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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川版挟尸要价 渔民:打捞尸体很辛苦收5400元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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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捞尸开价1.8万:给不起钱让遗体泡3天
源自:华西都市报
邓树超父母痛哭

邓树超

收条

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

  对于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钢明和妻子董从蓉来说,过去的一周,他们经历了的丧子之痛。
  11月30日下午,儿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自杀身亡。
  12月3日,在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邓树超遗体被渔民发现。
  邓钢明说,他和妻子前去认尸,渔民却要收1.8万元的捞尸费,后经协商仍然要收8000元,而他家中经济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能让儿子遗体继续浸泡在江中。
  12月6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付了5400元后,渔民将儿子遗体打捞上岸。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这些钱都是向亲戚借来的,他认为,渔民收的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对此,打捞起邓树超遗体的渔民则表示,打捞尸体很不吉利,他们花了很大功夫才将遗体捞起,也不容易,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

A 事发经过还原:
11月30日:儿子消失两天 被发现跳江自杀

  今年25岁的邓树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人。从2013年开始,在攀枝花市区跑出租车。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11月30日,儿子回家要钱。“儿子说,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车承包费了,一共6000多元,他没有那么多钱,想找家里要5000块。”
  邓钢明说,儿子从车主罗某手中,承包了一辆出租车,与别人合伙开。但是,邓钢明家中并没有这么多钱,他告诉儿子,他也只能去借钱,让老板缓几天,筹到了钱再交。
  没有拿到钱,邓树超当天中午就离开了家,回到攀枝花市区。邓钢明以为,儿子应该是回去继续上班了,也没有在意。
  到了12月2日,与邓树超搭档开出租的廖先生给邓钢明打来电话,说邓树超这两天不见了,不见他来交车,电话也打不通。
  邓钢明立即请亲戚朋友四处寻人。最后,在密地桥加油站发现了邓树超所开的出租车。车在,可是人却没了踪影。
  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11月30号下午2点过,有市民报警称,看见一名男子在从密地桥上跳入了金沙江。派出所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请邓树超家人辨认。邓树超的哥哥说,他确认,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邓树超。

12月3日:捞尸要价1.8万 筹不齐钱遗体泡水中
  儿子跳江,是生是死?到了12月3日下午,邓钢明最后残存的希望消失了。有渔民在事发地点下游数公里的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接到通知后,邓钢明一家急忙赶到现场,经确认,江中那具尸体就是邓树超。
  在认定儿子已经死亡后,母亲董从蓉哭晕过去。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邓钢明感到非常绝望。
  邓钢明说,儿子的遗体,是被冲到了渔民的渔网中,渔民发现后,将其拉向了岸边。他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但是渔民却提出了条件。
  “他们说,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邓钢明说,他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们说捞尸体,给2、3万的都有,这算少的了。”
  经过现场协商,渔民将价格降到了8000元,不能再少了。但是邓钢明说,这8000元,他仍然拿不出来。
  “他们有6个人,我哭着求他们,一人给200,一共给1200辛苦费,但还是不行。”邓钢明说,渔民帮忙将尸体打捞起来了,也辛苦,给点钱是应该的,但是这个价格太贵,让他无法接受。
  双方一直僵持到天黑,也没有能谈妥价格。最终,因拿出不钱,邓钢明选择让儿子遗体继续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筹钱。

12月6日:费用降至5400元 遗体泡了3天捞上岸
  邓钢明一家首先想到了出租车车主罗某。他们认为,儿子虽然是跳江自杀,但是有可能是因为罗某催其交承包费,压力太大有关,因此,罗某存在一定责任。
  12月4日,一家人来到罗某所在的修理厂,但是修理厂的工作人员表示,罗某已经出差,找不到人。拨打其手机,电话也关机。
  邓钢明一家随后找到了出租汽车公司。该公司经理表示,邓树超是与罗某签订了出租车承包合同,并没有直接和出租车公司签合同,而且邓树超也不在出租车公司领工资,出了问题应该是车主罗某的问题,与出租车公司没有关系。
  12月6日,已经是邓树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遗体已经泡得十分肿胀。当天下午,邓钢明找到亲戚借了钱,再次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准备将儿子尸体运走。
  在他们抵达之前,两名小男孩在江边沙滩上挖贝壳时,发现了岸边一块石头上系了一条绳子,绳子伸向江中,似乎拖着什么东西。觉得好奇的两人将绳子往岸边拉,结果发现绳子末端拴了一个人的脚,吓得两人弃绳而逃,家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边新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尸体的渔民也出现。经过民警协调,渔民将捞尸费价格降为5400元,在收到现金后,帮忙将邓树超的遗体抬上了殡仪车。

