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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住房] 

不动产登记制全面落地 全国市县均发新版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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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10-11 08:07:01|显示全部楼层

北上广等8省市已成立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

源自: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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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大事记
  晨报记者徐运报道“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昨天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这则通知的发布时间是9月23日。根据通知,该领导小组由一名组长,两名副组长以及11位成员组成,涉及上海市发改委、农委、规划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房保障局、海洋局、林业局等相关委、办、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国土资源局,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庄少勤兼任办公室主任。
  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甘肃、贵州等省(市)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
  据报道,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此前表示,实现不动产登记总体安排可分为四个阶段,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原文标题:本市成立不动产 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9-17 23:07: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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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不动产登记征意见 建议登记错误应赔偿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今日,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林依标带领的课题组“省级及以下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研究”对外界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其中提出“规定登记错误赔偿责任”,因登记机构的过错导致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福建省所提出的修改建议多有亮点,其中一些说法此前并未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出现。
  国务院法制办8月15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日程安排,此次征求意见已于9月15日结束。
  目前,多省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取得进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志忠近日表示,福建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将进入登记机构设立阶段,正在研究设立省级不动产登记所。

看点1:建议统一规定省市县登记机构设置
  福建国土厅表示,省级登记机构具有承上启下的纽带功能,建议《条例》在第5条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规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离不开省级登记机构的推动。落实统一登记,仅有国家层面立法和部门规章还不够,需要省级登记机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修改本行政区域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
  因此,福建国土厅建议《条例》对省级及市县登记机构的设置做出统一规定。如文中介绍,目前各部门对将分散登记职责整合到一家的这种横向的机构统一已有共识,但统一还应包括纵向的统一。
  按照福建省的表述,按照纵向统一的要求,市县登记机构原则上也应当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有必要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外单独成立登记机构的,该机构除接受本级政府领导外,业务上统一接受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指导和监督,不再受其他部门指导。

看点2:建议规定登记错误赔偿责任
  关于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条例》目前没有规定。福建省国土厅认为,应明确登记错误归责原则,并分列了四款。
  第一款即指出,登记机构过错导致登记错误该怎么办。其建议,因登记机构的过错导致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损害发生时的不动产市场价值。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追偿。
  此外,对于申请人方面,福建国土厅认为,申请人应当对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款规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物权法》第21条。
  此次福建省国土厅还提出“设立登记赔偿责任基金”的建议。
  该厅表示,登记赔偿责任基金是落实赔偿责任的保障。建议在“登记错误归责原则”条后再增设一条,规定为“国家设立登记责任赔偿基金。登记赔偿基金的设立及管理,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

看点3:建议完善登记簿公开制度
  目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中表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也对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登记信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建省国土厅认为,登记簿的公开要兼顾登记簿信息的公共性和私人性,宜坚持现有制度,并建立分层次查询制度。其建议此条规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一款)。任何人可申请查询隐匿登记人的出生日期、部分统一编号、部分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款)”。
  此外,福建省国土厅提出了“建议规定不动产代理活动。”具体来看,即为引入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制度,在《条例》中对不动产登记的中介配套服务作出相应规定。不动产登记专业代理人可以弥补一般当事人缺乏专业不动产登记知识的缺陷,提高不动产登记的效率。
⊙编辑:陈思
原文标题:不动产登记征意见 福建国土厅建议登记错误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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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4-9-16 07:47:00|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不动产条例只是过渡应尽快对其立法

