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2585|回复: 6

[纪实·新闻国信办颁布约谈十条:网站违规 总编或被约谈

 [复制链接]
源自: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今后,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出现“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九种情形,主要负责人或总编辑将被“约谈”。
  据介绍,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建立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单位约谈制度。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将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时,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
  据悉,为了防止“约谈”被滥用,国家网信办、地方网信办在实施约谈前,应提前告知约谈事由,并约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在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
  地方网信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信息新闻服务单位实施约谈,约谈情况应及时向国家网信办报告。国家网信办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出现政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据国家网信办一位负责人介绍,一些网站出于利益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传播谣言等问题,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此前,国家网信办曾约谈网易和新浪的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网易的典型问题如在去年10月9日,以刊发专题形式散播“中国首现埃博拉病毒”谣言。而新浪则在今年3月18日率先抢发国外领导人逝世的不实消息,造成其他几家主要商业网站跟风抢发。
  记者获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按照此次的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国家网信办和地方网信办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等进行约谈:
  (一)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
  (二)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六)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七)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
  (八)年检中问题突出的;
  (九)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原文标题:国信办颁布“约谈十条”:网站违规 总编或将被约谈)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西蜀教师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西蜀教师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西蜀教师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15岁少年辍学卖饼 父亲恳求大家别再买 一季度中国黄金消费近327吨 支撑国际金价
2# 四姑娘山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4-28 13:07:00|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

源自:综合
源自:中国网信网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网,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制度。
  本规定所称约谈,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时,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约谈,约谈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对存在重大违法情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单独或联合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施约谈。
  第四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等进行约谈:
  (一)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
  (二)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六)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七)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
  (八)年检中问题突出的;
  (九)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第五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约谈,应当提前告知约谈事由,并约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
  第六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过约谈,及时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及时落实整改要求,依法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第七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将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
  约谈情况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
  第九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履行约谈职责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原文标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泡泡老忍者 发表于: 2015-4-28 13:07:00|只看该作者

国家网信办发布约谈十条 推动约谈工作规范化

源自:综合
源自:中国网信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月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约谈十条”旨在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约谈十条”对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包括: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也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但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对此,国家网信办和北京等地网信办日前已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及北京市网信办即对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收到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网民的支持。正是在这些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了“约谈十条”。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约谈十条”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文标题:国家网信办发布“约谈十条”推动约谈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4# 金佛山
 天朝明志 发表于: 2015-4-28 13:07:00|只看该作者

网信办就约谈十条答记者问

源自:综合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也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但仍有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广大网民对此深恶痛绝,不断举报。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北京等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已经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的方式督促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内部管理,严格依法开展服务。
  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对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得到了网民的支持。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研究制定了《规定》,以使约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出台《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规定》明确了约谈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旨在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规定》是否对约谈给予了明确定义?
  :《规定》所称约谈,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时,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的行政行为。此前,在安全生产、物价、国土等领域,相关政府部门都采用过约谈方式来纠正问题、规范行业行为。
  :约谈与依法处罚是什么关系?是不是进行了约谈就不处罚了?
  :约谈是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依法处罚外,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什么样的违法情形将实施约谈?
  :《规定》中明确了实施约谈的9种具体情形:一是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二是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是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四是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五是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六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七是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八是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九是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例如,近期部分网站出现的散布不实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造成用户信息大规模泄露的,出现大量违反规定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大量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信息的等情况,如果情节严重、处置不及时,都可能会被约谈。
  :约谈对象只是新闻网站吗?是否包括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服务提供者?
  :约谈是针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即规范的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通过网站、客户端、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各种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之前约谈网易、新浪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时,指出的问题和要求整改的内容,也涉及网站、博客、微博客、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
  :约谈工作具体由谁负责实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实施约谈的行政主体。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约谈,并及时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约谈情况。对存在重大违法情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单独或联合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施约谈。
  :约谈的程序如何?如何防止约谈被滥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实施约谈,应当提前告知约谈事由,并约定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实施约谈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证件,并记录约谈情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实施约谈。出现政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严格依法查处。欢迎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举报。
  :前一阶段国家网信办对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具体效果如何?
  :今年2月2日和4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业务局及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负责人,对违法违规情形严重的网易和新浪进行了约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约谈之后网易、新浪立即针对违规转载新闻及散布谣言、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以网易为例,约谈后通过对全站频道及栏目的三轮彻底排查,主动关闭了6个频道的17个问题栏目,清理互动环节负面及低俗信息约2.4万条,处理各类违规账号400余个,封禁发布色情低俗信息IP地址19个,撤换了一批广告客户,清理了一批不符合规范的合作商,网站内容质量明显提升。新浪的约谈是4月10日进行的,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整改完成后,我们会及时公布有关情况。
  约谈后两家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受到的触动很大,对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根据约谈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切实从规章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严格依法开展服务,积极传播正能量,切实承担起网络媒体的社会责任。
  :哪些是新闻网站需要处置的违法信息?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约谈后未有效整改的,将面临什么处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此外,约谈情况也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来源:中国网信网)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楼主|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5-4-28 23:47:01|只看该作者

