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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 发表于: 2017-3-8 14:08: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刑事犯] 刺死辱母者于欢的罪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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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欢,男,1994年8月出生,山东省冠县人,汉族,高中文化。苏银霞儿子、“辱母案”当事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员工。
  2016年4月14日,女企业家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8年2月1日,其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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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快9 发表于: 2020-11-25 23:05:53|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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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于欢的罪与悔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刺死辱母者于欢的罪与悔
⊙记者:彭冲 山东冠县报道

  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点半,得知自己减刑释放的于欢还没缓过神来,被送到了冠县高速路口,妈妈、姐姐、姑姑和姑父已在路口候他多时。
  几个小时前,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定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决定减去余刑,提前5个多月被释放。
  2016年4月14日,山东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在工厂接待室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目睹母亲受辱的于欢持水果刀刺向了讨债者,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至2021年4月14日刑满。
  其间,于欢家的其他人也因罪服刑。于欢的父亲、母亲、姐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继获刑三到四年不等。目前母亲、姐姐刑满获释,父亲还在狱中。
  距离“刺死辱母者”的那个晚上已经过去4年多。提起自己的案子,于欢说后悔自己冲动触犯了法律,“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对于未来,于欢说,目前他想先适应社会,等春节后再做打算。

出狱第一个夜晚:只睡着三四个小时
  11月18日中午,于欢理了发,剃个平头,洗了澡,买了一身新衣服,开始新的生活。
  “现在买菜都是手机支付。”于欢想尽快熟悉环境,适应信息社会。他以前用的手机号,母亲在用着,那个号码收到了很多朋友、同学发来的消息,他还没来得及回复。
  这串手机号,是他关系要好的一位同学买回来的。于欢出事后,手机便停机了,半年后就销户、换了新的用户,“我同学打我那个手机号,找到那个新用户,我不知道他花了多少钱,又重新给买回来了。”
  回家的第一天晚上,他和母亲、姐姐聊到凌晨一点多,回到卧室,翻来覆去睡不着,只睡了三四个小时就醒了,“在里面天天想着回家,想要的生活突然来到面前,就像是个美梦,是这些天最好的梦。”
  媒体蜂拥而至,面对镜头,大多数时间,于欢沉默寡言,不知道该表达些什么,又不好意思推辞。

于欢。新京报记者 戚厚磊 摄于欢。新京报记者 戚厚磊 摄

  “内向腼腆,不爱说话。”苏银霞对于欢念叨最多的,还是愧疚,觉得对不起儿子。因为是二胎超生,苏银霞曾把于欢送到农村,由姑姑于秀荣养了11个月。将于欢接回身边后,苏银霞忙厂子,没时间顾家,对于欢照顾得少。
  于欢一审被判无期时,羁押在看守所的苏银霞听说后,觉得自己毁了儿子一辈子。她满身愁绪,黑丝变白头,出狱后把满头白发染成棕色,剪成短发。
  苏银霞打小做生意,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卖农药化肥,盖养猪场,倒腾木材。2007年,别人做轴承,她做齿轮,建了一家小锻造厂。
  作为当地的企业老板,于家做了几十年生意,手头上还算宽绰,可一家四口在36平米的瓦房里挤了20多年。瓦房是父亲于西明在税务局的宿舍,总共两间房,于欢和父母挤在一间,姐姐于家乐一间。宿舍有暖气,冬天的时候,奶奶也搬来和于家乐一个屋,“就为了节省烧煤取暖的钱。”
  姐姐于家乐一脸埋怨,“家里虽然是做生意的,父母在生活上极其抠门,钱都用到了厂子里,我妈所有的手机,都是充话费送的,没买过一部。”
  在苏银霞眼中,儿子不在意这些,从小帮忙做家务,自从他上初中以后,家里的大事小事都被于欢包了。

