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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孽角 发表于: 2019-1-22 17:23: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被处分] “地铁凤爪女”上海屡次犯事没被罚却在北京被拘留,代表建议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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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上海凤爪女”转战北京地铁,人类无法阻挡凤爪女了?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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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上海“凤爪女”吗?
  2016年1月,上海地铁2号线车厢内,一女子边吃泡椒凤爪,边将残渣吐在地上,引起周边乘客不满后她还舌战群雄,极力替自己辩护。有人将视频上传网络,凤爪女就此成为2016年“第一个网红”。
  可能是嫌自己红得还不够,1个月之后,“凤爪女”再次在上海地铁车厢内进食,这次的道具换成了麻辣烫。凭着一个月内“梅开二度”,此女怒刷两波流量,巩固了自己的网红地位。
  度过了安静的2017、2018年之后,“凤爪女”似乎真的要沉寂下去。但一颗骚动的心是不可能安于现状的。两年之后,在2019年初,她再次“奉献”了新一轮“表演”──
  有网友爆料称,1月20日,北京地铁13号线上一名女子在座位上吃萨其马,将食品残渣掉落一地,被人制止后还溜到别的车厢。图片被发到网上,网友发现,该女子是曾于2016年在上海地铁内吃凤爪将碎骨扔一地的“凤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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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图。
  已故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有个金句,叫“烟熏的太岁,火燎的金刚”,形容一个人勇猛无匹、持之以恒。这句话用在“凤爪女”身上也再合适不过──一个人在不同城市的地铁上巡回作妖,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
  在地铁撒落一地食品残渣,这无疑有碍观瞻,也涉嫌违反相关的地铁管理条例。“凤爪女”的行为,是典型的没有规则意识。但这也是无需强调的常识。现在最值得关注的是,为什么同样的行为可以在一个人身上连演三次?
  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可她这都已经第三次湿鞋了。
  对这件事,不敢断言“一定”有猫腻,但可能真的有“蹊跷”。如果说,“凤爪女”第一次被抓到吃凤爪、丢凤爪只是偶然的话,第二次吃麻辣烫也可以认为是巧合,那相同的剧情发生第三次,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不是炒作了。
  复盘“凤爪女”的三次作妖事件,可以看到其“劣迹”曝光遵循着相同的路径:每一次凤爪女在地铁上吃东西、扔东西,都有人拍照、录视频;拍完照、录完视频后还都有人上传网络或向媒体投稿,而且都成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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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曾经在上海地铁内吃凤爪,将碎骨扔一地,被网友戏称“上海凤爪女”。
  固然应当承认,有正义感的网友不会放弃舆论监督的机会,而网友也是有审丑倾向的,社交媒体时代,一个劣迹更是容易引发审丑狂欢。
  由于集合了大城市(上海/北京)、地铁、时尚女、吃零食等元素,“凤爪女”的故事确实自带传播嗨点,但事件每一次都能如精密设置过一般精准发酵,真实性就有待考证。
  “凤爪女”成为“网红”之后四处走穴捞好处,也为“炒作”的动机提供了某种解释。
  2016年,“凤爪女”事件之后,有媒体爆料,该女子现身某公司年会,身价不降反增(此女为小提琴演奏者),涨近五万元,预约档期更是排到了2017年后。
  是不是因为尝到了出名的甜头,她才继续导演相同的戏码,以提升身价?在投机者无处不在的“网红圈”,这样的猜测并非毫无道理。
  当然,猜测终归只是猜测,也不排除,“凤爪女”就是有一种谜一样的恶趣味,喜欢在地铁“搞事情”。如果事实如此,我们也只能说,此女病得不轻。
  而如果是炒作的话,这就是一种更加没有底线的行为──以低劣的表演挑战公序良俗,撩拨公众神经,这浪费了公众的注意力资源,也破坏了有序的公共生活,尤其不能被容忍。
  或许,唯一能阻止这种行为的,就是让道德谴责与依规惩罚并行,通过道德和规则重压扭转“审丑螺旋”──各地在地铁安全条例里增设强制禁食的内容,明确罚则与执法单位,查一次罚一次,而且要重罚,直到罚到她“肉痛”,不敢继续在地铁里“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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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孽角 发表于: 2019-1-31 13:23: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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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凤爪女”上海屡次犯事没被罚却在北京被拘留,代表建议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源自:上观
