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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碾铁路 发表于: 2017-7-20 08:24:00|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宜宾南溪区:举报7类环保违法问题可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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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黄大海)7月19日,记者从南溪区获悉,南溪区政府印发《宜宾市南溪区举报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市民举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或增设对环境产生污染的项目等7类环保违法问题,经过环保部门查实后,最高可获得2000元奖励。
  这七类环保违法问题分别是:
  (一)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或增设对环境产生污染的项目的;
  (二)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
  (三)以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四)已被政府责令关闭、取缔,或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或被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启用被查封的污染物排放设施、设备;
  (五)举报的环保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违法企业再次涉嫌环保违法的;
  (六)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空气、水体、土壤环境严重污染的环保违法行为。
  据介绍,南溪区在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设立区环保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举报人可拨打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也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宜宾市南溪区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831~3320110;0831~3839870;18989202821。
  信函举报:宜宾市南溪区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受理地址:南溪区环境保护局(南溪区下正街106号),邮政编码:644100。
  奖励金额根据被举报违法行为的性质、内容、影响程度具体确定,最高为2000元,最低为500元,标准如下:
  举报的环保违法行为确实存在,但未发生污染事故的,给予现金奖励人民币500元;
  举报的环保违法行为已导致污染事故,但未造成重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的,给予现金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的环保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且因及时举报避免出现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给予现金奖励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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