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182|回复: 0
 忧忧我 发表于: 2019-11-6 18:38: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假冒警察多次诈骗,贵州一男子获刑七年六个月

 [复制链接]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假冒警察多次诈骗,贵州一男子获刑七年六个月

  (记者:潘闻博)文某某假冒禁毒警察,自2017年起多次实施诈骗,骗取他人十余万元钱财,还以“办案”为借口,强奸一女子未遂。今日(11月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贵州省大方县法院获悉,此案一审已宣判,被告人文某某因犯诈骗罪、强奸罪,获刑七年六个月。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经法院审理查明,文某某冒充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2017年初,以帮助余某某家解决地基纠纷、合办砂场,及帮助余某某通过幼师资格考试为由,骗取余某某、王某某人民币112800元及价值3600元的香烟等财物。
  2018年4月,文某某以帮助李某某安排其女儿工作为由,骗取李某某人民币34000元;2018年6月11日,文某某以帮助陈某某安排其孩子读书为由,骗取陈某某人民币1300元及价值248元的香烟。
  2018年6月13日凌晨,文某某则以“办案”为借口,要求一女子与其假装情侣入住宾馆,欲强行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因该女子反抗强奸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某冒充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身份,实施强奸、诈骗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及公安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应从严惩治。
  据介绍,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等,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文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和刑期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校对:李世辉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忧忧我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忧忧我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忧忧我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忧忧我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忧忧我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忧忧我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3-29 14:59, Processed in 0.1560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