B 捞尸渔民回应:
收的是辛苦费 并非“挟尸要价”

  12月7日中午,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找到了当时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几名渔民。
  “就是这个渔网把他(邓树超)网住的。”渔民魏师傅指着面前正在修补的渔网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8点过过,他开船准备起网,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尸体。
  “我们几个船,还找了对面的人来帮忙,花了2个多小时才把他打捞起来。”魏师傅表示,他们当时就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是谁家的人冲到江里了。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要价”,渔民们进行了坚决否认。侯师傅说,他在江上打了几十年鱼了,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这种不给钱,我们是不会帮你捞起来的。”
  魏师傅说,他们只是以打渔为生,碰到这种情况很不吉利,加上动手打捞了,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他说,其他人收得更贵,收2、3万的都有,这个价格算便宜了。
  其中一名渔民抱怨说,当天,死者的父母没有和他们协商好就走了,让他们看管好尸体,还说冲走了要负责,“我们还用绳子将他拴住,怕冲走了,弄得我们鱼都没法打。”
  魏师傅和妻子表示,他们来自乐山,这些年来,一直在外面打渔,吃住都是在船上,非常辛苦,只有过年才能回趟老家,所以还是希望对方能给点辛苦费,“我们出了力,不给钱不可能,你说是不是嘛?”李芝艳 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徐湘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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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姑娘山
 老乡亲 发表于: 2015-12-8 08:24:00|只看该作者

渔民挟尸要价 攀枝花父母给不起1.8万遗体泡3天

  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渔民准备出发打渔。

  看到邓树超的遗体,父母哭倒在地。(图据攀枝花电视台)

攀枝花小伙跳江身亡,经民警协调其家人最终付了5400元打捞费
  对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村民邓钢明和妻子董从蓉来说,过去的一周,他们经历了悲伤的丧子之痛。11月30日下午,儿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自杀身亡。12月3日,在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处,邓树超遗体被渔民发现。邓钢明说,他和妻子前去认尸,渔民却要收1.8万元的捞尸费,后经协商仍然要收8000元,而他家中经济非常困难,拿不出这么多钱,眼睁睁看着儿子遗体浸泡在江中。
  三天之后的12月6日下午,在民警的协调下,邓钢明付了5400元后,渔民将儿子遗体打捞上岸。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这些钱是向亲戚借来的,他认为,渔民收的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对此,打捞起邓树超遗体的渔民表示,打捞起尸体很不吉利,而且他们花了很大功夫才将遗体捞起,付出了成本,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
3# 峨眉山
 老乡亲 发表于: 2015-12-8 08:24:00|只看该作者
事件还原
11月30日
小伙消失两天,被发现跳江自杀

  今年25岁的邓树超,是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乌拉村人。从2013年开始,在攀枝花市区跑出租车。
  邓树超父亲邓钢明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儿子从车主罗某处承包了一辆出租车,与别人合伙开。11月30日,儿子回家,说要交下一年的出租车承包费了,一共6000多元,想找家里要5000块。
  邓钢明说,家中经济很困难,并没有这么多钱,“我告诉儿子,我只能去借钱,让老板缓几天,筹到了钱再交。”
  没有拿到钱,邓树超当天就离开了家。到了12月2日,与邓树超搭档开出租的廖先生给邓钢明打来电话,说这两天邓树超不见了,不见他来交车,电话也打不通。
  邓钢明立即请亲戚朋友四处寻人。最后,在密地桥加油站发现了邓树超所开的出租车。车在,可是人却不见了踪影。
  密地派出所民警表示,11月30号下午2点过,有市民报警称,一名男子在从密地桥上跳入了金沙江。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请邓树超家人辨认。邓树超的哥哥说,他确认,跳江的男子,正是弟弟邓树超。
4# 金佛山
 老乡亲 发表于: 2015-12-8 08:24:00|只看该作者
12月3日
渔民要价1万8,家属给不起捞尸费