源自:法制日报
⊙记者:席锋宇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如此形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
  的确,自物权法颁布之后,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获得社会层面的广泛关注,却一直属于“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状态。早在2013年3月,有关部门就曾明确提出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但该条例却一再推迟到8月中旬才正式浮出水面。而这距离物权法的颁布已经相隔7年。业内人士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可谓进展缓慢且举步维艰”。
  几经“难产”的条例也并没有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孟强看到过条例最初的征求意见稿,他说,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仅有30条,与此前起草的征求意见稿的75条相比,缩水了一半还多。这一方面说明起草过程中利益羁绊过多,为了寻求多方平衡,不得不大力简化。另一方面,过简的条文规定又注定了这部条例的粗线条和抽象性特征,弱化了该条例的可操作性。
  孟强说,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是程序性规定,目的是建立其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具体规范流程。制定这样的条例应当摒弃“立法宜粗不宜细”的落后观念,尽量使之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否则仍会因不接地气而在实践层面沦为具文。因此,他建议征求意见稿应当将程序尽可能规定得细致详尽,才有利于登记部门的实务操作,也有利于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行使和救济。此外,对于一些重要的不动产权利类型,例如不动产信托登记,征求意见稿也没有进行规定。如果对条例进行完善,使之细化,则能够强化条例的实用价值,不至于颁布伊始就不得不依靠各种补充规定才能适用。
  暂行条例仅是过渡,最终的方向是制定一部不动产登记法。这样的观点得到许多法学专家的认可。
  早在2009年,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在接受《法制日报》专访时旗帜鲜明地提出,我国需要制定不动产登记法。他认为,物权法中公示原则、保护交易安全功能的发挥,都有赖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虽然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规则,但是登记制度非常复杂,涉及问题较多,尤其是物权法提出了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要求,因此,关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设置、具体登记审查要件、登记人员的素质要求、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等,都需要通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法加以具体规定。
  孟强说,物权法之所以将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上升到法律和法规的层面,是因为物权法赋予了不动产登记极强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须格外慎重对待。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制度,但总体而言较为分散、零乱,且存在较多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对于不动产权利必须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统一,才能消弭混乱的现象,切实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孟强说,从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来看,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部门规章,所以法律适用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虽然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采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形式均可,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务院制定的条例最终还是需要过渡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层面。
  孟强分析说,目前已有的、对不动产登记事项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有不少属于法律层面,出台后的条例无权对其进行修改。例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等均是在法律层面对不同类型不动产的登记事项作出规定,条例确定的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与这些上位法不一致、不相同的地方就会构成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导致条例无效,起不到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统一的立法目的。
  “如果在法律层面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能够在同一效力层级上以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直接取代其他法律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实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目的。”孟强建议,国务院制定出台条例之后,应当及时吸取立法和实践中的经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法的制定工作。
原文标题:条件成熟后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法)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9-16 02:47:00|显示全部楼层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揭晓 不动产登记工作疑加速

源自: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刘展超

  [ 下一步,国土部将广泛征求系统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将选择若干典型地区对登记簿册进行试填试用,以确保登记簿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不动产登记局首任局长揭晓──现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王广华已正式出任该职务。

  据《郑州日报》报道,9月12日至1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一行来郑州市调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赵龙、土地利用管理司巡视员兼副司长黄鹤图等随行。

  这是官方媒体第一次披露王广华的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

  8月19日,国土部印发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其中人员编制设定为24名,其中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从三定方案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一职应该由地籍管理司司长担任。但当时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刚刚公布,相关的人事任命还需要经过相关步骤和流程,国土部并未正式宣布该任命。

  自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王广华一直在土地系统工作。在1992年至2001年的十年间,他一直任职于地籍管理部门。2001年11月,他由地籍管理司副司长转任国土部信息中心主任。此后的2008年12月,他开始担任国土督察武汉局局长。

  从工作经历来看,王广华可谓非常熟悉地籍管理,而查阅历史资料又可发现,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有成型观点。

  2003年,王广华曾在《测绘通报》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认识》(刊发于该杂志2003年第五期),文章中称,地政部门统一进行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目前唯一的选择。

  近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似乎有加速的迹象。

  国务院法制办在8月15日对外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按照日程安排,这次征求意见会在9月15日结束。在进一步修改后,该条例有望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

  此外,9月10日,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在一次专家座谈会上透露,在广泛收集、系统研究中国和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基础上,经过多次与有关部门和基层实践人员、专家学者研究交流,目前已初步形成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下一步,国土部将广泛征求系统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将选择若干典型地区对登记簿册进行试填试用,以确保登记簿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原文标题:王广华任不动产登记局长 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加速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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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9-15 16:27:00|显示全部楼层

王广华成首任不动产登记局长(图/简历)

源自:第一财经日报
  不动产登记局首任局长揭晓,现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王广华已正式出任该职务。

  据《郑州日报》报道,9月12日至1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一行来郑州市调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赵龙,土地利用管理司巡视员兼副司长黄鹤图等随行。

  这是官方媒体第一次披露王广华的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

  8月19日,国土部印发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其中人员编制设定为24名。其中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从三定方案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一职应该由地籍管理司司长担任。但当时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刚刚公布,相关的人事任命还需要经过相关步骤和流程,国土部并未正式宣布该任命。

  自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王广华一直在土地系统工作。在1992年至2001年的十年间,他一直任职于地籍管理部门。2001年11月,他由地籍管理司副司长转任国土部信息中心主任。此后的2008年12月,他开始但任国土督察武汉局局长。

  从工作经历来看,王广华可谓非常熟悉地籍管理,而查阅历史资料又可发现,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有成型观点。

