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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 发表于: 2015-3-17 13:31:01|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章公祖师”坐佛回国难 故乡村民为迎回国拟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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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公祖师,法号普照,俗名章七三,章公祖师37岁时,北宋哲宗(赵煦)元佑年间(公元1086年至1094年)在福建省德化王村(现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成佛。因其真身四肢身首俱全,后人称之为“显化六全章公祖师”,元代至元(世祖忽必烈)二十九年即公元1292年,当地林氏族人为祈求时运,由本村劝首林章新等号召众户捐集钱款,占卜选择吉日于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即公元1292年5月18日)吉时重新修塑章公祖师金身佛像。

在匈牙利展出的“肉身菩萨”在匈牙利展出的“肉身菩萨”
在匈牙利展出的“肉身菩萨”

  历代供奉于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林氏宗祠普照堂的大殿之上,1995年农历十月廿三日被盗,并被走私出境。2015年3月3日重现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目前章公祖师宝像由一名荷兰私人收藏家收藏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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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像坐垫侧面写满两圈工整的毛笔正楷汉字

  2018年12月12日,荷兰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有关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起诉,理由是不清楚中国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提起法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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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此前翻拍的“章六全祖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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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kj 发表于: 2019-1-2 02:23:00|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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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公祖师”坐佛回国难 故乡村民为迎回国拟赎买

源自:北京青年报
原文标题:“章公祖师”故乡村民同意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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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福建村民向荷兰收藏家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一案,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决 图片来源/网络</p>  
  备受关注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又有新进展,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驳回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章公祖师像的起诉后,近日,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维利姆又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谈判,促成佛像早日回到福建省三明市阳春村普照堂。
  福建村民表示,希望荷兰收藏家能够尽快兑现承诺,村民们愿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进行合理补偿。

事件
“章公祖师”被盗 村民跨国追索

  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北宋年间圆寂后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内。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称为“章公六全祖师”。
  1995年12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被当地村民发现遭人盗窃,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阳春村和东埔村关注。村民认为该尊佛像即为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门也称已初步确认展出的“肉身坐佛”即为二十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而该佛像的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随即撤展。据报道,此后的归还谈判中,范奥维利姆提出了福建村民无法接受的条件。
  2015年底和2016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先后在中国福建省和荷兰提起追索诉讼。
  2015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追索诉讼,并在中国和荷兰两国进行诉讼。
  在荷兰,2016年5月底,两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将其所持“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归还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该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被告方范奥维利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法院没有当庭裁决。
  在国内,2018年7月26日和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法庭围绕原告诉请标的物与被告持有、展览的肉身坐佛是否为同一物,被告持有肉身坐佛的取得经过、展出情况、目前状况,在荷兰阿姆斯特丹Rechtbank地区法院诉讼情况,该案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等展开调查。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庭审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意愿,法庭在庭后组织了调解。

进展
法院驳回诉求 我方称不放弃

  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12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以“不清楚中国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提起法律诉求”为由,驳回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章公祖师像的起诉。范奥维利姆上周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个判决让我松了一口气,但我知道这实际上是个得不偿失的胜利。说到底,我在这场诉讼中没什么可赢,充其量是少输一点。”
  他说:“我已经被说成是一个不择手段、冷酷无情的人,间接地从中国偷了一尊佛像,拒绝归还,或是向村民漫天要价。这些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影响了我的名誉、生活和事业。被剥夺了佛像的伤心村民与‘自私冷血的西方藏家’对簿公堂,这样的形象会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范奥维利姆继续坚称他已不再持有佛像,且拒绝透露他所说的目前持有佛像的“第三方”身份,同时又表示“第三方”也愿意归还佛像。他说:“我唯一的目的是再次确认、说服并帮助现在的持有者达成可操作的协议,让佛像尽快回到中国。”但是,他没说明“可操作的协议”具体所指。
  针对范奥维利姆的表态,普照堂文物保护协会会长、阳春村前任村支书林开望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代表村民回应,章公祖师像世世代代为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集体供奉,寄托和承载着村民们深厚的情感,意义非同一般。所有村民都热切期待章公祖师像早日回归故里。
  林开望同时指出,范奥维利姆早在2015年就声称愿意归还章公祖师像,随后又说要归还给与之毫无关系的机构,还提出多项无关条件和巨额补偿要求,让满怀期待的村民们非常失望。村民希望范奥维利姆这次尽快兑现承诺,不要提出无理要求。否则,他们将坚持上诉不放弃。

