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5732|回复: 31

[执行死刑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辽宁建平人。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毕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警衔,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5-3-20日晚9时30分左右,已经退休的赵黎平驾驶黑色奥迪车追赶一辆白色轿车。在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内,他追上白色轿车,并持枪击中车内女驾驶员头部,后赵黎平将该女子带至提前踩点的荒山中焚尸、掩埋。3月21日凌晨,警方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被警方截住时,赵黎平身上带血,没有反抗。
  2017年2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赵黎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 相关链接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西蜀教师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西蜀教师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郑永年:中国现在需要强势的习近平 把握时代机遇 培养宗教人才
31#
 一眼 发表于: 2017-5-27 14:48: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媒体:赵黎平之死把十八大以来反腐斗争推向高潮

源自:长安剑
原文标题:[深度]赵黎平之死把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推向高潮──共和国没有“免死金牌”!

  26日上午
  经最高法核准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赵黎平
  被依法执行死刑

他是十八大后
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大老虎!

  至此

这一曾轰动全国的省部级高官杀人案
走完了全部刑事诉讼程序
尘埃落定
把身家性命葬送在自己枪口下
也是没谁(sei)了
实乃当今奇事一桩!

  赵黎平案依然令人发指

身为省部级领导干部
持枪杀人
为毁尸灭迹,又纵火焚尸!

  不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更丧失了人之为人
  最起码的底线!
  就引发举国关注

而法治的力量
在案发之日起就全面彰显

  政法机关的办案情况
  及时高效并且全程公开:

2015年
  3月20日晚,赵黎平持枪杀害一女子。
  3月22日0时02分,新华社发布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的消息。
  3月24日,公安机关以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3月25日,检察机关对赵黎平批准逮捕,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

2016年
  8月2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赵黎平涉嫌的罪名已经从故意杀人增加到了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
  而且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已经从赵黎平曾经任职的内蒙古变成了与其毫无关系的山西太原。
  11月1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017年
  2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赵黎平死刑。
  至此
  长安君有几句肺腑之言──

今日赵黎平之死,是中央依法严惩腐败的鲜明注解。
  举国关注的案件得到了事无巨细的信息披露,权威透明的案件发布,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实现了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更是最强的公信力。这是严格执法的底气,更是铁面无私的责任!更何况身居高位却持枪杀人是没有任何辩解余地的严重罪行!
  公众的愤怒感同身受,舆论的关注理所当然。今日赵黎平之死,是中央依法严惩腐败的鲜明注解。

罪恶面前,法律从来不会缺位。
  罪恶面前,法律从来不会缺位。惩治犯罪,法律更没有遗漏。举国关注赵黎平杀人焚尸的时候,政法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查清了赵黎平的全部犯罪事实。
  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的事实来看,赵黎平除了故意杀人,还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权、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68万元。此外他还非法持有2支手 枪、49发子弹,非法储存91枚雷管。
  故意杀人是对一人、一家之罪,贪污腐败、私藏枪支、雷管是对公众、社会之罪。人民法院依法查清了赵黎平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还逝者以正义,给社会以公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让赵黎平“杀人偿命”以实现对个体的正义,更在于通过对他全部犯罪事实的依法惩处实现对整个社会的正义。

位高权重不是犯罪的护身符,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位高权重不是犯罪的护身符,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赵黎平的身份不仅没有成为自己的免死金牌,反而因其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成为评价其罪责不可不考量的重要因素。
  对赵黎平犯罪事实的全面查证,也凸显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如果说依法惩处赵黎平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对死者负责、对舆论负责,那么事无巨细、毫无遗漏地逐一查清赵黎平的全部犯罪事实,则是对真相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

惩治腐败从来就不仅仅是盯着钱袋子
  赵黎平扣动扳机那一刻,既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更把一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灵魂信仰戗杀殆尽。
  从这个意义上讲,赵黎平的故意杀人同他的贪赃枉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举轻以明重,领导干部本应洁身自好,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赵黎平不但大肆受贿,私藏枪支,甚至持枪杀人,草菅人命,哪里还有丝毫理想信念?哪里还有半分价值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对贪污腐化者尚不能容忍,更何况身负人命亡命之徒?
  惩治腐败从来就不仅仅是盯着钱袋子,那些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更是从严要求的基础!

