强学僧的爱国主义教育,举行建院四十周年庆祝活动。新建教学楼竣工,教学条件有所改善。有200余位本科学僧和研究生毕业。有60余位僧人、居士先后赴日本、斯里兰卡、泰国、韩国、缅甸、英国等国留学,有5位获博士学位回国工作。派出18位学僧赴香港僧伽学院学习。聘请日本、韩国著名佛教学者为中国佛学院名誉教授。全国初具规模的初、中级佛教院校达34所。佛教学术研究和佛教文化事业进入繁荣时期。以《法音》、《佛教文化》和《佛学研究》为龙头的佛教期刊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本会出版《现代佛学》和《法音》影印合订本,印行全套《房山石经》。南京金陵刻经处印刷经书上百种,达40余万部。本会为国务院文化古籍规划小组编写了佛教典籍书目;为《辞海》再版提供增加的佛教条目;编辑完成《中国佛教》第五卷;召开了首届藏语系佛教研讨会;组织各类佛教学术研讨会及讲演会二十余次,佛教学术研究成果斐然。为庆祝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周年,协助举办藏传佛教擦擦(模制泥佛像)展、青海塔尔寺酥油花、唐卡、堆绣艺术展;《中华大藏经·丹珠尔》(藏文)对勘本整理出版。各地佛教协会和寺院纷纷创办佛学研究所、博物馆、图书馆,建立电子数据库、开设佛教网站,佛教学术研究和弘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寺院建设成绩显著。全国佛教寺院基建投资上百亿元,古刹重光,殿宇庄严,改善了寺院弘法环境和僧人生活条件。慈善公益事业成绩喜人,全国佛教界为张北地震、西藏那曲雪灾、青海雪灾、云南丽江地震等捐助善款;本会举办书画赈灾义卖筹款百万元赈济江南水灾。对口支援三峡库区迁建寺院。许多寺院办有义诊、养老、扶贫、助学等慈善设施或机构。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全国佛教界为赈灾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捐款捐物达三亿多元人民币。
  积极开展同香港、澳门和台湾佛教界的友好联系。本会组团赴香港参加天坛大佛开光庆典,接待了香港佛教界多次来访,组团护送佛牙舍利赴香港供奉,多次协助香港举办传戒法会,参加纪念香港佛教联合会成立五十周年法会,举办或参加庆祝香港、澳门回归祈福大法会等。近年来,与台湾地区佛教界交往频繁,接待了印顺长老、悟明长老、了中法师、圣严法师、惟觉法师、慧律法师、心道法师等台湾佛教界高僧大德的来访,并多次组团回访,如组织藏传佛教文化交流团访台,及赴台参加首届两岸佛教教育交流座谈会等。1998年本会护送玄奘顶骨舍利赴台湾玄奘大学供奉,2002年护侍佛指舍利赴台湾供奉瞻礼。2003年4月,“非典”疫情爆发,本会致函香港、台湾佛教界表示亲切慰问。香港、台湾佛教领袖也来函表示感谢和问候。2003年7月,受本会邀请,两岸四地佛教界一千余位僧人和一万余名信徒在厦门南普陀寺共同举行降伏“非典”国泰民安世界和平祈福大法会。上述友好交流活动,加深了两岸四地佛教界的血缘、法缘关系。
  国际友好交流空前活跃。根据赵朴初居士倡导的中韩日三国佛教“黄金纽带”关系的构想,1995年至1997年,分别在北京、汉城、京都举行了中国、韩国、日本佛教友好交流大会,发表了《北京宣言》、《汉城宣言》和《京都宣言》。从1998年到2002年,共举行了5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委员会会议,第4次会议邀请香港、澳门、台湾佛教代表参加。中韩日三国互派僧人到对方国家佛教寺院体验修行生活,与日本佛教大学互派访问学者,与日本佛教界共同举办了5届佛教学术交流会议。本会与东南亚各国佛教界多次互访,我国佛牙舍利两次赴缅甸巡礼供奉,我国佛指舍利和佛牙舍利先后赴泰供奉。有10名尼泊尔沙弥尼在广东受具足戒。本会在尼泊尔蓝毗尼兴建中华寺,成为中尼佛教友好的象征。本会积极开展与欧美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流,本会领导人分别率团赴法国和欧洲七国进行友好访问。本会组团赴澳大利亚、俄罗斯进行友好访问。这一时期,本会领导人先后访问日本、韩国、朝鲜、泰国、缅甸、印度、印度尼西亚、尼泊尔、越南、老挝、柬埔寨、斯里兰卡等国家。应本会邀请,先后有日本、韩国、朝鲜、泰国、缅甸、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印度、越南、斯里兰卡等国家的佛教代表团来访。本会还分别赴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尼泊尔、泰国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举办中国佛教文化展。
  这一时期,本会与“世佛联”、“世宗和”和“亚宗和”等国际组织的友好关系有新的发展。本会领导人先后出席在斯里兰卡举行的国际佛教大会、在尼泊尔召开的世界佛教领导人大会、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宗教和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在日内瓦举行的国际人权会议、在泰国举行的世界宗教领导人和平峰会、在斯里兰卡举行的国际上座部佛教大会、在印尼举行的世佛联第22次大会等。

