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石油公司为筹集资金向中国方面提出了贷款换石油的合作方案,希望从中国贷款60亿美元,俄方以销售石油款偿还。此前,中国的银行从未向外国企业一次性贷款如此大的金额。同时,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济下滑,中国国内舆论普遍对俄罗斯经济不看好,对俄罗斯的信用也持怀疑态度,向俄罗斯石油公司一次性贷款60亿美元在中国金融界很难得到支持。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意见。只有马凯和我态度明确,主张给俄罗斯石油公司提供这笔贷款。我们认为中国需要购买俄罗斯的石油,而且从俄罗斯的进口量还在逐年增多,只要这笔贷款与中国购买俄罗斯石油挂钩,贷款的风险是可控的,应该抓住这个机会,扩大对俄能源合作,打破建设中俄原油管道的僵局。当时由陈元同志任行长的国家开发银行一向秉持按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贷款方针,陈元同志提出开发性金融的贷款思路。因此,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只要国务院作出决策,国家开发银行愿意做这笔贷款的主贷银行。 2005年1月8日,中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签署《关于进口4840万吨俄罗斯原油的长期贸易合同》。根据合同,俄罗斯方面将在2005年至2010年通过铁路向中国供油4840万吨,并从中方获得贷款60亿美元,以原油贸易获得的收益偿还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也与俄方达成了贷款的商务条件,以国际Libor利率加300点的商业贷款利率。这个贷款利率是不低的,完全是按照商业原则进行,贷款期6年。设立一个专门的银行账户,中国向俄罗斯购油的购油款存入这个账户,从这个账户向国家开发银行按期偿还贷款利率和本金。中石油向俄罗斯石油购油的价格也完全按照国际油价,以布伦特、西得克萨斯、迪拜等国际油价按一定公式计算出来。在执行中,由于Libor利率提高,再加300点后已经超出了当时国际商业贷款的利率。应俄方要求,国家开发银行降低了一次加的点数,大概降为Libor加200多基本点,大致与国际商业贷款差不多的水平。后来有的媒体对中国购买俄罗斯石油的价格和贷款利率的妄加猜测都是不实之词。 到2011年,俄方还清了全部60亿美元贷款和利息,中国也购买了4840万吨石油。国家开发银行也以这笔贷款为发端,开始了国际金融业务,并且成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后来俄罗斯石油公司谋求上市,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中石油、中石化当时上市时也是这么做的。BP、壳牌公司成了中石油、中石化的战略投资者,买了中石油、中石化10%的股份,但后来他们趁中石油、中石化股价好时抛售了,据说仅此赚的钱相当于他们此前在中国的投资。为此,两大石油公司非常恼火,认为他们“不够意思”,但是他们回应这是企业商业行为,无可指责。俄罗斯石油公司寻找战略投资者首先想到了中石油。马凯同志和我主张应趁此机会,争取在俄罗斯石油公司中多占些股份,这正是我们过去一直争取的。但是中石油更多地从当时的商业利益考虑,认为俄石油股价估高了。 后来时任中石油副总经理周吉平向马凯和我报告,说买了俄罗斯石油公司5亿美元的战略投资者股票,俄罗斯石油公司很感谢我们。我当时听了就很不高兴,当着马凯同志面就说中石油,印度还买了10亿美元,我们的确应该是俄罗斯石油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而且我们过去一直想拥有俄罗斯石油公司的上游资产,现在不正是机会吗?为什么我们买的还没有印度多?而中石油的解释是股价估高了。但俄罗斯石油公司上市后正值国际油价高涨,股价是上涨的。正是人算不如天算也。这其中还有一个插曲──对俄油气合作一直是由中石油一家与俄罗斯洽谈,我们担心如果中石化等其他公司参与进来,中国国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会被俄方利用,对我们与俄罗斯的谈判不利,所以政府也认可只由中石油一家与俄方谈判,约束其他公司不要掺和。和中石油同为“三桶油”之一的中石化,在对俄石油合作中不甘被边缘化,私下也买了俄石油的两亿美元股票。 此外,中石化也与俄石油在私下进行接触,商议出由俄罗斯经由蒙古国,到北京燕山的又一条管道。但是这不符合最初我们想从俄罗斯进口原油弥补大庆油田产量下降的初衷,因此担心这一方案会搅黄已经在推进中的到大庆的管道方案。