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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大卫|查看: 16011|回复: 78
[纪实·新闻

“章公祖师”坐佛回国难 故乡村民为迎回国拟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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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4-3 15:31:03|只看该作者

匈牙利华媒撰文指出中国肉身坐佛被盗铁证

源自:中国新闻网

  在宝像背后和阳春村的族谱中可以查找到相同的人名。经过考证,这位林嘉番先生生于1905年,在1947年他作为村里的甲长主持重修了宝像。(匈牙利《欧洲论坛》)

  明确写有“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师”的像内肉身坐垫是无可辩驳的有力证据。根据荷兰科学家的研究,它的年代比肉身晚300年左右,这说明是后来重修宝像时更换或是添置像内的。
  中国侨网4月2日消息,据匈牙利《欧洲论坛》报道,匈牙利华媒“欧洲华通社”社长、福建阳春村村民追讨章公祖师宝像海外民间联络人李震先生以《确系中国被盗宝像铁证如山》为标题用外文撰文,讲述和确认现被荷兰收藏家所有的佛像确为阳春村当年失窃的章公祖师宝像。
  文章内容英文版及有关照片于4月2日传送给荷兰当地媒体和德伦特博物馆,并要求博物馆将该文转交给收藏家本人。文章的匈牙利文版也已于日前送交章公祖师宝像现身于世的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另外,4月2日一期福建《三明侨报》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的中文译本。

确系中国被盗宝像铁证如山
  3月20日,荷兰德伦特博物馆突然撤回了在匈牙利自然博物馆本应展览到5月17日的、具有近千年历史的一尊中国肉身佛像,原因是宝像的荷兰所有者要求立即召回。这一事件受到匈牙利、荷兰以及许多国际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但它到底是不是被盗的中国宝像则众说纷纭。
  在中国,最初是由福建一家网络媒体于16日率先报道说,通过一则关于匈牙利木乃展览的新闻和图片报道,福建三明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村民发现展品中的佛像与村中普照堂里主祭台上供奉了900多年、并于1995年12月丢失的章公六全祖师宝像非常相似。当年村民们曾报过案,但宝像从此杳无音信,现在堂中放的是一尊复制像。这是一尊与众不同的塑像,里面有一具佛僧的木乃伊。
  阳春村宝像中的肉身僧侣是何人呢?当地的史料上记载分明。该僧人俗名章七三,北宋(960-1127)初年生于今天的三明大田县,童年随改嫁的母亲来到林姓居多的阳春村,后来在这里出家成为一名和尚。按照宗教习俗,取法名普照。当地的林姓和其它族人的后代之所以直到今天仍在尊拜本出章姓的普照和尚为祖师,是因为他一生行善好施,诚待众人。比如,在弘传佛教的同时,他广济百姓,还亲采草药,义务为人解除病患。
  根据记载,普照和尚在宋哲宗元祐年间即1086年至1094年之间圆寂。对他无比崇敬的百姓将他的肉身修塑成一尊佛像,并建起一座祠堂,取名普照堂,并将他尊称为“章公六全祖师”(Zhanggong Liuquan Zushi)。
  如何判定现身匈牙利的这尊宝像肯定就是阳春村的那尊呢?
  博物馆根据荷兰专家的研究结果所显示的展览说明中说,“这座塑像内为一生活在公元1100前后的30至40岁的佛教僧侣的木乃伊”。根据记载,章公祖师坐化于1086至1094年间,时年37岁。由于中国传统的年龄记法比周岁大一岁,那么我们可以认为章公祖师实际享年为36周岁。这样,其去世大致年份和确切年龄与科学检测判定的结果是一致的,而且中国的记载更为准确。
  阳春村的村民只保留有三张上世纪80年代拍摄的章公宝像着衣戴冠的老照片,根据种种细节,可以断定布达佩斯展出的佛像就是村中当年被盗的章公宝像。比如,佛像左胸上的哲那环的系节与老照片上的完全一致;在佛像背部,有几行手书的汉字,虽然这里明显被人为所刮损,但仍能分辨出多个汉字──人们发现其中的汉字正是林氏家谱中的人名。这几个人名之所以写在了上面,是因为他们主持过对宝像的修缮。根据记载,宝像的最后一次修缮是在1947年进行的。还有,村民们还清楚地知道宝像上曾经破损的地方在哪个部位,如颈部和左手虎口处,村民们还知道宝像的头部可以轻微地前后活动。
  最为明确的证据是在博物馆中单独分开展出的一个坐垫。其实,现在村里的人们只是通过此次布达佩斯展览上所拍的新闻图片中才第一次知道存在这一物件的。这个坐垫原本是置于宝像内部的肉身底座,人们1947年最后一次修缮时并没有打开佛像,因而也没有发现和触动他。
  在坐垫的侧边书写的两圈反向汉字的起始文字是“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师”(Bentang Puzhao Zhanggong Liuquan Zushi)。“Bentang Puzhao”的意思是“我们的这个普照堂”。这是无可辩驳的铁证!唯一的普照堂就在福建大田阳春村,唯一的章公六全祖师宝像在这里已经供奉了近千年。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单凭这个坐垫,我们也能判定这个佛像就是1995年阳春村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宝像。(卢秀钦)
源自: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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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4-3 15:31:03|只看该作者

阳春村肉神佛丢失 跨国追讨路漫漫

源自:三联生活周刊

  林氏宗族40岁以上的男人都对章公祖师非常熟悉,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在迎菩萨时给肉身佛抬过轿子
  荷兰人把它当作收藏品,我半解释半安慰地回答说:大概不会上供。村民却更加困惑,菩萨怎么能不供呢?这段魔幻的对话发生在全村无线网络覆盖,汽车可以开到家门口的阳春村。生活是现代便捷的,精神世界却延续着祖宗的传统,即便章公祖师丢了20年,香火和供奉从没有中断。外人眼里这是一场跨国文物追讨,可村民们那种随时准备对簿公堂的劲头,没有任何时代更迭、远隔重洋的心理障碍。他们家族世代守护肉身佛,20年的分离只是短短一瞬,讨要回来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肉身佛丢了
  林永团家就在普照堂的斜对面,距离不过十几米,从小到大,没事儿就在普照堂里玩耍,他告诉记者,自己陪了章公祖师20多年。3月16日吃过午饭,他 拿着手机上网消遣,一则新闻引起了注意,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正在展出一个内藏打坐和尚的镀金佛像,佛像的坐垫上写着“章公六全祖师”字样。新闻还配了张 佛像的照片。“我一看就觉得是我们村里丢的那尊佛,赶紧把照片截屏,然后打电话给老乡,他手里有当年给章公祖师拍的照片,我俩拿着照片和网上的截图回村找 老人家看。村里供奉章公祖师时候是戴着帽子的,所以把网上照片的头顶遮住,一对比,就是我们丢的那尊。”林永团说。

章公祖师是谁
  阳春村现在的位置有点偏远,从县城一路开车过去,要在一个村子很不显眼的小岔路插进去,在蜿蜒曲折攀上盘山路才能到达。可是在不通公路的漫长年代 里,这里是闽南一条重要的交通要道。林乐妙家门口有一座石块堆砌的廊桥,他告诉记者,民国以前,从大田走路去泉州,到了阳春刚好是个中转站,必须住下,廊 桥附近开有客栈和武馆,到了赶集的时候,人山人海非常热闹。