村民
佛像是情感寄托 可合理补偿

  阳春村村民代表林文青说,“章公祖师”被盗后,他们曾多方寻找,村民们都很伤心,毕竟那是千百年来的情感寄托。对于荷兰收藏家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谈判促成佛像回到普照堂的消息,他们已经知道了荷兰收藏家的表态,这说明对方考虑到了村民的情感诉求,村民们都很高兴。但是毕竟现在还没有看到书面协议,所以下一步要怎么做,还要等待。
  林文青说,村民们也希望荷兰收藏家能够知道,阳春只是福建的一个贫困小山村,村民们有的只是祖祖辈辈千百年来对“章公祖师”的情感和寄托。如果对方愿意归还,村民愿意进行合理的补偿,毕竟对方保管了那么长时间,也进行过修理,产生了费用。“我们只是一个小山村,拿不出很多钱,但我们会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进行补偿。现在村民们迫切希望‘章公祖师’能够早日回到阳春。”
⊙记者:李铁柱

律师
不赞成买回 望对方明确表态

  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该案律师团成员刘洋律师。
  对荷兰收藏家称愿意通过谈判协商归还章公祖师像的消息,刘洋表示,他们对荷兰收藏家的表态表示能接受,但也要看对方的附带条件和诚意。对方有归还的意愿是一件好事,但是希望对方能有个明确的说法。“这样也有利于明确下一步我们该如何操作这件事,比如物质上、精神上,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竭尽所能,让他得到应有的尊重。”
  针对荷兰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驳回村民起诉的理由是“不清楚中国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提起法律诉求”的问题,刘洋表示,他认为荷兰法官在适用法律上有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国际司法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当事人的出生地原则,当事人在出生地有诉讼资格,到了属地法院也就有了诉讼资格。刘洋律师认为,无论从哪一方面考量,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都不应该驳回起诉。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荷兰收藏家曾提出巨额补偿要求,对此,刘洋表示,律师团并不赞成外界所称的“通过金钱买回来”的说法。“我们可以在能力承受范围内,对他进行补偿,他当时毕竟也花了成本,但补偿跟买卖是两回事,可以补偿,但不能买,这是我们的一个既定原则。”
  刘洋表示,在该案中,他们也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以村民利益为重,对村民来说,不管用什么方式,把章公祖师像请回来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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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各国 发表于: 2018-12-31 12:08:00|显示全部楼层

荷兰藏家称愿意通过协商谈判促成章公祖师像回福建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荷兰藏家称愿意通过协商谈判促成章公祖师像回福建

  被中国福建村民起诉要求其归还章公祖师佛像的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维利姆日前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谈判,促成佛像早日回到福建省三明市阳春村普照堂。福建村民表示,希望范奥维利姆尽快兑现承诺,否则将坚持上诉不放弃。
  本月12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以“不清楚中国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提起法律诉求”为由,驳回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章公祖师像的起诉。范奥维利姆上周告诉新华社记者:“这个判决让我松了一口气,但我知道这实际上是个得不偿失的胜利。说到底,我在这场诉讼中没什么可赢,充其量是少输一点。”
  他说:“我已经被说成是一个不择手段、冷酷无情的人,间接地从中国偷了一尊佛像,拒绝归还,或是向村民漫天要价。这些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影响了我的名誉、生活和事业。被剥夺了佛像的伤心村民与‘自私冷血的西方藏家’对簿公堂,这样的形象会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范奥维利姆继续坚称他已不再持有佛像,且拒绝透露他所说的目前持有佛像的“第三方”身份,同时又表示“第三方”也愿意归还佛像。他说:“我唯一的目的是再次确认、说服并帮助现在的持有者达成可操作的协议,让佛像尽快回到中国。”但是,他没有说明“可操作的协议”具体所指。
  针对范奥维利姆的表态,普照堂文物保护协会会长、阳春村前任村支书林开望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代表村民回应,章公祖师像世世代代为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集体供奉,寄托和承载着村民们深厚的情感,意义非同一般。所有村民都热切期待章公祖师像早日回归故里。
  林开望同时指出,范奥维利姆早在2015年就声称愿意归还章公祖师像,随后又说要归还给与之毫无关系的机构,还提出多项无关条件和巨额补偿要求,让满怀期待的村民们非常失望。“村民希望范奥维利姆这次尽快兑现承诺,不要附加无关条件,或是提出无理要求。否则,我们将坚持上诉不放弃。”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被供奉了上千年,于1995年12月15日发现被盗。2015年3月,范奥维利姆持有的佛像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被福建村民确认就是章公祖师像。范奥维利姆坚称,他所持佛像与普照堂被盗佛像不是同一尊。
  此后的归还谈判中,范奥维利姆提出了福建村民无法接受的条件。2015年底和2016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先后在中国福建省和荷兰提起追索诉讼。
  编辑倪艳楠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7-2-3 13:48:00|显示全部楼层

荷兰法庭宣布7月举行章公祖师肉身像案首场听证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荷兰法庭宣布7月14日举行章公祖师肉身像案首场听证

