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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ichuanese|查看: 75518|回复: 32
[部门·机构·社团

交通运输部全面摸查公路阻断情况 全国农村公路“微循环”基本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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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佛山
 黄正东 发表于: 2008-3-14 03:11:04|只看该作者

机构设置

  办公厅
  政策研究室
  法制司
  综合规划司
  财务审计司
  人事教育司
  公路局
  水运局
  运输服务司
  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科技司
  国际合作司
  直属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现任领导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宋福龙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振芳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王志清
  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正局级):周伟
  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正局级):姜明宝
  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水运局局长(正局级):李天碧
3# 峨眉山
 蜀中客 发表于: 2008-3-12 17:04:08|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主要职责

2009年3月2日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3年11月25日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牵头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和防抗海盗有关工作。
  (六)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七)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八)承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九)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机关党的工作。

2018年9月13日
  (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2# 四姑娘山
 代蜀华 发表于: 2008-3-12 12:23:44|只看该作者

历史沿革

  2008年3月1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设立交通运输部。
  200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挂牌。2009年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复了交通运输部的“三定”方案。交通运输部是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为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陆、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2013年3月10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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