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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泉 发表于: 2018-12-17 08:54: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人物·人事] 男子因挪车起纠纷 亲友齐上阵酿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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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自贡
  自贡网讯(彭文波 宋君常 记者:缪静)近日,富顺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郑大力(化名)因挪车与他人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打架,随后双方亲友又加入打斗发生抓扯。最终,郑大力因致人轻伤,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2018年3月3日9时许,郑大力驾车在富顺县大转盘旁的某电工工具门口时,见刘老幺(化名)坐在电瓶车上打电话,便按喇叭催促刘老幺挪车。但刘老幺继续打电话未挪车,于是郑大力开始多次按喇叭催促,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郑大力下车推了刘老幺一下,双方便发生抓扯、打斗。殴打过程中,刘老幺双侧鼻骨骨折。刘老幺打电话告诉张良(化名)自己受伤一事。张良立即赶到现场与闻讯赶来的郑大力的哥哥发生抓扯,直到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双方才停止抓扯。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刘老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法院当庭判决,郑大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郑大力赔偿刘老幺等伤者的损失,共计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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