各位理事,各位朋友!
  以上成绩是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指引下,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三大语系各民族佛教徒的共同努力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一诚会长和中国佛教协会全体同人,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主管部门,向全国广大佛教徒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隆重纪念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的时候,我们更加怀念为中国佛教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本会名誉会长十世班禅大师;怀念本会会长圆瑛大师、喜饶嘉措大师和赵朴初居士;怀念为佛教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高僧大德和诸位善知识。特别是前任会长赵朴初居士,他以虔诚的信仰、渊博的学识、坚定的爱国信念和无私的奉献精神,领导和主持本会工作近五十年。他把佛教的教义圆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促进中国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为实现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的大团结、大联合,为实现世界的永久和平,为重建法幢、绍隆三宝,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殚精竭虑,鞠躬尽瘁,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本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号召全国佛教徒学习赵朴初居士为中国佛教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继承他的遗愿,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力量。
  中国佛教协会的五十年,是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五十年,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和世界和平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五十年。五十年来,我们走过曲折的道路,经受了严峻的考验,迎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昌隆盛世,迎来了佛教事业恢复发展的黄金时期。


二、五十年来的主要经验

  回顾五十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经验。

1.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是佛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前提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是维护人权的重要内容。本会积极协助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些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保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调动了佛教界的积极性。事实证明,积极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仅是本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本会引导佛教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前提。

2.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光辉旗帜,始终把佛教的前途与命运同国家和人民的前途与命运相统一,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方向
  历史证明,国家繁荣昌盛,佛教才能兴旺发达。佛教事业的发展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密切相连的。因此,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立场,把佛教事业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之中,做到佛教利益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相统一,始终与国家和人民同甘苦、共命运,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方向。

3.对佛教的基本教义做出适合社会进步的理论阐释,弘扬人间佛教积极进取思想,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理论基础
  佛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文化在各民族中有深厚的亲和力和很强的认同感。这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在优势。因此,在外部政策因缘具足的条件下,对佛教的三学、四谛、四摄、六度、五戒、十善、八正道的根本教义进行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理论阐释,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作为弘扬人间佛教思想的重要内容,做到自利利他、自觉觉他,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理论基础。

4.保持寺院的清净庄严,发挥寺院宗教活动功能和道德教化功能,是保持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环节
  佛教的寺院,使得佛法得以久住,三宝得以延续,法脉得以传续,高僧得以辈出,曾经对文化交流、社会稳定、国际和平做出过重要贡献。坚持寺院“在政府行政领导下僧人自主管理”的体制,努力把寺院建设成为信仰活动中心、道德教化中心、慈善事业中心、民族文化中心、国际交流中心,起到维系道德、传承文化的社会作用,这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经济繁荣、国际友好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否则,如果仅将寺院视为商家牟利之地、官员施政之所、富人游乐之境、文物仓储之库,漠视寺院的道德教化功能和人文价值,无论对佛教的自身利益还是对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都是不利的。

