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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网购

商务部:我国跨境电商5年增长了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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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7 18:56:00|只看该作者

国内海淘征税落定后 C2C与微商或成漏网之鱼

源自:新华社
  国内“海淘”免税时代终结 商家希望商品清单面更广细则更完善
  新华社上海4月7日电题:国内“海淘”免税时代终结 商家希望商品清单面更广细则更完善
  新华社记者高少华、有之炘
  自2016年4月8日起,热衷于“海淘”的国内消费者将不再享受之前的“免税”红利,而要开始承受一定的税负成本了。
  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跨境电商开始告别“免税时代”。但专家表示,“商品清单”还未发布,新政策的细则仍待完善。

对“一低一高”产品价格影响较大
  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今后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针对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存在的税负不公平问题,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明确要求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上海新世洋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EO郁剑敏向记者介绍,这次调整对“一低一高”的产品价格影响较大:过去基本免税、单价较低的食品和母婴类大众消费品,提价或不可避免;单价高于2000元的奢侈品,其税收成本上升幅度较大。
  但是,若简单解读成跨境电商商品价格将全面上涨则有失偏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莫岱青指出,有些产品税率在调整后会有所下降,如大部分化妆品,其综合税费反而低于之前的行邮税费。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部合伙人王舜宜向记者表示,在解读新政策时,不能片面地只看税率改变,还要看新政策使得跨境电商进口的税负与一般贸易进口的税负差距在缩小。
  “一直以来,跨境电商行业被视为偷漏税的灰色产业,而税制新政策的实施必将引导跨境电商行业‘由乱而治’,这是行业步入成熟期的标志。”洋码头CEO曾碧波称。

商品多元化将是发展趋势
  受税收新政策的影响,近日,包括天猫国际、聚美优品、网易考拉海购等多家跨境电商企业争相发起大规模免税促销活动,称其为“税改大清仓”“免税时代最后一次疯抢”等等。
  跨境电商网站“爱和淘”创始人梁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新政策的实施,各跨境电商平台都已有了应对策略,包括调整其商品结构和业务架构。
  “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平台将会采取不同的方法应对,可能会把增加的税负传导给消费者,也可能会自行消化或压低海外供应商的供货价格。”王舜宜认为,那些体量小、品牌和品类单一,或主要经营集中在行邮税免税区间商品的跨境电商平台,受此次新政策影响较大。
  对于外界比较关心的价格问题,天猫国际表示,为保证进口消费体验更好过渡,天猫国际海外商家尤其海外品牌暂无调价计划。10%左右税率对于天猫国际拥有品牌溢价的海外品牌商来说,这部分成本基本可以消化掉。
  据曾碧波介绍,此次行邮税的调整,对不同模式的电商平台带来的冲击是不同的。依赖保税的跨境电商短期内影响比较明显,这种模式下,低客单价爆款规模化运作的模式会在短期面临价格上涨压力;一些不能及时做出调整的跨境电商企业可能会面临巨大成长压力;过于依赖资本的企业也可能会被淘汰。
  王舜宜判断,随着税收新政策的实施,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的竞争优势在于服务和货源,尤其是对平台服务的要求将提高,产品类型多元化也将是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趋势。

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截至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尚未发布,最后会包含多少商品品类备受市场关注。跨境电商综合供应链服务提供商UEQ创始人杨学海表示,希望正面清单能够面广一些,同时能够将保税及直邮区别对待。另外,2000元及20000元限额的具体计算、退货退税等细节也都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针对实施好税收新政策,业界也一直在讨论。“有人担心新政策可能有利于水货渠道,这应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曾碧波称。
  其次,征税新政策落定之后,C2C平台个人网店、微商或成“漏网之鱼”。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纳入征税范畴的只剩下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尚无工商行政注册要求)和部分个人C2C模式的微商等,其余电商业态均要求工商注册、正常纳税,预计未来对这一部分商家的征税也将进一步有所规范。 ●
7#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4-2 07:56:00|只看该作者

跨境电商税制新政或逼中小商家洗牌

源自:中国经营报
  税制新政或逼中小商家洗牌?
  王丽娜、吴俊宇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该《通知》在跨境电商行业从业者、消费者以及业内专家之间引发了大量讨论。
  《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多位从业者了解到,此次跨境电商税制调整虽然会使部分商品价格上扬,但总的来说,对行业影响力有限。不过也有从业者认为,其中的部分细则可能有待商榷。此次跨境电商税制新政代表了国家对跨境电商行业的重视和规范,整体而言将推动现有的跨境电商业态发生改变。