于欢。新京报记者 戚厚磊 摄于欢。新京报记者 戚厚磊 摄

回顾刺人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
  企业并不好干。
  于欢高中毕业那年,苏银霞的源大工贸陷入困境,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资金周转困难,她不得不四处筹借,拆东墙补西墙,偿还银行贷款。
  从放贷人吴学占那里,苏银霞前后借了135万,月息1毛。
  借高利贷还不够,苏银霞还吸引民间资金。于欢的姐姐于家乐在济南经营一家正典投资公司,承揽民间吸储业务。父亲于西明,作为冠县国税局职工,也参与进来。
  四处借贷困境还是招来祸事。于欢在厂子里工作的第二年,2016年4月14日晚,苏银霞在工厂接待室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目睹母亲受辱的于欢持水果刀刺向了讨债者,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如今,距离“刺死辱母者”的那个晚上已经过去1678个日夜。回溯往事,于欢说,“当时是个别人比较过分,并不是所有人都那样,但气势汹汹那么多人,我有点害怕,那种情况下我分析不了什么,也没时间去判断这些事,把我逼急了,一心就想着保护母亲了。”
  在监狱里,于欢读了作家毕飞宇写的《推拿》,一部关于盲人的小说。他对作者说过的一段话印象特别深,并且用来解释4年多前发生的一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正常人虽然有视力,但总有自己的局限,有看不到的东西。”
  对于当年侮辱母亲的人,于欢说他不恨他们,只是后悔自己触犯了法律,“现在回看当时,感觉自己冲动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于欢。新京报记者戚厚磊 摄于欢。新京报记者戚厚磊 摄

从无期到5年:像坐过山车起伏但有终点
  11月19日早上6点,于欢一大早回到农村老家,给爷爷奶奶上坟。上完坟,他带着礼物探望村里人。一审开庭时,村民们曾写联名信,请求对于欢轻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一审被判无期时,于欢说自己“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他也有心理预期,“世界对我来说,全部归零。”
  在看守所,存钱单的签名一直是姑姑于秀荣,一次两三百块钱。于欢知道,家里现在困难,他主动放弃上诉,拒绝在上诉书上签字,“我不想拖累家人,跟一审代理律师说,费心费力为我打官司,还不如让家人以后在外面好好生活,放弃我。”
  听说于欢放弃上诉,姑姑于秀荣让律师告诉于欢,“她在看守所外面等他,你不签字,我不走。”
  “那天雨夹雪,律师跟我说,你不签字,姑姑就在雨里站着,你知道你姑姑的脾气,我就签了。”于欢说。
  一审判决后,于欢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就是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之后有能坐到终点的一天了。”于欢说。

于欢。新京报记者 戚厚磊 摄于欢。新京报记者 戚厚磊 摄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我、他爸、他姐判多少年都无所谓了。”11月20日,苏银霞说。
  在苏银霞源大工贸的财务室里,放着一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所编的《记载中国法治进程之于欢案》,记录着于欢案的来龙去脉,苏银霞没事就翻翻。
  有人问于欢,他的案子引起社会对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条款的讨论,问他怎么看。只有高中毕业的于欢说,他只是在二审判决后,才知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无期徒刑和五年的改变不只是字面意思,这意味着我的未来还有更多可能。”
  于欢记得,2017年5月27日二审第一次开庭时,他穿着一件黑色T恤,T恤是出事前花几十块钱从网上买的,前面印着折叠的英文单词“impossible”(不可能),衣服平展开来,单词变成了“i’m”“possible”(我能行)。
  他觉得自己这4年多,命运就跟这件T恤正反面一样,经历了一次折叠。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提前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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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仓山 发表于: 2020-11-20 03:10:58|显示全部楼层

“杀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当时有点冲动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杀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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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已减刑出狱。
  11月18日下午,于欢代理律师殷清利及于欢家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于欢已减刑、提前出狱回家。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及其儿子于欢被催债队伍骚扰,催债者辱骂、侮辱苏银霞,于欢目睹其母受辱后使用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受伤,之后,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在狱中度过1678日的于欢回到自己位于山东聊城的家。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对话于欢。