5.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本会作为三大语系佛教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功能与作用,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组织保证
  五十年来的历史证明,我国三大语系各民族佛教徒历来重视本会作为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功能与作用,这是本会的优势所在。本会作为爱国团体,对于引导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团结进步,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不可替代的协调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本会作为教务组织,对于三大语系佛教的教务工作,特别在弘扬正法、整饬戒律、传承信仰、纯洁道风方面,具有内在的组织优势和指导督察权威。这种优势和权威,是本会所独具的。因此,充分发挥本会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对于团结三大语系佛教徒共同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团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实现祖国统一的伟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既面临空前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由于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的经济全球化趋势,给传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观念以极大影响。为了继承传统,面向当代,开拓未来,必须遵照与时俱进的精神,提出今后本会工作的基本任务。
  本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光辉旗帜,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弘扬人间佛教积极进取思想,发扬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国际交流的优良传统,加强道风建设和人才建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引导各民族佛教徒,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为了完成我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1.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弘扬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
  五十年来,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殊胜因缘下,赵朴初会长对人间佛教思想进行了理论创造和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取得了重大成就。
  人间佛教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人间佛教思想在社会道德方面的具体体现,佛教倡导的“恒顺众生”、“自利利他”的道德思想,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是我们弘扬人间佛教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弘扬人间佛教思想,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对佛教的基本教义进行适应社会进步的理论阐释,从提高信徒的道德操守入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御在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没落腐朽思想。全国佛教界要把弘扬人间佛教思想放到重要位置,这既是我们弘扬佛法的本分,也是服务于国家和民族整体利益的重大职责。《法音》、《佛教文化》和各佛教刊物、各佛教学术研究机构,要大力开展对人间佛教思想的研究、探索、阐释和弘扬工作。要编辑出版一批介绍人间佛教思想的教材和通俗读物,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做出贡献。
  其次,要广泛开展人间佛教思想的实践活动。继续加强佛教学术文化事业,对于佛教在哲学、文学、艺术、建筑、医药等方面的宝贵遗产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要加强收集、整理、发掘和研究,以丰富祖国的文化资源。同时,要发扬大乘菩萨的大愿大行,遵循佛陀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情怀,自利利他,广种福田,开展社会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帮助众生离苦得乐。本会号召全国佛教徒报国家恩、报众生恩,成就菩萨的愿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培养合格佛教人才,努力提高四众素质
  培养佛教人才,提高四众素质,对佛教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佛教人才严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首要问题。因此,加快人才培养是本会刻不容缓的第一大事。面对教内外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培养出一大批讲经弘法人才、学术研究人才、寺院管理人才、国际交流人才、佛教教育人才。本会号召全国佛教界把工作的重点和重心,转移到发展佛教教育、提高四众素质方面来。我们要运用各种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以中国佛学院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为龙头、各地初中级佛学院为骨干的佛教教育网络。要调动教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境内外一切教育资源,逐步形成初中高三级互相衔接、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互相配套、僧尼教育与居士教育平衡发展、南方北方适当布局、东部西部互相支援、三大语系协调发展的教育架构。采取教育规模与建筑规模比例适度、教育经费与建设经费比重合理、教育工作与法务活动同等重视、教师待遇与毕业生待遇适当优惠的一系列措施,争取十年至十五年内,佛教教育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3.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佛教自身建设内容很多,包括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文化建设、信众教育、道风建设、寺院管理等等,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应当重点抓好寺院管理和道风建设这两项工作。
  寺院管理是佛教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在寺院管理工作中,应当认真抓好寺院的财产管理和人事管理。首先,寺院财产来自十方檀越的信施,是发展佛教事业、弘法利生的物质基础,必须遵循佛教戒律和丛林清规,借鉴现代管理方法,理顺体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寺院财产除保证寺院日常生活外,应主要用于发展佛教事业和弘法利生,必须防止和制止教内外少数人利用职权,滥用、占有或挥霍寺院资财的现象,保持寺院清净庄严、廉洁节俭的本色。
  汉传佛教寺院丛林制度和藏传佛教、上座部佛教寺院在民主改革后建立起来的管理体制,仍然符合时代要求,必须继续执行。汉传佛教寺院,都要遵照本会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办法、通则和规定,建立健全两序大众按期推选或礼请住持以及住持到期退位制度;执行住持请职制、僧团羯磨制、十方选贤制。住持请职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把有较高佛教学识、德才兼备的僧人选到重要岗位上,防止将十方丛林变成子孙庙。各级佛教组织要提拔重用各级佛学院毕业的爱国守法、戒行清净的僧人。要建立地区之间、寺院之间、名山之间的合作交流协作机制,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寺院管理要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的体制,凡违反这一管理体制的,都要予以纠正。
  加强道风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核心问题。近年来,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负面影响,佛教道风建设面临严峻形势,有不少僧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正、金钱至上,甚至少数人为了名利地位不惜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贪污腐化、行贿受贿。这种不良风气已经严重腐蚀到僧人队伍,败坏了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危及中国佛教的前途与命运。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遏制。各级佛协和寺院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道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佛教的正信正行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继续贯彻执行已故赵朴初会长在《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佛教的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的任务。出家二众要坚定信仰、以戒为师、勤修三学、严肃道风。汉传佛教僧人要坚持独身、素食、僧装,具足威仪,对于违犯戒律、败坏道风者,应视不同情况,给予收回戒牒、迁单离寺、摒出僧团、撤销僧籍等处分。本会要定期派出道风督察组,加强道风督察工作。
  寺院道风建设与寺院财产管理、人事管理,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三个方面:道风建设为寺院的财产管理和人事管理提供思想和信仰上的保障;寺院的财产管理和人事管理为道风建设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在寺院管理中,道风建设是核心,人事管理是保障,财产管理是关键。抓住以上三个环节,才能使佛教寺院道风纯正、清净和合,成为弘法利生的基地。