  阳春村的周围山清水秀,属于佛教道家很理想的建庙处所。大田县博物馆馆长陈其忠告诉记者,因为往来人口多,这里的香火一直到清朝中后期都很兴旺,除了供奉章公祖师的普照堂和林家的祠堂,还有其他的一些庙,民国之后才衰落,只剩下林家守护的普照堂。

追讨肉身佛
  章公祖师被盗之后,大田县公安局曾经根据村民们提供的可疑车牌号追到永春县去,可查到最后,那辆车已经报废了,线索中断,这个盗窃案就挂了起来。林 氏家族的村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连“文化大革命”都躲过了,却在风气逐渐开放的时候丢了传家宝,如何对得起祖宗?原村主任林文叔告诉记者,林氏宗亲会悄悄地向每 人收了5块钱作为找佛的经费,开始派人出去搜寻。负责这个活动的林因地说,一开始是在周围的县里找,后来还去了泉州、厦门和福州,到庙里找、跟卖古董的人 接触,方法用尽了,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一直到前几年,村里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还被老人要求,到当地的庙里去看看,会不会找到章公祖师。

  肉身佛丢了,对章公祖师的崇拜却没有中断。林氏宗族又请了一尊章公祖师的像,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五和春节依旧非常热闹、香火旺盛。肉身佛这一次在匈牙 利重现,让林氏宗族流传的章公祖师灵验的传说添了一个例子,因为2008年章公祖师又来托梦了。村民林还镇告诉记者,2008年村里一位老人家梦见章公祖 师要回村里了,让村民们重修普照堂。村里也觉得现在到了重修的时机,出了8万多元,林氏宗亲集资52万元,由他负责整个工程。“普照堂建好之后,这位老人 还好几次早上5点多跑到我家来,说他梦到章公祖师回来了,看看是不是真的。可惜他去年去世了,没等到。”林还镇说。

  普照堂宋代始修,经过1000多年的多次坍塌、拆除和重建,最新版本的普照堂在一个石头垒成的高台上,比周围村民们的房屋高许多,下面又有一个空旷 的广场,四面青山环绕,虽然样式很乡土,可给人一种神圣的庄严感。林还镇告诉记者,跟“文化大革命”拆除的普照堂比,现在的木料直径要小,木雕的手艺也不如古代 的好。更没法弥补的是跟从前的普照堂一同卖了废木料的还有两块清朝的匾额,挂在章公祖师头顶的写着“开山恩主、显化六全、章公祖师”,普照堂正门口的一块 写着“提树长春”。陈其忠告诉记者,书写匾额的是乾隆七年(1742)的进士李清时,在浙江、山东做水利方面的官,老家距离阳春有40多公里,可能是慕名 来参拜,写了匾额。李清时也是官宦世家,曾祖父是康熙朝的尚书李光弟。

  普照堂重修了6年,章公祖师真的出现了。等不及确认,3月20日在布达佩斯的博物馆和阳春村同时举办了跪拜章公祖师的仪式。匈牙利方面的参与者是福 建商会会长、三明同乡刘文建和欧洲华通社社长李震。李震告诉记者,那一天荷兰方面撤展的车已经来了,匈牙利博物馆帮他们争取了时间,本来约定视频只能拍参 拜华侨不能拍佛像,可是在仪式开始的时候,匈牙利的馆员调了一下摄像机的角度,帮他们录下了佛像的视频。阳春村的跪拜非常正式,林氏家族在县新华书店工作 的后裔宣读了李震撰写的敬拜祷文,还放了几万块钱的烟花。

  刘文建和李震在匈牙利博物馆里的实地探访,也给村民追讨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李震告诉记者,宝像右臂上方和腹部各镶有一条龙,颈部和左手虎口有修补痕 迹,左胸哲那环与阳春村保存的照片图案一致。后背三排竖行文字中有两行有手写的“经手重修”四字,这些与阳春村提供的资料一致。

  虽然荷兰藏家通过媒体发声,他有证据证明在1995年中就见到了这尊佛像,而阳春村的章公祖师是在当年的年尾被盗的,时间对不上,可村民们丝毫没有 把这则消息放在心上,而是全力从族谱里继续寻找证据。可以追溯到明朝的族谱是林氏宗族最有价值、最权威的档案,林乐妙告诉记者,族谱不但记录了祖宗的生卒年月日、家族成员、宗族历史大事记,让后代子孙清晰自己的房派,还有现实的财产分配相关,老房子需要处理的时候,就会有人来查族谱,看都哪些人有得分。

  肉身佛最后一次重修是“民国三十四年”,族谱上记载了参与重修的宗族成员。林乐妙告诉记者,荷兰肉身佛后背上被人为破坏的三排竖行文字中有“嘉番”两个字,他是当时的甲长,现在村支书的外公,几年前才去世,族谱上参与重修的名单里有他。除了这个线索对得上,当时给研墨的人还在世,除了在佛像背后写了 字,给他提贡品的篮子上也写了字,篮子也还保存着,可以对照着佛像去做字迹鉴定。

  除了佛像身体上的信息,这次展出的还有一个坐垫。根据测定,坐垫的时间比打坐和尚的肉身晚300年,就是这个坐垫上明确写着“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 师”字样。当代的村民都没有见过这个坐垫。李震告诉记者,从年代测定结果分析,这个坐垫是历史上人们对宝像重修时更换或者放入肉身底部的,然后密封,上个 世纪40年代的重修中并没有打开这个密封。坐垫上有“章新”、“世兴”两个名字,林乐妙告诉记者,“章”和“世”都是林家的辈分,可是阳春村现在保存的族 谱里没有这两个名字,他专门跑了一趟距离阳春村50多公里的小华村,那也是林氏宗族的一个分支,到那边的家谱里去寻找这两个名字的出处。忙了一个上午,林乐妙并没有找到这两位疑似祖先。

  没有带回好消息,村民们也不沮丧,宗亲会排了值班表,每天有三个人守在普照堂接待来客。可普照堂里其实每天聚了很多人,给宗亲会捐款、商议恢复舞狮 队,商议今年的十月初五要请戏班、“军乐队”、歌舞团。肉身佛讨没讨回来,祖辈的传统都一直在延续,就像李时清题写的匾额虽然不在了,新修普照堂的时候,订做了两块电子显示屏,挂在原来匾额的位置,滚动闪烁出原来匾额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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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4-1 15:31:01|只看该作者

肉身坐佛归去难兮:追索举步维艰

源自:中国网
▲ 特约记者 程喆
  木乃伊的神秘面纱以及存放木乃伊的金字塔让埃及这个文明古国名声大振。其实,中国也有类似事物,这种肉身不腐的存尸因仅出于修禅参道之人而被尊称为肉身佛。今年3月,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肉身佛惊现匈牙利自然博物馆,极有可能是大田县阳春村20年前被盗走的“肉身菩萨”。这尊肉身佛像,让世人开始关注肉身佛的未解之谜以及存世现状。