后悔触犯了法律
  新京报:什么时候到家的?
  于欢:18日上午开庭,当庭宣判释放,当天上午11点左右到家。
  新京报:怎么看四年前自己的举动?
  于欢:现在看当时的话,感觉当时有点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新京报: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关注,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事情有这么大关注度的?
  于欢:律师来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和我提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我感觉,应该不会吧,有点不相信。
  新京报:对于吴学占涉黑团伙、对那些催债人你怎么看?
  于欢:这几年国家扫黑除恶力度很大,一个人如果一直做违法的事,肯定不能长久。但虽然说他们有过错,我的做法还是有点重,带来了那么大伤害。
  新京报:对自己由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有什么看法?
  于欢:判无期的时候真的心如死灰,改判到五年,是个巨大改变,我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回到家,为家做贡献。谢谢党和国家的政策,也谢谢媒体的报道和广大网友持续的关注,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没法坐在这里说这些话。

感谢法律的健全
  新京报:在狱里生活状态怎么样?
  于欢:也休息也劳动,总体很充实。想家人,也想尽快恢复自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在监狱里表现还算优秀,原本2021年4月14日刑满,减了4个多月的刑期。
  新京报:在监狱里给家人写了很多信?
  于欢:对,当时只能通过信件和家里人聊天。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后要做什么?
  于欢:跟家人表示感谢。
  新京报:在监狱里喜欢看小说?
  于欢:读了阿耐的小说《大江大河》,我感觉读小说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带入另一个环境和视角,暂时忘记自己在监狱里失去自由的身份,放飞自我。
  新京报:听说在狱中还考了营养资格师证书?
  于欢:对,过几天给母亲尝试搭配一下食物。因为我失去自由前刚踏入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懂,这次也想尽快多学一点东西,给家庭和个人做出一点贡献。
  新京报:回家后有什么计划?
  于欢:刚回家我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想先熟悉熟悉,适应适应环境,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暂时也不急着工作,马上也要过年了嘛。
  新京报:有感觉到社会的变化吗?
  于欢:变化很大,县城里的高楼变多了,车流量变大,和我之前认识的县城有很大的变化,感觉城镇化进程加快了。生活中的话,以前,虽然有智能手机和微信,我用现金比较多,现在买菜都是支付宝、微信付款,看到后我还是觉得挺好的,我也想尽快熟悉适应环境,熟悉信息社会。
  新京报:有没有什么想对大家说的?
  于欢:感谢国家、政府和法律的健全,如果没有作出五年的判决,也不会有今天我坐在这里来感谢媒体朋友和网友。以后我想尽自己努力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做出贡献。
  新京报记者 彭冲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提前出狱
 bypower 发表于: 2020-8-11 12:14:00|显示全部楼层