  儿子跳江,是生是死?12月3日下午,邓钢明最后残存的希望破灭了。有渔民在事发地点下游数公里的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接到通知后,邓钢明一家急忙赶到现场,经确认,江中那具尸体就是邓树超。
  确认儿子已经死亡后,母亲董从蓉哭晕过去。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邓钢明更加感到绝望。他说,儿子的遗体,是被冲到了渔民的渔网中被发现的。当他准备将儿子遗体运走,但是渔民却提出了条件。
  “他们说,要给18000元的捞尸费。”邓钢明说,家中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他们说捞尸体,给两三万的都有,这算少的了。”
  经现场协商,渔民最后将价格降到了8000元,表示不能再少了。但是这8000元,邓钢明说他还是拿不出来。
  “他们有6个人,我哭着求他们,一人给200,一共1200元辛苦费,还是不行。”邓钢明说,渔民帮忙将尸体打捞起来了,也辛苦,给点钱是应该的,但是这个价格太贵,他无法接受。
  双方一直僵持到天黑,也没有能谈妥价格。最终,邓钢明选择让儿子遗体继续泡在江水中,回去找人筹钱。
5# 华蓥山
 老乡亲 发表于: 2015-12-8 08:24:00|只看该作者
12月6日
渔民同意降价,遗体终于上岸

  邓钢明一家首先想到了出租车车主罗某。他们认为,儿子虽然是自杀,但是有可能是因为罗某催其交承包费,压力太大有关,因此,罗某存在一定责任。
  12月4日,一家人来到罗某所在的修理厂,但是罗某不在厂里,找不到人,拨打其手机,电话也关机。
  随后,邓钢明一家随后找到了出租汽车公司。该公司经理表示,邓树超是与罗某签订了出租车承包合同,并没有直接和出租车公司签合同,而且邓树超也不在出租车公司领工资,出了问题,与出租车公司没有关系。
  12月6日,已经是邓树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其遗体已经泡得十分肿胀。当天下午,邓钢明找亲戚借了钱,再次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
  而在他们抵达之前,两名小男孩在江边沙滩上挖贝壳时,发现了岸边一块石头上系了一条绳子,绳子末端拴了一个人的脚,吓得弃绳而逃,家人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盐边新县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尸体的渔民也赶来。经过民警协调,渔民将捞尸费降为5400元,在收到现金后,帮忙将邓树超的遗体抬上了殡仪车。

父亲疑惑
不清楚儿子为何跳江

  邓树超为何要跳江?身为父亲的邓钢明说,他也搞不清楚。12月7日上午,邓钢明家人来到密地派出所,希望找到儿子跳桥的线索。民警表示,邓树超的行为已经确定为自杀,其他方面无法提供进一步的帮助。
  邓钢明说,查看监控,11月30日下午2点50分左右,儿子翻越到已经封闭通行的旧密地大桥上,独自行走了一段距离后,翻过护栏跳入了金沙江。儿子在攀枝花螺丝嘴租了房子,但是他也不知道具体位置,如果找到了租住房,或许能发现些线索。他表示,儿子平时性格有些内向,不爱说话,不赌博,但要上网,没有女朋友。之前,儿子隔两三个月,就会回家向父母要一些钱。
  “我们现在就想找到儿子自杀的原因。”邓钢明说,由于找不到车主罗某,12月7日下午,他和家人到仁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6# 青城山
 老乡亲 发表于: 2015-12-8 08:24:00|只看该作者
渔民回应
这事情很不吉利,收一万八算便宜的了