网友赞网信办“约谈十条”:从源头清理网络“雾霾”

源自:国际在线
网友赞网信办“约谈十条”:从源头清理网络“雾霾”
海外网4月28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今后,若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存在违法采编、转载新闻信息等九种情形,主要负责人或总编辑将被“约谈”。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支持,称赞“约谈十条”的出台有利于从源头清理网络“雾霾”,相信中国的网络环境会越来越好。

“约谈十条”,为网络设置安全过滤网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也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但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违法采编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让网络空间变得污浊不堪,社会各界对其早已怨声鼎沸,出台“约谈十条”规范网络运行已成人心所向。
  “约谈十条”,是推动网站落实主体责任的“达摩克利斯剑”,也是构筑网络清朗的“防火墙”。不守纪律、调皮捣蛋的学生,最害怕老师说“叫你家长来一趟”,“约谈”是老师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屡试不爽”的管理手段。“约谈”制度也被行政管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

“约谈十条”,净化环境的点赞之举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约谈十条”旨在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多数网友认为“约谈十条”的出台是规范网络、净化环境的点赞之举,有利于从源头清理网络“雾霾”。腾讯网友“慕容雨”深有感触:“现在的网站真要管管,每个页面上都有些博人眼球的下三滥内容,特别是一些弹窗,为点击率,没下限。青少年上网的环境严重恶化。国信办要关停一批才好。”
  网易网友评价道:“现在的网络环境是有一些问题,“约谈十条”来得正是时候!”人民网网友“找盖”评论表示:“网络畅游不是过分自由,有规矩、有界限、重执行,讲程序是《规定》出台的初衷,一以贯之必能引导网络上的正风正气。”

“约谈十条”,构筑起网络清朗的“防火墙”
  除了称赞“约谈十条”外,也有网友给出一些建议:“约谈不错,先黄牌、再红牌罚下!建议健全举报机制。”搜狐网友就建议:“对于那些打擦边球,传播黄色信息的网站要重点约谈,这个太多了!”
  网络空间的治理绝非“走过场”,“约谈十条”显示了国家网信办依法管网的决心。对违法违规的网站,各级网信办按程序“约谈”其负责人,是为帮助网站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事实会证明,“约谈”能构筑起网络清朗的“防火墙”。(许兰 姚丽娜)
源自:海外网
6# 青城山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28 23:47:01|只看该作者

支持国信办请"喝茶" 各方热议“约谈十条”

源自:综合
  支持国信办请"喝茶" | 各方热议“约谈十条”
  导语
  什么是“约谈”?重磅规定引发各方热议,有网友评论,“约谈”相当于黄牌警告,别逼裁判出红牌!《网络传播》记者分别采访了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网站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对“约谈十条”进行深入解读。

访国家网信办信息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范力
约谈后的整改效果如何?