“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母亲姐姐相继出狱:家中不再用水果刀

源自:界面新闻
原文标题:“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母亲姐姐相继出狱:家中不再用水果刀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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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4日,苏银霞从山东省女子监狱出狱。今年6月,女儿于家乐出狱。这几天母女正在加紧收拾家,等待于欢出狱。郑子愚 摄
  去年12月14日,苏银霞从山东省女子监狱出狱。今年6月,女儿于家乐出狱。这几天母女正在加紧收拾家,等待于欢出狱。
  受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外围影响,8月5日,山东聊城冠县大雨。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3层的招待餐厅天花板渗水了,霉斑遍布。工厂负责人苏银霞见状,很心疼。她端来粉色水桶,想接住从天花板上滴落的雨水。一家人入狱前,这里是招待重要客户的小餐厅,实木大圆桌、真皮沙发、整体橱柜一应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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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银霞用粉色水桶接滴落的雨水。郑子愚 摄
  苏银霞今年52岁。4年前,她的儿子于欢因一起刑事案件成为新闻人物。2016年4月14日,当地人杜志浩为首的11人暴力催债团伙以讨债为名,在源大工贸接待室非法拘禁于欢母子,并以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儿子于欢从接待室桌上摸到一把水果刀捅向辱母者,导致催债人杜志浩失血过多死亡,3人受伤。聊城中院于2017年2月17日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于欢案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2016年到2017年间,苏银霞夫妇和女儿也先后因非法吸储获罪入狱。
  去年12月14日,苏银霞从山东省女子监狱出狱。今年6月,女儿于家乐出狱。这几天母女正在加紧收拾家,等待于欢出狱。
  【重启】还差300万,就能让工厂复工
  苏银霞牵挂着工厂。为了能让工厂尽早恢复运营,出狱后她闲不住。8月4日,她搭车前往距离冠县180公里开外的济宁,与老客户洽谈业务,到深夜才回到冠县。苏银霞尚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只能坐普通火车或开私家车前往别的城市见客户。
  在工厂见记者那天,苏银霞的穿著有些土气:白色T恤上印着卡通图案,宽松的黑色裤子和老式皮鞋。她把自己的办公座位设在了财务室,到如今已经养成习惯,“很多销售人员都会进出财务室,这样沟通起来比较方便。”她说。
  工厂办公楼一层右手边曾是公司接待室,也是“于欢案”的事发地。苏银霞出狱后不忍进去,这间房就出租给了一家生产交通设施的企业作为总经理办公室。一同出租出去的,还有部分办公室和一间厂房。
  源大工贸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内,离济邯高速冠县出口南500米,占地约70亩。2009年苏银霞用800万元买下了“县里最好的工业园区的标准化厂房”。这也意味着这家工厂的业务又进入了新阶段。
  工厂办公楼后是三间大厂房。目前,仅有出租的那间厂房正在运作。第二间厂房空关。苏银霞想着用这间空厂房发展一些新业务。第三间厂房是锻造车间,也曾是工厂的心脏。如今,厂房外因为一场大雨积水、通道泥泞;厂房内映着遮阳棚的蓝色,设备、杂物积满灰尘,还遍布蛛丝和白杨絮。苏银霞跳过水潭,扶着堆在厂房门口的设备,跨进厂房查看。“最近一个变压器和设备里的铜线都被偷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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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里遍地白杨絮。郑子愚 摄
  厂房里矗立着一台3层楼高、4000吨压力的大型车床,另外还有从第二间厂房归置过来的设备。这些装备于2010年耗资数千万元购买,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属业内靠前。
  当年锻造车间白天高温,加上车床运行耗电严重,苏银霞索性带着工人晚上8到9点启动车床。既能错开白天的高温天气,又能合理运用“阶梯用电”。苏银霞也要等当日生产平稳后才去睡。
  她说:“最多时候,厂里有八九十个工人。有时候,我还要帮他们做饭。”
  借高利贷是苏银霞企业由盛转衰的关键节点。2014到2016年,行业不景气。解决资金周转,加上偿还银行贷款,苏银霞通过介绍,向当地涉黑人员吴学占借了月息10%的135万元高利贷;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约70万的房产后,她仍未还清欠款。这也引发了后来的暴力催债。
  “于欢案”发生后,厂里遣散了工人,断水断电。于欢的姑姑于秀荣独自在工厂保安室守着。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也是担心厂里机器被人偷走。
  工业园区内不少人害怕被案件连累,纷纷避嫌。于秀荣为于欢案上诉,需要打印不少文件。当她跑到附近工厂去借用打印机,工作人员说打印机已经坏了,而于秀荣看到,不远处的打印机正吐着纸。
  苏银霞出狱后,担心周边人是否还接纳自己,与一位老客户通电话时小心试探:“能找你聊聊不?”对方回答:“你人来就行”。
  眼下,苏银霞一家欠银行约5000万元,另外还欠别人数百万元。面对巨额欠款,苏银霞很焦虑。最重要的,就是先想办法让工厂运作起来。苏银霞现在想找能拿出流动资金的合作伙伴,而她可以提供整套的技术、厂房和熟练工。然而互相匹配的合作伙伴并不好找。
  “只要300万,我的工厂就能重新启动。”苏银霞说。
  【回顾】姐姐看“于欢案”书中案件细节,还会浑身发抖
  母女俩出狱后的第一件事都是理发。苏银霞把发型剪成齐耳短发,再将花白的头发染成栗色,恢复了原来的发型;于家乐则剪得更短、更时尚一些。
