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小花猫|查看: 9453|回复: 54
[官员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我国全年粮食丰收在望

 [复制链接
4# 金佛山
 忘伤 发表于: 2016-3-7 12:56:00|只看该作者

农业部长韩长赋:国外的粮食确实比我们便宜很大一块

源自:中国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2016年3月7日(星期一)10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新闻发言人叶贞琴就“转方式调结构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韩长赋坦率地表示,国外的粮食确实比我们便宜很大一块。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

  我的问题是跟粮食数量有关,刚才你也提到我们国家的粮食生产是实现了十二连增,到达6.21亿吨,但同时也出现了粮食库存的数量也到达历史高位,粮食进口量也在增长,像玉米的进口量同比增长了八成,稻米增长了三成。出现了这种比较罕见的三量齐增的现象,这是说明我们国家的粮食到底是太多了还是不够用,未来是否还会追求这种粮食的持续增产?
  韩长赋:
  我认为粮食的问题,在我们13亿人的大国,始终是重大的问题。我理解你方才讲的问题实际是三个问题,一个是我们粮食生产怎么样,是不是增多了?我们国家粮食实现了历史性十二连增,应该说我们中国人吃饭的保障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粮食多了,肯定就库存也多了。现在我们的库存充裕,供给也充足,也有的地方,特别是主产区,有的粮食品种装不下了。我的一个基本的看法和认识,就是粮食丰收,粮食充裕,甚至多了一点,是好事。因为,我们在粮食多得装不下和粮食少了不够吃之间选择的话,你说要哪个?我们还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粮食有三句话,这是我多年的一个体会,第一句话是粮食多了问题少,粮食少了问题多。粮食多了,可能一个直接的问题会增加财政负担,但是如果粮食少了,发生供给问题,那就有可能成为社会问题。
  第二句话,粮食多了渠道少,粮食少了渠道多。现在粮食充裕,进入市场收购的企业就少了,老百姓存粮也少了,粮食主要是国家粮库来收购,所以现在库存多,主要是国家粮库库存多。具体来讲,主要是玉米这个粮食品种库存偏多。
  第三句话,我们国家历史上来看,还是粮食多的时候少,粮食少的时候多。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讲,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粮食生产,我觉得这句话非常重要,而且我体会,任何时候也包括丰收之后,老话讲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所以粮食生产问题始终不能放松。
  这是对库存的一个看法。而且从中长期看,我以为,我们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未来“十三五”,还有更长一段时期,要看到,有三个明显提高。第一是我们的人口总量还要明显提高,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之后,有关部门测算过,未来五年要多生一千多万人。第二是快速的大规模的城镇化,城市人口会大大增加,有的说城市人口吃饭吃得少啊,直接吃饭吃得少,但是城市人肉蛋奶、水果蔬菜吃得多,我们算过,一个城市人对于农产品的消费,是大大高于农村人的。第三是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水平在升级。所以,人口总量,城市人口比重,还有消费水平升级,这三个明显提高,就是我们国家在人口峰值到来之前,我们的粮食需求还是刚性增长的,我们还必须始终保持粮食稳定生产。
  既然粮食丰收了,粮食不少,为什么还进口?确实进口在增加。去年我们粮食大概进口了1.2亿吨,接近我们自己生产量的五分之一。进口这么多,有一部分是结构性需要,有的品种我们缺,比如说大豆,确实我们缺。比如说面包粉,我们高质量的还缺。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国内外价格差别的原因。一个是结构性需要,一个是价格性竞争,国外的粮食确实比我们便宜,便宜很大一块。我们国家因为农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所以我们在粮食价格上不具备竞争力,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进口了很大一部分粮食。去年1.2亿吨,从结构上来说,大体上是大豆8000多万吨,谷物3000多万吨。我们要提高粮食的竞争力,为此我们要搞规模经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推广新的农业技术。
  我们已经实现了“十二连增”,下一步,还追求十三、十四连增吗?这事儿我也讲一下。“十三五”我们不追求粮食连续增产。“十三五”中央的方针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一定要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为什么要产能?产能上去了,只要有需要,只要缺了,很快就生产出来。在具体的战略上就是两句话:第一句话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我们要保护我们的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而且要推广高新技术。第二句话是抓好主产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我们国家的粮食70%以上是主产区生产的,特别是商品粮,比例更高,所以要加强主产区的建设。另外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效率。
  总的来说,我们国家的粮食从中长期看并不是真正过剩了,所以回到你的问题,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我觉得多一点少一点是技术性问题,保障粮食安全是战略性问题,所以技术性问题还得服从于战略性问题。谢谢。
3# 峨眉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4-10-17 23:07:01|只看该作者