但是中石化还是通过铁路运输,经蒙古国到燕山石化进口了一部分俄罗斯石油。贷款换石油的合作,促使俄方在建设通往中国的支线原油管道问题上态度趋于积极。2005年9月7日俄媒体报道:“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线一期工程将修至中国境内城市大庆,俄罗斯的石油首先输送到中国大庆,大庆支线的建成是第一位的,但最终会把管道修到纳霍德卡。”自此确定了中国优先的原则。2006年3月21日双方在能源领域签署了一系列重要文件,能源合作也进入了务实合作的新阶段。签署的文件包括中石油与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的会谈纪要,纪要的核心内容是俄方将完成俄境内斯科沃罗季诺至中国边境段原油管道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和投资论证,并提交俄联邦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在此之后,双方企业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工作,包括完成从斯科沃罗季诺至中国边境段的踏勘、讨论黑龙江穿越方案等。俄方对建设通往中国的原油管道态度趋于积极,但仍不明朗。尽管普京总统多次提出要建设到中国的支线管道,但俄联邦政府从未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的文件中明确中国支线管道的建设问题,中俄原油管道仍然扑朔迷离。与俄方的谈判非常艰难,政府间协议由我和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雅诺夫斯基主谈。雅诺夫斯基是位专家型领导,他认真细致而且有耐心,我对他的专业精神非常钦佩。但是“两国交兵,各为其主”,在谈判桌上他字斟句酌,锱铢必较,加上语言上的障碍,有时一个条款谈数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俄方对我们十分在意中俄原油管道建设非常清楚,他们在谈判中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常常将我方关切的中俄原油管道与俄罗斯关切的其他项目挂钩。 例如:他们在协议文本中希望写进田湾核电站的三、四号机组仍采用俄罗斯原子能公司的技术设备;他们不能只是向中国出口原油,要求在天津投资炼油厂和加油站;要求写进中国每年从俄罗斯进口1500万吨煤炭;希望中方扩大进口俄罗斯电力;等等。此外,由于中俄之间长期存在的隔阂,双方都有戒心,对协议内容都非常小心,为哪句话在前、哪个条款在前也争论不休。文本除中俄两国文字以外,还必须在英、法语中选择一种文字作为副本。对争议时的仲裁法院和依据法律双方也有分歧。因此,我和雅诺夫斯基的谈判有时连续谈一天一夜,几十个小时。2007年3月我和雅诺夫斯基又是一场一天一夜的马拉松式谈判。中俄原油管道的各项工作在各个层面继续往前推动。俄管道运输公司完成斯科沃罗季诺至中国边境段投资论证工作并提交审批后,2007年4月26日,俄工程建设审查管理总局批准了该段管道建设的投资论证。在此基础上,2007年6月中石油与俄管道运输公司又签署了《关于开展验收斯科沃罗季诺到中国边境段原油管道工程设计的纪要》。在2007年7月举行的第九次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期间,我和时任俄罗斯能源部部长什马特科共同希望两国企业就签署中俄原油管道建设政府间协议进行协商,并尽快向两国政府提出建议。此后,中方向俄方提交了协议文本草案。 2008年7月俄管道运输公司完成斯科沃罗季诺至中国边境原油管道的工程设计并提交俄联邦政府审批,推动管道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工作层面朝着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另一条轨道上,签署2010年后新的中俄长期原油贸易合同的谈判也在进行中,供油方式由管道输送原油代替之前的铁路运输。谈判的难点问题是价格。俄方谈判人员表示,双方能否就未来长期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是俄联邦政府下决心建设中俄原油管道的重要前提。经过艰苦谈判,双方逐渐就长期贸易合同的数量(1000万—1500万吨/年)、供油开始时间(2011年1月1日)和期限(10—20年)达成共识。2008年8月18日,我主持召开会议,讨论中俄油气合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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