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745|回复: 0
 scln 发表于: 2019-10-18 08:22: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成都七部门联合整治中介乱象

 [复制链接]
源自:天府早报
  (记者:郝淑霞)17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七部门将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以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严厉打击侵害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至11月期间实施。实施期间,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中介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及出租住房情况调查摸底,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查处整治中发现的乱象及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将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要依法从严惩处并计入信用记录。
  重点整治中介哪些乱象?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2、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3、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4、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5、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6、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7、以及违反住房租赁租住标准搞“非法群租”。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scln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scln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scln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scln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scln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scln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3-29 18:17, Processed in 0.0936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