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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不下 发表于: 2019-1-16 08:54: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人物·人事] 用假身份证转走已故人士卡内上百万 四川男子获刑12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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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日报
  川报观察记者 任鸿
  人已故,但银行账户、电话号码等未注销,犯罪分子趁机用假身份证转走卡内上百万……这是1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发布的十起网络犯罪典型公诉案件之一,被告人因盗窃罪最终获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2016年11月份,被告人胡某得知华蓥市有个叫陈某的有钱人被杀死,遂在网络上通过各种方式搜集有关陈某的身份信息,并利用搜集到的陈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姓名为陈某,与其生前身份证号码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经华蓥市公安局鉴别系假证)。2017年6月2日,被告人胡某在广安中国移动某营业厅办理了陈某生前使用的其中一个电话号码为138***×5928的电话卡。同年7月20日,被告人胡某使用的该号码接收到一条陈某建行卡进账101.7万元的信息。后被告人胡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安壹钱包、51信用卡管家、快钱等第三方渠道将陈某该建行卡内的101.7万元转走。
  2017年12月7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胡某提起公诉。2018年3月13日,华蓥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案件。被告人胡某通过非法途径利用互联网获取陈某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账户等有效信息,然后将陈某银行卡内资金秘密转移归本人占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最终被判处十二年的有期徒刑。
  该案警示人民群众,在亲友过世后,应当及时将户口、电话、银行卡等与人身关系密切的信息进行注销,以免被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同时也警示一些心存侥幸、妄图不劳而获的人,要谨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纵然再隐秘的犯罪手段,也有蛛丝马迹可循,一旦铤而走险,将会付出沉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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