  新华社海牙2月2日电(记者:刘芳 杨昕怡)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2日宣布,将于7月14日就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像一案举行首场听证。
  范奥弗里姆在1月18日向法庭提交的初步应诉文件中提出的关键辩护是:原告福建阳春村和东浦村村民委员会不是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权利,这两个村庄无权提出诉求。
  就此,福建村民委托的诉讼律师团代表、荷兰籍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告诉记者:“被告方这一辩护当然会被反对。福建村庄村民委员会的法人权利是中国法律的管辖问题。我们将要求法庭就此表达意见。听证会也会讨论被告方对福建村民所有诉求的所有应诉、以及所有向法庭提交的证据。”
  霍尔特赫伊斯还向记者证实,范奥弗里姆在初步应诉文件中未提出反诉请求。
  依照荷兰法律程序,听证会将对公众开放,法官将在听证会上听取双方陈述,提出有关问题,不会当场作出裁决。
  代表福建村民的律师团队介绍,此案双方提交诉讼文件之后近6个月后才举行首场听证会,符合荷兰司法程序的通常做法。荷兰法庭只为特别紧急的案件在更短期内安排听证会。
  代表福建村民的律师团队认为,此案被告及其律师有权不出席法庭听证,但如此一来就会失去面对法官口头阐释其诉求的机会,也无法当庭就原告律师团队代表福建村民向法庭提供的信息予以辩驳,因此范奥弗里姆一方应该会出庭,只不过目前无从知晓范奥弗里姆本人会否出庭。
  去年6月,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正式受理福建村民委托中荷律师团队提起的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诉讼。
  由于不确知范奥弗里姆是以私人名义还是以其他名义购得章公祖师肉身像,原告律师同时起诉范奥弗里姆本人和他名下在同一地址注册的两家公司。福建村民在诉求声明中指出,被告购得章公祖师肉身像的行为绝非善意取得,依照荷兰法律也无权拥有章公祖师肉身像内含的遗骸。
  面对诉讼,范奥弗里姆先申请延期6周,后又申请延期4周,即到8月中旬再提交应诉文件。第二次延迟到期时,他又提出由原告提供2.5万欧元(约合18.6万元人民币)法庭费用担保的要求。去年10月16日,荷兰法庭裁决要求福建村民提供金额为2879欧元(约合2.14万元人民币)的法庭费用担保。此后范奥弗里姆再次申请延期,直至今年1月18日终于提交应诉文件。
  章公祖师肉身像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浦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被供奉上千年,于1995年12月15日发现被盗。2015年3月,章公祖师肉身像在匈牙利展出时引起广泛关注,该像持有者范奥弗里姆随即撤展。在此后的归还谈判中,范奥弗里姆提出了福建村民无法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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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11-1 20:08:01|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村民跨国追讨“肉身坐佛” 荷兰藏家将出庭