行业大变天,价格要上涨?
  此次税制调整还未到位之前,业内曾传出风声。部分行业人士解读称,“行业要大变天,跨境电商商品价格将整体上涨”。
  不过《通知》出台之后,这种疑虑也被打消。按照《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跨境电商从业者告诉记者,此次税制调整虽然使得整体税负有所上升,但不同商品价格实际上有升有降。通常来说,食品、保健、母婴、日用品类商品价格会有所上涨,但大宗电子消费品、奢侈品价格可能会有所下降,“不过,这只是一般的预测,由于部分商品的特殊性,价格很难预测,而且《通知》中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还未公布,所以现在说什么都太早。”
  据了解,税改前,“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具有较大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缴纳10%的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当税费不超过行50元行邮税起征点时,纳税为0,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此次税改之后,这部分商品需要缴纳购物总价11.9%的跨境税。
  正是如此,蜜芽方面表示,此次税改最利空的是百元以内的韩国化妆品。其从免税上升到32.9%的税的商品包括2000元以上轻奢品类,例如那些保税区自营备货的巴宝莉风衣和箱包。
  波罗蜜全球购CEO张振栋从消费者角度向记者介绍,新政后部分商品到手价格可能会升高,但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会变得更贵,合理自用的个人包裹,仍然存在50元免征额度。
  除此之外,行业成本的上升也并不一定会带来商品价格的上涨。记者从天猫国际、聚美优品、蜜芽、波罗蜜全球购等平台处获悉,各平台都在采取各种方式压缩成本,控制价格。

踩一脚油门,点一脚刹车?
  据悉,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较低的行邮税税率不仅会造成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间的不公平,还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行邮税模式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说法也一直存在,这都让跨境电商税改势在必行。
  税改是大势所趋,但在部分从业者看来,此次跨境电商税制新政的相关细则可能还是有待商榷,部分从业者甚至用“踩一脚油门,点一脚刹车”来形容自己对新政的感受。
  行邮税税费50元以下免征历史结束;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这两个细则成为了从业者存在疑虑的关键点。
  电商行业专家李成东分析称,行邮税税费50元以下免征的结束主要是考虑到了税收政策以及保护民族产业。过去,跨境电商行业带来了一些税收层面的混乱,容易出现事实上的税收流失。税收只是一个层面,更重要的是,这种调整其实是对民族产业的一种保护,“当人们都到国外去购买奶粉、纸尿裤的时候,国内相关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除此之外,也有人认为,税费50元以下免征时代的结束,可能也会使得部分廉价爆品从此没落。张振栋对此向记者介绍,品质高但廉价的爆品的减少存在三种情况,一是供应断裂,二是需求断裂,三是渠道商无利可图。供应断裂和需求断裂这两者不太可能,否则无法成为爆款。如果是渠道商无利可图,那一定是因为“该渠道商趁政策的红利套取利益。这种做法不是长期、健康的行为”。
  至于交易限额这一问题,李成东认为影响不大,“20000元的标准对于多数用户而言都是相对较高的。”但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对此有一定的担忧,刘鹏指出,“这可能会打击部分用户的消费热情,希望相关细则的制定能够更谨慎。”
  事实上,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潘先生也谈到,由于奢侈品、电子产品需求量较大,他去年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的购物额超过20000元。新政对他而言,会使得购物成本上涨,未来他可能会有所取舍。
  李成东表示,平台上的品牌商虽然可以从根源上掌握定价,但有时还是比第三方渠道商更高,所以以上做法还有待观察。李成东认为,可以确定的是,跨境电商行业的竞争门槛会提升,部分商品品类单一的中小商家在政策调整的过程中会受到冲击。对于中小商家而言,此次新政无异于是一次洗牌。
6# 青城山
 九爷 发表于: 2016-4-2 07:56:00|只看该作者

跨境电商迎全方位大考 政策不确定将是新风险

源自:中国经营报
  跨境电商迎全方位大考 政策不确定将是新风险  蜜淘“停摆”折射跨境电商高门槛 纯烧钱将难以为继
  王丽娜
  跨境电商红利悄然褪去时,蜜淘暂时“停摆”也就在意料之中了──跨境电商税改新政之下,“小而美”的创业型企业想要玩转恐怕是难上加难。
  近日,媒体报道称,跨境进口电商蜜淘网曝出或已被收购传闻。多方消息显示,蜜淘创始人谢文斌对这一传闻不置可否,但同时他并没有透露收购方,以至于蜜淘在被收购和倒闭的传闻之间摇摆不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蜜淘网市场总监,其表示已经离职,不方便接受采访。实际上早在去年年底,蜜淘网就已经开始裁员,其运营部门某不愿具名的前员工表示,自己是去年年底被裁的第二批员工。他证实说此前位于望京SOHO的蜜淘办公室现在已人去楼空。
  与此同时,蜜淘官网显示,其免税自营店所售商品是蜜淘自由保税仓直发,最快隔日达,不过记者点开相关商品链接发现,大部分商品要么显示售罄,要么已经下架。而蜜淘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也早在2016年1月份均不再更新。
  记者拨打蜜淘网客服中心400电话发现,目前该客服中心暂时无法提供服务。许多网友在蜜淘官方微博留言表示,要么在蜜淘购买的商品迟迟没有发货,要么是退货几个月却还没有收到退款,客服通道因处于关闭状态无法联系到蜜淘客服人员。业内人士透露,蜜淘正在寻求“接盘侠”,目前也只能暂定倒闭。