原文标题:“地铁凤爪女”上海屡次犯事没被罚却在北京被拘留,代表建议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导语: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通过法律形式将部分道德规范变为法律规范,在世界各国均有相应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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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警方通报一则消息,1月29日,王某扬在北京地铁13号线地铁座位吃糕点,食品残渣掉落一地,不但不听其他乘客的劝阻,还把食品外包装袋抛弃在车厢内离去。警方以其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将其行政拘留。事发之后,不少网友认出王某扬正是2016年在上海地铁啃食鸡爪乱吐残渣被网络曝光的“地铁凤爪女”。
  “地铁凤爪女”曾两次被曝光在上海地铁内存在不文明行为却没有被处理。无独有偶,去年在网上引发极大争议的“高铁霸座男”事件,当事人占用他人座位,济南铁路局称涉事男乘客孙某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在舆论压力下,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跟“地铁凤爪女”被曝光后屡次再犯一样,孙某事后自拍了一段坐轮椅的视频,被不少网友视为对公众的挑衅。
  这样的行为是否只能进行道德谴责?在今年上海两会上,张娣芳等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上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此类行为。
  “地铁凤爪女”屡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吃东西的行为,让一些专家和网友担心形成“破窗效应”,使这种不良行为无限传递,最终造成更严重的危害。“高铁霸座男”事件曝光后,类似的霸座事件又再次发生。
  “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张娣芳等代表在议案中写到,为促进城市文明建设,通过法律形式将部分道德规范变为法律规范,在世界各国均有相应的做法。在这些法律规范中,不仅有进行宣传教育的促进手段,也有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措施。
  在新加坡,随地扔烟头、高楼抛物、如厕后不冲水等不文明行为都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日本制定了《轻犯罪法》,针对一些轻微道德违反行为进行处罚。在香港的地铁、电车、机场等公共场所,饮食、讲粗话、不排队上下车等不文明行为都构成违法,最高可判罚款2000至5000港元,情况严重的还将处以监禁。而深圳、武汉、青岛等城市都出台了地方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张娣芳等代表建议,制定相应条例,完善检查监督、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对违反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作出惩罚规定,同时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设置相应的惩罚。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卡罗门 发表于: 2019-1-30 21:23:00|显示全部楼层

在北京地铁吃萨其马残渣洒满地 “凤爪女”已被行政拘留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在北京地铁吃萨其马残渣洒满地“凤爪女”已被行政拘留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上海地铁‘凤爪女’现身北京地铁,吃萨其马将残渣洒落地面”。今日(1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通报称,1月29日,涉事女子王某扬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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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曝一名女子在北京地铁13号线列车座位上吃糕点,食品残渣掉落一地,引起公众谴责。
  1月28日,北京地铁通过官微发声:近日,上海地铁“凤爪女”现身北京地铁,不过这次是吃萨其马,还将残渣洒落地面,严重破坏了良好的乘车环境。对于这种不文明行为,地铁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加强劝阻,并会同轨道交通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研究惩处措施。
  北京公交警方表示,经过警方工作,涉案女子王某扬(37岁,上海人)于1月29日被查获。经查,1月20日19时许,王某扬在从霍营开往东直门方向的地铁13号线的列车上随意将食物残渣掉落在座位和地板上,期间有乘客要求其收拾干净,王某扬不但不听劝阻,还把食品外包装袋抛弃在车厢内后扬长而去。
  此前,网络曾对王某扬在上海的地铁列车上随意进食、乱扔垃圾的行为进行过曝光,近日其又在北京的地铁列车实施类似的不文明行为,严重滋扰公共乘车环境。1月29日,王某扬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
  北京公交警方提示:良好的乘车秩序是公众平安出行的基础,每个乘客都有义务自觉维护。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记者:裴剑飞

  见习编辑:陈径舟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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