源自:中国新闻网
原文标题:福建村民跨国追讨“肉身坐佛”荷兰藏家将在法庭回应

  中新社大田11月1日消息,题:福建村民跨国追讨“肉身坐佛”11月将迎荷兰藏家首次法庭回应
⊙作者:林春茵 张斌

  再有2天,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将迎来一场堪比过年热闹的“章公六全祖师”祭典活动。
  这尊坐化于宋朝的肉身佛像在当地已经被供奉了上千年,于1995年12月15日发现被盗。2015年3月,该佛像在匈牙利展出时引起广泛关注,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佛里姆随即撤展,福建村民则踏上跨国谈判和诉讼之路。
  在阳春村青龙山下,一座近年返修的“普照堂”即是章公祖师肉身像的供殿。这21年来,尽管章公祖师真身被盗,四方信众仍朝拜如仪,香火不断。
  中新社记者实地探访发现,章公祖师失而重现,令当地村庄乃至县域发展的“生态”有微妙改变。正在普照堂里商讨祭典事宜的村民们告诉记者,“追索章公祖师”,将备受经济社会发展大潮冲击的乡村“凝聚起来”。
  70余岁的退休教师林乐妙担任起普照堂的“讲解员”,每天义务为外地来的游客追古溯今。从普照堂和章公祖师佛像历次劫难,到如何辨识确认展出的即是失窃肉佛──老人的神情语气如同正在法庭上对质,这些话,老人已经憋了20年。
  “佛像被偷第二天,大家就分头分组奔赴各个地方,到各个寺庙拜访,到福州、厦门有海关的地方到处盯梢,甚至派人潜入地下文物交易市场。”林乐妙说,“他是我们的家人,也是我们的精神寄托,但是我们找了20年没有消息。”
  阳春村追踪此事的负责人林文青告诉中新社记者,2015年11月,阳春村和东浦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追索诉讼。
  10月中旬,荷兰法院裁决要求原告福建村民提供金额为2879欧元(1欧元约合7.4元人民币)的法庭费用担保,被告范奥弗里姆应在11月23日之前提交应诉文件。
  林文青认为,范奥弗里姆购得肉身像的行为绝非善意取得,依照荷兰法律也无权拥有佛像内所含的他人遗骸。“章公祖师跟我们阳春村民相处了千百年,已经成为村民生活当中的一部分,他是我们信善严恶的精神宗师,也是我们当中的一员。”
  据悉,范奥弗里姆此前关于佛像购得过程、佛像现状等问题对媒体有过多种说法,其应诉文件将是他第一次在法庭上对福建村民的诉求做出回应。
  40来岁的林文青并不敢乐观。他的期待是能够在他有生之年把佛像迎回村里,“总之一代代要把这个事情做下去”。
  大田是闽西腹地大山褶皱里的一个小县城,距离福建省府福州近3个小时车程。如同中国其他热衷发展乡村旅游的城镇,大田官方正在将“章公祖师”列入可挖掘整理的文化旅游资源。
  但对于普照堂里忙碌的村民来说,发展旅游并不是当务之急,他们更直观地从源源不断的外地来访人群和放弃城市生活回迁村民身上,再度感知到信仰文化的自信。
  阳春村党支部书记林开安向记者随口列举了好几个村民名字,在追索这一年半间,这些村民“本来打算卖掉村里房子,今年又回来了”。
  “原来不知章公祖师被盗到哪里,心痛又遗憾。现在知道了,心里有了牵挂,特别是每年一度祖师诞典又将到,大家更挂念了。”林开安说。 ●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6-15 23:28:00|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肉身坐佛追索荷兰诉讼启动 被告非善意取得

源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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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章公祖师肉身像
原文标题:记者调查: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荷兰诉讼正式启动

  新华社荷兰阿姆斯特丹6月15日电(记者:刘芳 杨昕怡)受福建村民委托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的诉讼律师团代表、荷兰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14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荷兰法院已于本月8日受理此案,肉身像持有者、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已委托律师出庭;原告律师已向荷兰法院提交诉求声明,并将依照荷兰法律程序提交所需补充文件。霍尔特赫伊斯说,律师团队将尽全力争取使章公祖师返回原来的安息之所。
  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像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浦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被供奉了上千年,于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公历1995年12月15日)发现被盗。2015年3月,这尊佛像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时引起广泛关注。佛像持有者随即撤展,在此后的归还谈判中提出了福建村民无法接受的条件。去年11月,阳春村和东浦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追索诉讼。霍尔特赫伊斯所在的律所是此案在荷兰法院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霍尔特赫伊斯说,由于不确知范奥弗里姆是以私人名义还是其他名义购得佛像,原告律师同时起诉了范奥弗里姆本人和他名下在同一地址注册的两家公司。5月31日,荷兰法警向被告发出传票。6月8日,范奥弗里姆委托律师代其出庭。“这意味着此案在荷兰正式立案,法庭开始听取双方意见。”
  据了解,村民在诉求中指出,被告购得肉身像的行为绝非善意取得,依照荷兰法律也无权拥有佛像内含的他人遗骸。

藏家绝非善意取得
  霍尔特赫伊斯告诉记者:“身为收藏亚洲艺术品的行家里手,范奥弗里姆理应比一般人更充分了解亚洲艺术市场、艺术品和艺术交易,因此在购买艺术品时也理应履行更高标准的审查义务,如检查所购艺术品是否经历非法交易。范奥弗里姆还明言佛像是通过香港市场购得,而购买行为发生时,香港艺术市场有这类佛像在进行非法交易,这是为人所知的事实。我们也知道,范奥弗里姆是从另一名荷兰收藏者手中购得这尊佛像,这名荷兰藏家也是知情者。”
  去年3月,佛像被撤出匈牙利展览后,当时拒绝公开姓名的佛像持有者发表声明称:“佛像所有者是一名中国早期艺术品的狂热收藏者,从事中国艺术品收藏近30年。他于1996年中获得这尊佛像。上一手所有者于1994年末至1995年初在香港从一名真诚的中国艺术朋友那里获得这尊佛像,并于1995年中将这尊佛像从他在香港的工作室运到阿姆斯特丹的住所。”
  不过,在2014年(佛像赴匈牙利参展并引起关注之前)出版的荷兰文佛像介绍图册中,藏家自述佛像是1996年从香港获得的。范奥弗里姆不曾出示与佛像购得经过有关的任何证据。
  霍尔特赫伊斯说:“从事艺术品交易的圈子里人人都知道,没有出口许可,这样一尊佛像绝不可能合法离开中国。专业买家理应检查艺术品的来源文件和出口许可,范奥弗里姆显然没有这样做。”
  荷兰《民法典》对文物买卖有详细的谨慎审查规定。如能证明购买者未能履行谨慎审查义务,其所持文物非善意取得,就有可能将其所有权置于不利局面。