溯源 最初的肉身佛像出现在唐朝
  传闻第一位有据可查的肉身佛是唐贞元六年的元际禅师,91岁高龄的他自知来日不多了,便悄然返回故乡湖南衡山的南台寺,停止进食。与此同时,他叮嘱门徒将他平日搜集来的100多种草药熬汤,并每天豪饮10多碗。
  门徒见此,纷纷劝阻,元际禅师只是笑而不答,继续饮用这种散发芳香的草药汤。一个月后,他清瘦了,但脸色红赤,两目如炬。有一天,他安详地圆寂了。又过了月余,禅师的肉身不但不腐,而且还芬芳四溢。门徒们大感惊诧,认为这是禅师功德无量的结果,便特别建了庙寺敬奉。
  元际禅师的肉身佛目前并不在中国。上世纪30年代,一名日本间谍以牙科医生的身份为掩护,将元际禅师的肉身移放在寺庙外,并隐藏了起来。不久,该寺庙毁于战乱,世人都以为禅师的肉身也一起遭劫了。
  抗日战争末期,他将肉身伪装成货物,偷运回了日本。1947年,人们在日本发现了这件中国文物。元际禅师的肉身现仍存于日本,并被视为“日本国宝”。

解谜 肉身佛像是如何形成的
  在初步认定为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亮相欧洲后,引发了民间爆料的热情。一时间,福建、山西、广东、湖南、河南等地均出现疑似肉身佛的佛像。传闻在福建民间,依然流传着制作肉身佛像的手艺。据参考文献,制作肉身佛像大致分为3个步骤:防腐,和尚圆寂后,将遗体密封,通常用木炭、石灰包等包裹遗体;坐缸,将密封的尸体放在特制的陶缸中,用黄泥封盖;开缸,坐缸3年后开缸,若发现肉身未腐,就是肉身菩萨了。
  至于和尚生前是否服用有防腐作用的中草药,并没有定论。美国学者乔治·亨特在《再会祖先》一书中写道:“暴露于空气中的肉身千年不朽,实为世界唯一奇迹。经检查,禅师(元际禅师)腹内无污物,体内渗满了防腐药物,嘴及肛门均被封住,这些可能都是肉身不朽的基本原因。至于他临终前饮用的大量汤药究竟是什么草药,已经无从考究了。”
  若在中途发现尸体腐烂,则可以将陶缸底部的发火孔掏开,引燃木炭火化。所以,肉身佛像的形成,有防腐技术的因素。当然,如按照佛法理论,则也需要缘分。

中国现有十几尊
  物以稀为贵,数量稀少的肉身佛像尊贵无比。新华社报道,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福建佛教协会副会长释本性说,福建现存的肉身坐佛实际上只有一尊,叫妙智法师。中国现在明确记载的还有十几尊,所以从数量来看,“章公六全祖师”很珍贵;从年代来讲,像它这么早的也很少。
  肉身佛像的“产地”,以安徽九华山最为著名。因九华山是地藏王菩萨道场,其寺庙和僧尼都居我国各大名山之首。传闻在这100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有据可查的肉身菩萨就达14尊(13尊为和尚,1尊为尼姑),它们有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坏,有些被盗,有些下落不明,据称现在能看到的、确定是肉身佛像的只有5尊了。
  从宗教信仰的角度出发,每一尊肉身佛像都无比珍贵;而从文物考古的角度出发,肉身佛像对于研究宗教历史、艺术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它还有科学研究方面的价值。
  例如,九华山肉身菩萨的形成,包含着生物学、防腐学、气象学、养生学、排毒学等大量的科学常识:对肉身灭菌的坐缸的特殊处理方法就是生物学、防腐学和气象学的应用,长期吃素和独特的修炼身心方法是营养学、养生学、排毒学等医学理论的体现。肉身菩萨的形成还体现了异域文化交流的特质。

现状
看不住的文物

  “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坐佛出现在欧洲,引发了大家对肉身佛像保护的关注。肉身佛像何来何去?这不该只是读者茶余饭后闲谈的奇闻逸事,更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东南早报》报道,福建省泉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出宝阳称,肉身佛像关系到宗教信仰、民俗崇拜,这类文物很难像其他文物一样收藏于博物馆中,一般都是存放于寺院、庙堂之中,供世人朝拜供奉,但寺院和庙堂通常缺少人力和物力的看管。《中国日报》报道,福建省大田县博物馆馆长陈其忠称:“丢失的何止一尊肉身佛像。上世纪90年代末,大田发生过很多盗窃佛像、雕花檐梁、古民居柱础的事情,一度十分猖獗,甚至还产生了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产业链。”现在窃贼连长凳、锅碗瓢盆等都要偷。
  《新华每日电讯》报道,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介绍,上世纪90年代,由于对非定义文物缺乏有力的保护措施,村民保护和报案意识也不强,使民间文物盗掘和走私愈演愈烈。佛像因年代久远,由贵金属、名木或其他珍贵材料制作而成,成了盗窃的重灾区。文物丢失后,现场往往已被破坏。受当时通信、交通、监控等办案手段和技术力量限制,大多被盗案件发生后无法继续追踪出有效线索,至今未能破案。

追索举步维艰
  如今,民间对于追讨文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追讨的过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国际先驱导报》报道,前文中提到的“日本国宝”元际禅师的肉身佛像,一直保存在日本,中国民间曾试图请回“肉身和尚”。2001年,福建漳州南山寺给日本总持寺写信,希望能请回“肉身和尚”。
  从此开始,就有民间机构以各种形式呼吁,并与佛教协会一起讨论以什么形式请回。2003年,中国民间还希望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25年”为契机,以“由于在日本的信众很多,‘肉身和尚’回到中国后,将会促进两国人民的友好往来与交流”为理由,追讨文物。但由于各种因素,追索工作并不顺利。
  以福建肉身佛像为例,据了解,当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但都无法适用于福建肉身坐佛。由于该佛像从荷兰博物馆借出,中荷之间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佛像追索没有适当法律程序可循。
  好在目前根据福建肉身坐佛的尺寸、身上的伤痕、坐垫等多项证据,可初步认定其就是我国被盗文物,但要开展进一步追索,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3月26日,肉身坐佛的荷兰私人收藏者表态,等佛像验明正身,如果确实为中国被盗佛像,他愿意归还。
  对此,人民网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教授认为,舆论、媒体、法律以及政府的共同努力,对这位荷兰藏家个人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这位荷兰藏家是有着职业道德的文物交易商,其表示愿意归还,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反思
给肉身佛像文物的身份

  肉身佛像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地位有些尴尬,《东南早报》报道,出宝阳说:“目前,泉州地区的肉身佛像有两类,一是经过文物部门确认为文物的,二是尚未经过文物部门确认的。这些已被文物部门确认为文物的,就要按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来加以保护,如果有人偷盗,那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但一些供奉肉身佛像的村民并没有主动向文物部门报备档案和资料,因为他们怕被戴上“封建迷信”的帽子。
  《中国日报》报道,福建省大田县博物馆馆长陈其忠称,目前,县文保部门刚刚完成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造册,对于县内民间可移动文物还没有进行统计。此外,由于年代久远,“章公六全祖师”并没有被纳入县一级的文物范畴之内,而佛像所在的普照堂也不属于文物单位。“‘章公六全祖师’佛像属于未定义文物”。而没有被文物保护部门评过级的文物,也很难对其文物价值进行判断。