几经转型,路归何处?
  公开资料显示,蜜淘的前身CN海淘上线于2014年3月,主打一站式海淘代购的轻模式。实际上在这两年里,蜜淘不断通过业务模式转型来改变发展中遇到的局限。这期间,蜜淘经历了两次非常重要的战略转型。
  2014年7月,蜜淘宣布将切入上游供应链,推出限时特卖服务,这意味着蜜淘由轻模式的一站式购物转变成为一家B2C自营的海淘电商,业内甚至把蜜淘比作海淘版唯品会;2015年9月,蜜淘将传统B2C进行细分,聚焦国别、专注韩国商品,提出韩国免税店概念。
  这次蜜淘转型中韩跨境电商,目的是希望通过深耕韩国中小品牌独辟蹊径,形成差异化的垂直路线,从而圈定特定的用户群体。
  “我想做到的是,消费者想买韩国商品,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蜜淘。”然而短短几个月,谢文斌的大手笔改版并把赌注押在韩国免税店上的策略,在资本的“寒冬”和巨头环伺的跨境电商红海里,就像是一记砸在棉花上的重拳,力道几乎被化解殆尽。
  国内电商平台、海外电商、国内零售巨头、大型互联网公司纷纷跨入跨境电商领域的同时,跨境电商业务在各企业中的优先级位置也在不断上升,像蜜淘这样的创业型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不难想象。
  对于蜜淘被收购一事,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副秘书长、畅销书《揭秘跨境电商》作者李鹏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一事件可以看作是整个进口跨境电商洗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公开资料可见,2014年7月,蜜淘获经纬创投千万美元A轮融资。同年11月,蜜淘获得由祥峰投资领投,晨兴资本、景林投资、经纬创投跟投的3000万美元B轮融资。
  但显然,蜜淘已经很难挺到C轮了。
  与此同时,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称,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实际上,“蜜淘从创建到现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这次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出台之后,进一步融资的困难可能更大。”北京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院赵振营对记者说道。
  对于蜜淘来说,“去年就已经进行的C轮融资一直没有进展,假如今年一直拿不到钱的话,之前所融的三千万美元肯定不够花,如果没有企业收购,未来可能直接就是团队解散、公司注销掉。”李鹏博说。

中小跨境电商的困境与出路
  跨境电商兴起与国内三氯氰胺事件不无关系,该事件之后许多妈妈由于对国内奶粉不放心,纷纷选择海外代购奶粉。随着海淘品类向服装鞋帽、保健品、3C数码产品不断扩充,跨境电商慢慢兴起,进而由“蓝海”转变为“红海”的风口。
  风口之下跨境电商模式主要分为平台模式(天猫国际、洋码头、京东全球购等)、自营模式(苏宁海外购、聚美优品、唯品会、蜜淘等)、自贸区/保税区电商平台等模式。
  蜜淘选择了自营B2C的重模式,希望靠规模采购和规模销售取胜,供应链和物流则是整个跨境电商的关键。
  前述蜜淘已去职的员工证实,谢文斌曾强调的“自营”意在提升对供应链的把控力,对于流量有限的创业公司,做重模式不仅可以提供低价商品、保证货源是正品,还可以降低仓储成本,但这一切都需要用钱来堆,即烧钱。
  而另外一个难以避开的令人头疼的问题是“价格战”,这对于没钱没靠山的创业型企业的打击有可能是致命的。“识时务”的谢文斌非常清楚打价格战根本不可能是巨头们的对手,他希望做一个聚焦于“小而美”的创业公司。
  显然,“小而美”的公司出路就是一定要做巨头做不了的事情。李鹏博举例说,把客户运作得更加精细,客户需求、服务做得更加到位,与巨头形成差异化运作才会存在一定的生存空间。比如说母婴类跨境电商,为客户提供的可能就不止是母婴产品,还有早教、医疗等服务,巨头不可能把这些做得这么细。
  蜜淘“停摆”所折射出跨境进口电商的困境在于它的运营难度。李鹏博表示,跨境电商这个行业本身供应链环节就很长,真正运作起来的话需要大量资金,但这并不是简单的烧钱,除了钱之外还需要很多其他的资源进行补充,这就是整个行业最大的一个困境。
  而另外一个困境便是整个行业目前所面临的政策问题。“政策收紧情况下,未来跨境电商的日子应该不会特别好过。这样也会导致风投对他们有所犹豫,下一步的融资就会比较麻烦。”李鹏博说。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其实不止看税收这一块。实际上,真正看税收的话,可以发现有些税收增加了,有些税收相比之前其实降低了。“我们需要看的是税收里面的正面清单”,所谓正面清单,是指政府允许的市场准入主体、范围、领域等均以清单方式列明,“假如未来对跨境进口电商的准入限制比较严格的话,整个行业都会面临比较大的不利。”李鹏博说。
  事实上,行业内做B2C跨境进口电商的创业型企业,大部分都面临着上述问题,“有些企业现在已经拿到大笔的钱,比如拿到一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可以活得更久一些,毕竟他们算是在洗牌过程中已经稍微走出一步了。但是那些才拿到几千万美元的企业很可能就是下一批要被淘汰的对象。”甚至有一些像蜜淘这样的企业,在此之前早已消失了,只不过因为太小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
5# 华蓥山
 忘伤 发表于: 2016-3-29 06:56:00|只看该作者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下周实施 保税仓模式迎涨价压力