  2003年,王广华曾在《测绘通报》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认识》(刊发于该杂志2003年第五期),文章中称,地政部门统一进行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目前惟一的选择。

  近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似乎有加速的迹象。

  国务院法制办在8月15日对外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按照日程安排,这次征求意见会在9月15日结束。在进一步修改后,该条例有望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

  此外,9月10日,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在一次专家座谈会上透露,在广泛收集、系统研究我国和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基础上,经过多次与有关部门和基层实践人员、专家学者研究交流,目前已初步形成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下一步,国土部将广泛征求系统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将选择若干典型地区对登记簿册进行试填试用,以确保登记簿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王广华简历
  王广华,男,汉族,1963年1月生,河南荥阳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1983.07 北京大学学生

  1983.07-1986.08 农牧渔业部土地管理局干部

  1986.08-1992.10 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规划司干部(其中:1990.10-1992.04在联邦德国进修)

  1992.10-1994.12 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土地登记处副处长

  1994.12-1998.01 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土地登记处处长(其中:1994.03-1995.02在湖南省麻阳县挂职副县长)

  1998.01-1998.07 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助理巡视员

  1998.07-2001.11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

  2001.11-2008.12 信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2008.12-2014.09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

  2014.09-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4-9-2 00:27:02|显示全部楼层

不动产统一登记执行难:央产房数据不在系统中

源自:中国经济周刊
  【宏观·政策】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央推动进入快车道,地方试点推进难
⊙记者:刘德炳 | 北京报道

  难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有了具体的时间表。8月27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透露,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资源部的总体安排是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而十余天前的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这一时间表比最初的计划略晚了些。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曾指示,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现实推进虽未如预期,不过,一系列迹象显示,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步伐正在加快。

“不动产登记局(处)”牌子已挂
  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确定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
  该方案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能部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编制含6个处共计24名工作人员。
  在8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同步推动明确机构。不仅要加快省级职责整合,更要下沉一级,推进市县级职责整合。二是主动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的 模式和方法,平稳实施统一登记。三是做好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据新华社消息,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河北、黑龙江、山东等地正式建立 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四川等地在国土资源厅(局)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河北、山东、江苏等地明确在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部门加挂 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或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

湖南试点推进难:
仍需政府牵头统一技术平台

  由于不动产采取属地管理,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主要靠各个地方政府来执行。
  今年6月,湖南省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这是全国较早在市县级地区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的地方。
  浏阳市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浏阳正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这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进展快的话,相关的试点方案有可能在近期出台。
  记者从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芷江侗族自治县早在今年6月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曾佑光任组长、县长吴飙任副组长的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组织机构来负责统一登记,现在芷江县正在做试点方案,所以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没有开始实施。
  澧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澧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相关登记机构还没有成立,距离真正试点执行统一登记还需时日。
  记者了解到,在湖南上述先行试点的三个县市中,不动产统一登记都遇到了一定的难题,但当地工作人员以不便透露为由,没有说明目前试点遇到的主要困难到底是什么。
  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消息,8月14日,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吴正辉在浏阳市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时就提出建议,希望浏阳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大局为重,打破利益格局,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支持配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征求意见稿显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对此,澧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征求意见稿只是规定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不意味着一定由国土部门作为统一登记机构,澧县正在研究由哪个部门来进行登记,或者该如何整合登记机构。
  据芷江新闻网消息,6月13日,湖南省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和平在调研芷江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就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单个或几个部门很难推动,需要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集体协调,将技术标准统一,实现统一技术平台。
  而针对公众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特别是小产权房是否会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疑问,澧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是合法,根据目前的法律,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因此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将其转正。

统一登记面临执行难:
国土部门如何办理林业登记?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不动产物权是重要的财产权,只有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明晰不动产的归属,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证。
  本次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而这些不动产的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 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行政主管登记。
  严金明指出,多年来,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有争议,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曾想获得住房登记的权限。严金明还表示,相关法理的不统一、信息系统的不统一、执行标准的不统一等,也会给不动产统一登记带来新的难题。
  即便如此,记者了解到,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住房信息系统,这些住房信息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从技术上看,系统不统一,没有也无法联网;二是数据不全。据某特大城市的住建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有几类住房数据并不在目前的住房系统中,如以前的纸质数据、产权比较复杂的央产房(编 者注: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等。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就住房数据而言,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整合共享应该是大方向,很可能会以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进行整合。
  而就执行层面来看,跨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也面临执行难题。湖北省林业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如果将不动产登记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 系统,或者说仅仅由国土部门来办理,实际面临较大的难度,比如办理林权登记,涉及到土地面积、林木种类等,办理这些手续林业部门相对更专业,如果只是由国 土部门来办理,显然费时费力。
原文标题:不动产统一登记面临执行难:央产房等数据不在目前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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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8-22 17:07:01|显示全部楼层