人体遗骸或成主导因素
  福建村民的荷兰诉讼代理人还指出,章公祖师像内含一具身份可识别的千年遗骸,佛像与遗骸事实上已经无法拆分,是个统一体,因此此案的主导因素可能不是佛教艺术品,而是人体遗骸。
  霍尔特赫伊斯解释说,根据荷兰1991年《埋葬与火化法案》相关规定,再参照时任荷兰司法大臣对此法律的解读,没有人有权拥有他人遗体。“这就意味着,在荷兰任何人都无权拥有这尊佛像,哪怕是善意取得。荷兰法律还规定,家属和看护者有权索还相关遗体。福建村民看护这具祖先遗骸长达数世纪,这一事实可以证明他们有权要求索还。”
  霍尔特赫伊斯还指出:“族谱等证据可证明村民与章公祖师的关联,加上村民长期供奉祖师的事实,村民们拥有索还佛像的合法依据。”
  中国文物专家已指出,佛像蒲团上的文字、普照堂保留的条幅和幔帐、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阳春林氏族谱》《大田姓氏源流》中关于章公祖师、普照堂的明确记载,都足以证明章公祖师与普照堂唯一对应的密切关系。
  霍尔特赫伊斯告诉记者,在荷兰启动的诉讼程序应符合荷兰法律,代表村民的律师团队将不带成见地向法庭呈现、解释案情,用明智的方式援引荷兰法律法规。
  根据荷兰诉讼程序,原告向法庭提交诉讼诉求文件之后,被告可在六周内向法庭提交应诉文件,也可申请延期。第一轮文件提交之后,法庭可能安排听证,然后宣布判决;也可能要求双方提交补充文件。法庭宣判后,双方均可上诉。
  霍尔特赫伊斯的律所于2004年在中国获得执业许可。霍尔特赫伊斯还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名荷兰律师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杨昊”。他告诉记者,章公祖师追索诉讼是一个有意义的案件,与之类似的判例法有限。“律师团队将尽全力争取使章公祖师返回原来的安息之所,这是村民们应该得到的诉讼结果。”
  同日,记者数次联络佛像持有者范奥弗里姆,他的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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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12-11 17:48:00|显示全部楼层

肉身坐佛跨国诉讼正式启动 福建三明法院立案

源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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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身坐佛
  法晚深度即时(统筹执行:朱顺忠 深度记者 王选辉)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刚刚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获悉,福建大田县阳春村村民追索肉身坐佛起诉荷兰藏家跨国诉讼案,已经在福建省三明市中院正式立案受理。这意味着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诉讼正式启动,律师团律师代表刘洋将于明日前往荷兰,在荷兰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3月在匈牙利展出的一尊“肉身坐佛”,被认为是20年前阳春村被盗的“章公祖师”。3月底,福建省文物局初步确认,这尊肉身坐佛应是大田20年前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4月,国家文物局通过微博称,已就“肉身佛”一事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合作。
  村民们想讨回这尊佛像,半年多来,通过政府间的交涉、海外华人团体等的努力,“章公六全祖师”佛像回家一事,曾取得过一定的进展,但因荷兰收藏家态度的不确定性,此事陷入了僵局。他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司法追索上。
  福建大田县公安局的报案记录显示,阳春村普照堂供奉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佛像被盗的时间──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公历1995年12月15日。《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以,今年的12月16日是立案最后期限。
  今天上午,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从三明市中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了解到,阳春村村民追索肉身坐佛起诉荷兰藏家一案,已经在三明市中院获得立案。
  律师团成员徐华洁律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诉讼分为国内诉讼和国外诉讼两方面同时进行。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同时在国内外两个法院立案会不会存在矛盾?徐华洁解释说,两个案子并不矛盾,因为案由并不相同。国内法院打的是侵权案,诉讼请求是让荷兰藏家停止侵害并返还原物;国外打的是物权案,诉讼请求是归还村民财产──祖师佛像。
  该案在三明中院获得立案,这也意味着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诉讼正式启动,律师团律师代表刘洋将于明日前往荷兰,在荷兰法院提起诉讼。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12-8 15:31:00|显示全部楼层