源自:每日经济新闻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下周实施 保税仓模式迎涨价压力

▲ 每经记者 肖乐
  跨境电商出新税制了!近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称,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业内认为,该政策可促进跨境电商市场公平竞争,降低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不确定性,有利于跨境电商行业的长期发展。那么,新政实施后将对进口商品价格产生何种影响?跨境电商企业又将如何应对?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政策影响、企业以及“海代”族等方面展开调查。
  传闻许久的跨境电商新政官方文件终于靴子落地了。
  3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一份《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一时间,行业议论不断,有观点认为,保税仓模式的跨境电商面临着价格上升的压力,行业将迎来一轮洗牌。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实际上,对于模式不同的跨境电商企业,新政的影响各异,而新的税制下,跨境商品的税负也是有升有降。
  此外,行业更为担忧的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尚未发布,这个被业内认为十分严苛的政策将带来怎样的行业震荡,似乎更令人关心。

跨境电商野蛮生长
  2014年被称为跨境电商元年,2015年则是大爆发的一年,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这个处于发展初期且生命力旺盛的行业。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网易考拉海购……电商巨头们在跨境电商行业攻城略地之时,一些初创公司也进入了快速上升期。2015年1月,洋码头宣布完成B轮1亿美元融资;2015年9月,母婴电商蜜芽宣布完成1.5亿美元D轮融资。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经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进口占15.2%,出口占84.8%。据预测,2015年全年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或将达5.5万亿元,同比增长30.9%。
  行业迅速发展的背后是近两年来不断释放的政策利好。2014年7月,海关总署接连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也就是业内常说的“56号”文和“57号”文,从政策层面上承认了跨境电子商务,也认可了业内通用的保税模式。
  201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决定在杭州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试点政策的支持下,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4年的不足2000万美元快速增至2015年11月底的30.4亿美元。
  今年1月,国务院又批准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杭州的经验。
  据悉,在此次新政发布前,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享有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新政前,我国的行邮税实行四档税目,税额50元以下予以免征。
  这为跨境电商快速生长提供了基础,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税负不公、税收流失便是让监管层头疼的首要问题。一个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商品,如果走传统一般贸易的形式,需要缴纳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而走跨境电商只需要缴纳行邮税,而按照大部分商品10%的行邮税税率,将予以免征。
  此外,一些企业会通过“拆包”的方式,将货物化整为零,变成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的物品,以逃避税款和商品进口质检,大量碎片化的包裹给海关带来监管难题。
  对此,海关总署加贸司曾发布《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监管工作的函》,重申跨境保税进口必须是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展开,非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不得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同时要求加强对跨境保税进口商品、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分析监控,打击利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渠道“化整为零”进行走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业界更关注“正面清单”
  根据上述《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同时,《通知》对行邮税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调整为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和60%,以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
  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负有升有降。对于单价多在500元以下的母婴用品而言,原本的零税负变成了11.9%的缴税比例;而对于单价超过100元的化妆品来说,原先50%的行邮税则降为了32.9%的综合税率。
  走秀网副总裁吴盛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新政对于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婴童用品的影响较大,对以50元免征额做竞争优势的跨境电商肯定是比较大的打击。
  业内普遍认为,这次新政主要影响的是走保税仓模式的跨境电商,也就是利用自贸区保税特质将商品大宗进口后,在保税区存放,有订单后再清关寄出。此类模式的跨境电商一般更倚重低价爆款,而税改后,这类跨境电商面临着价格上升的压力。
  在海捣网董事长倪军看来,未来保税仓模式仍然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提供跨境进口供应链服务的海淘城董事长罗民表示,从这次新政可以看出,收紧跨境电商模式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对于一般贸易来说不公平。”而跨境电商进口B2B企业的发展仍然要依托于B2C企业的发展,依托于国内对进口商品的消费需求。
  实际上,让业界更为担忧的是尚未露出真容的“正面清单”。此次新政提出,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罗民告诉记者,税改对于行业的影响非常大,但是“正面清单”的影响更大。政策尚未细化,行业只能静观其变,“政策下来需要有细则配套,我们只能静观其变,做好预判,这不仅仅是涉及海关一个部门的问题。”
4# 金佛山
 晴晴妈妈 发表于: 2016-3-25 08:56:00|只看该作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货物征关税 消费者税负提高

