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首页 Previous人物 PreviousT  谭晓林 2002-3-18人物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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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晓林 Tan Xiaolin (1962-12-23~2004-6-25) ⊙雷康/编 张浩林/摄


  曾用名谭明林,男,汉族,属,生于四川省乐至县,1993年非法出境到缅甸。经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自1995年以来,谭晓林在缅甸木姐、勐古等地,纠集一批境内外贩毒分子,运用现代化的交通、通讯、金融条件,疯狂地进行毒品犯罪活动。为了逃避我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形成规模庞大的地下贩毒网络;他们行动诡秘,在境内外建立多个贩毒据点,设立毒品仓库,改造伪装车辆,并采用密语联络、互相监视、分段运输、单线联系等狡诈手段,绕关避卡,假道云南,从缅北向我国境内和海外大肆走私贩毒。在谭晓林等人的苦心经营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一个横跨境内外,收购、运输、贩卖、洗钱一条龙,规模庞大的职业化走私贩毒集团。谭晓林成为缅北地区对我危害最大的大毒枭之一,犯罪气焰十分嚣张。
  针对谭晓林贩毒集团对我危害情况,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艰苦细致的侦查工作,获取了大量犯罪证据。为了尽快将谭犯抓捕归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与缅甸国家肃毒委员会进行的边境执法会晤中,先后6次将谭晓林等毒枭名单通报缅方,要求缅方协助抓捕。今年以来,云南省公安机关抽调专门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对谭晓林贩毒集团进行了严密侦控,进一步掌握了谭的主要活动情况,并将其行踪及时通报缅甸警方,要求缅方根据《中缅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尽快协助我方抓捕。2001-6-20日,缅甸警方在木姐成功抓捕了大毒枭谭晓林,并与23日将其移交云南省警方。其间,云南公安机关抓住战机,在重庆、昆明、迪庆、保山、德宏等地,一举抓获谭在境内的贩毒集团成员,查封、查缴谭晓林贩毒集团在我境内的6个贩毒联络点和一批运输通讯工具,对谭晓林贩毒集团予以毁灭性的打击。
  现已查明,仅从2000年以来,云南省德宏、保山等地公安机关就连续查破谭晓林贩毒集团组织偷运入境的贩毒案件14起,缴获海洛因3吨多,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9名,缴获运毒汽车28辆及大批通讯工具和赃款赃物。
  2004-5-10日,昆明中院对谭明林等四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谭明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谭明林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后认为:谭明林无视国家法律,多次组织从境外走私毒品海洛因到我国境内,进行运输和贩卖的活动,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同时,其非法买卖麻黄素的行为还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因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谭明林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同时,核准昆明中院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谭明林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2004-6-25日上午,在云南省昆明市打击毒品犯罪大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大毒枭谭明林(别名谭晓林)与另外几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谭明林等一批毒品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并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背景资料
  “金三角”位于泰国北部与缅甸和老挝的交界处。湄公河、叶赛河在这里汇流,形成了一个三角洲,面积约190,000km2。这里群山起伏,丛林密布,河流纵横,道路崎岖。在这片三角洲上,生息着苗、佤、瑶、克伦等十多个山地民族,将近100万人口,他们靠种植罂粟为生。“金三角”毗邻中国西南边境,近年来这里发生了对中国禁毒工作十分不利的变化:一是其核心毒区逐步北移,更进一步接近中国边境;二是这里在保持其传统的海洛因生产的同时,“冰毒”等兴奋剂的生产急剧上升。据了解,2000年“金三角”罂粟种植面积为1,695,000亩,可产鸦片1,000吨。而中国警方缴获的海洛因90%以上来自“金三角”,从云南境外走私入境的冰毒也连年急剧增多。
  公安部有关官员说,西北境外“金新月”及中亚国家的毒品对中国的潜在威胁也很大,近年来中国警方查获从这一地区走私入境毒品案件20多起。另外,境外的一些贩毒集团也不断将一些新型毒品传入境内。
  与此同时,境外的制毒分子将制毒技术、设备、资金传入境内,与国内不法分子相勾结,设立地下工厂,生产冰毒和“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致使中国毒品形势更加严峻。据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0年,中国大陆登记的吸毒人数达86万人,吸毒人员遍布全国各地。
  2000-8-28日,中国公安部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贾春旺和老挝主席府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主席苏班·西蒂拉,缅甸内政部长、中央肃毒委主席丁兰,泰国总理府部长探马叻·伊沙兰古拉在北京举行会议。会后发表《北京宣言》,同意进一步推动本地区现有的“东亚次区域”、“东盟和中国”等禁毒合作机制的工作,确立四国禁毒合作伙伴关系和保持高层会晤与磋商机制,并决定加强工作层和专家层的交流与合作,在毒品预防教育、缉毒执法、信息交流、戒毒治疗和康复、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替代发展、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海内外新闻媒体普遍发表评论认为,这次史无前例的部长级禁毒合作会议是四国联合打击“金三角”毒品犯罪新行动的开始。中国政府在加紧打击各类涉毒犯罪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区域范围内的禁毒合作,得到邻国政府和人民的赞赏和支持,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2001年上半年,中国加强了与老挝、缅甸等国的双边禁毒合作。2001-1月,贾春旺率团访问老挝、缅甸,在禁毒领域诸多问题上与老、缅达成共识,签署了双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力地促进了禁毒合作。
  中国还加强了与有关国家的禁毒情报交流和禁毒执法合作,积极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根据俄罗斯联邦安全总局提供的线索,吉林警方成功地侦破了“4·13” 跨国贩毒案件,为两国今后的执法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中国云南省总计投入3亿元人民币,帮助缅北地区开展替代种植各类农作物和经济作物2.5万公顷,派出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3,000余人次,帮助有关国家培训各类农业科技人员近千人,被世人誉为“绿色禁毒工程”。此外,中国政府还帮助邻国建设了一批学校,修建了一批电站,修筑了数百km公路。在中国帮助下,缅甸和老挝边境地区罂粟种植面积有了不同程度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金三角”毒品对中国和国际社会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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