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查看: 133|回复: 0
1# 贡嘎山
跳转到指定楼层
 宇彬 发表于: 2021-2-19 14:43:45|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21年自认为对方有"污点"不会报警 男子诈骗"卖淫女"被公诉

 [复制链接]
源自:正义网
原文标题:自认为对方有"污点"不会报警 男子诈骗"卖淫女"被公诉

  正义网上海2月19日电(通讯员:张馨月)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卢某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17日,刘某在一个“上海滩仙女群”内发布了一条消息,问有没有人愿意援 交,可以给报酬。群内一名叫“丫头”的女子看到后添加了刘某,刘某一看有人上钩了,便编了个谎言:“有客人愿意出2万元进行性交易,事成之后,大家各拿一万。”
  “丫头”同意了,为了防止她后悔,刘某还提出让其先垫付1000元的房费,见到客户后再把房费返还。“丫头”通过刘某提供的二维码转了钱后,刘某自觉其已经是瓮中之鳖,于是把1000元钱转还给了她。刘某的这一举动让本来还有些犹豫的“丫头”对其深信不疑。两人约定,在与客人碰头拿到钱后,“丫头”立即将一万元“中介费”转给刘某。
  当晚,“丫头”按事先约定在酒店开完房间后把房号发给了刘某。刘某带着自己的“小弟”卢某来到了酒店,将之前网购的两叠百元票面的“练功券”最外侧各放了一张100元真钞,让其看起来像真的2万块钱。此外,他还要了卢某的支付宝付款码,并把自己与“丫头”联系的手机给了卢某,嘱咐卢某如果“丫头”发过来的信息有不懂的就截图发给自己,再根据自己的回答回复对方。
  安排完这一切后,刘某就扮作“嫖客”上楼了。进房间后,刘某从包里拿出两捆“练功券”,告诉“丫头”这是2万块钱,并当着“丫头”的面把钱放进了房间最里面的抽屉。两人开始聊天,期间刘某和卢某联系得知“丫头”还没按约定打钱时,就编辑了催款信息发给卢某,让卢某转发给“丫头”。在“丫头”扫码支付了1万元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之后,刘某怕“丫头”去查看钱款导致东窗事发,于是假意邀约一起去吃宵夜。到酒店门口后,刘某借口去取车就溜之大吉了。“丫头”等了许久不见刘某身影,折回房间去取钱,这才发现2万块的真身,而且微信也被刘某拉黑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报了警。
  该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人系共同犯罪,于是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因为卖淫违法,所以刘某满怀信心地想着诈骗卖淫女,被骗者只能哑巴吃黄连。在本次得手后,他甚至又在网上下单了新的练功券,准备下一次诈骗用。其实,即使受害人本身涉嫌违法犯罪,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这一“特殊群体”下黑手也难逃法律的制裁,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自作聪明。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宇彬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宇彬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宇彬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宇彬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宇彬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宇彬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男子倒卖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批捕 追讨货款五年未果 法官协调五天到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0 03:41, Processed in 1.560003 second(s), 8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