  12月7日中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雅砻江与金沙江交汇处,找到了当天参与打捞邓树超遗体的几名渔民。
  “就是这个渔网把他(邓树超)网住的。”渔民魏师傅指着面前正在修补的渔网告诉记者,12月3日早上8点过过,他发现有什么东西被渔网缠住了,捞上来一看,竟然是一具男性尸体。
  “我们几个船,还找了对面的人来帮忙,花了2个多小时才把他打捞起来。”魏师傅表示,他们当时报了警,而且到处打电话找人问,最后,才找到了死者的家属。
  对于邓钢明所说的“挟尸要价”,渔民们对此坚决否认。侯师傅说,他在江上打了几十年鱼了,时常遇到打捞尸体的情况,“这种事情不管是谁,都要给钱。”
  魏师傅说,他们只是以打渔为生,碰到这种情况很不吉利,加上动手打捞了,付出了成本,所以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他说,其他人收得更贵,收两三万的都有,这个价格算便宜了。
  其中一名渔民抱怨说,当天,死者的父母没有和他们协商好就走了,让他们看管好尸体,还说冲走了要负责,“我们用绳子将他拴住,怕冲走了,弄得我们鱼都没法打。”
  魏师傅和妻子表示,他们来自乐山。这些年来,一直在外面打渔,吃住都是在船上,非常辛苦,只有过年才能回趟老家,所以还是希望对方能给点辛苦费,“我们出了力,不给钱不可能,你说是不是嘛?”

记者调查
打捞尸体收费 几千至上万元不等

  对于收取捞尸费用的问题,渔民侯师傅表示,他是广安人,在攀枝花打渔也有几十年了。在金沙江、雅砻江,他捞起过不少尸体,“这两年比较少了,前些年很多,一年都要捞几十次。”
  他说,当地并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一般民间愿意捞尸的,基本都是当地渔民。遇到这种事情,首先是不吉利,需要收钱“冲喜”,而且也付出了劳动,所以不可能免费打捞。
  在事发地江边,还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凡是下江的人打捞尸体,请托某先生”。记者根据电话拨打过去,对方一名男子表示,每年金沙江中都会发现数十起尸体,他们打捞的范围可以一直延伸到下游数十公里。他表示,做这个工作都要收取费用,一般是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视打捞难度而定。
  记者从当地消防支队获悉,如果家属遇到类似种情况,可以拨打119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消防官兵是不会收费的。
7#
 老乡亲 发表于: 2015-12-8 08:24:00|只看该作者
律师分析
渔民捞尸存在矛盾
建议政府援助遇难者家属

  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雪松表示,此事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法律没有规定,渔民也没有义务帮忙捞尸,所以渔民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正常。
  但是另外一方面,死者家属经济困难,从道德上来说,渔民应该少收费用。而且渔民用绳子拴住尸体,一直在江中浸泡,而不拉上岸,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这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向民政部门,或者向慈善机构求助。
  吴雪松认为,全国多地都出现过类似“挟尸要价”的情况,一方面是家属的悲痛,一方面是打捞者确实也付出了劳动,该不该收钱?两者始终存在矛盾。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专门的公益性基金,制定合理价格,由公益性基金来支付这些打捞费用,并对经济困难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救助。本组稿件均由李芝艳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摄影报道
8#
 蓉蓉 发表于: 2015-12-9 08:24:00|只看该作者