愿一个赵黎平,足以为后来者戒。
  领导干部本应率先垂范,不断为社会贡献正能量。如今,草菅人命这种践踏社会底线的事情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本身就已经背离了最初的宗旨与初心。
  奉法者强则国强。赵黎平被执行死刑,法律以其无私和公正实现了正义。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更感受到了全面惩治腐败的决心。

澄清吏治,道阻且长。作奸犯科,法无可避。愿一个赵黎平,足以为后来者戒。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0#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7-5-26 21:28:01|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执行死刑

源自: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赵黎平死刑。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3月20日晚,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26岁)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权、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68万元。2015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杀害李某某的抛物现场进行勘查时,提取了赵所藏匿的一支转轮手 枪、一支六四式手 枪及49发子弹。同月23日,公安机关对赵黎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体中心二楼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从保险柜内查获91枚雷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赵黎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赵黎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 药为动力的枪支及49发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赵黎平非法存放91枚雷管,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故意杀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赵黎平受贿人民币23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非法持有以火 药为动力的枪支2支,情节严重。对赵黎平所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黎平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赵黎平进行了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赵黎平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9#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7-3-1 02:48:00|只看该作者

内蒙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

源自:新华网
原文标题:山西省高院二审宣判赵黎平案

  新华社太原2月28日消息,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1日一审宣判,对赵黎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宣判后,赵黎平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公开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二审庭审中出示、质证的部分新证据予以确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赵黎平持枪杀死被害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49发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其非法存放雷管91枚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所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严重。赵黎平犯有数罪,依法应予并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上诉人赵黎平及其辩护人到庭,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8#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6-11-12 00:48: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副部级官员被判死刑 曾枪杀情妇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一审被判处死刑

  新华社太原11月11日消息,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非法 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资料图:赵黎平  dGHP-fxxsmif2749972.jpg  保存到相册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担任内蒙 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勘查杀人相关现场时查获了赵黎平藏 匿的转轮手 枪、六四式手 枪及49发子弹;还在赵黎平的办公室内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黎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 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拒不认罪,应依法严惩。对其所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根据赵黎平犯罪 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等参加了旁听。 ●
27#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2-3 20:28:00|只看该作者

山西检察机关对赵黎平案提起公诉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山西检察机关对赵黎平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2月3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黎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赵黎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6#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6-2-3 19:48: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枪杀情妇被公诉

源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标题: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提起公诉

赵黎平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黎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赵黎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黎平涉嫌杀害一名与其较为亲密女性
  法制晚报讯(记者:朱顺忠)新华社今天凌晨发布的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制晚报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赤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获悉,身为副部级官员的赵黎平涉嫌杀害的是一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一位女性,目前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两人或为情人关系
  据财新网报道,知情人士称,被害人与赵黎平相识多年,关系紧密,有消息称两人为情人关系。但目前记者尚不能确认赵黎平的杀人动机。
25#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7-31 20:27:00|只看该作者

建国后首个涉嫌亲手杀人省部级官员被移送司法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今年3月20日,内蒙古发生了一起建国后首例省部级官员涉嫌亲手杀人案。现年64岁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亲手杀死了生于1988年的女孩李某某。
  如何处理赵黎平?7月31日上午,中纪委通报了赵黎平的处理结果:决定给予赵黎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中,中纪委措辞严厉:赵黎平身为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知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
  赵黎平涉嫌杀人案发生后,新京报记者曾到内蒙古采访。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赵黎平是典型的“双面”官员,公安系统内部人士多评价他业务能力强,担任内蒙古公安厅长时主推“速决战”机制;爱好文学,出版过多部作品,是公安系统的诗人和作家。

