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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贡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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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夙咏 发表于: 2020-2-5 07:30:00|只看该作者|正序浏览回帖奖励|阅读模式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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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了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要求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不得出门倒垃圾、收发快递等,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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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峨眉山
 老君山 发表于: 2021-11-18 09:35:27|只看该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第三版)

源自:北京市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第三版)
源自: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指引适用于对社区(村)中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居家隔离观察基本条件
  1. 科学专业评估。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医务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2. 基本评估条件。无同住人员的,居家隔离人员需身体健康,居住场所配有厨房、厕所,可以开窗通风,所在社区(村)具备生活支持条件;有同住人员的,还需满足为居家隔离人员单独安排通风良好的一室居住,有条件的可提供专用厕所,如共用厕所需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
  3. 暂停楼宇施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所在楼栋单元应无正在进行装修施工等。若有,需征求相关方面同意后,暂停施工,并将已暴露的管道口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防控要求
  4. 做到足不出户。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不得出门倒垃圾、收发快递等,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原则单独居住。居家隔离人员一般应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隔离期间尽量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使用专用餐饮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必需接触时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6. 配合核酸检测。在落实管控第1、4、7天和满14天时配合专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根据防疫需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的,按相应防控政策执行。
  7. 做好自我监测。每日至少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主动向社区报告。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出现异常立即联系社区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就诊排查。
  8. 主动报告病史。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告个人基础疾病和既往病史,老年人、孕产妇、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类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员,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的人员,须将有关情况准确告知社区(村)工作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直接拨打120、110等进行求助,并明确告知自身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及时就医诊治。
  9. 居室通风消毒。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房间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具体消毒方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
  10. 保持通讯畅通。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须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保持联系。老、幼、病、残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人员或紧急联系人。
  11. 同住人员要求。同住人员需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避免进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房间,尽量减少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及其用品接触,必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并及时进行手消毒等。

三:社区(村)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2. 开展环境评估。社区医务人员应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内外环境进行专业评估,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实施居家隔离观察。
  13. 履行告知义务。通过书面或电子告知书等方式,向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明确防疫责任义务,以及不遵守防疫要求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其出现健康问题时可联系的社区(村)卫生医疗机构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4. 强化技防措施。加装门磁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加装摄像头,提供便携式智能测温贴等。及时将其信息录入“北京市疫情跟踪数据报送系统”,赋“北京健康宝”黄码。
  15. 开展健康监测。社区医务人员要记录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和同住人员每日早晚体温及健康状况。发现其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16. 组织核酸检测。按照防疫要求,组织专业机构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观察期满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并为其“北京健康宝”解码。
  17. 满足就医需求。社区医务人员应重点关注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化疗、透析等特殊人群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医疗卫生服务。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有外出就医需求时,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和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1〕10号)有关规定及时为其提供就医服务。
  18. 提供保障服务。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必要的服务,及时回应诉求,关注其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
  19. 严格垃圾处置。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应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后,扎紧垃圾袋口,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
  20. 做好个人防护。需上门开展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N95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保持1米以上距离。
2# 四姑娘山
 独听风语 发表于: 2020-2-5 08:05:59|只看该作者

卫健委印发新型肺炎居家隔离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卫健委印发新型肺炎居家隔离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中新网2月5日消息,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感染防控,遏制疫情蔓延,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随访者感染防控
  (一)访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时,若情况允许电话或微信视频访视,这时无需个人防护。访视时应当向被访视对象开展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
  (二)实地访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时,常规正确佩戴工作帽、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每班更换,污染、破损时随时更换。
  (三)需要采集呼吸道标本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外科口罩换为医用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
  (四)一般情况下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五)现场随访及采样时尽量保持房间通风良好,被访视对象应当处于下风向。
  (六)需要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检查而密切接触时,可加戴乳胶手套。检查完后脱手套进行手消毒,更换一次性隔离衣。
  (七)接触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前后或离开其住所时,进行手卫生,用含酒精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至干。不要用手接触自己的皮肤、眼睛、口鼻等,必须接触时先进行手卫生。
  (八)不重复使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口罩潮湿、污染时随时更换。
  (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随访者至少须随身携带:健康教育宣传单(主要是咳嗽礼仪与手卫生)、速干手消毒剂、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医疗废物收集袋。
  (十)随访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随身带回单位按医疗废物处置。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感染防控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可以选择家庭中通风较好的房间隔离,多开窗通风;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相通的房门时先开窗通风。
  (二)在隔离房间活动可以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外科口罩。佩戴新外科口罩前后和处理用后的口罩后,应当及时洗手。
  (三)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先戴好外科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门。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四)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处于下风向。
  (五)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或室友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六)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七)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充足的营养。最好限制在隔离房间进食、饮水。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八)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不随地吐痰,用后纸巾及口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
  (九)用过的物品及时清洁消毒。
  (十)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通知,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联系隔离点观察人员。

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家庭成员或室友感染防控
  (一)佩戴外科口罩。
  (二)保持房间通风。
  (三)尽量不进入隔离观察房间。
  (四)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交流或提供物品时,应当距离至少1米。
  (五)注意手卫生,接触来自隔离房间物品时原则上先消毒再清洗。不与被观察者共用餐饮器具及其他物品。
  其他人员如物业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需接触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时,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随访者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脱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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