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原文标题: 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 助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提速增效
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按照“三个一批”工作要求,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有效回应了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截至6月8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一轮领导包案264件,已办结227件,其中立案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58.5万元,化解信访问题109个。
强化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5月28日起,市纪委监委组成了两个督导组,由分管常委和信访室主任带队,对11个旗县市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看了安排部署、领导包案、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交办属地,立行立改,确保大清扫行动开展有序、取得实效。
加强统筹调度,精准处置线索。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坚持下沉一线、靠前监督,定期听取联系地区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对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挂账督办,实行“清单式”管理,切实保证案件办理质效,提高立案率、结案率和矛盾化解率,保障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及时澄清正名,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鼓励实事求是的检举控告,严查诬告陷害信访举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着力营造全市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已为3个县区受到不实举报的4名干部澄清正名。
做好回访反馈,提升群众满意率。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在办结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效,做到案件查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回应关切到位。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及时与举报人进行沟通,耐心解释政策依据,引导举报人通过正确的信访渠道表达诉求,力争达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群众对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