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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9-2-20 12:45: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畜牧业合作化生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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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 塔米尔
  导语:合作化生产是边疆牧区蒙古族牧民畜牧业生产中采取的传统生产模式,并以20世纪50年代前后和20世纪80年代为节点呈三段式发展。20世纪50年代前,牧民季节性合作是畜牧业生产的传统生产模式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国家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出现了畜牧业合作生产方式,并分为互助合作生产、合作社合作生产和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又兴起了牧民自愿联户组合的合作组织,进而响应国家号召成立了牧民专业合作社,从此边疆牧区迈入合作化生产新的发展道路。
  新巴尔虎右旗(以下简称为新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西南部,东经115°31′至117°43′之间,北纬47°36′至49°50′之间。新右旗东隔呼伦湖、乌尔逊河与新巴尔虎左旗(以下简称为新左旗)相接,西侧和西北及南边与西南部均与蒙古国东方省相望,北部与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后贝加尔边疆区赤塔市接壤,国境线长达515.4公里,是典型的边境旗。截至2015年新右旗总人口为34987人,其中蒙古族29206人,占人口总数的83.47%。
  新右旗蒙古族多为巴尔虎蒙古人。巴尔虎是蒙古族的古老部族之一,因他们的先民早期生活在今俄罗斯境内贝加尔湖东岸的“巴尔古津河”流域而得名。“巴尔古津河”,也称“巴儿忽真河”。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额尔古纳河成为中俄界河。清朝为强化北部边疆的防务力量,以“移民实边”名义分别于1732年和1734年将巴尔虎壮丁派往呼伦贝尔,驻扎在呼伦湖和贝尔湖一带保卫边疆。自此,1732年迁至呼伦贝尔边境线的巴尔虎人被称为陈巴尔虎人,住在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1734年迁往呼伦贝尔的巴尔虎人被称为新巴尔虎人,主要居住在呼伦贝尔市新左旗和新右旗两地。新右旗,是呼伦贝尔市牧业四旗之一,草场面积为3446.9万亩,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8949%。自新巴尔虎蒙古人迁至呼伦贝尔草原以来的280多年中,畜牧业生产一直是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
  在蒙古汗国建立以前的蒙古氏族社会,牧场归氏族共有,氏族内的牧民都可以在其牧场上放牧。从蒙古汗国建立直至清朝统治结束阶段,牧场和牧民均属于某个牧场主,牧场主对牧民有索贡或收税权,但牧民们对于牧场有使用权。也就是说,牧场名义上属于牧场主,但实际上牧民们在牧场共同从事畜牧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封建社会建立的牧场使用制度完全被取缔,取而代之的是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生产新型社会制度。此时的牧场归集体所有,牧民们完全拥有了牧场上自由放牧的权利。从20世纪80年代起,边疆牧区开始实行牲畜和牧场承包责任制。这一广泛实行的牧场分配和管理制度被边疆牧区政府称之为“双权一制”。该政策规定,在明确牧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还要实施牧场有偿使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本文讨论的合作化组织是边疆牧区传统生产方式之一。然而,1949年后,该传统生产方式在结构与内涵、功能和作用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多历史性和革命性的变化与发展。特别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国家兴边富民政策指引下,边疆牧区实施了畜牧业新型合作化生产方式。而且,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合作化道路在边疆牧区走过了互助合作生产、合作社合作生产、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三个发展阶段。下面主要以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右旗巴尔虎蒙古族牧民为个案,结合清末以来的历史发展,分四个部分分析边疆牧区合作化生产的发展脉络。

