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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碾铁路 发表于: 2018-11-14 07:54:01|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四川改善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明确规定基本办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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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杨金祝)“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统筹县域教育资源,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合理设置两类学校;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
  11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官网获悉,《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即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四川将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建设。
  优化布局规划方面,修订完善包含两类学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0年),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改善办学条件方面,对于小规模学校,原则上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85平方米;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25册;每名学科教师配备1台计算机;功能室和教学仪器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对于寄宿制学校,原则上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小学5平方米、初中5.5平方米,食堂(伙房)生均建筑面积1~1.2平方米;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有开水供应和淋浴设施;有开展团队活动必需的场地与条件。确保到2020年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加强师资建设方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省培计划”要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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