藏家就肉身佛像归还提条件:建大寺 做研究 给补偿

源自:华商网-华商报
  备受关注的章公祖师肉身像跨国司法追索相关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村民代表委托的律师团表示,计划近期赴荷兰开展工作。在跨国起诉即将开启之际,荷兰藏家近日介绍了他提出的三个归还条件。
  藏家说:“第一,我要求将佛像归还给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里的小庙。第二,我想做些与佛像无关的研究,希望中国方面配合。中方表示同意,但是一直没有兑现。第三,我要求得到一笔合理补偿,他们不同意。”
  关于“合理补偿”诉求,荷兰收藏者此前提出了要2000万美元才肯“卖”肉身佛,并称这是20年来他对肉身佛研究和保管所花费的费用。章公祖师 跨国追索律师团一律师表示,对于“合理补偿”的理解双方可能有很大差别。如果是以刚开始收藏者购买时的价格4万荷兰盾,约合现在20余万人民币,村民可以 接受。
  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中方的一贯立场是,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应该无条件返还,而不能以购买方式解决。中方从未授权任何人跟荷兰藏家洽商文物买卖事项,反对将章公祖师像返还与其他不相干的事情混为一谈。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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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燕 发表于: 2015-12-8 10:31:03|显示全部楼层

继要价2000万后 肉身坐佛荷兰藏家再提3大归还条件

源自:观察者网

  备受关注的章公祖师肉身像跨国司法追索相关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村民代表委托的律师团表示,计划近期前来荷兰开展工作。

  在跨国起诉即将开启之际,荷兰藏家近日通过电话和邮件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他提出的三个归还条件。

  藏家说:“第一,我要求将佛像归还给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里的小庙。第二,我想做些与佛像无关的研究,希望中国方面配合。中方表示同 意,但是一直没有兑现。第三,我要求得到一笔合理补偿,他们不同意。我又把佛像放入一组藏品,如果有人将整组藏品买下给中国,佛像的单价就无从知晓。他们 也不打算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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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荷兰藏家希望将佛像归还给厦门市南普陀寺。中方数月前已告知藏家,厦门南普陀寺已开具证明,称其自开山以来从未供奉过任何肉身像,现今也无意供奉章公祖师。
  关于藏家前去中国开展石刻研究的要求,中方已答复:“将在双方达成章公祖师像返还实际意向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学艺术与法律教授范德弗利女士告诉记者,艺术品回归案例中,如果艺术品非常珍贵、状态脆弱,的确曾有归 还方要求原属国选择满足保护和展示条件的博物馆,原属国也有义务为保护和展示珍贵艺术品创造充分条件,但章公祖师像显然不是单纯的艺术品,而是文化物品和 宗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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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对于作为文化和宗教物品的佛像而言,接收寺庙是大是小,是新是旧,全都无关紧要,因为唯一能够评判佛像是否得到妥善对待和应有保护的人是佛像的信仰者和使用者。”
  范德弗利教授认为,中国村民首先要证明这尊佛像属于他们的村子,然后证明,时至今日,佛像所代表的文化和信仰依然是活生生的,佛像依然是村里文化生活和宗教信仰至关重要的部分。
  关于“合理补偿”,范德弗利教授认为,如果藏家能够证明当年是合法获取,中国方面给予藏家一定补偿以促成返还,“这样做合情理,虽然并不必要”;如果中方能够证明,只要藏家当年做足尽职调查,就一定会知道佛像是被盗文物,那就是另一回事。
  藏家说过当年是花4万荷兰盾将佛像买到手(1欧元约合2.2荷兰盾,2002年欧元流通以后,荷兰盾退出历史舞台)。他还说过,曾有人出1000万欧元购买佛像,他也没有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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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藏家向多家媒体宣布:“且不论当年购买价格及后续投入(修复、安装、文档修订、大量案头和实地调研),这尊佛像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罕见、堪称‘无价’的历史珍品。为此,我当然期待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
  藏家告诉记者,两年前,一些欧洲收藏家已将手中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汇成一组,并委托中间人处理,他最近把章公祖师像也放在其中。他说:“我9月份跟中国政府 的人说的是,如果佛像作为整组藏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被一起买下,那佛像的实际售价肯定低于很多人提议向我购买时开出的2000万至3000万美元。”
  范德弗利教授认为,藏家打包交易的想法荒唐可笑。她说:“他想怎么组合都可以,但是以为中国人会买下整组收藏,还以此作为条件,那就荒唐可笑了。”
  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中方的一贯立场是,对荷兰藏家愿意将章公祖师像归还给中国表示赞赏,也为其下了很大工夫对佛像进行研究表示钦佩。中方真诚希望,荷兰藏家能以真正的良好意愿和合理条件,尽快与中方达成归还协议,让章公祖师像回到他所应该属于的地方和人民。

中方同时强调,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证据确凿,无论后来经过怎样的转手交易,都不能改变被盗窃、走私的事实。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中 荷两国法律以及国际上流失文物返还的惯例,被盗文物都应该无条件返还,而不能以购买方式解决。中方从未授权任何人跟荷兰藏家洽商文物买卖事项,反对将章公 祖师像返还与其他不相干的事情混为一谈。
  (记者:刘芳、杨昕怡,编辑杨亮,新华国际客户端独家报道)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12-8 09:31:03|显示全部楼层

