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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遛狗不牵绳怎么办?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瞄准这些“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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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澜/摄影报道

  圈占绿地、违法建设、野蛮装修、遛狗不牵绳、堵塞消防通道。。。。……这些小区常见的违法行为也常被大家称作是“老大难”问题,因无反映渠道,无执法依据等原因,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区居民的幸福感
  会议现场
  2022年4月28日上午,封面新闻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即将于5月1日施行的《条例》新增了许多内容,对小区居民们关切的诸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回应。
  记者在会上获悉,“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多到全”四川省物业管理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划分为这三个阶段。2012年7月1日,四川出台了现行《条例》,十年过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矛盾日纠纷日趋增多,亟需对原有法规政策进行更新。同时,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为了衔接上位法,四川开启了为期一年半的《条例》修订工作。
  新版本的《条例》共九章106条,增加了许多新规定,同时进一步理顺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以及居(村)委会五方之间的关系,把五方之间存在的“五大矛盾”,重塑形成“五大活力”。
  为了解决圈占绿地、违法建设、野蛮装修、遛狗不牵绳、堵塞消防通道等“老大难”问题,《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各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法事项、联系单位、举报电话。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条例》施行后,对于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行为,执法不进小区问题将得到极大缓解。
  此外,《条例》还有进一步压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等亮点。
  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条例》的修订出台,是四川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市民提供更好生活质量和宜居水平的落脚点。《条例》通过强化法治建设、政策扶持和行业监管,加快物业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为建设新时代成渝地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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