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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四川人 发表于: 2019-12-20 09:22: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巴中巴州区:两名村民野外烧秸秆 被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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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朱荣杰)相信很多人都以为野外烧桔秆是件小事。其实不然,有可能你不经意间就已经触犯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面临处罚。近日,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两名村民就因为野外乱烧秸秆,被处罚款50元。
  据巴州区江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因焚烧秸秆而造成大气污染,街道办事处通过“加大点位观察、加大专项宣传、加大人员值守、加大问题处罚”,多措并举抓防范,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在原以村(居)建观察哨的基础上,现每个社(组)建立观察点,每天专人轮守,将宣传车从1辆增加至2台,在辖区内迅游宣传,同时还入户张贴“烤火必开窗,关窗不烤火和禁止焚烧秸秆垃圾”宣传警示标语6000余份,农户、小区、楼院张贴面达100%。
  除村(居)社(组)固定专门人员值守外,街道机关及部门干部,按每个所包村(居)轮换,每天确保2-3名干部在农村、社区轮流值守。
  据江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月以来,街道除对1个村和4个社(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其中,协调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现场对李家扁村二社村民宋某、三社村民李某野外乱烧秸秆杂草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给予两户最低现金罚款50元,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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