王广华或任不动产登记局长 11年前建言统一登记

源自: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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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广华 资料图
  作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执行机构,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自今年5月挂牌之初便备受外界关注。《第一财经日报》近日独家获悉,随着该局三定方案的出台,局长人选将在近期确定,王广华有望成为该局的首任局长。
  在今年之前,王广华的职务为国土督察武汉局局长。今年年初,他被调回北京,转任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并兼任国土部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尚未正式任命
  本月19日,国土部印发了《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其中人员编制设定为24名。其中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从三定方案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一职应该由地籍管理司司长担任。
  今年5月7日,国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在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彼时,外界便预测王广华将出任该局局长一职。
  一位国土部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因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刚刚公布,相关的人事任命还需要经过相关步骤和流程,目前国土部还没有正式宣布该局的局长任命。
  自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后,王广华一直在土地系统工作。在1992年至2001年的十年间,他一直任职于地籍管理部门。2001年11月,他由地籍管理司副司长转任国土部信息中心主任。此后的2008年12月,他开始但任国土督察武汉局局长。
  目前国土部地籍司在原有职责外又增加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任务,工作量增加很大,而查看公开资料便可发现,王广华自从担任地籍司司长后,经常赴各地调研,而主题多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截至记者发稿,武汉督察局官网上依然显示王广华是该局局长。一位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该局目前已经由一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11年前刊文称需统一登记
  从工作经历来看,王广华可谓非常熟悉地籍管理,而查阅历史资料又可发现,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有成型观点。
  2003年,王广华曾在《测绘通报》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认识》(刊发于该杂志2003年第五期),文章中称,地政部门统一进行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目前惟一的选择。
  文章称,在我国由地政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既符合法理和国际管理,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因为不动产物权在本质上要么是直接指向土地的物权(如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地上权等),要么是建立在土地物权之上的物权(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权之上的房屋所有权、林地使用权、草地使用权等)。所以,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的登记,当然可以包容其他的不动产物权的登记。
  去年,国务院正式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交到了国土部,并定下今年6月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时间表。
  据相关人士透露,今年6月26日,国务院一位副总理曾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地在今年底完成省、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王广华近日称,《不动产登记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提速。因此,必须相应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等有关工作。各地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

人员编制仅增加6个
  鉴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整合难度大,目前中央已经搭建了国务院、部委、司局三个级别的工作组织。
  在国务院层面,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由国土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意在跨部门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中的问题。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任该会议召集人,会议成员来源于九大部委。
  一个月后,“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整个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时间表也在此次会议上确立: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随后,国土部内部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担任,王广华担任副组长。
  虽然有了部际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推动仍需一个实体性的工作机构,由此不动产登记局开始走上前台。
  至此,三个级别的工作机制搭建成型,牵头人的职务也分别是正部级,副部级和司局级干部。而且,国土部成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最大职责部门。
  根据此次三定方案,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人员编制设定为24名,与2003年的三定方案相比,人员编制增加了6名。
  在外界看来,与增加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相比,6个编制确实不算多。此前,多位国土部人士都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任务量非常繁重,人员编制相对紧缺。刘展超
原文标题:王广华或任不动产登记局长 11年前建言统一登记)
 楼主|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4-8-20 15:07:00|显示全部楼层

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定编24人中13人为领导

源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消息,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执行《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局设24名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包括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根据《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
  不动产登记局的10方面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办法、标准规范,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土地权利制度研究,负责定期组织全国性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指导地方地籍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土地遥感监测工作,以及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局包括司(局)内设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监测与统计处6个处。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4-8-20 13:47:00|显示全部楼层

不动产登记局人员编制确定:24人中13人为领导

源自:新华社
  【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确定】根据中央编办有关通知和批复,国土资源部近日确定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不动产登记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职责、6个处和24名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11人,司处领导13人。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8-18 01:47:00|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不动产登记工作利益矛盾多 操作难度大

源自: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此外,还对不动产登记的原则、适用范围等具体环节做出明确规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施行提供法律依据。
  业内人士认为,此番顶层设计的初步确定,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有实质性的突破。不过,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操作细节层面仍然面临多重难题。根据意见稿的内容,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推进降低房价、反腐、落实房地产税等方面虽有影响,但难有直接作用。