建立被盗文物数据库
  霍政欣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称,民众过去更多关注的是历史上被列强掠夺的文物,而忽视了当代有大量被盗文物需要追索。目前,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历史上被列强劫掠的文物还存在很大的障碍,但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当代被盗文物的障碍要小很多。所以,今后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应更加关注对当代被盗文物的追索。
  此外,我们有必要加快建立被盗文物数据库,并将该数据库同国际刑警组织的被盗艺术品数据库联网,为追索当代被盗文物提供便利。霍政欣强调,这项工作非常重要,“现在很多被盗文物的持有者之所以拒绝返还,最主要的理由是‘我是善意持有人’。如何证明对方不是善意持有人?我想,很重要的证据就是对方在购买文物时,并没有上网查看国际刑警组织的被盗艺术品数据库,进行尽职调查”。
  结语 目前,福建省文物部门和国家文物局都已经初步确定,欧洲出现的肉身坐佛就是福建省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处长金瑞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文物局正在梳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但海外文物的国际追索通常都比较复杂,佛像“回家”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源自:中国民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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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4-1 10:31:01|只看该作者

肉身坐佛追索面临法律困境 村民或不能成追索主体

源自:中国新闻网
  朝阳区法院 裴小星
  新闻背景  早前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肉身坐佛,疑似福建20年前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拥有该尊坐佛的荷兰收藏家表示,若证明佛像是福建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佛像,愿意归还给所属的村庄。

海外文物追索成功案例不常见
  肉身佛并非普通的佛像,其形成十分不易,佛家及俗家均认为只有极少数修为较高的僧人方留得不化肉身,为后世尊敬。这使得肉身佛不仅有较高的宗教价值,更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有德高僧坐化后,其坐化地的人们为表示尊敬,将这些肉身佛像世世代代供奉,希望能够保佑子孙后代。
  此次事件中涉及的肉身坐佛,是北宋元祐年间的高僧章公祖师。章公祖师在阳春村圆寂后被镀金塑成佛像,因该佛像四肢身首俱全,获封“六全祖师”,并被置于阳春村林氏宗祠普照堂的大殿之上,受历代阳春村村民供奉。1995年农历十月二十三日,“章公六全祖师”肉身佛像不幸被盗。此后的二十年间,坐佛一直杳无音讯,直至今年年初村民们才发现世代供奉的佛像居然辗转到远在欧洲的荷兰。于是村民们联名请愿,想要佛像回归故乡。
  海外文物追索在国际上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但成功案例并不常见,且本次肉身坐佛收藏者为个人,坐佛的所在地为荷兰,会涉及国际私法领域的相关问题。因此虽然村民们对于追索文物体现出了极高的热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次的文物追索之路将会异常艰辛。总体来看,横在阳春村村民追索路上有“三道关”。

村民能成为追索主体吗
  如果此次启动司法程序追索坐佛,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诉讼主体。我国文物追索很久前就有因诉讼主体不适合而遭遇尴尬的情况。以2008年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公开拍卖圆明园流失的鼠首和兔首事件为例,当时由“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作为原告起诉,由中国流失海外文物回归基金会发起投诉。而法国方面以“不论是协会或基金会,均只能代表机构本身,其无权代表中国,更不能代表公众利益,无权提起诉讼”的理由进行反驳,此种反驳意见当时在国际社会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最终鼠首与兔首也并未通过司法途径成功回归。
  本次追索主体如果为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那么该村村民是否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发起诉讼呢?根据物权保护的一般原则,主张返还原物者应当为物的所有权人,如果能够确认此次展出的坐佛确为阳春村被盗坐佛,那么阳春村村民系坐佛的原始持有人,依法应当是可以作为原告要求追索被盗坐佛的。
  但需要指出的是,当今包括文物界在内的众多业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文物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这一观点可能成为阳春村村民追索坐佛的“障碍”。解读这一主流思想,核心意思不外乎是既然文物是属于全人类的,那么只要有合适的展览场所宣扬文物所属民族和国家的文化,有可观的研究经费对文物进行研究和保护,那就不应当拘泥于将流失文物返还其原属国。由此推论,坐佛是全人类的财产,阳春村村民诉讼主体资格以及返还主张在此观点下,似乎就变得有待商榷了。

如何确认坐佛“身份”
  除了追索主体问题外,阳春村村民面临的最大、最关键的“一道关”是如何确定荷兰收藏者所持有的肉身坐佛,就是阳春村丢失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佛像。
  据收藏者声明称:收藏者于1996年获得这尊佛像;佛像前一个“所有者”于1994年年末至1995年年初在香港获得这尊佛像,并于1995年年中将这尊佛像从他在香港的工作室运到阿姆斯特丹的住所。这与阳春村村民主张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佛像的丢失时间──1995年农历十月二十三日存在出入。
  当然荷兰收藏者的声明并不是法律认定的依据,其也未就该时间提供其他的佐证。阳春村村民也并未就坐佛的被盗时间进行相应的举证。所以双方都需要对自己所提到的事实进行举证。如若启动司法追索程序,中方负有先举证的责任:要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荷兰收藏者手中的坐佛就是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佛像,仅通过现有的录像或博物馆介绍图册距离充分证明二者系同一文物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中方应与荷兰方面充分交涉,能够在荷兰方面的配合下进行专业的司法文物鉴定,将是最准确也最能得到双方认可的方法。

文物追索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村民们确认了坐佛的身份后,他们面临的下“一道关”将是以何种法律依据来追索坐佛?在国际公约方面,当前文物返还领域存在两个适用较为广泛的国际公约,分别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于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以及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5年通过的《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但前者仅规范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文化机构收集藏品的渠道,无法约束个人藏品的取得途径;后者至今未被荷兰议会批准,因此目前在荷兰仅有参考价值,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虽然两个重要的国际公约看似无法得到适用,但追索坐佛在国际条约方面也并非没有希望。有关专家表示,中国和荷兰均为1970年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是否适用本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国政府合作调查后获得的证据;此外,即便国际公约适用存在一些法律障碍,但只要两国间达成适用的共识,对公约进行扩张性适用也是符合公约精神的。
  除了国际公约,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也是重要的依据。国际私法的法律选择适用理论较为公认的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于坐佛现持有人及所在地均为荷兰,故最密切联系地为荷兰,应当以荷兰当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最新修正的荷兰民法典规定,如为善意取得,三年可取得动产所有权,十年可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但该法典第86条对文化财产进行了特别规定,要求作为文物商的购买人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否则不能称自己为善意购买人。而该法典对于占有取得的规定是,只要持续、公开、非暴力、未被争议地占有他人财物,期满三十年,便可取得该物所有权,而不必苛察文物持有者在获得财物时是否出于善意。
  由于本次追索时间距荷兰收藏者声称的获得时间未满三十年,所以对坐佛的追索,确认现收藏者获得文物的方式至关重要。收藏者要主张自己取得坐佛为善意取得,应当提供完整的证据证明其是在正规的交易市场通过合理对价取得坐佛,方可以确认此种获取构成善意取得。反之,如果收藏者在明知或者有足够的理由及合理的怀疑,认为坐佛系被盗文物的情况下仍从上一家持有人手中获取该文物,则可以认定为“非善意”。此外,坐佛现任收藏者的职业也十分重要,如其系文物商,则需就购买文物尽到了比一般人严格得多的尽职调查义务,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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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辟蹊径追索是否可行

  除了国际公约、国际司法的追索方式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行性呢?坐佛在文物方面存在特殊性,它既是文物也是人类遗骨,所以在解决此问题上不仅单纯从法律层面或物质层面出发,还应当考虑到遗骨原属国人民的感情因素。
  荷兰司法界、文化界等社会各界均认同“人类遗骸遗骨应返回其原属国”的道德原则。历史上荷兰政府亦曾两次向文物原属国归还遗骨文物,一次是2005年向新西兰归还了一具毛利人的头骨,另一次是2009年向加纳归还阿汉塔部族国王的头骨。因此如果此次阳春村村民以希望“前辈遗骨”重归故里为由追索坐佛的话,在人文思想繁盛的荷兰可能会得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
  随着中国国力的日益强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中国近年来在文物追索方面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越来越多的失踪文物已经陆陆续续返回了祖国。此次阳春村村民请愿依法追索坐佛,虽然追索之路可能困难重重,但这正是国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觉醒的重要体现。
源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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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5-3-30 17:47:00|只看该作者

