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文标题:省委组织部对各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工作提出要求
为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人难选、选人难”的问题,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对选派资格条件、选派程序、保障激励、管理考核等提出要求。
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一是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宗旨意识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二是要重点从35周岁以下的正科级(含一、二级主任科员)干部、30周岁以下的副科级(含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和具有同等条件的事业身份优秀年轻干部中物色人选;三是选派干部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选调生以及有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工作经历的干部;四是选派干部全脱产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青海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取暖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不少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五是规定任职期内表现优秀的,可解决上一级职级待遇或提拔使用,事业身份干部符合提拔调任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调任。(何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