归还章公祖师肉身像 荷兰藏家要价狮子大开口

源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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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匈牙利博物馆展出一尊千年佛像,佛像内藏有一名高僧遗骸,疑似福建省大田县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像。
  备受关注的福建“肉身佛”归国一事有了新的进展,对于荷兰收藏家提出的归还给大寺庙、要求补偿、进行其他研究三个要求,昨日“肉身佛”家乡村民认为,对方并无诚意,将通过律师团向荷兰方面递交律师函。

村民称可进行一定补偿
  “今年年中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消息”,昨晚,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林永团表示,对于荷兰藏家所提出的三个要求无法接受。
  对于林永团来说,更习惯称“肉身佛”为“祖师爷”,根据其临时族谱记载,祖师爷俗名章七三,于北宋年间坐化后,当地信众趁其肉身未腐时塑造了金身佛像,千余年来一直供奉在村内普照堂的正厅之上,享族人供奉拜祭。
  历史上林氏族人还曾为他重塑过三四次金身,林永团介绍,根据记载最后一次重塑金身,大约是民国时期,“大约是1995年被盗。”他小时候还曾参 与对“祖师爷”的祭祀,因此“祖师爷”首次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时,林永团“一眼就看出来是祖师爷”,他希望能尽快请祖师爷回乡,并计划为他完善扩建原本所在 的普照堂。
  针对荷兰收藏家此前提出的,将“祖师爷”归还给佛教大寺、进行其他方面的研究,以及得到补偿一事,林永团表示拒绝,“可以进行一定补偿”,但他认为该藏家要求的2000万美元为狮子大开口。

文物部门拒绝藏家要求
  林永团透露,与之对接的国家文物部门也已拒绝了上述三项要求,接下来将由律师团向荷兰方面递交律师函,“诉讼时限20年快到了”,他表示会尽量赶在时限之前提起诉讼。另外,有文物追索业内人士分析称,在“肉身佛”归国一事上,由藏家捐赠比回购更加可行。
  今年3月,匈牙利博物馆展出的一尊千年佛像,佛像内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该座佛像因疑似福建省大田县被盗文物而受到关注。
  4月,国家文物局通过微博称,已就“肉身佛”一事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合作,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与荷兰驻华使馆协商,希望在国际公约原则下积极合作,促成章公祖师像的返还。
  另据福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组织专家走访阳春村,通过收集相关遗物、查阅历史资料和分析对比,并结合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 遗物,基本确认在匈牙利博物馆展出的“肉身坐佛”是1995年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丢失的章公祖师像,原本供奉于该村“普照寺”之中。

释疑1
佛像给大寺庙而非村庙是否合理?
专家称文化、宗教物品回归与接收寺庙大小、新旧无关

  记者获悉,荷兰藏家希望将佛像归还给厦门市南普陀寺。中方数月前已告知藏家,厦门南普陀寺已开具证明,称其从未供奉过任何肉身像,现今也无意供奉章公祖师。
  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范德弗利告诉记者,艺术品回归案例中,如果艺术品非常珍贵、状态脆弱,的确曾有归还方 要求原属国选择满足保护和展示条件的博物馆,原属国也有义务为保护和展示珍贵艺术品创造充分条件,但章公祖师像显然不是单纯的艺术品,而是文化物品和宗教 物品。
  范德弗利说:“对于作为文化和宗教物品的佛像而言,接收寺庙是大是小,是新是旧,全都无关紧要,唯一能够评判佛像是否得到妥善对待和应有保护的人是佛像的信仰者和使用者。”
  范德弗利认为,中国村民首先要证明这尊佛像属于他们的村子,然后证明,时至今日,佛像所代表的文化和信仰依然是活生生的,佛像依然是村里文化生活和宗教信仰至关重要的部分。

释疑2
藏家索要“合理补偿”有何根据?
专家称藏家要价“荒唐”,中方称被盗文物应无条件返还

  藏家曾说,当年是花4万荷兰盾将佛像买到手。他还说过,曾有人出1000万欧元购买佛像,他也没有出手。
  11月底,藏家向多家媒体宣布:“且不论当年购买价格及后续投入(修复、安装、文档修订、大量案头和实地调研),这尊佛像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罕见、堪称‘无价’的历史珍品。为此,我当然期待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
  藏家告诉记者,两年前,一些欧洲收藏家已将手中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汇成一组,并委托中间人处理,他最近把章公祖师像也放在其中。他说:“我9月份 跟中国政府的人说的是,如果佛像作为整组藏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被一起买下,那佛像的实际售价肯定低于很多人提议向我购买时开出的2000万至3000万美元。”
  关于“合理补偿”,范德弗利教授认为,如果藏家能够证明当年是合法获取,中国方面给予藏家一定补偿以促成返还,“这样做合情理,虽然并不必 要”;如果中方能够证明,只要藏家当年做足尽职调查,就一定会知道佛像是被盗文物,那就是另一回事。范德弗利认为,藏家打包交易的想法“荒唐可笑”。
  中方强调,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证据确凿。被盗文物应该无条件返还,而不能以购买方式解决。 ●