4.学习宪法和法律,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本会的一项长期任务。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落实宗教政策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引导佛教四众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近期内要协助政府重点抓好理顺寺院管理体制和落实寺院产权政策的工作。要将四大名山向香客收取高额进山门票问题、部门占用寺院长期不予退还的问题、以及企业、部门办庙借佛敛财的问题,重点进行调查研究,向中央反映情况、陈述意见,力争解决。各地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支持下,尽快办理寺院房屋、土地产权登记手续,健全寺院产权制度,制止侵犯佛教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本会要加强力量,增加投入,继续开展对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有条件的省级佛教协会,也要加强宗教理论政策方面的研究。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的佛教界人士,要充分运用参政议政的有利条件,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的法律法规,维护宪法赋予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和佛教的合法权益。

5.开展对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发扬佛教国际交流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对外友好工作。贯彻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以“友好、合作、和平”为基本宗旨,继续加强与世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联系;继续发展与韩国、日本的黄金纽带关系;继续加强同南亚、东南亚国家佛教界的传统友谊;继续开展同欧美等西方国家的佛教友好交流;建设和管理好尼泊尔中华寺;积极参与“世佛联”、“世宗和”、“亚宗和”等国际宗教和平组织的工作,与世界各国宗教界一起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的各项活动;增进同世界各国佛教界的人才交流、学术交流和文化交流活动。继续开展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佛教界的友好联谊与交流,为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做出新的贡献。

各位理事,各位朋友!
  中国佛教协会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雄壮步伐,已经走过了五十个年头。在这五十年的历史中,本会为新中国的团结与稳定、文明与进步、繁荣和富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谱写了光辉的篇章。进入二十一世纪,全国人民正以豪迈的步伐奔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中国佛教也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在纪念本会成立五十周年的时候,我们信心百倍,豪情满怀。让我们在一诚会长为首的新一届理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创造新世纪新阶段中国佛教事业的新局面而勇猛精进!

《法音》2003年第10期 (总第230期)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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