福建阳春村向肉身古佛收藏者发公开信

源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30日消息,据匈牙利欧洲华通社报道,福建大田县阳春村全体村民3月30日通过海外华媒向目前持有章公祖师肉身宝像的荷兰收藏家发出英文公开信。
  公开信中写道,章公祖师是人们心中的信仰,是民众信善远恶的精神宗师,是大家的信仰支柱,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延承的一个重要见证。信中说,“我们很感谢您这20年来对我们章公祖师宝像的关爱,并让他重现人间。首先,是您的友善,才让我们章公祖师宝像有了一个较为安全的地方可以保存下来。我们林氏族人对章公祖师的感情,充满无限的虔诚。章公祖师蒙难失窃之后,我们痛苦,我们思念!我们衷心期待章公祖师早日回家。相信您能理解我们这种感情,也衷心希望您能帮助我们,让章公祖师重新回到本该属于他的归宿地和敬拜它的人民。”信中表示,“按照人类文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人的遗骸也理应回归故土,魂归故里也是中国人最终的人生夙愿。”
  公开信上说,中国各级政府、社会各届和海外华人朋友都对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大家都在积极努力,争取让章公祖师重新回到原来的普照堂中。如祖师回归,各界人士和村民将会捐款重新修缮普照堂,共襄这一值得期盼的盛事。(刘杰)

致章公祖师宝像荷兰收藏家的公开信
  亲爱的章公祖师佛像收藏者朋友:
  我们是中国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村民。首先向您表达来自中国最真诚最美好的问候。
  我们想说的是,章公祖师是我们心中的祖师,就像西方所尊敬的圣人。章公童年时随母到我们林氏家族,按传统习俗就没有改姓。最初,他是一个放牛娃。后来,他归依佛门,广结人缘、乐善好施。他亲自采药救治百姓,深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章公德高望重,最后修成正果,坐化成佛。林氏族人知恩图报,将其真身供奉在林氏祖祠普照堂的正堂祈拜,如今已经延续近千年。在堂中,林氏自己祖先的牌位反而列在祖祠的偏位,这充分显示了我们对章公的无比尊敬。在中国,很少有在自家的祖祠里供奉着别的姓氏的祖先,这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
  每个出生在这个村庄的村民,都是听说章公祖师的故事长大的,章公对我们林氏家族的保佑和庇护的故事神奇且神秘,让人惊奇不已。我们因此对章公祖师有着无限的膜拜,就好像西方对待对上帝一样。我们林氏家人在章公这种感召力量下世代传衍,生生不息。大家甚至忘记了章公姓章,都认为自己就是章公祖师的子孙。
  不幸的是,我们在普照堂所供奉的这尊宝像于 1995年底被盗失踪。章公祖师是我们林氏家族的精神支柱,是我们一方土地的精神象征,它的失踪,牵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我们曾多番寻找,但一直杳无音讯。我们多么希望有朝一日能重新迎回我们心中最敬重的章公祖师!
  不久前,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尊佛像,经多方证实,它就是我们苦苦寻找了二十年的章公祖师宝像。您知道么?当大家知道章公祖师再次出现,我们奔走相告,激动流泪。大家都说祖师显灵了,祖师要回家了!大家欣喜之情无法用言语表达,每个人都期待祖师能重新回到千年之久的归宿地──普照堂中,永远接受我们的敬拜。
  在我们的家乡,章公祖师是民众膜拜之佛。他是人们心中的信仰,是民众信善远恶的精神宗师,是我们的信仰支柱,中国历史文化延承的一个重要见证。它不应是陈列在博物馆的展品和私人藏品,而是生活中被大家供奉的圣尊。我们相信,您和我们一样,对你们心中圣人也有无限爱戴之情,对心爱之物的遗失也会万分悲伤。
  我们很感谢您这 20年来对我们章公祖师宝像的关爱,并让他重现人间。首先,是您的友善,才让我们章公祖师宝像有了一个较为安全的地方可以保存下来。
  我们林氏族人对章公祖师的感情,充满无限的虔诚。章公祖师蒙难失窃之后,我们痛苦,我们思念!我们衷心期待章公祖师早日回家。相信您能理解我们这种感情,也衷心希望您能帮助我们,让章公祖师重新回到本该属于他的归宿地和敬拜它的人民。
  另外,按照人类文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人的遗骸也理应回归故土,魂归故里也是中国人最终的人生夙愿。
  我们相信,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宝像的,但在您之前,宝像确为国际文物走私犯罪集团偷盗的赃物。
  中国各级政府、社会各届和海外华人朋友都对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大家都在积极努力,争取让章公祖师重新回到原来的普照堂之中。如祖师回归,各界人士和村民将会捐款重新修缮普照堂,共襄值得期盼的盛事。
  在此,全体村民对您做出承诺:
  1、我们承诺在章公祖师回归之前对普照堂重新修缮,并确保安全防护。
  2、我们承诺将派遣代表亲赴荷兰恭迎章公祖师宝像,有关细节将与您商议。
  3、我们将为您赠送褒奖状和厚礼,并承诺普照堂内设立“祖师回归功德牌”,用中文、荷兰文、匈牙利文和英文介绍您的收藏和奉还事迹,让中国人民永远铭记您的功德。
  4、我们承诺,在祖师回归之后,我们将向您和博物馆赠送章公祖师宝像仿制品,并推动您所在的城市与三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推进两国人民的友谊。
  衷心的祝愿!
  中国福建省三明市
  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
  全体村民
  2015年3月30日
原文标题:福建阳春村通过华媒向肉佛宝像收藏者发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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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3-30 15:31:00|只看该作者

藏家愿归还肉身坐佛是积极信号

源自:中国日报网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陈苑)一尊流失在海外的千年“肉身坐佛”牵动了国人的心。3月26日,“肉身坐佛”的荷兰私人收藏者表示,如果能够证明这尊佛像确实是我国福建省大田县被盗文物宋代章公祖师像,他愿意归还。
  在心系佛像能否顺利回归故里的同时,人们也关注到了我国有众多珍贵文物流失在海外的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观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认为,“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政府对流失海外文物回家的问题越来越关注,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层面,都从过去相对被动的状态走向了越来越主动的状态。”

藏家愿归还“肉身坐佛”是积极信号
  3月初,在匈牙利博物馆展出的一尊“肉身坐佛”因疑似我国福建省大田县被盗文物宋代章公祖师像引起各界关注。24日,国家文物局认定该“肉身坐佛”为我国被盗文物,并将展开追索。
  霍政欣认为,目前根据“肉身坐佛”的尺寸、身上的伤痕、坐垫等多项证据,可初步认定它就是我国被盗文物,但要展开进一步追索,当务之急是要有更扎实的证据支持,“需要我们的公安机关将有关的证据更确凿地展现出来,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荷兰执法机关的配合,以及相关法律专家、文物专家的专业协助,将双方证据进行近距离地、科学地比对,最终做出令人信服的科学鉴定。”
  26日,“肉身坐佛”的荷兰私人收藏者表态,等佛像验明正身,确实为我国被盗佛像,他愿意归还。
  对此,霍政欣认为,这是在舆论、媒体、法律,以及政府之间的共同努力下,对这位荷兰藏家个人形成了强大的压力。这位荷兰藏家是一位有着职业道德的文物交易商,且对中国文物有着浓厚的爱好,他本人自然有职业道义上的返还的意愿。在自身职业道义要求以及外界舆论的双重压力下,荷兰藏家表示愿意归还,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目前判断‘肉身坐佛’最终将以哪种途径回家,还有不确定性,但我认为,它将通过一个更加友好的、便捷的方式回家的可能性在逐渐增大。”霍政欣说。