源自:京华时报
  新税制执行 消费者税负提高
  (记者:赵鹏)财政部关税司昨天发布消息,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此次改革则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还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 点评
行邮税调整对“海购”有何影响?
1 母婴类税负会有所增加

  行邮税并不是一个税种,是对进境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统一征收的进口税。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进口商品不区分物品和货物,均按照进出口税则征税。上世纪六十年代,为照顾侨眷、简化进口手续,开始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传统意义上的邮递物品主要是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非贸易”属性较为明显。
  本次政策调整前,行邮税共设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据测算,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
  具体操作中,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本次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5%、30%和60%。其中,15%税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本次行邮税调整主要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上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在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中,现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免税值没有改变。

2 商品通关时间将会缩短
  这几天,不少电商平台喊着“新税政风暴来袭”,吆喝网民赶紧囤货。各界关注,新税制会不会加重消费者负担?对电商企业影响几何?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消费者可免税购买大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该项政策出台后,客观上会提高消费者的税负水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分析,改革后“海购”仍享有优势。政策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其综合税率水平低于货物税综合税率和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尤其是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尽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电商企业可化解部分成本,总体影响有限。
  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到2个月缩短至1到2个星期;同时,由于纳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可查,可准确追溯商品来源和责任,也便于消费者退换货,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 电商会选择更多档次商品经营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介绍,“这次调整,对跨境电商平台经营商品的品类丰富度拉开是利好”。
  比如,原来一些电商更集中做价值较低的商品,这些商品在这次调整中税负上升较多,今后可能会选择更多档次的商品经营,这对消费者是好事。
  然而,很多消费者也坦言,选择海外购物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原因是相对于一些国内商品,国外的很多商品更加物美价廉,税负的提高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有所上涨。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国内商品和国外商品存在价格差,税的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主要原因是税制结构的差异性。举例来看,同样的商品在美国和国内销售,美国按销售价格约5%到7%征收销售税,国内按销售价格17%征收增值税。这是因为,美国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而国内是增值税等流转税,流通中的商品价格中含的税更多。
  “这次是从税负公平的角度调整行邮税,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把商品中的流转税降下来,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将征税重点放在高收入所得者身上。”胡怡建建议。 ●
3# 峨眉山
 小姑凉可爱 发表于: 2016-3-25 05:48:00|只看该作者

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邮税政策调整

源自:财政部网站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目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 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 境,但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 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 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 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 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 单》并另行公布。
  考虑到现行监管条件,暂时将能够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
  同时,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 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 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支持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 展。政策实施后,将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 康发展,并将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口,线下按一般贸易等方式完成货物进口,仍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2# 四姑娘山
 忘伤 发表于: 2016-3-24 19:56:01|只看该作者

财政部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源自:财政部网站
  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  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目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考虑到现行监管条件,暂时将能够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
  同时,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支持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政策实施后,将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并将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口,线下按一般贸易等方式完成货物进口,仍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1# 贡嘎山
 忘伤 发表于: 2016-3-22 08:56:00|只看该作者

跨境电商新政疑云:居民入境免税限额由5000元降至2000元

源自:第一财经日报

  跨境电商 新政疑云
  跨境进口B2C模式爆发式增长带来监管挑战与公平贸易争议

⊙作者:郭丽琴

  [前述电商在给政府提交的政策意见中提到,“新政”是单次限额2000元。根据我国现有政策,居民入境时可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价值限额为5000元,而在离岛免税店购物限额为8000元。
  跨境电商发展或将遭遇高空气流。
  最近一个月来,一场行业性的担忧正在进口B2C跨境电商蔓延。
  “春节之后,突然感觉变天了,我们的寒冬要来了。”一位专做进口B2C跨境电商的消息人士这样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描述说,各种消息渠道都表明,对“保税+行邮”模式进口跨境电商的政策已经发生逆转。由之前的明确鼓励,变成了限制和制约。
  多位接近决策程序人士及从业者对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点。这些行业人士有的参与了前期的调研,有的虽未参与,但均通过各自的可靠渠道逐步得到反馈,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主导的跨境电商新政,已经原则上获得国务院批准,一些细节仍在商议,并将于4月初落地。
细数这些传闻细则,除了全面取消“免征50元以内的行邮税”这样的前期税务领域优惠政策之外
,真正让一些行业人士担忧的是,各部委正拟议的“正面清单”到底该如何确定。这被上述人士视为关乎整体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命门。
  新政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是席卷全球的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创新商业模式带来的巨大产业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则是海关等监管部门,面临以几何级数增长的碎片化包裹的监管难题。
  而那些已经响应政府号召,“阳光化”的进口跨境B2C电商,则正面临骑虎难下的尴尬。

