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129|回复: 0
 爱财小章 发表于: 2019-6-13 14:26:57|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9年] 揭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 市长们如何表态?

 [复制链接]
源自:新京报
  揭秘:被生态环境部约谈,市长们如何表态?
  诚恳接受、全面反思、积极整改。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13日上午,因去年秋冬季大气治理不力,河北省保定、廊坊,河南省洛阳、安阳、濮阳,山西省晋中等6市政府成为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也是今年首次被环境部公开约谈的城市。
  按照惯例,约谈会上,被约谈地主要负责人均会到现场表态。今日上午,6市市长均到场。具体如何约谈、如何表态?

如何约谈?
表态后签署约谈纪要

  按照惯例,约谈会首先会通报督察发现问题和背景。今日上午,会议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相关负责人主持,并介绍约谈背景、通报督察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随后,因主要聚焦去年秋冬季大气治理不力,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和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之后,被约谈6地市长分别作表态发言。发言后,市长现场签署约谈纪要。

如何要求?
先表态再提供具体支持

  刘炳江今日上午在约谈会上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迫性,只能成功,不许有任何闪失。“既然是把大气污染治理当做一场战斗,那就军中无戏言,完不成任务,必将问责。”
  “人不努力,放松了。”刘炳江说,去年秋冬季以来,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反弹明显,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PM2.5浓度大幅上升,除了有不利气象条件的因素,更多的是人为因素。
  他表示,此次是国务院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后第一次针对大气污染治理问题公开约谈,下一步将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的城市,生态环境部将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除了表态,刘炳江还提及,环境部下一步将支持地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这些暴露问题为接下来的污染减排提供了潜力和空间,各地要把措施落实到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下一步环境部将在专项资金、技术、科学团队等给予地方大力支持,各地遇到问题也可以和环境部保持沟通。”
  曹立平要求,各城市要务必压实责任,找准自己存在的问题。在散乱污企业、加油站等领域加大整改力度,同时加大压力传导,落实落细管理责任、监管责任,把压力传到部门、县区、乡镇街道。

如何表态?
诚恳接受并积极整改

  约谈会上,除了被约谈地方市长到场,一般还有分管环保副市长以及环境局长。
  市长们具体如何表态?今日上午,廊坊市市长陈平坦言,廊坊市秋冬季期间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不降反升,没有完成任务,影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的印象,他深感沉痛内疚,自责不安,下一步要痛定思痛,知耻后勇,坚决打赢今年秋冬蓝天保卫战。
  濮阳市市长杨青玖说:“今天来参加约谈已经有些心理准备,但听到了约谈指出的问题这么严重,我感到羞愧难当。我们照单全收,我作为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定将认真全面反思,直面问题,认识差距,立即整改,全面整改。”
  保定市市长郭建英表示,对于此次约谈指出的问题,保定市照单全收,也深感问题突出,压力巨大。约谈暴露出保定大气治理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洛阳市市长刘宛康说:“我作为市长深感自责和内疚,也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洛阳工作没做好,我在这里做检讨,2018年1月至8月份洛阳市大气质量还可以,产生了松懈思想,包括我自己在内,对大气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充分。”

☆ 相关资讯
  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因环保不作为被问责,始于2014年出台的《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
  该办法提出,有11种情形,可进行约谈。包括未完成或难以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等目标任务的;行政区内干预、伪造监测数据问题突出的等。
  据了解,2014年,时任湖南衡阳市市长周海兵是《办法》实施后,第一个被约谈的地方负责人。2014年9月15日,因为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周海兵被环保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首次约谈。
  被约谈的城市,多为大气治理问题突出,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另外,水、土治理不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应急响应不力等,也是存在较多的问题。
  除了约谈地级市,省一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区县,都可能成为被约谈对象。
⊙记者:邓琦 编辑:樊一婧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爱财小章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爱财小章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爱财小章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爱财小章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爱财小章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爱财小章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3-29 03:44, Processed in 0.078001 second(s), 9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