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1276|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植物·微生物“植物界大熊猫”红豆杉遭盗伐 男子获刑两年

 [复制链接]
源自:封面新闻
⊙记者:钟晓璐

  近日,成都崇州法院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男子因盗伐红豆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5月19日,吴某在崇州街子镇古寺村一处国有林区内发现一棵野生红豆杉树,打起了歪主意。第二天,吴某带着一把手工锯子来到此处,将这棵红豆杉树盗伐,并在剔除枝叶后把树干锯成4段原木。
  在将原木推下山的过程中,吴某被当地村民发现后,随即逃跑。经鉴定,这棵树木属南方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6月11日,吴某主动到崇州市公安局街子派出所投案。
  法院认为,红豆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具有重要的资源和生态价值,任意采伐既造成野生红豆杉种群数量减少,同时,因其物种稀缺性显著,非法采伐行为将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保护带来破坏,任意砍伐将致该树种个体遗传信息在砍伐后完全丧失,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崇州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诉判决。一审宣判后,吴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 相关链接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牙尖十怪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牙尖十怪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牙尖十怪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牙尖十怪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牙尖十怪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牙尖十怪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公交车改道一直坐到火车站 民警助迷路小学生回家 男子患抑郁症酒店服药自杀 民警及时救助送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4 11:53,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