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红星新闻 “每月20天以上,一天600-900元。”原想着趁旅游业回暖大干一番,不曾想交钱加盟的公司不仅订单不够跑,还没资质,盲目跑车将面临巨额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至少数十名车主在成都龙行天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行公司)的招募下,带着自己5座SUV或7座商务车从各地汇聚到成都,准备做旅游包车司机。但交了1.5万“加盟费”后,才发现不仅承诺的出车天数未达到,公司连经营资质也没有。
车主们希望解除协议,退还加盟费,但公司却以这不是加盟费,而是给招人公司的居间服务费为由拒绝退款。
目前,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总队已介入调查。
1.5万加盟跑旅游
承诺的天数跑不够,公司还无资质
刘礼(化名)是其中一名车主。今年年初,他在抖音上看到一则招募车队司机的广告,“川西环线600-900一天,一个月至少保证20天以上。”这让他非常心动,于3月7日缴纳1.5万元加盟费,与龙行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工作内容为接公司派单,他用自己的5座SUV车辆搭载游客进行游览、购物、用餐等。
记者看到,在刘礼与龙行公司的《合作协议》中写道:由甲方提供客户来源,乙方(刘礼)提供资料,共同合作经营定制旅游包车业务……若乙方加盟自带的车辆为私家车性质,应确保车辆合法合规……在运营过程中,若遇相关部门检查,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由乙方承担。
刘礼签订的协议
但从3月7日签约至4月2日,他只接了1单。在加油开公司发票时,他和其他驾驶员才发现,龙行公司根本没有营运资质,若他们继续跑单被查,则可能会面临万元的巨额罚款,“我们肯定不敢再跑了。”
刘礼说,他们有多个司机工作群,每个群有几十人,他在第6群,在他们提出退加盟费后,管理员解散了群聊。驾驶员们认为,在签协议时,他们已明确告知是私家车,公司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仍大量与驾驶员签订合作协议。
同时,当他们要求退还加盟费时,公司却称这是居间费,并非加盟费。
刘礼告诉记者,他们当时去的时候是先签协议后交钱,交完钱拿到收据,看到是另一家名为四川云齐瑞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公司)公司的章,费用品名为“居间服务费(车队加盟)时,他也觉得不对劲,但当时签协议的公司正门写着龙行、瑞兴两家公司的招牌,加之钱已缴,对方又说“没问题”,他就离开了。
4月2日,在向龙行公司讨要说法未果后,第二日红星新闻记者随同数位驾驶员来到瑞兴公司。对于司机们的退费要求,瑞兴公司相关负责人蔡先生明确拒绝,称这是“居间服务费”,并表示现在没有单是因为处于旅游淡季,旺季肯定会达到承诺的单量。
司机群的群公告
司机“退费难”
“加盟费”还是“居间服务费”?
为何龙行公司招募司机,却是用的瑞兴公司的收款章?
天眼查显示,龙行公司成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旅游信息咨询等,但不含旅行社服务。瑞兴公司成立不足1年,是一家以从事租赁业为主的企业。
对于两家公司的关系以及费用性质,龙行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他们把招揽司机的业务委托给瑞兴公司,龙行只负责向司机提供旅游业务,他们未向司机收取任何费用,也否认对1.5万居间服务费有分成行为。“瑞兴公司在为其招人时耗费人力物力,收居间服务费无可厚非。”陈先生说,驾驶员的私家车的确没有运营资质,若想正规运营,只能将私家车改为租赁性质,但这样会导致车辆贬值,“司机也不愿意办。”
刘礼所收到的收据,写为居间服务费(车队加盟)
对此,上述瑞兴公司蔡先生表示,瑞兴公司和龙行公司只是合作关系,龙行需要驾驶员,但不具备获客渠道和资源,瑞兴公司便帮助龙行公司在各个渠道招募。“向驾驶员收取的1.5万正是居间服务费,并非加盟费。”
蔡先生称,瑞兴在整个获客过程中,都“不虚构、不夸张、不欺骗、不诱导,跟基本事实要保持一致”。但对于龙行公司有无资质,其表示并没有义务去审查,“退一步讲,驾驶员在签合同时,也应该审查龙行(的资质),不应附加到居间方。”
虽然蔡先生明确表示两家公司只是合作关系,但在瑞兴公司的办公地,记者发现现场挂有“龙行天下旅游”的招牌。在向驾驶员沟通时,他曾表示准备将订单给某一位驾驶员。刘礼称,瑞兴知晓龙行公司对驾驶员的派单,“去哪里、好多钱,都晓得。”
此外,4月18日,记者以加盟车队的名义联系龙行公司时,一名内部工作人员称:1.5万就是“加盟费”,“5000元/年,一签三年。”任何渠道进来都要收,“他们(瑞兴)想咋写咋写。”对于无资质会被罚款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到时候会给你们培训。”除了罚款由“资金池”给,公司的路巡会围绕川西跑,“哪个卡点有检查都会通气。”
瑞兴公司办公点写有“龙行天下旅游”
公司曾被处罚
因违规提供驾驶劳务,执法部门已介入
记者了解到,从事客运经营需依法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客运经营许可,从事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而《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从事经营性运输,不得向承租人提供或者变相提供驾驶劳务。
记者从高新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了解到,上述驾驶员所做的工作就属于旅游包车客运,“旅游包车可以配备驾驶员,但需要办理旅游包车客运许可。”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龙行公司并无相关客运经营许可,“在没有许可的前提下,为租赁车辆配备或变相配备驾驶员属非法运营。”根据规定,可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龙行公司曾被行政处罚
此外,除了公司要有许可,车辆也要有营运资质,由于私家车属于非营运车辆,在未变更车辆性质前不能作为营运车辆。刘礼表示,他们的车辆都没有双证,“都是私家车。”
记者查询到,龙行公司早在2021年就因违规提供驾驶劳务而受到康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处罚,罚款5000元,处罚事由为提供或变相提供驾驶劳务。
目前,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已介入调查。
律师说法
若居间服务未尽核实义务
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资质问题外,瑞兴公司的居间行为是否成立?两家公司还存在哪些问题?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即便瑞兴公司确属居间服务,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服务,若所提供的服务名不副实,价值虚高,同时未核实龙行的资质存在错误或故意为之,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若能证明瑞兴公司存在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那么驾驶员可以要求瑞兴退还相应服务费,甚至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根据现有情况,至少能证明两家公司存在着一定关系,至于是否为关联公司,是否存在联手实施欺诈的情况,则需更多证据来坐实。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表示,上述情况若属实,涉事公司已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获取钱财的主观故意。比如所谓的高薪、保证20天以上、不愁接单之类,就是一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虽然签订了《合作协议》,实际是在用看似合法的手段掩盖其非法目的,收取高额加盟费、居间费,也就失去了合法的基础。
律师提醒,各种“高薪”招司机的广告往往让人信以为真,有的套路是收中介费,有的是让司机购车,驾驶员不要被高薪诱惑,类似招聘背后隐藏多重法律关系,一旦入坑,损失可能难以追回。
⊙记者:章玲 实习生:陈柯宇/摄影报道 编辑:柴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