B2C进口的监管难题
  新政策变革的重点,简要地说,是从过去鼓励所有类型的跨境电商,转变为鼓励跨境出口电商和对实体经济促进作用较大的B2B模式跨境电商;同时限制跨境进口B2C模式,也即保税+行邮方式的个人消费品跨境进口电商。中国消费者较为熟悉的京东、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就是后者的典型代表。
  为了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增加免税店数量,并会对部分进口产品降税进行研究,择机推出方案。但值得注意的是,高虎城并未提及(进口)跨境电商。而此前在2月下旬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他曾指出,“我们要通过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不出门就可以在境外购物,这也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风向突变,缘由到底是什么?
  推动这场政策改变的最重要原因,是现有的监管力量已经无法应对伴随B2C产业规模发展而来的,成几何级数增长的碎片化包裹。
  2016年1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关情况政策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介绍,跨境电商发展的主体是明确的,B2B是主体,B2C是补充。B2C还会发展,但是走不远,走不大。真正要走强的是B2B,所以跨境电商要重点发展B2B,这符合我国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需要,也有利于降低监管的成本,提高通关的效率。
  张骥援引海关数据称,通过对7个开展跨境零售业务的城市试点的统计,2015年1~11月份跨境电子商务B2C模式出口和进口规模分别是79亿元人民币(下同)和145亿元。B2C这种方式的出口是78.8亿元人民币,23个主要城市验放清单一共有1.48亿份;与此同时,对7个试点城市的统计显示,进口规模是22.3亿美元,验放的清单总数是9598.89万票。
  “这是碎片化的,清单非常多,但是金额有限。数以亿计的单子才二十几亿美元,如果(进口B2C)这个规模越来越大,我们的监管成本会非常高,而且也很难监管。”他说。
  曾经参与多个国家级跨境电商政策起草,并在多个跨境电商平台调研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也亲眼见证了这一点。
  海关的主要挑战,来自于如何监管以小包装行邮的方式入关带来的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以及价格监管的问题。因为,过去是一万件衣服只对应一个报关单,而现在则是每双鞋每件衣服都可能对应一个报关单。
  赵萍介绍说,在过去几年,一些地区的海关也采取了“单一窗口”等整合了电子报关平台、物流、检验检疫等过关流程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然而,挑战依然是巨大的。现有技术已经可以分辨出,通过机器传送带的,是否为报关单上申请的物品(比如是一双鞋而不是一件衣服)。但是传送带无法分辨货物价格。
  “如果报关的企业,将价值2万元的鞋子写成价值200元,机器是难以检测出偷逃的应缴税款的,只有靠人工手拣。但哪里有这么多的人力去检查呢?”她说。
  中国跨境电商平台以出口为主,大致占了85%,跨境进口电商只占到15%。其中,跨境进口B2C模式,又只占到整个跨境进口不到20%。表面上看,两者叠加,跨境进口B2C的总规模十分有限,但是这个领域非常有潜力,仅2015年上半年增速就达到了42%以上。
  “我想,决策者担心的并不是现在的规模,而是这样增速下,未来爆发式的规模带来的监管挑战。毕竟海关的人力与上亿规模小单据的包裹相比,是远远不能比较的。”赵萍说。
  而其他的大环境因素,也促使决策者下决心改变政策风向。
  阿里巴巴一达通副总裁肖锋曾多次参与前期部委对于跨境电商平台的调研。他对本报记者表示,外贸主管负责人一直很重视新业态发展,在杭州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开始之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人来调研进展状况,并向上汇报。
  在决策过程中,现有宏观经济形势、B2C跨境进口电商对公平贸易的影响、对现有投资的影响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国际上一般的做法都是宽出严进,也就是对待出口管制较松,而对进口管制较为严格。”肖锋说。
  根据商务部内部调研的状况,由于有了跨境进口电商,使得境外货物可以直接入关,有一些原本在中国沿海地区设立贸易公司的企业开始撤离,这些信号引发了一些不安。
  外需不振导致的出口数据的全面深度下滑,也开始让政策逐步向出口倾斜。
  2015年进出口双降,已经延续到了今年第一季度。2016年前2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31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12.6%。其中,出口下降13.1%;进口下降11.8%。