公安厅长赵黎平
  赵黎平生于1951年,1972年21岁时就穿上了警服,自此直到2012年退休,从警40年。其最初的起点只是吉林省哲里木盟公安处的一名侦查员,沿着科长、处长的轨迹,赵黎平一步步升迁。1994年,43岁的赵黎平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2005年起出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
  2012年退休时,赵黎平的职务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其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时间,长达7年。
  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赵黎平主推“速决战”工作机制,公开表态说“如果你磨磨蹭蹭,一个案子半年、一年拿不下来,那么新的案子、新的犯罪、新的社会问题不会等你的。老的没解决,新的又来了,累加在一起,越来越多,最后我们公安机关没有威慑力,法律失去了起码的威慑力,社会必然要大乱。”
  赵黎平曾经的下属、同事接受媒体采访时,多评价他业务熟练。一位前上司的遗孀说,赵一步步提拔到公安厅厅长高位,主要是因为业务能力强。

诗人作家赵黎平
  早在1998年,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时,赵黎平就加入了中国作协,笔名“槁木先生”,著有长篇小说《大司马传奇》、电视剧剧本《王陵疑案》,诗集《大漠孤烟》、杂文集《大梦谁先觉》《中国侦探小说现状与发展途径》等多部作品。《王陵疑案》《中国侦探小说现状与发展途径》曾分别获得1995年全国“五个一”工程最佳图书提名奖、1996年金盾文化工程文学三等奖。
  除了中国作协会员的身份,赵黎平还兼任过多个文化领域职务,包括内蒙古公安文联主席、全国公安文联理事、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常务理事、内蒙古通俗文艺研究会副主席等。
  新京报记者在内蒙古采访时发现,赵黎平与李某某过往生活经历,缺乏交集机会,唯一的“疑点”是李某某曾做过图书生意。两人会否因为图书相识?李某某的亲属对新京报记者说,家人都不知道李某某是如何与赵黎平认识的,更不知道两人是什么关系,“她也从没向家里人提起过”。

杀人嫌犯赵黎平
  今天,中纪委通报赵黎平的问题时,称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涉嫌故意杀人罪。
  今年3月,新京报记者在内蒙古采访时,当地警方人士称,赵黎平涉嫌杀害李某某当晚,李某某曾拨打110报警,说原公安厅长赵黎平要杀她。当时赵黎平已向李某某开了两枪,李某某没死,一边往住处方向逃跑一边打电话报警。赵黎平驾驶着黑色奥迪车追赶,然后第二次开枪。赵黎明将李某某杀害后抛尸荒野,逃到克什克腾旗境内时被警方拦截。落网时,赵黎平身上带有血迹,没有反抗。
  由于赵黎平身上有血,有人认为其“激情杀人”。案发四日后,内蒙古公安厅召开会议、通报案情时否认了“激情杀人”说法。通报称“‘3.20’案件是赵黎平蓄谋已久、精心策划实施的,对内蒙古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颠覆性的破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一致认为赵黎平是公安系统的败类,给内蒙古公安造成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贪官赵黎平
  除涉嫌故意杀人罪,赵黎平还有贪腐问题。中纪委通报称,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自赵黎平2005年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以来,一直身陷举报和负面事件中,举报内容也多涉及贪腐问题。
  2014年,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原副主任杜文贪污案。庭审中,杜文供述称,2010年3月,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说看好了一尊铜鼎,想买下来送礼,从他手中拿走了130万元。
  2005年赵黎平履新内蒙古公安厅厅长不久,“呼格案”爆发,赵志红落网,承认1996年“4·9”女尸案真凶是他,而非呼格吉勒图。此后,当年“破获”呼格案的主要办案人冯志明不仅没被调查,反而一路升迁,从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有人质疑“如果没有赵黎平同意,冯志明能带病提拔吗?”
  此外,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时,赵黎平还曾负责“万里大造林”案的善后工作。一封署名为“万里购林客户”的联名举报信,指称赵黎平“利用手中的权力,欺上瞒下,指挥操纵内蒙古公安系统及所谓的‘资产管理人’对善后工作施加干扰,设置阻力,甚至不惜动用警力拘捕阻截依法上访的万里客户……”
原文标题:建国后首个涉嫌亲手杀人省部级官员赵黎平被移送司法)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4#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7-31 11:47:00|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开除党籍

源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黎平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问题涉嫌犯罪。此外,经公安机关侦查,赵黎平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赵黎平身为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知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黎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19 23:50,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