回应
发现时间

  藏家辩解 佛像在香港现身的时间、抵达荷兰的时间均早于阳春村村民发现佛像被盗的时间。
  中方回应 藏家声明未附有任何相关证明文件。记者多次要求藏家委托人出示证明文件,未获答复。藏家也未对此向荷兰媒体出示证据。

寺庙新旧
  藏家辩解 电视上的寺庙(阳春村普照堂)是全新的,是最近才用木头建的。
  中方回应 普照堂历经多次重修,恰恰反映了村民对章公祖师像的景仰和珍视。阳春村村民最近一次修缮普照堂时,保留了原建筑基址上的四个明代晚期覆盆形柱础。

佛像衣服
  藏家辩解 如果真有人偷佛像,他怎么会脱掉佛像的衣服?真正的佛教寺庙不会把装饰掩盖在衣服里面。
  中方回应 福建闽南地区的祖师信仰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佛教信仰,有着自己独特的仪规和习俗,包括戴冠穿衣和“游神”仪式等。中方给荷兰藏家出示了相邻地区村民拍摄的其他祖师穿戴衣冠“游神”活动的照片。

佛像缺陷
  藏家辩解 村民指证佛像左手虎口处有个钻眼,头部略有松动。佛像左手根本没有钻眼,头部也没有丝毫松动。
  中方回应 这些说法系个别村民的回忆表述,在已有大量确凿、关键证据的情况下,不应纠缠于此。

方志族谱
  藏家辩解 章公祖师姓章,阳春村村民姓林;阳春村方志、族谱在章公像塑成后数百年才出现。
  中方回应 阳春村方志和族谱、普照堂条幅幔帐上的文字与蒲团上的文字相互印证,说明章公祖师被供奉的时代及与林氏祖先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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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12-8 07:31:00|显示全部楼层

跨国追索律师团将发律师函给荷兰收藏家

源自: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统筹执行:朱顺忠 深度记者 王选辉)近日,荷兰藏家向国内媒体介绍了他提出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三个归还条件。今天下午,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村民代表接受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表示,荷兰收藏家提出的归还条件并无诚意,村民无法接受。目前,跨国司法追索相关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今晚律师团将向荷兰方面递交律师函。
  在跨国起诉即将开启之际,荷兰藏家近日通过电话和邮件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他提出的三个归还条件。
  藏家说:“第一,我要求将佛像归还给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里的小庙。第二,我想做些与佛像无关的研究,希望中国方面配合。中方表示同意,但是一直没有兑现。第三,我要求得到一笔合理补偿,他们不同意。我又把佛像放入一组藏品,如果有人将整组藏品买下给中国,佛像的单价就无从知晓。他们也不打算这么做。”
  据报道,荷兰藏家希望将佛像归还给厦门市南普陀寺。中方数月前已告知藏家,厦门南普陀寺已开具证明,称其自开山以来从未供奉过任何肉身像,现今也无意供奉章公祖师。
  “将佛像放到其他地方去,这种诉求我们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接受。”村民代表林文青告诉《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在他眼里,章公祖师是阳春村村民信仰的寄托,是精神支柱,如果没办法在回到村里,“相当于高楼大厦没了地基,行船没了航海灯”。
  关于“合理补偿”诉求,荷兰收藏者此前提出了要2000万美元才肯“卖”肉身佛,并称这是20年来他对肉身佛研究和保管所花费的费用。
  林文青表示,收藏者从购买、保管、研究、修复的确花费了一些费用,补偿如何合情合理,在我们村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肯定会有一定补偿。“章公祖师能保存至今,我们还要感谢他,但是不能狮子大开口。”
  章公祖师跨国追索律师团一律师表示,对于“合理补偿”的理解双方可能有很大差别。如果是以刚开始收藏者购买时的价格4万荷兰盾,约合现在20余万人民币,村民是可以接受的。
  “从收藏者提出的三个条件来看,看不出来有和谈归还的诚意。”该律师介绍,今天晚上律师团将向荷兰方面寄递送律师函。“尽可能在起诉前向他表示善意,告知他我们已经要起诉你了,他如果愿意谈可以最后再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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