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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星飞鱼 发表于: 2021-2-19 15:46: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2021年【注意】这些旧证8月1日将到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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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云南发布
原文标题:【注意】这些旧证8月1日将到期作废!

  近日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了
  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告
  通告指出
  将于2021年8月1日前
  换发《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
  《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
  《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证件
  从2021年8月1日起
  旧证作废
  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将于2021年8月1日前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换发对象
  全省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二、换发证件
  (一)《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证件。
  (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暂不换发,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换发条件且伤残抚恤关系在云南省的人员,于202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持旧残疾证件、居民身份证和个人近期4张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背面加注姓名,人民警察着制式常服),到抚恤关系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并填写《云南省残疾证件换发登记审核表》。
  2021年8月1日前,新旧证件均可作为有效证件正常使用。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具体情况请咨询各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2月19日
  资料: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信息员:姜振宇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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