一: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的传统合作方式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边疆牧区牧民的畜牧业生产活动采取的是平时独立生产、特定时期合作生产的传统生产方式,即在牧业生产忙碌时,为完成某一项劳动强度大的生产任务,把有限劳动力组合成临时性合作生产组织,进而突击性完成某一项生产任务。所以,该互助合作形式,有很强的临时性或暂时性,被称为临时性合作生产。不过,也有人将其称为季节性合作生产,因为该合作生产经常在畜牧业生产最忙的季节,即在春天接羔和秋天打草季节邻近牧户自愿组成合作生产组织,完成季节性繁重生产任务。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边疆牧区牧户家庭劳动力严重短缺,加上临时性或季节性高强度畜牧业生产任务的需要,以及牧区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等因素,自然而然出现互惠性质的季节性合作生产方式。这种合作性生产方式充分体现出有限劳动力的暂时性合理组合和有效利用。
  实际上,清初制定的盟旗制度,以及经济社会的相对稳定和较好发展,使得内蒙古边疆牧区人口有所增加。然而,好景不长,清朝中期开始,特别是到清朝后期,由于藏传佛教的传播和战时大量征兵,导致边疆牧区人口数量逐年下降。此外,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又因呼伦贝尔边疆牧区沦为半殖民地,加上连年战乱使得新右旗等牧区人口大量减少,导致牧户劳动力不足。这一局面,伴随着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得到改变,人口开始稳健回升。根据1911年清末第二次人口调查,内蒙古各盟旗蒙古族平均每户有4.57人。根据1944年民国时期蒙藏委员会派驻额济纳旗专员所提供的户口册,该旗每户平均人口为4.78人。取以上两个数据的平均值,蒙古族平均每户人数为462人。这种情况下,以独门独户为单位独立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牧民们,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季节性或临时性重要生产任务。
  内蒙古呼伦贝尔边疆牧区新右旗牧民就是在特定历史条件、社会背景、生存环境下,相邻或相近生活的牧户们自愿组成季节性的互惠合作生产组织,其成员多为有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牧民。他们会在特定时间段内组成合作组,通过合作力量和共同生产形式完成繁重的生产任务,并保护牧场、畜牧群、牧民们的安全。往往是劳动力较多的牧户到劳动力少的牧户家里帮助干活,或各家选出中坚劳动力组成互惠合作生产组织,到各户共同完成接羊羔、公羊绝育、给马驹打印、打草等生产任务。此外,到了农历七月至八月间还要结伴前往甘珠尔庙参加庙会,与各地商人进行各种贸易,其中包括易货贸易和买卖。宋小濂在《记寿宁市场》中描绘甘珠尔庙会的商贸场景时写道:“沙草荒凉,人烟寥落,忽开一大市场焉。人则索伦、额鲁特、布特哈、新旧巴尔虎各旗、喀尔喀蒙古各部。内而燕晋,外而俄罗斯,各商以万计;畜则驼马牛羊,以数十万计;货则金、玉、锦、绡、布帛、菽栗、轮舆、鞍辔,凡蒙旗日用器物之属,无弗备。毡庐环绕、烟火上腾,周数十里。支帐于野,连车为营,偕妇子以共处者弥望,皆是蒙言汉语。驼啸牛鸣,车驰马走之声,彻日夜不绝于耳。”从中可以看到当时甘珠尔庙会的商贸繁荣景象。新右旗牧民为了到甘珠尔庙会做各种买卖或易货交易,赶着马车、牛车甚至马背上驮带货物来到这里,但因路程较远和路况复杂,为预防途中遭遇土匪抢劫和抵御狼群攻击,经常临时组成买卖小组或合伙人共同前往,其中就有专门护卫买卖小组成员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青壮年劳动力。
  总而言之,在完成临时性、短期性、特殊性、季节性高强度畜牧业生产和相关劳动任务时,凸显出中坚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由于当时社会环境极其复杂,以及明显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牧民之间自发的合作生产成为必然。其中,亲缘、血缘关系及其和睦相处的近邻发挥了主要作用。换言之,在平常的牧区生产、生活中建立的人际关系、邻里关系、生产关系、生活关系、亲属关系,以及相互间的信任与信赖,为互惠合作生产提供了必要条件,打下了坚实基础。
  还应该指出的是,牧民在季节性互助过程中,并不十分期待获得更多经济上的回报。也可以说,牧民的季节性、临时性互助或合作生产,并不是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主要是为了帮助劳动力不足、生产效率低下、生活困难的牧户完成繁忙季节的繁重生产任务。同时,也是为了通过互帮合作生产加深彼此间的友好关系,强化合作生产意识与作用,优化有限劳动力整合使用的功能和效益。当然,也是为了用合作生产方式,应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安全因素。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合作化生产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呼伦贝尔边疆牧区的畜牧业生产迈入社会主义合作化生产时代,并经历了互助合作组合作生产、合作社合作生产、人民公社集体生产三个阶段。如上所述,合作化是边疆牧区畜牧业经济传统生产模式。