跨国追讨流失文物有六种途径可选
  无论是我国进行追索还是荷兰藏家主动归还,我们已经看到了“肉身坐佛”回家的希望。然而我国流失在海外的文物众多,针对不同情况追讨流失文物,究竟有哪些路可走?
  霍政欣介绍,目前跨国追讨流失文物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一是依据国际公约展开执法合作;二是在没有国际公约的情况下,文物的原所有者,可以在文物流失国的法院提起跨国民事诉讼,来提出返还的请求;三是可以请求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进行第三方斡旋;四是通过捐赠,让文物回家;五是通过商业回购,即由中国的机构或个人,通过商业购买,将文物买回来;六是进行双边谈判,包括外交谈判和非正式谈判。
  霍政欣举例谈到,通过上述途径追讨文物,成功案例已有很多。
  通过第三方斡旋的方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一个关于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的政府间委员会,近期,通过它的成功斡旋,德国将原藏于土耳其的一尊珍贵的女神佛像归还了土耳其。
  通过捐赠的方式。2013年,皮诺家族向中国无偿捐赠了价值连城的青铜鼠首和兔首,此事曾轰动一时。但霍政欣认为,随着如今文物价格的飙涨,我们不可能希望捐赠成为文物“回家”的主要方式。
  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中国有过成功的先例。2000年,国家文物局获悉山东博兴县1994年被盗的精美北朝菩萨立像出现在日本美秀博物馆展览中,决定立即派员与日本美秀博物馆进行交涉。经过双方长期磋商,2001年中日双方签署备忘录,美秀博物馆同意将菩萨立像无偿归还中国,同时中国方面同意美秀博物馆借展该文物7年。2008年1月,这尊菩萨立像在完成日本7年借展后,终于从日本回归祖国,并入藏山东省博物馆。
  通过商业回购方式。如爱国商人何鸿燊斥巨资购回圆明园兽首并捐赠给祖国。但霍政欣认为,走商业回购的途径,目前存在隐忧,“近年来,我发现一些值得我们反思的现象,我们的国有机构,尤其是国有文博机构,出现在了国际文物拍卖市场,参与拍卖非法流失到境外的文物,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需要进行纠正。”霍政欣分析,我们的国有文博机构参与到非法流失文物的拍卖竞争当中,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会给外界留下我们中国对此类文物现状的合法性予以认可的印象,将对我们今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文物追索构成阻碍;二是在拍卖会上,我国国有文博机构相互间对文物进行竞价,致使文物最后以高价回购,这无疑是浪费了国内纳税人的金钱。“我注意到,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也关注到了此类情况,不再鼓励国有机构参与到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当中。”霍政欣说。

有必要加快建立被盗文物数据库
  最后,霍政欣谈到,此次“肉身坐佛”事件,给我们今后追索流失海外文物带来了诸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我们的民众过去更多关注到的是历史上被列强掠夺的文物,而忽视了当代有大量被盗文物需要追索。从目前来看,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历史上被列强劫掠的文物还存在很大的障碍,但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当代被盗文物的障碍要小很多,所以今后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应更加关注对当代被盗文物的追索。
  其次,我们有必要加快建立被盗文物数据库,并将该数据库跟国际刑警组织的被盗艺术品数据库相联网,为追索当代被盗文物提供便捷。霍政欣强调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因为现在很多被盗文物的持有者之所以拒绝返还,最主要的理由是‘我是善意持有人’,如何证明对方不是善意持有,我想很重要的证据就是,对方在购买文物时,并没有上国际刑警组织的被盗艺术品数据库进行尽职调查。”
  再次,据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全球防止非法贩运文化财产报告”,全球47个国家的218个博物馆中馆藏有中国文物163万件。但这还仅仅是冰山一角,霍政欣呼吁,我们应该重视日本侵华期间从中国掠夺的不计其数的珍贵文物,“如今它们仍藏身于日本,不知所踪。”到目前为止,日本几乎还没有将其所劫掠的中国文物返还给中国,但同样属于战败国的德国,已向欧洲其他国家返还了它在战争中劫掠的文物。“今年是二战胜利70周年,在这个重要的时间点,我想我们应该将向日本提出返还被劫掠文物的要求提上日程。”霍政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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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3-30 15:31:00|只看该作者

荷兰藏家愿归还肉身佛像:要求做DNA检测验明正身

源自:新京报
  持有疑似福建“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荷兰私人收藏者26日表示,如果能够证明这尊佛像确实是福建村民声称被盗的那尊,他愿意归还佛像。
  三天前,肉身佛像持有者的发言人发来声明称,鉴于当前媒体报道看似转向消极,收藏者决定收回出借的佛像,不再将其用于博物馆巡展。声明未提及佛像所有权争议,称关于佛像的科学研究还在继续。目前佛像的状态非常好。 ●

焦点1
被盗前佛像已在荷?
收藏家称有证据;DNA检测将核实身份

  荷兰《鹿特丹商报》报道,佛像持有者是阿姆斯特丹的一名建筑师,当年曾花4万荷兰盾买到佛像(1欧元约合2.2荷兰盾,2002年欧元流通以后,荷兰盾停用)。
  收藏者表示钱不是重点,曾有人出价1000万欧元购买这尊佛像,他也没有出手;如果佛像确实是福建阳春村供奉的祖师,他愿意归还。藏家还表示,他不希望佛像进入博物馆,只愿意把佛像归还原本所属的村庄。
  收藏者强调,迄今,他通过媒体见到的被盗佛像图片确实与他手中的佛像相似,但中国媒体的报道称,福建佛像是1995年农历十月被盗,而他有证据表明自己在1995年中就在荷兰见到了这尊佛像,因此他并不确信这两尊佛像是同一尊。包括DNA检测等进一步研究将有助于核实佛像的身份,收藏者表示愿意花钱继续研究,直至验明佛像正身。
  收藏者还说,他绝对不能暴露身份,因为佛像一事在中国和国际上已经引起很大争议,他不希望“家门口出现生气的中国人”。
  这尊佛像去年1月至8月在荷兰德伦特博物馆展出,10月开始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3月20日,德伦特博物馆在藏家要求下宣布撤展,佛像被运回荷兰。
  收藏者对《鹿特丹商报》说,他担心佛像在匈牙利被扣押,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决定退出展览。