  2016年12月,于家乐便已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拘。于家乐没能了解到于欢案一审到二审改判的全过程。一位律师建议,有一本专门讲于欢案的书──《记载中国法治进程之典型案件:于欢案》,可以看一下。于家乐说:“看书里的一些细节就会发抖。”
  2017年2月,于欢案一审宣判。当于家乐听说是于欢获无期徒刑后,感觉自己每天都是浑浑噩噩的,“晚上睡着了,也像没睡着一样”。后来,她打听到一审宣判后的一段时间里,于欢心情低落,每天早上用冰水洗澡。苏银霞更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总是觉得于欢的最终判决不会是这样的。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是于欢故意伤害案的二审辩护律师。他说:“在于欢案之前的10多年里,正当防卫案件的影响力和讨论度一直在下降。有的案件,被告在实施故意伤害以前,已经被原告打得很重了,但是最终被告判的还是很重。”
  殷清利认为于欢案二审结果由无期改为5年有期徒刑,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了后来几年内涉及正当防卫情节案件量刑的转折点。在于欢案以后,殷清利代理了不少和正当防卫相关的刑事案件。他发现在2017年到2019年之间,不少此类案件的当事人都通过重审减刑了,其中还不乏一些几十年前的旧案。他说:“‘于欢案’从多方面推动了法制进程。它不仅引发了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广泛讨论,也遏制了暴力催债。”
  苏银霞出狱以后也发现,县城的营商氛围好了很多。很少再有听闻哪些企业借了高利贷还不上,被上门催债的事情了。
  出狱后的苏银霞在节假日招待过几波于欢的狱友,也能从他们口中了解到于欢的狱中生活。母亲听到,于欢和一些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同在一个监室。他十分好学,经常向这些狱友请教经济学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学习英语、书法,还让姑姑帮忙寄些笔记本和笔。每个月,于欢有两次给母亲打电话的机会,每次都不落下。
  疫情期间,监狱暂停探视。于家乐出狱后还没能见到相别4年的亲弟弟,她掰着手指计算,最晚明年4月就能见到了。
  【展望】想给弟弟于欢买辆车
  苏银霞曾在入狱时与家人们约定:谁先出狱,谁就先收拾家里和工厂。出狱后,她回到工厂,发现厂区内路面堆满了3年来的梧桐枯叶。没有车,她只能用垃圾袋收集落叶,一袋一袋清理,足足用了一个月才扫完。
  出狱后,母女俩为了节省开支还债,都在家里吃饭。有一次,母女俩招待客人,才进到当地一家远近闻名的羊肉包子老店。可她们发现,羊肉的颜色变得红红的,包子味道也和以前不一样了。于家乐也发现自己和于欢当年最喜欢吃的一家烧烤店也已经关门了。
  苏银霞家中已经收起了家里所有的水果刀。2016年,于欢对辱母者发起攻击时,用的就是水果刀。不久前,苏银霞家中有大人带着小孩来做客。她本想切个西瓜招待客人,却只找到一把有些锈迹的削笔小刀。
  去年12月27日,疫情尚未爆发,出狱13天后,苏银霞与于欢见了一面。两人很平静,只是母亲眼中,儿子成熟了许多。
  “这样的极端事件,真的会把人逼上绝境。如果那天于欢没有出来保护妈妈,我也会怪他的。”于家乐说。
  苏银霞记得于欢在信中给自己的建议:当我们都出来之后,切不可一家四口再一起办工厂。要各干各的,分散风险;更要看清政策法规,不要打擦边球。
  苏银霞觉得儿子于欢贴心细致。上了中学他就会主动帮自己洗衣服分担压力,也会烧几道拿手菜;车床生产锻件,稍有不慎,车床空转,就会导致模具受损,但年轻的于欢上工没出过一次岔子。
  苏银霞清楚记得,事发当日的派出所里,于欢双手紧紧拽着自己的手臂不松开。“出事之前,他从来没离开过我。”她感慨。在狱中,苏银霞也曾写信向儿子表达自己愧疚,如果她没有借高利贷,一切都不会发生。但是于欢却轻描淡写略过了这个话题。
  于家乐发现,这几年周围朋友都发展得不错,相比之下自己不免心生自卑。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于家乐原先觉得新潮的东西,现在来看,都有点过时,对于火爆的直播和短视频,她的谈资只有2015年5月上线的映客直播。于家乐想出去闯闯,“现在还在考察一些项目,这次要看清楚,避免任何有可能的法律风险。”
  为了抵债,家中变卖了几辆好车,仅剩一辆开了十几年的车代步,老车挂挡也不利索。于家乐驾车,减速从道路中央隆起处驶过,避开两边积水。于家乐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日后挣钱了帮出狱的弟弟买辆车。
  不久前,于家乐应朋友之邀去青岛散心。回冠县后,她将朋友圈封面换成了一张站在海边,身着一袭白裙,舒展双臂的照片;她微信名为“Dream(梦想)”,左右各两朵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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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银霞(左)和女儿于家乐看着菜地。郑子愚 摄
  以前,苏银霞想把厂子交给于欢打理,现在她的想法彻底改变了,想让于欢自己出去闯闯。“于欢进去的时候才20岁出头,哪里都没去过,还没有看过世界。现在也不想让他留在工厂里了。”她说。
  殷清利和于欢在狱中见过两次,第一次是在2017年二审开庭以前,第二次是在2019年于欢案被刺伤的讨债人员提出民事赔偿前。“两次见他,发现他的状态有了很大变化。第一次他很压抑,话也少。第二次轻松了不少。”
  “从严建军今年6月要求20万元民事赔偿被法院驳回,于欢案才算是彻底终结了。现在一家人最希望的事情就是于欢能够减刑早日出狱,最快可能在今年。”殷清利说。
  源大工贸厂区内有片空地。姑姑于秀荣守在工厂的3年里,在空地上种满了花生、南瓜等蔬菜,今年种的是向日葵。前些天,于家乐收割了这些向日葵,开了十几公里车去村子里用葵花籽榨了100斤油。
  她打算等弟弟于欢回来,用这些还散发着新鲜植物香气的油,在工厂3楼餐厅给弟弟于欢做顿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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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红星 发表于: 2018-4-17 05:01:00|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报:于欢案背后还有多少黑恶罪行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于欢案背后还有多少黑恶罪行
⊙麦加(媒体人)