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受集体生产方式的直接影响,使合作化生产很快走入制度化发展道路,进而展现出牧区经济发展的全新局面。牧民们积极响应政府提出的“组织起来,发展牲畜”号召,1950年起新右旗积极推广互助组生产方式,建立了常年互助组和季节性互助组。其中,季节性互助组,与建国前的临时性或季节性互助组的组织形式基本相同,一般都是在“由于防灾、接羔、剪毛、打井、打狼、游牧和短期副业生产时临时组织起来的”以劳动力互惠为主组成的生产单位,具有一定的季节性。而常年互助组,就是相对长期性的互助组,“按不同生产季节及工作种类组织换工互助外”,还需常年“合群放牧”,并开始进行内部分工和生产计划。该阶段,互助组成员合并牲畜,一年四季各户轮流放牧。或者从互助组成员中选定中坚劳动力,让他们进行不轮流放牧,并以牧放牲畜的头数支付劳动报酬。在互助组里,根据劳动强度,按照工种不同,划分出畜牧业、副业、基建等生产小组,专职专责。参照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不同工种的不同评分与记分标准,按实际劳动时间和日期发放报酬。
  在合作社合作生产和人民公社集体生产阶段,坚持“依靠牧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强有力地推进边疆牧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进而实现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开始,新右旗的牧区苏木嘎查先后成立牧业生产合作社,并在初级合作化的基础上,建立起牧区人民公社这一合作生产组织。牧民将自家母畜按头数作价或折成股份入社,并按比例分配每年繁殖的幼畜和畜产品,剩余牲畜交合作社代为放养。当时,牧民自家牲畜入社时,合作社或人民公社承诺在较长一段时间后,将牧民入社牲畜按数归还牧民。而且,社里还将租用或作价购买的牧民生产设备钱,全部分期返还给牧民。其间,牧民可以按实际需要留下部分自留畜。社员自留骑用马匹,以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所需的役畜与奶牛及小畜,自留牲畜头数不能超过5~7%的比例,剩余较多的富裕公社也不准超过10%。
  总之,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期间,边疆牧区新右旗的合作化生产经历了从季节性互助组到相对稳固而长期性的互助组生产方式,再到合作社及人民公社化的发展阶段。从某种角度讲,合作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成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血缘亲缘关系的社会组织向地缘关系的社会组织的转变,以及由小型组织向大型组织的转变,由季度性合作向相对长期性合作的转变,同时使得边疆牧区合作流程得以进一步制度化。

三:现阶段的合作化生产
  20世纪80年代起,边疆牧区实施了牧场和牲畜承包责任制。这一牧场重新分配和调整管理职能的做法,被地方政府和牧民称为“双权一制”,即落实牧场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同时实行牧场有偿使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以下四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1983年实施了生产责任制,将“入股人民公社时记录在册的牲畜。以大畜按户和劳动力、小畜按人口统计原则分给牧民,并按牲畜头数产量计算牧民收入,牲畜头数超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产量的归牧民所有。第二阶段,从1983年至80年代末,进一步实施牲畜作价归户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上一阶段工作的延续和巩固,目的是鼓励牧民继续自主承包生产队牲畜,以及按市场作价购买自用生产队机井、畜牧业机械等生产设备,并规定三到五年内还清这笔款项。第三阶段,从80年代末至1995年间,政府广泛采取将牧场承包“到户、到联户、到自然村”的三种承包形式。牧民们依据牧场面积和当时的牧户户数初步分配了打草场,同时允许牧民在嘎查牧场自由选择地点放牧,对此没有设立任何限制性措施。第四阶段,从1995年至今,所有牧场全部实施按户承包经营。1995年至1996年,新右旗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原“双权一制”的规定》把牧场首先分为基本牧场和机动牧场两类,基本牧场严格遵循“人6畜4”(人6畜4的标准,以10亩草场为例,其中6亩是分给人的,4亩则是分给牲畜的。畜以羊为单位来计算,1个羊单位等于1/5头牛和1/5匹马,以公式来表达就是1头牛=1匹马=5只羊。)的比例分配给牧民。至此,该地区完成了牧场和牲畜承包责任制,进而充分体现出边疆牧区牧民对牧场及牧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很大程度上激发了牧民积极性和劳动热情。这使牧民收入不断得到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也随即提升,牧区生活呈现出新的面貌和新的发展势头。