  约谈之后网易、新浪立即针对违规转载新闻及散布谣言、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问题进行了全方位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以网易为例,约谈后通过对全站频道及栏目的三轮彻底排查,主动关闭了6个频道的17个问题栏目,清理互动环节负面及低俗信息约2.4万条,处理各类违规账号400余个,封禁发布色情低俗信息IP地址19个,撤换了一批广告客户,清理了一批不符合规范的合作商,网站内容质量明显提升。新浪的约谈是4月10日进行的,目前正在整改中,整改完成后,我们会及时公布有关情况。

如未有效整改将如何处罚?
  按照“约谈十条”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约谈对象只是新闻网站吗?包括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服务提供者吗?
  约谈是针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即规范的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通过网站、客户端、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各种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之前约谈网易、新浪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时,指出的问题和要求整改的内容,也涉及网站、博客、微博客、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

业界表态
腾讯网总编辑王永治:

  《规定》使得约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对整治互联网乱象具有深远意义。腾讯网作为目前国内最有影响力、覆盖人群最广的商业网站,一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媒体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对于一切有利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都积极支持。

今日头条总编辑夏勇:
  "约谈十条"是国家网信办依法治网、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创新举措,体现了互联网治理的新常态,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网站的鞭策、帮助和爱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法规、制度和社会责任有敬畏之心,要严格遵守七条底线,坚持六个目标。今日头条作为拥有海量受众,个性化推荐技术引领的资讯客户端,将始终守法依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建设网络强国作出贡献。

奇虎360副总编辑徐鉴:
  首先,我们认为,“约谈十条”的颁布,必将为推动互联网行业建立良性竞争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第二,作为一个网络媒体,我们将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约谈十条”的各项规定,坚持走依法办网、文明办网之路;第三,我们将认真对照“约谈十条”的各项精神,开展深入、彻底、全面的自查自纠,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专家解读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传媒法与信息法研究室主任陈欣新:

  互联网监管机关和网络服务单位以及消费者,在促进互联网行业实现良性运营方面,利益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通过“约谈”,网络服务单位既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以及监管机关的执法考虑,也能将自己在运营和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苦衷以及对现行法律和规定的涵义的不同理解和完善法律规则的建议,告知监管机关。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贾金玺:
  这个规定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有很大的作用,能促进网络环境良性发展。“约谈十条”的内容、程序、规定等,总体考虑还是很周全的。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约谈”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希望这个制度能持久,同时希望地方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好中央职能部门的精神。

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付玉辉:
  移动互联网传播时代,所有在公共传播空间的传播主体均应承担应有的传播责任,而不能有所例外。在此过程中,社会化微传播平台所承担的责任尤其应引起重视并形成应有的管理流程,这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治理的应有之义。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7#
 远方的雁 发表于: 2015-4-30 21:07:01|只看该作者

净化网络有新规

源自:央视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焦点访谈):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约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它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它又会对普通网民,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呢?
  资讯丰富、获取便捷,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获取信息,特别是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但是,在丰富、便捷的同时,网络上也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
  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今年3月,相关的不良不法信息的举报,已经达到了2万多件次。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网信办和各地网信办,对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互联网企业的总编辑或者相关负责人实行约谈,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并且责令整改纠正。今年2月和4月,网易和新浪就曾先后被约谈。
  国家网信办强调,约谈并不是随时随地进行的一种行政行为,而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时才会进行。那么,什么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进行了明确:一是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二是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是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四是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五是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六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七是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八是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九是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约谈的对象,包括通过网站、客户端、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各种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表示:“这种手段如果运用的好,对于提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对于改善网络空间整个的言论生态,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按照约谈十条的规定:被约谈者接受约谈的情况,将计入日常考核档案。被约谈单位没有按照要求整改,或者经过综合评估未能达到整改要求,行政主管单位将依法给予其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被多次约谈的经营者,仍然违法经营,则将依法从重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4 01:25,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