  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同时也要遏止那种对黑恶势力养痈成患的“潜规则”,避免于欢案重演。
  近日,备受瞩目的“于欢案”背后牵涉的吴学占涉黑团伙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开审。同时,另一起触目惊心的案件浮出水面。
  起诉书显示,早于于欢案4年前,吴学占团伙曾对冠县东古城镇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施行过非法拘禁和残忍折磨。侵害原因则是王秀娥持续信访,东古城镇领导安排吴学占对其“看管控制”。
  很难想象,这样的恶行居然是在涉事镇领导指使下进行。时任镇领导可能未必关心具体的“看管控制”细节,但以“维稳”的名义,将访民置于黑恶势力的“魔爪”下,于法不容。
  纵观整个事件,吴学占团伙与东古城镇有关方面的互动,俨然成为一种利益交换。这一团伙把截访、维稳等当成了一门“生意”,不止于此,他们还从镇政府无偿获赠18亩土地等更多利益。镇政府也恰恰看重吴学占团伙的“震慑力”。双方可谓一拍即合,各取所需。至于民众的利益、法律的权威乃至一个社会最为重要的公平公正,则全抛脑后。
  这一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公权力对民众利益的层层盘剥。事件的起因是王秀娥没能拿到丈夫车祸赔偿款,这笔钱究竟到哪里去了,既然已经走完相关程序,想必不难查清。然而,在长达6年时间里无人过问,及至王秀娥万般无奈走上上访之路。相关部门的主要精力却集中在想办法如何制止上访而非解决问题。
  到头来,倚仗涉黑团伙背后,不仅会造成养痈成患的后果,还会间接助长其气焰,纵容其壮大。而于欢案中的“辱母”情节,也跟这些涉黑团伙被姑息之间,形成了某种关联。
  检讨此案,除了吴学占团伙无所不用其极的侵害手段之外,尤其应该注意到当下个别基层官员的“乱作为”:安排涉黑团伙看管访民,既不见法的影子,也看不到对民众利益受损的同情。这显然不可能真正实现维稳目标──维稳的关键应该是正本清源,实现从源头上的治理,而非半道截访。
  此案无疑是一个惨痛教训:这边厢是涉事基层官员对黑恶势力不严厉打击反而倚重,那边厢是不积极解决民众诉求。这导致了小案子在徇私枉法中演变为积案,也让黑恶势力在“利益勾连”中越做越大。
  正因如此,要切实保障民众合法权益,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法治公平,必须采取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同时也要遏止那种对黑恶势力养痈成患的“潜规则”,避免于欢案重演。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4-15 02:01:00|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审理于欢案涉黑团伙 构成强奸等9项罪名