  与此同时,随着“双权一制”的不断推广和深入,边疆牧区经济发展也遇到一系列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牧户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1)20世纪70年代后,边疆牧区响应国家全面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每户牧民家庭基本上只生育1到2个孩子;(2)改革开放后,不断缩小的城乡差别,使牧区人口开始从嘎查村向城镇迁移,牧区一些中坚劳动力到城镇打工;(3)1977年恢复高考后,边疆牧区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通过高考到大学读书,大学毕业就在城镇就业生活;(4)边疆牧区城乡贸易的不断繁荣发展,也使一些牧民弃牧进大小城市生活。所有这些,自然造成牧区绝大多数是老年人和部分中年人及极少数青年人,一些嘎查甚至出现难能支撑繁重牧业生产的局面。
  二是边疆牧区畜牧业生产支出费用不断增加。以家庭为单位从事的畜牧业生产,尽管增加了牧民收入,但现代化牧区生产不仅需要支付雇用技术劳动力的劳动报酬,同时还要支付价格昂贵的生产资料和现代化生产设备的费用。所有这些支出,导致牧民的花费不断增多。例如,新右旗一家牧户,2016年仅在生产方面就支出137万人民币。详见下表中详细列支的项目内容。
  还应该提及的是,边疆牧区降水不均和降水量连年减少,导致牧场生态恶化和产草量下降。据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草原普查数据,草原退化、沙化和盐渍化“三化”面积达633129万亩,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草原植被覆盖度降低10到20个百分点,牧草高度下降7到15厘米,牧草密度也不断下降,草地初级生产率下降28.84%到48.19%。(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生产设备投入(拖拉机+打草机+搂草机)48000元雇佣费用(打草)150元/天×20天=3000元;3000元/人×2人=6000元雇佣费用(牛倌、羊倌、马倌)6000元/月×12月=72000元用油(打草时用油)8000元)。
  三是面临出栏牲畜比例的增加以及无畜家庭的增多现象。这跟近年来草原生态退化、饲草量减少,以及牧民不善经营畜牧业的商业化生产有关,进而导致牧户盲目增加出栏牲畜比例,甚至售空牧场牲畜,以及流转牧场使用权等情况。
  为解决以上问题,边疆牧区出现了自主联户合作组织这一新合作生产形式,主要表现为生产机械的共同持有和使用,牧民合买和共同使用各种生产机械。此外,还表现为有生劳动力的重组和共享。在牧场忙碌季节,为解决劳动力不足和减少劳动力雇佣成本,合作各方按需分配有限劳动力及现代化机械作业,并在互利互惠原则下共同享受劳动成果。另外,自2007年起,新右旗边疆牧区出现牧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生产组织。其中,有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及机械化专业合作社。截至2017年底,这里的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已成立21家,而在2016年底,该旗的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成立121家,较理想地解决了边疆牧区牧民面临的一系列棘手问题。

四:现阶段合作化生产典型案例析
  为更有力阐述现阶段合作化生产发挥的积极作用,下面以新右旗芒莱嘎查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乡情机械化专业合作社两个典型案例为据,分析讨论现阶段的牧业合作化生产。
  根据本人实地田野调研,现阶段芒莱嘎查畜牧业生产面临如下问题:一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负面影响。2005年至2010年的6年间,芒莱嘎查遭遇连年干旱,导致牧草连年退化,牧草高度和密度变低,甚至出现半沙化现象。由此,直接影响了牲畜膘情和畜产品价格。二是由于干旱,牧民牧草极缺而饲草价格飞涨。除生产规模大、资金充足的牧户,许多人家通过加大牲畜出栏率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有的牧民选择了弃牧打工的生活。2010年芒莱嘎查134家牧户中,以畜牧业生产为生的牧户仅占三成左右。三是由于市场对畜产品价格造成的冲击,加上饲料价格过高,牧民牲畜出栏率不断上升,与此相反市场羊肉价格却不断下降。四是高昂的生产成本同样带来负面影响,导致牧民对牧业生产机械设备和雇佣劳动力的投入不断加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芒莱嘎查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创立并运营,其中包括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该社由嘎查党支部书记组织,成立于2010年9月。嘎查牧场面积为58万亩,牧户有134家,人口为316人。合作社整合了12万亩牧场,社成员有19户59人。成员中三分之二家里只有100到300只羊,其余三分之一牧户为牲畜多的大户。另外,于2015年1月在新右旗达赉苏木成立的乡情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属于本地10户牧民自愿组合而成的生产组织。有14名机械技术人员和10名管理人员,牧业生产忙碌季还临时雇用100多人。合作社拥有39台拖拉机、45台割草机、3台捆草机、3台农用装载机、3台移动宿营车等93套牧业机械。除此之外,还有10万亩牧场,其中流转牧场有5万亩。