范围
10类权属纳入登记

  按照此前公布的工作进程,原定于今年6月底出台的意见稿已经延期了一个多月。早在七年前,“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的相关内容就已写入《物权法》。但多年来,受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多头管理”、利益和职权再分配等难题所阻,统一登记进展一直十分缓慢。
  2013年3月底,“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成为2014年重要任务之一。当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此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步入快车道。
  2014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进展迅速。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确定用三年时间在中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4月,国土资源部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5月,不动产登记局挂牌;6月,针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研究设计启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也从中央层面逐渐向地方推进落实。天津、河北、内蒙等十几个省市逐步传出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牵头单位、设立专门机构、多部门整合职责等消息。
  此次公布的意见稿明确指出,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而“不动产”,则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依照意见稿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共有10种,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难点
多头管理相对分散

  一位国土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以土地为核心,包括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职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部门登记,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渔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部门登记。
  因此,土地、房屋、林地、海域资源“各有其主”,多头管理,相对分散。还有分析人士指出,多年来,由于部门利益牵扯,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有争议,如在住房方面,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想获得这个权限。而且,由于不动产涉及多种范围,很多部门对各自领域内不动产类别的数据统计尚未及时更新。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1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最终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承担。职责整合以后,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动产,将由林业部门发林权证,农业部门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设部门发房产证、宅基地证,国土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
  原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牛凤瑞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统一登记意味着将涉及十余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整合、统一到一个部门,必将涉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再分配,也不可避免要触及其他部门的实际利益,其难度可想而知。
  不动产登记如何做到“城乡统一”也是难题之一。牛凤瑞说,不动产类别、性质十分复杂,且城乡之间有较大差异,给统一登记工作带来挑战。仅从城市的房产来看,就存在“房改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多个种类,“产权怎么明晰、性质怎么确定都很难操作”。
  农村近年来人口结构变化巨大,宅基地的位置、大小、性质等还涉及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统一登记在细节上的难度非常大。牛凤瑞说“比如,宅基地虽然为集体所有,但是在农村实际上可以世代继承,很多农民听说开始确权登记以后都回家去盖房子。”不动产登记要落实起来,未来不能不考虑一些关联效应,比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牛凤瑞还认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上主要针对个人财产权属进行登记,但是当前阶段,与个人财产相关的各种所有权属类别很多,界定却很难,很多权属在法理层面尚未完全理顺。涉及不动产登记时,利益矛盾很多。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不动产登记涉及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另外,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或既得利益者,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意味着要打破既得利益,所以这些部门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

影响
对出台房地产税有间接效应

  在意见稿的“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章节中,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交易等信息应当实时互通共享。
  此外,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业内分析指出,这将有利于房产等信息的透明化,甚至有利于推动房产税的征收和反腐工作的进行,存在明显的政策溢出效应。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意见稿提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以人查房”不仅会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也会成为“房叔、房婶”这些投机客较为头疼的问题。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以人查房”由此引发的部分抛售、资产处理情况,将促进未来房地产市场新房、二手房、租赁市场的房屋供应,缓解部分城市或者局部区域的市场供需矛盾,减缓房价和房租上涨的压力。
  胡景晖告诉记者,房屋抛售在增加市场供应的同时,甚至会影响到上游开发商的拿地速度、土地储备、企业战略、推盘计划等诸多方面。
  就房地产行业和市场来说,胡景晖认为,不动产登记一方面将改变以往市场信息缺失、无法摸清家底所造成的监管和措施失灵的被动情况,让未来的市场调控更具针对性;另一方面,也将为限购、限贷等行政命令式调控手段全面退出,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性税收的出台奠定基础。
  张宏伟也认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逐步建立,对于以税费调控为主的技术条件的建立、以“差别化”措施对楼市进行分类调控、调节存量房城市供求关系、楼市长效调控机制的建立等调控手段的转向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动产信息的联网查询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主要是心理预期方面。“首先,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持有多套房的业主出现抛售行为,但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过大的影响。其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执行房地产税的重要前提之一。但是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税为十分复杂的综合税种,其具体征收方案的制定也需要较长时间的论证,意见稿的发布乃至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行,都不会对房地产税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牛凤瑞也表示,不动产登记或许可以增加住房等信息的透明度,但是很难直接影响到反腐及房地产市场,反腐并不是不动产登记的目标。
  还有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技术性工作,通过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其背后的产权问题、财产权问题会逐步显现出来。因此,不动产统一登记,使物权法的落实、土地管理法的修改,特别是土地法的制订进程的重启,变得势在必行。甚至对“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都会产生一些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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