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文标题:遵义:“1+2+4”工作模式 打造过硬审理铁军
“作为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人才库建设试点市,我们要在队伍建设、制度创新、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先试先行,将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展示遵义纪检监察能力和形象的重要窗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日前,遵义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10月,遵义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培训班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遵义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人才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探索建立涵盖市县乡三级的“案件审理人才库”,着力锻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案件审理人才队伍。
在具体工作中,遵义市纪委监委采取“1+2+4”工作模式,开展“审理人才库”建设工作。其中,“1”是以全市案件审理业务骨干为主的“审理人才库”,“2”是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骨干为主的“审理后备人才库”和乡镇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为主的“乡镇审理人才库”,“4”是通过“严格选拔”“培养教育”“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四项措施,对案件审理人才进行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统筹调度使用。
“选优配强是人才库建设的基础。”遵义市纪委监委严格入库标准、入库方式和选拔程序,把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勇于创新等作为入库人员基本条件。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推荐指标,对照条件认真摸底、择优推荐,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与委组织部共同对人才库名单进行初审后,按程序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截至目前,遵义市纪委监委“审理人才库”入库25人,“审理后备人才库”入库54人,“乡镇审理人才库”入库61人。
在建全人才队伍组织架构的基础上,遵义市纪委市监委还建立“一横两纵”的协作机制。横向上,加强案件审理室与委机关各内设部门、派驻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信息互享,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问题整改等各环节。纵向上,对人员力量和重点业务工作进行统筹,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通过业务培训、案件评查、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县级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县级审理人才库人员的管理、调配,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筹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将乡镇案件全部集中到县级审理,采取乡镇人才库人员集中审理、交叉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库的日常教育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履职能力,以案件审理工作的高质量保障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遵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遵义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