焦点2
双方磋商如何进行?
博物馆称若提供被盗翔实文件可协助联络

  《鹿特丹商报》撰写此报道的记者告诉记者,出于职业道德,无法透露收藏者身份。
  荷兰德伦特博物馆策展人范菲尔斯特伦向记者确认,《鹿特丹商报》文章属实,佛像持有者确实就是这名阿姆斯特丹建筑师,但收藏者不想与媒体打交道,博物馆也绝对不能公布他的身份。
  范菲尔斯特伦对记者说:“德伦特博物馆是一家有信誉的博物馆,我是一名从业30多年、有信誉的策展人。德伦特博物馆曾借用这尊佛像,与佛像收藏者签过合同。我认识佛像收藏者本人,我确认今日做出这一表态的就是佛像收藏者本人。”
  范菲尔斯特伦还说,目前佛像已被运回阿姆斯特丹,由收藏家保管。他说,收藏家目前想做两件事,一是期待舆论冷静下来,二是核实佛像的真实身份。而关于佛像身份最关键的疑点是,收藏者说在荷兰第一次见到佛像的时间确实早于中方所说佛像被盗的时间。
  范菲尔斯特伦表示,如果福建村民、中国文物管理部门或中国其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提供更多关于被盗佛像的信息,最好是翔实文件,德伦特博物馆可作为中间人,协助中方与佛像收藏者之间的联络,开始进一步的核实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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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国家追讨不如走法律途径

  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喷泉中的十二兽首,可谓受关注度最高的海外流失文物。2009年初,其中的鼠首和兔首铜像在法国被拍卖,刘洋律师代表民间组织“海外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赴法阻止拍卖。几经周折,2013年,兔首和鼠首持有人将两件兽首无偿捐赠中国国家博物馆,成为文物追讨的标志性事件。
  “条条大路通罗马,应该多发挥民间力量,让文物通过各种途径回到祖国。”刘洋表示,这几年他也在持续关注各国追讨文物的案例,文物追回主要靠政府或藏家回购、利用国际公约或法律讨还、捐赠三种形式。而在讨还时,利用国际公约追讨文物并非最经济、快捷的办法,“被盗窃走的文物也可以根据刑事、民事立案进行国际追讨。”
  针对流落欧洲的肉身坐佛,刘洋分析,福建当地如能找到章公六全祖师像1995年被盗时的确切证据,及证明肉身坐佛即为六全祖师像的证据,就可参考联合国《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国际刑警组织登记,前往荷兰申请对肉身坐佛“验明正身”,并根据司法程序讨要。此外,当地村民可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向现持有人追索遗失物,即使支付一定费用,也有追回的可能。
  为何不看好国家出面,按国际公约追讨?刘洋解释,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签署国仅37个国家,荷兰议会至今未批准纳入该公约,中国与荷兰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因此,荷兰并不受到强制法律约束……

国宝流落在哪儿?日本不输欧美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诱惑中国文物流失的数量非常惊人。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鸦 片战争以来,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致使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顾恺之《女史箴图》唐代摹本、百科全书《永乐大典》等稀世珍宝,均流失海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则给出另一个数字: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
  这两个统计都反映了一个接近的数据:在海外的中国文物超过1000万件。当然,这不全是流失文物。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认为:“准确地讲,应称为海外藏中国文物。流失文物应该是指1840年鸦 片战争后至新中国成立前,因战争被劫掠的文物,以及因为盗掘、盗凿、不正当贸易等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方式流散国外的文物。具体数量难以统计。”
  据了解,这1000多万件海外藏文物几乎涵盖所有文物种类,包括书法、绘画、青铜器、陶瓷、雕塑、甲骨、典籍等各类珍品,主要分布在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家。仅在大英博物馆就馆藏中国文物2.3万多件,其中不乏国宝级的珍品和绝品,青铜器中就有商双羊尊、西周康侯簋、邢侯簋等稀世珍品。
  绘画、地方志和古籍,以美国收藏最多。仅华盛顿弗利尔博物馆就有1200余幅,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中国绘画近500幅。而以大英博物馆所藏中国绘画最精,其中,东晋画家顾恺之的《女史箴图》最引人注目。全美藏有我国古籍善本3000多种、家谱2000多种。
  瓷器,则以法国集美博物馆收藏最佳,馆里的瓷器从中国最早的原始瓷器一直到明清的青花、五彩瓷,各个朝代各大名窑的名品应有尽有,且多为精品。敦煌宝藏七成流失国外,藏于大英图书馆的有13700件,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有6000件,其中敦煌书画的三种唐拓本是稀世珍宝。
  国人印象中,欧美诸国曾从圆明园劫掠了大量珍贵文物,而忽略了邻邦日本。据《日本侵华对文物的破坏》介绍,日本在侵华期间掠夺大量中国珍贵艺术品,由中国流失的3万片甲骨片,日本有近13000多片。战后日本归还一小部分我国文物即有158000多件之多,此后由于多种因素我国没有再继续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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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3-30 10:31:01|只看该作者

追讨流失海外的千年佛像是一种态度

源自:和讯网
  周凡恺
  前些天,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了一尊来自中国的千年佛像,这尊佛像内藏一名高僧遗骸。这却不说,因佛像疑似福建省大田县被盗文物,福建省包括文物局等全面动员起来,并发布消息称,从目前的信息和大量证据来看,可以初步确认,匈国展出的“肉身坐佛”,应是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章公祖师像。随后,国家文物局也表态,称根据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物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现已基本确定,该“肉身坐佛”就是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
  国家文物局的这个表态,实在是太重要了。以前,我们从来没有这种强硬的表态。如今,从国家的层面上,能够梳理与完善相关的证据材料,是一种进步,也是国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成果。记得在纪念敦煌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时,我曾写过一篇小文,开头的一句话至今还印象极深:敦煌离我们仿佛十分遥远十分模糊,但它留在我们心中的那些隐痛,却又十分地真切乃至随手可触。我那篇小文的中心意思,简单地说,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们必须对过去以各种方式被西方掠走的文物进行追讨,一代人不行就两代,两代人不行就三代……总之,我们不能再保持沉默。
  对于被劫掠的文物,我们首先应该有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不仅仅适用于失去的具体的宝藏,也适用于所有被入侵者用武力巧取豪夺或以卑劣手段盗往海外的文物。实际上,流散在海外的珍品追讨起来困难重重,或者说几乎没有可能。但讨得回来讨不回来是一码事,讨与不讨却是另外一码事。我们必须有自己的主张和声音,至少也要让世人明白,那些摆在世界各大博物馆中或藏于所谓收藏家手里的中华瑰宝,到底是什么来路!
  以前,我们曾采取的回购方式,收购一些文物,对此,我是持有异议的。出巨资买回珍贵文物的个人和民间组织,其爱国之心日月可鉴。可问题的关键是,过去,我们被掠夺的珍贵文物何止成千上万,现今,仍有大批被盗掘古墓中的文物在流向海外,即便我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恐怕也没有办法全部购回。况且,回购本身就是对盗取的鼓励和纵容,这就如一个小偷窃走了你的东西,你还将被盗的物品买回来,不是很可笑吗?这样做,犯罪不是就公开化且合法化了吗?因此,我一向主张国家与国家、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这也是文物流失,或者说打击文物走私、追索流散文物的最有效途径。
  当然,我们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些外国人质疑中国的文物保护能力,言外之意,就是他们在学雷锋做好事,替中国保存流失的文物。那么我就要问了,中国是个文明古国,也是文物大国,难道我们难以计数的文物都烂在了故宫或其他各大博物馆里了?难道西安的秦俑"缺胳膊断腿"了?这种口口声声把中国文物留在他们国家的说辞,是在宣传中华传统文化,还是强词夺理?
  我总是认为,由于各种原因而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其所有权,只能属于中国,虽然它作为文化遗产和艺术成果可以全世界共享,但文物的主权,是不能够共有的。
源自:天津日报
51#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3-30 10:31:01|只看该作者