贸易及税收如何回归公平
  跨境电商B2C模式诞生以来,一直伴随着公平贸易与灰色地带的争议。
  B2C电商本身,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借助了互联网“长尾理论”,经典的先进商业模式之一。以国际巨头亚马逊早期的售书模式为例,上个世纪互联网高速发展,亚马逊只用了7年时间就达到了美国最大的连锁书店巴诺书店(Barnes&Noble)花了130年才达到的营业额。
  而这种模式一旦进入跨境领域,则面临全球海关、质检、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的共同监管盲点。实际上,从一开始,大部分跨境电商都是通过行邮方式,以绕过监管。
  传统监管模式下,由于代购和海淘物品,通过小包裹进出海关,一般将其等同于个人自用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在“海淘”规模并不明显的时候,普遍认为这部分税款可以忽略不计。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在2010年9月1日之前,中国对个人邮递物品有500元的免税额。
  自2010年以来,地下个人代购或者进口跨境电商规模越来越大,其可能漏缴的税款规模,引起了中国监管方的关注。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2015年7月罗兰贝格关于跨境电商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跨境进口B2C实际规模,增速十分惊人。从2010年到2014年,通过跨境进口电商市场总额年均复合增速达到了86%。主要的驱动力为:消费者对更高品质、多样化产品的需求、税收的优惠,移动互联网的逐步渗透,对个人邮寄的监管盲点。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第43号公告,在2010年9月1日之后,“行邮税”起征限额被大幅降低至50元。
  海关相关人士依然对本报记者表示,即便降低了起征额度,面对越来越多碎片化的跨境包裹,这样的监管挑战依然巨大。
  由此,2013年起,国家开始对跨境进口电商,进行事实上的“阳光化”监管。一方面,是希望将中国人在海外的消费转移回国内;另一方面,也希望给创新业态空间的同时,寻找合理方式征收以往“灰色地带”的税款。
  在跨境进口电商业内人士看来,从2014年到2015年,政策层面一直在释放跨境贸易红利。
  2014年起,海关总署在其陆续批准的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发布了多个进口零售电商政策文件;2014年3月,海关总署在通知中对“保税进口”模式做了规定说明。在该模式下,进口电商可以提前批量采购以海运/空运方式将商品运至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免税备货,收到消费者订单后,商品会直接从保税仓库经报关报检后发货。出仓商品只需缴纳相对低廉的行邮税。2014年8月,56号公告明确了海关对进口跨境电商的监管思路;57号公告赋予了网购保税进口的合法身份,也即1210监管代码,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一位电商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是中国政府在全球监管中的一次首开先河的做法。在这个政策的鼓励下,相当多的投资人和创业公司,开始进入布局跨境进口B2C领域。
  这在一定程度上让部分税收回流。上述电商人士提供给本报记者一组海关相关数据,2015年,跨境进口保税总体规模176亿,缴纳税收14亿。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海淘3000亿规模,出境游购物1.5万亿,由于海关的查验率较低,行邮税缴纳的金额很小。
  但这些回流的税收,并不能阻止传统进口企业对进口B2C电商不公平的声讨。
  一般的看法是,传统企业在进口货物过程中,主要征收的是关税、消费税以及奢侈品的消费税。而进口电商则征收行邮税。目前,国内消费者购买的海外产品多数行邮税税率为10%,这一比例较低。
  但前述电商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片面看税率其实并不客观,因为跨境进口电商与一般进口缴纳的税基并不相同。一般贸易的税基是CIF到岸价(也即出厂价+运费),而跨境电商税基是实际交易价格,根据内部抽样的43种商品(如化妆品类、婴儿座椅、保健品等),大部分都是行邮税高于一般贸易税率。
  他对本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到岸价格(CIF)为55元的雅诗兰黛花漾眼影(5色),如果通过一般贸易,征收的综合税率83.86%,那么收税金额为46.12元;但如果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收税税基是按照销售价格431元来征收,行邮税的税率是50%,最终收税金额是215.5元,远高于一般贸易。但这个眼影,摆在专柜柜台上的售价可能是520元。这其中,从55的到岸价格到520的专柜价格之间,大部分的差价源于物流成本,以及品牌商对中国市场的歧视性定价。
  即便如此,整个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内,也对于跨境贸易电商的税收逐步向一般贸易回流是有预期的,只是在征收的范围及种类上,大家依然认为新政的版本过于严苛。

前述电商在给政府提交的政策意见中提到,“新政”是单次限额2000元。根据我国现有政策,居民入境时可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价值限额为5000元,而在离岛免税店购物限额为8000元。与上述标准相比,前者明显偏低。
  此外,他认为,按照《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在一般贸易中,关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也享有免征优惠。从国际上看,存在免税额也是普遍的做法,不少国家免税额远高于我国且还有上调的趋势。从这两方面看,取消跨境进口免税额与国内国际普遍做法不符。
  而在前述接近决策程序人士看来,不论细节如何实施,未来降低关税和提高行邮税,减少灰色地带的盈利空间,引导跨境B2B,都是一个大势趋。