  新右旗现阶段合作化畜牧业生产整合对象有四,分别是草场、牲畜、机械和劳动力。每一个合作社从实际出发,有所侧重地整合部分或全部资源。主要表现在:(1)牧场的整合上,芒莱嘎查牧民专业合作社整合草场12万亩,合作社成员仍持有自家牧场,但是会以2到3家为一个单位,通过不同季节在不同成员牧场上牧养几家牲畜的方式进行小范围四季轮牧。曾经,芒莱嘎查内只有4个牧户有打草场,如果牧民需要冬季的草料,只能从新左旗购买。轮牧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牧户面临的一些问题;乡情机械化牧草产业专业合作社自有草场10万亩,其中流转牧场占5万亩。(2)牲畜的整合上,芒莱嘎查牧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只有3300只羊,到2017年5月出栏后的羊群数就达6100只、种羊400只,还有96头牛和65匹马。(3)生产机械的整合上,就如上面所说,乡情机械化专业合作社整合了93套牧业生产机械。(4)劳动力的整合上,芒莱嘎查牧民专业合作社几乎整合了所有有生劳动力,乡情机械化专业合作社也整合了该地区所有机械技术人员,另外还配备了牧业生产忙碌季节临时聘用的机械技术团队。

■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右旗边疆牧区合作化生产发展道路,应该分为20世纪50年代前、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20世纪80年代以后三个阶段。而且,在整个合作化生产的进程中,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其组织形式、组织成员、合作方式、合作内涵、结构特征,包括体制机制等方面都体现出各自的特点和不同。
  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的“双权一制”,使边疆牧区生活呈现出喜人新局面的同时,也遇到一系列发展道路中不可回避的新问题。然而,伴随新的合作化生产方式及合作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特别是新型结构类型的合作社的出现,他们重新合理整合了牲畜,实行了严格意义上的统筹管理,根据季节及牲畜种类不同开展了分群放牧。同时,合作社在对辖区内的牧场进行优劣等次的明确划区的基础上,还开展了轮牧式生产形式,这使一些正在退化的牧场牧草得到自然修复的机会。与此同时,合作社成员还集资合购共用生产机械,用高科技手段加工、储存、推销、出售畜牧业优质产品。毫无疑问,新合作社实施的这些措施,对于边疆牧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以资源整合为基础,在边疆牧区合作化道路上,在社员们的共同努力下,畜牧业生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牲畜头数得到较快增长,牲畜群也得到较快壮大。另外,包括新右旗在内的纯牧业经济区域的合作社从2013年起,将羊羔肉、羊肉、牛肉等精致加工后整合集中冷藏,进而通过微店和网店一年四季向全国各地市场以理想价格推销出售。与此相配套,合作社还抓住边疆牧区自然风景优势,积极开办以成员家庭为核心的草原牧场旅游产业,供游客体验牧业生产生活及欣赏草原传统特色文化。所有这些以合作社为主开展的牧业经济生产和商业行为,给每一位成员带来相当丰厚的经济效益。此外,乡情机械化专业合作社,积极主动、坦诚透明、务实高效地为本地区牧户牧民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进行饲草的打、捆、收、售一体化生产,由此每年获得100多万元的净收入,不仅提升了边疆牧区机械化生产水平,同时也得到十分实惠的经济回报。
  毫无疑问,合作化生产给边疆牧区畜牧业生产带来的好处和利益,同牧区改革开放和新时代新形势新机遇带来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同牧民们的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理念是分不开的。通过以上分析和论述,能够更加清醒而科学地认识边疆牧区合作化生产给牧业、牧区、牧民带来的丰厚经济效益,为畜牧业生产健康迈入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之路注入了强有力的生命力。同时,新合作化生产也为他们建设更加美丽、幸福、繁荣、富强、和谐、文明的新草原新牧区注入了强盛的活力和信心。
  对于新右旗牧民来讲,草原牧区畜牧业生产是他们最为基础性的支柱产业。他们的合作化生产,就是以整合生产资料为基础,同时通过优化有生劳动力来应对畜牧业生产中遇到的新问题。这一新形势下出现的生产模式,随着边疆牧区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成熟和提高,越来越体现出内在的活力和外在的影响力,越来越体现出新时代新的发展思路,也体现出新时代具有的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和道路自信。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学系博士研究】
  原文转自《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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