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公约真的没用吗

源自:人民政协网
  晓朱
  经过多方调查考据,匈牙利博物馆日前展出的一尊千年“肉身坐佛”终被证实为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此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于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的关注。舆论漩涡中,对于国际公约究竟能否成为文物回家的保障的质疑也频频传出。那么在流失文物追索过程中,国际公约到底有没有用,又该如何运用?
  近年来,流失海外文物追索事件每次都会引发国人和媒体高度关注,且大抵都会听到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相关国际公约无法成为此次追索的法律依据”的说法。在真刀真 枪追索流失文物时,在硬碰硬的所有权之争中,国际公约每每表现得如此孱弱,公众难免要对其作用产生质疑。但是,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公约真的没有用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国际公约及其适用范围。国际公约是一种国际多边条约。根据我国1997年加入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际公约对当事国具有拘束力,必须由各国善意履行;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公约;国际公约不溯及既往,在当事国生效之日前发生的任何行为或事实,公约的规定不产生拘束力。流失文物追索领域的国际公约亦是如此,简言之,就是在公约适用范围内,缔约国有履约义务。目前涉及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公约有1954年海牙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年公约等3个公约,其中缔约国最多、影响最广的1970年公约与我国流失文物追索关联度最大。
  1970年公约,全称为《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该公约自诞生之日起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影响力,成员国不断增加,尤为重要的是,包括美国、法国、日本、瑞士、英国等我国流失文物主要目的国改变了消极抵触的态度成为公约的缔约国,极大地增强了公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此外,公约生效43年来,对打击文物非法跨境交易,支持文物原属国追索文物、促进各国完善国内立法、加强机构设置、提升文物保护和打击文物犯罪的能力与法制建设、提高民众的文化主权与文物保护意识发挥了深远而积极的作用,因此获得了“文化财产国际立法里程碑”的盛誉。
  我国于1989年接受该公约后,虽然没有制定配套国内法规,但是公约的许多规定和立法精神都对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条例的修订,对于文物失窃立即报案制度、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制度、文物拍卖商销售记录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文物出境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上述法规以及制度的制定、建立和完善,对于打击文物犯罪发挥了机制性作用,并且沿用至今。上世纪90年代初文物盗窃、盗掘和走私高发期之后,这些机制的作用逐渐显现,初步遏制了文物流失的高发势头。
  此外,根据1970年公约支持缔约国开展双边合作的精神,我国积极开展了与有关国家签署打击文物走私和促进流失文物返还双边协定的工作,流失文物追索国际合作长效机制在逐步建立。受制于国际上各种因素的制约,此前我国追索的流失文物,通常是由于在他国涉案才被发现,追索工作具有很大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极为被动。签署双边协定后,对方国家的海关和司法等系统即负有主动查验、查扣并归还非法入境中国文物的责任,对我国流失文物非法流入有关国家形成了巨大威慑,也大幅降低了流失文物的追索成本。经过十余年的努力,目前中国已经与包括美国、瑞士、意大利等国在内的18个国家签署了双边协定。其中,历时11年谈判与美国签署的双边协定是我国与文物目的国在此领域签署的首个双边协定。依据这些双边协定,多批珍贵文物实现了返还。例如,2011年3月11日,根据中美两国签订的双边协议,美国国土安全部向中国政府移交14件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2014年12月12日,瑞士联邦文化总局依据双边协议,将一尊汉代陶俑正式归还我国。
  如果中国流失文物出现在未与我国签署双边协定的公约缔约国,只要在公约适用范围内(即在当事国双方均加入公约后),即可按照1970年公约的规定通过外交途径要求返还。譬如2000年,应中国政府根据1970年公约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的要求,美国政府根据其加入该公约后为实施而制定的国内法,通过司法途径扣押并判决归还我国一尊五代时期的王处直墓汉白玉彩绘武士浮雕。近来公众关注的由荷兰收藏家收藏的福建流失文物,如果是在荷兰2009年加入公约后流入荷兰的,根据荷兰民法典,荷兰政府可以要求收藏人返还。
  那么,为什么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流失文物追索案件中,国际公约不能适用呢?简单说来,目前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清末至抗日战争时期,列强劫掠的文物,二是盗窃、盗掘并走私的文物。这两类文物都是我们要追索的对象。但是,根据国际公约无溯及力的原则,能直接适用1970年公约的只有当事缔约国都加入公约后非法流失的文物。对于公约生效前流失文物的追索,则是国际法律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此建立了“促进流失文物返还的政府间委员会”的协商机制。尽管如此,从另一个角度说,1970年公约所明确的非法流失文物应返还原属国的国际伦理道德仍然有其实际的价值。那就是,即便文物流失的时间在当事国加入公约前,加入公约意味着其接受了公约的精神,或者即便一方不是公约缔约国,国际伦理道德就是把双方国家拉到谈判桌前的力量和推手,就意味着在谈判桌上,我们占据了制高点。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国际公约在其适用范围内对流失文物追索,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具有实际作用。对于公约适用范围之外的流失文物追索,则可以适用公约的精神单独或者综合运用外交、司法、民间3个主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社会1970年公约改革进程,当选公约首届附属委员会委员国及副主席国,与墨西哥、希腊等国共同主导并推进1970年公约操作指南的编制。1970年公约,我国只是一个后来者,只是一个加入者;通过参与操作指南的制定,我们的国家诉求和国家利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体现。让我们共同期待1970年公约的未来更具有可操作性,也能更好地解决流失文物追索面临的实际问题,让更多流浪的国宝早日回家。
源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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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大卫 发表于: 2015-3-30 09:31:01|只看该作者

文物保护 事后追索不如事先防范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西宁3月29日电(记者:庞书纬)近期,一座在欧洲巡展的“肉身坐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我国文物部门初步确认,这座“肉身坐佛”正是近20年前我国福建省大田县失窃的章公祖师像。目前“肉身坐佛”已被撤展,相关追索程序也已展开。
  国宝的“归家”之路即使曲折,终究还有希望。然而笔者关注的是,重要文物失窃并流落海外,多年来下落不明,保护措施是否需要完善?
  我国的文物保护,分为官方和民间两个渠道。官方保护的优势是专业技术和设备,而民间保护的优势是持有者与文物间血浓于水的情感,以及由此带来的非同一般的责任心。如果两种保护模式互相补充,可以增强对文物的“立体保护”。
  然而,不容回避的是,我国的文物保护,官方与民间“两张皮”现象明显,从目前披露的章公祖师像被盗情况来看,即使在20年前,其保护措施也并不完善。而文物保护特别是防盗等专业设备高昂的价格,超出私人文物所有者的承受能力。
  文物保护,事后追索不如事先防范。对那些民间保护的文物,可以考虑采取“民保公助”的原则,即在其民间持有不变的前提下,由文物等部门设立专门项目,为民间文物持有者提供所需的保护设备、技术支持,并借助现代科技为文物建立严格、细致、唯一的“身份档案信息库”,使重要文物一旦进入市场或展厅,能够被迅速识别。
  文物是鲜活的历史,近代以来我国文物大量流落海外,“归家”之路“道阻且长”。如今,单就国内现有文物保护而言,关键是建立具有预防性、预警性的保护体制,从而让先辈留下的国宝在我们手中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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