川版挟尸要价 渔民:打捞尸体很辛苦收5400元很合理

源自:华西都市报
  当事渔民称,打捞费是劳动收费,并无不妥。
  渔民讲述打捞过程。

渔民讲述捞尸过程辛苦 10多个人参与
渔民“挟尸要价”背后的道德拷问

  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
  摄影报道
  11月30日,攀枝花25岁男子邓树超跳入金沙江中自杀。12月3日,其遗体被发现,但捞尸的渔民索要1.8万元辛苦费,后经协商降到8000元,但邓树超父母说拿不出这么多钱,让儿子遗体继续在江水中浸泡。12月6日,经民警帮忙协调,价格降至5400元后,邓树超遗体被打捞上岸。
  12月8日,当事渔民再次表态称,打捞遗体付出了劳动,且损坏了渔网,应当收费,并非“挟尸要价”,有人质疑也无所谓。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地有村民组成了打捞队,平时在家务农,如果有家属需寻找落水亲人,就会沿江搜寻打捞,收取一定费用。
  攀枝花市雅江桥下,雅砻江在这里汇入金沙江。两江交汇处,江水打着旋涡,奔腾远去。
  12月8日上午11点过,渔民侯师傅指着远处的江水,向华西都市报记者比划着:“那个跳桥的小伙子,就是在那里缠上渔网,才被我们发现的。”
  渔民李师傅和妻子坐在岸边石头上,修补着渔网。妻子一边补网一边说:“现在有人说我们收费贵了,你看,这个网就是捞人的时候弄坏了的。”
  侯师傅向记者描述了打捞邓树超遗体的过程。12月3日早上,他们发现一具尸体缠在了他们的渔网上。随后,上船到江中进行打捞。
  “我们弄了几个小时才把网解开。”李师傅妻子表示,由于渔网很细密,将死者的手、脚等位置缠得死死的,花了很大功夫才将缠在其身上的渔网解开,看着已经肿胀的遗体,心里也很害怕。
  李师傅说,两江汇合处,江水很急,他们6个人开船过去,都没能成功将遗体打捞起来,最后叫来了几个帮手,一共10多个人合力,才将遗体控制住,没有漂走。
9#
 蓉蓉 发表于: 2015-12-9 08:24:00|只看该作者
渔民重申不是“挟尸要价”付出劳动该收费
  侯师傅说,他们已经注意到,网友提出了“挟尸要价”的质疑,“我们付出了劳动,是该收费,不收也不可能,不管别人咋个说。”
  侯师傅认为,打捞遗体收的是辛苦费,并非“挟尸要价”。他说,他已经做了几十年渔民,经常在江中打捞起遗体。“往年比较多,这两年少了。今年我一共捞了3个人起来,一个是前两天这个小伙子,另外两个是帮派出所和民政局打捞的,那两个没有弄到钱。”
  “干这个事情很辛苦。”侯师傅说,发现遗体,他一般都是开船靠近后,直接用手去拉,然后用绳子拴住,拉回岸边。他认为,这次收费5400元,价格合理,没有不道德。

记者调查村民组成捞尸队 视家庭条件收费
  侯师傅说,他们只是渔民,不是专业捞尸人。一般都是有人喊他们捞,他们才会留意江面的动静,看到了才会动手捞人。如果是无主浮尸,他们也不会去管。据他介绍,在当地,有村民自发组织成立了一支捞尸队,专门负责搜寻打捞江中的遗体。
  家住攀枝花金江镇的村民启师傅介绍说,他是这个捞尸队的一员,平时一般都在家务农。但因挨着金沙江边,熟悉环境,因此如果有人坠江,而家属需要捞尸,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会开船沿江搜寻和打捞。
  对于如何收费,启师傅说,今年,他捞起了3具遗体。很多从上游冲下来的,会在拉鲊(当地地名)水流较缓的地方找到。如果仅是开船,从金沙江到拉鲊往返,收费400元。如果要将遗体打捞上岸,则会根据对方家庭条件收费,家里实在穷的,给个1000元左右,条件好点的,则会收几千上万元。/专家说
10#
 蓉蓉 发表于: 2015-12-9 08:24:00|只看该作者
合法?合情?渔民捞尸收费引争议
  渔民“挟尸要价”新闻引发网友热议,网友争议的焦点,在于捞尸费背后利益和道德的冲突,该选择哪一边?渔民捞起尸体,是否该索要报酬?收费是否合理?本报邀请川大法学院教授,以及专业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

争议一:高价捞尸费该不该收?
  对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毅分析说,没有法律规定渔民不能去打捞遗体,渔民主动打捞遗体,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就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渔民打捞遗体,并无合法性问题。渔民付出了劳动,因此也有权利要求家属支付费用。但是,如果扣住遗体不放,这种行为并不可取。

争议二:渔民收费是否合理?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张佳璇律师表示,渔民与家属双方之间并没有雇佣关系,也没有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对于渔民来说,打捞确实付出了一些劳力,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要求对等的劳务费。
  但至于多少算是合理、对等,法律并没有关于这方面价格的认定,所谓法无禁止则自由,双方可以进行自由协商。所以,对于捞尸费一事,我们不能站在现行法律角度,对其行为进行约束和评判。如果从道德方面来评判,渔民固然付出了劳动,但不能以此作为向受难家属要求报酬的筹码,尤其是对于处于丧子心痛的贫困家庭来说。

争议三:渔民是否涉嫌敲诈?
  有网友质疑,渔民的行为,是否涉嫌敲诈?万毅表示,可能渔民认为收费是“通价”,而死者家属却认为这是“天价”,但不能因“无因管理”而漫天要价,这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道德,还会对家属造成伤害,不合法,也不合情。
  但是,渔民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因为其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如果说成敲诈,这对渔民也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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