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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一栋楼起名宇宙、天下、万国?新版《成都市建筑物名称管理办法》要刹这股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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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封面新闻
图 ●
⊙记者:曹菲

  太古里、IFS、环球中心……这些地标性建筑已然成为成都的城市名片。然而,建筑物的名称是如何拟定的,如何在保持独特性的同时符合规范?这就离不开规范性文件──《建筑物名称管理办法》。
  8月1日起,新版《成都市建筑物名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相比于六年前的《办法》,新版《办法》在建筑物的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命名规范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

起草背景
为何出台新《办法》?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是5年,旧版《办法》已经满了。”成都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说。旧版《办法》于2014年11月10日实施,至今已经超过5年。新版《办法》出台之所以有所延后,是因为《办法》要依据《地名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而《地名管理条例》刚刚才进行了修订,也是8月1日起实施。
  此外,随着成都市近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名管理中不断涌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旧版《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无法满足目前成都市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需要。这是出台新版《办法》的客观原因。

备案范围
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自建自用建筑物可不备案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大型建筑物(群),满足哪些条件须要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手续?新旧两版《办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没有变化,包括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楼层在7层(含)或高度在24米(含)以上(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与老《办法》不同的是,新《办法》明确了一些比较特殊的建筑是否需要备案。”上述负责人说。根据新版《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自建自用建筑物(如机关办公楼、学校教学楼、医院住院楼、企业厂房、仓库等)可不办理建筑物名称备案,确需办理,参照《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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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楼主|zhaoningsheng 发表于: 2020-8-1 09:12: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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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权限下放 可网上办理

  “新《办法》对建筑物名称的备案权限进行了下放。”上述负责人介绍,原来成都五城区和高新区、天府新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名称备案由市级民政局管理,现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权限下放至“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
  为优化审批流程,新版《办法》还将建筑物名称备案环节置后,由“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调整为“发放预售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阶段”。
  此外,新《办法》对建筑物名称备案必备材料内容进行了修改,建设项目设计效果图不再作为申请要件,为保护名称专有权,明确建筑物名称备案如涉及名称专用权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许可或授权文件。
  “为了落实放管服,让市民少跑腿,现在建筑物名称备案可在网上办理。”上述负责人说。市民和企业可自行登录网站 http://110.188.69.89:8081,上传相关材料即可。

命名规范
规定细化 避免“大洋怪”

  “老《办法》里的标准规定比较粗放,经过这几年的实际操作,不断总结,新《办法》中对建筑物命名的标准进行了细化。”该负责说,“主要是避免出现‘大洋怪’的名称。”
  例如,应避免出现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大”地名,如宇宙、天下、万国等;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洋”地名;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等。
  此外,在建筑物备案名称应符合的规定中,明确了不得在专名中使用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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