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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明知车辆“来路不正”仍心存侥幸 男子涉多项违法行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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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套车牌、还涉嫌盗抢车辆,不良司机胆儿肥。渝北区交巡警支队供图
  前日,司机胡某驾驶摩托车经过渝北区双凤桥立交时,被交巡警检查出了多项严重违法事实: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摩托车是盗抢来的、还涉嫌套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胡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等处罚。
  4月3日上午10点左右,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319国道双凤桥立交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突然,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摩托车在距离民警执勤点七八米远处踯躅不前,企图弃车逃跑。执勤民警立刻上前,将其控制。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车男子眼神闪烁,含糊其辞,催着民警罚点款,让他走人。民警将其带到警车上,对其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核实。
  通过系统核实,该男子姓胡,九龙坡区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所驾摩托车车牌号属于套用其他车辆的车牌号。系统还显示,胡某所驾这辆摩托车竟然属于被盗抢车辆!
  审查中,胡某交代,由于上班的地方比较远,坐公交车不方便,在去年底,他在石桥铺某摩托车修理店以600元的低价买了这辆摩托车代步,该车既没有购车发票,也没有合格证、行驶证等合法手续。他当时就觉得这辆车很可能“来路不正”,但是觉得价钱便宜,自己又急需要,就完全没当回事,每天就骑着该车,从九龙坡来渝北区上班。
  胡某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套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以及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三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胡某被渝北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3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由于仍处于疫情管控期间,胡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暂缓执行。
  交巡警已将胡某和该案线索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进行深挖、调查,胡某是否涉嫌盗窃机动车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复工复产期间,广大市民交通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要驾驶机动车,也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车辆。购车时要核实车辆的购车发票等合法手续,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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