农业部长韩长赋就农地经营权流转答记者问

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题:让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出台背景如何?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政策创新?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是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逐步转移,他们原来经营的土地流转出来,使得农业从业者的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先进的农业技术装备得到利用,为建设现代农业创造了必要条件。这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现象,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近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深层次看,在保护农民承包权益、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贯彻好中央精神,有关部门在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地方经验,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可以说,《意见》体现了中央的意图,凝聚了群众的智慧,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意见》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么?
  :这些年来,中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法律,对土地怎样流转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在出台的这个《意见》,是适应新形势和实践发展要求制定的,延续了中央一贯的政策基调,遵循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并吸收了近年来广大农民群众的实践创造。
  《意见》的着眼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保护好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尊重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是客观趋势,但必须看到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
  :如何准确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原来家家户户都种地的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意见》强调,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发挥好集体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组织功能作用。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意见》指出,要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同时,要放活经营权。《意见》强调,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总之,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近年来社会上对未来“谁来种地”问题十分关注,请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应对措施?
  :《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的种地人。包括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新型职业农民,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二是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愿意种地的人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商企业可以适度租赁土地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现代种养业。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意见》主要从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等。
  应当指出的是,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作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的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各有优势,要多元化、融合式地发展。
  :为什么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意见》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加强对承包地的保护,是促进土地流转起来,形成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过去,对农户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一是针对现实矛盾,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二是按照《物权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这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基础,是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也是调处承包纠纷、开展抵押担保、落实征地补偿的重要依据。
  健全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户承包地权益的保护,当前最重要的抓手就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指导各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稳步推进;二是原则上要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三是强化县乡两级责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工作保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贴。
  :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如何,为引导有序流转《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随着规模的扩大,土地流转也呈现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发展态势。流入方仍以农户为主,但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比重逐步上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转包仍是最主要的流转形式,但出租、股份合作等流转形式比重上升较快。
  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比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就会影响到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在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保护农民承包权益,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二是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鼓励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三是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尊重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四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如何引导好并防止“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意见》有何规定?
  :我国农村缺资金、缺人才,缺先进的管理,为发展现代农业,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是必要的。从实践情况看,工商企业直接租地经营,有利有弊,好处是可以带来优良的品种、先进的技术和经营模式,不好的是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容易加剧“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为鼓励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意见》提出,一是通过新增补贴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优先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开展生产者补贴试点、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营销贷款试点、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等措施,重点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二是通过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的产业规划和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引导经营主体生产粮食;三是通过合理引导土地流转价格,以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可以采取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措施,遏制撂荒耕地。
  为防止工商企业下乡引发“非农化”,《意见》明确:一是鼓励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二是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包括,要求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三项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流转承包地用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规模经营为什么要强调适度,实践中如何把握这个度?
  :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一定规模的土地集聚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但是,任何一种土地经营方式,都存在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如何均衡的问题,土地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应当有一个适宜的范围。
  《意见》提出对“两个相当于”的要重点扶持,即土地经营规模的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15倍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这主要考虑到我国农户平均承包土地面积不足8亩,10~15倍在100亩左右,按农户家庭2个劳动力种粮计算,现阶段劳均收入可相当于出外打工。实际是种半年地等于打一年工。当然,由于各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一,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快有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标准。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有力支撑,《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措施?
  :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将农业经营主体从部分生产经营环节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发挥自身优势,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有力支撑。
  为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意见》提出了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要求,拓展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同时,《意见》提出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供销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鼓励基层供销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提升规模化服务水平。
2# 四姑娘山
 孟良 发表于: 2009-12-19 19:46:56|只看该作者

学术影响

  韩长赋长期致力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农村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实际工作,在国民经济宏观运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土地制度、农民工问题、小城镇建设等方面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系统的观点和思路。

主要作品
  其专著《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是一部破解三农、推动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学术专著。多年来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求是》、《农业经济问题》等期刊杂志发表了大量的相关学术论文,在理论界与政府决策部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1# 贡嘎山
 孟良 发表于: 2009-11-14 16:37:09|只看该作者

人物履历

  1973.02~1975.10,黑龙江省宾县满井公社千和学校民办教师、千和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5.10~1976.07,在黑龙江省呼兰师范学校延寿分校学习;
  1976.07~1979.06,黑龙江省宾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团县委副书记;
  1979.06~1987.04,共青团中央青农部干部、青农处副处长、处长(其间:1980.12~1985.12在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中文专业专科、本科学习;1985.06~1986.06为中央讲师团山西团雁同分团领队);
  1987.04~1990.06,共青团中央青农部副部长;
  1990.06~1990.07,共青团中央青农部部长;
  1990.07~1994.07,共青团中央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0.03~1993.03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1992.09~1993.01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4.07~1998.06,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组正局级干部、副组长;
  1998.06~2001.07,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7.09~1998.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7~2003.04,农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2003.04~2006.11,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6.11~2006.12,吉林省委副书记;
  2006.12~2007.01,吉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其间:2002.09~2007.01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7.01~2009.11,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9.11~2009.12,农业部党组书记;
  2009.12~2018.03,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
  2018.03~2020.11,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
  2020.11~2020.12,农业农村部部长;
  2021.0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

职务任免
  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韩长赋同志不再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
  2021年3月3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增补韩长赋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增补韩长赋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5 08:04, Processed in 0.093600 second(s), 9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