进口电商进退维谷
  对于那些经历了“行业政策红利期”,并已投入重金打造跨境进口平台的企业来说,现在进退维谷。
  从2014年10月起,各路人马纷纷布局进口电商,互联网江湖大佬如京东、网易等,都将海外购板块提升至重要战略地位;创业公司纷纷加快融资步伐,跑在一线的如蜜芽、洋码头,小红书都已相继走到C轮千万美元级别融资阶段。
  数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跨境进口电商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前期在政府的号召下,投入了很多资金,打造智能仓储、厂房、物流平台,有些企业经过了数轮风险投资,现在面临政策突变,是不是意味着,这些投入都要变成沉没成本了?
  而最让全行业担心的,并非一直有预期的税率调整,而是正面清单问题。这是决定行业未来发展的命门。
  在过去的改革方向中,外界一直预期对跨境电商实行的是负面清单管理,例如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列出哪些是不可以通过进口电商平台售卖的品类,其他品类皆可销售。而如果使用传闻所说的正面清单方式,很可能会极大限制行业发展。
  前述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说,跨境电商最大的优势,是在告知消费者真实购买产品信息的基础上,让一些国内暂时缺少、优质的国外商品快速满足消费需求,同时电子商务的手段也可全程溯源。
  他说,B2C的模式就是以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为核心。“比如说,按照大类可以分为化妆品、洗面奶,但客户的需求还包括生发产品、洗涤婴儿屁股等小众产品,这又该怎么归类呢?”
  他指出,如按正面清单管理,前期试点90%以上的商品将面临下线,目前入驻进口电商平台的品牌,大部分要退出中国市场。
  麻烦之处在于,更多商品甚至还未能进入中国市场。如按照货物管理,需要拿到多部门提供的进口许可证,包括:分管进口配额的商务部、分管食品安全的食药监总局,以及分管品类的质检总局。而消费者作为直接进口主体,根本不具备办理相关许可的条件。
  “更重要的是许多商品办理许可证的时间长、成本高,且不少产品存在国内外标准不一的情况,国内市场根本买不到这些物品,这也是为什么国人要海淘的根本原因。这些如果都需要许可证才能进口,那么至少需要半年~两年的时间,才能落地。”他说。
  综合来看,他在给政府的政策建议中写到,“阳光化”跨境电商普遍认为正面清单管理方式,将可能导致目前90%以上的跨境品类退出,大量商品重回邮政通道,大量园区和设施闲置和浪费,水客和“灰关”获得更大套利空间,以更大的声势卷土重来,跨境电商遭受致命冲击。
  尤其让他们感到不安的是,这样大的政策变革,在前期,并没有征求这些企业的意见。
  “直到我了解到,海关总署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发全国版监控系统,3月底试运行,以配套4月新政实施,才发觉,政策真的要来了。”本文开头的消息人士对记者说。
  3月中旬,一些行业上下游企业被海关系统召集起来,参与了在广州、杭州等地“跨境电商货物价格调研工作方案”的调研。
  在本报记者获得的这份调研问题清单中,包括:电商的售卖模式,包括备货、物流、清关;跨境电商货物网上零售价格的定价政策情况;网上零售价格是否含税。如果是含税销售,如何向海关申报完税价格等技术细节问题。从与会人士的现场感受来看,似乎都一一指向之前传闻的新政。
  现在,虽然无法获取准确的消息,这些惶恐不安的进口电商们,也不得不积极地准备起来,以对冲可能突如其来的新政影响。
  比如,2000元以上单件不可分割的轻奢商品,曾是海淘代购,以及中国海外购物最爱购买的高价值货物,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吸引消费回流的主力产品。本报记者从业界获悉,目前电商平台30%以上的选品的单价就超过了2000元。过去,这样的商品是可以在征税中予以特别处理,但税改后,不仅面临较大征税变动风险(比如大额提高税率),甚至可能将无法继续售卖(必须走传统一般贸易渠道通关)。
  “我们现在每天都在开会,为可能发生的新政调整技术端口。”上述电商人士说。“一些平台每天都在大促,尤其是单件超过2000元的轻奢货品,赶紧得去库存
  赵萍对本报记者指出,目前不适宜对进口B2C跨境电商使用正面清单的监管方式。正面清单监管难度非常大,如果列太短,不仅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也无法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更无法达到吸引海外消费回流的目的。
  她认为,负面清单的方式,更适合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是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赵萍说。

附表 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大事记
  2010年9月1日起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第43号公告,“行邮税”起征限额被大幅降低至50元
  2014年8月1日起
  据海关总署第56号公告,明确了海关对进口跨境电商的监管思路
  而第57号公告,则赋予了网购保税进口的合法身份,也即1210监管代码,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5年6月1日起
  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筒靴、纸尿裤等14个税号下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
  2015年12月
  据海关总署第69号公告(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再次对围巾、箱包、风衣等部分日用消费品降低进口关税,降幅为50%。
  2016年2月18日起
  经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口岸增设和恢复19家进境免税店。
  资料源自: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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