源自: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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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学占等15人涉黑案件]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学占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奸罪等9项罪名。
  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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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4-13 10:01:00|显示全部楼层

于欢案背后团伙涉黑案开庭:有官员被举报行贿送烟

源自:中国青年报
原文标题: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开庭

  4月12日9时,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吴学占团伙被指控9个罪名,分别是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15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36岁,最小的21岁。
  2017年3月,“于欢故意伤害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案背后的涉黑团伙吴学占等15人于同年8月3日被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天8时,记者到达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时,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现场拉起了警戒线,7辆提审车辆已进入法院院内。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向法院申请旁听,但法院以“旁听席已满”为由,拒绝记者进入。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相关人士透露,12日结束的庭审中审理了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故意伤害罪4个罪名,目前前3项已举证完毕。被告人当庭翻供,但检方“认真公正地列举了证据”。庭审一直持续到21时30分。
  一名庭审现场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下午的庭审中,吴学占当庭爆料,称冠县两名官员曾向涉黑案办案民警赠送50条名贵香烟。如果爆料属实,则意味着吴学占或因立功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了解,此案开庭前,检方就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两次补充起诉,增加了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等3项罪名。时隔9个月,吴学占团伙涉黑一案才正式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吴学占在山东冠县先后成立泰昌投资有限公司、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赵荣荣作为会计负责账目管理,以该公司为据点,笼络其他被告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吴学占和赵荣荣为组织、领导者,李忠、杜志浩为积极参与者,郭彦刚等被告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犯罪组织。为豢养成员,吴学占还将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吴风志等人安排到冠县人民医院当保安,以方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随时差遣。
  此前在于欢案起诉书中称,2016年4月14日晚,因吴学占指使杜志浩等人对苏银霞、于欢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并伴有侮辱和对于欢间有推搡、拍打、卡项部等肢体行为。于欢持刀捅刺,致使杜志浩死亡,严建军、郭彦刚重伤,程学贺轻伤。
  记者查阅起诉书发现,早于苏银霞、于欢案4年前,吴学占团伙已经对冠县东古城镇古北村村民王秀娥施行过非法拘禁。
  起诉书显示,因王秀娥持续上访,冠县东古城镇原镇长武德明(另案处理)指使吴学占等人对吴秀娥强行拘禁80个小时左右,“期间采用扇脸、脱去王秀娥衣服,捆住其双手吊离地面等方式对其进行侮辱和殴打,直至12月12日深夜将其放回”。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了非法拘禁受害人王秀娥。王秀娥回忆,2013年12月9日,她从北京上访回家后,她的家门突然被一群戴着头套、手套、拿着电棍、穿迷彩服的不明人员踹开,随后她被剥光衣服,蒙上面罩,捆绑搬运至一处场所关押,第一天她被数次殴打,第二天她被抓住头往水桶里上下淹没数十次,12日晚她被拉到树林,推至一处坑中,对方称“坑太浅”把她拽出,后不知何因放她回家。
  王秀娥说,她立刻报警,但民警做笔录后没了下文,她将当时被打伤的身体部位拍照留证。此后8个月她不敢继续上访。在被非法拘禁期间,因为被蒙住头,她无法知道对方是何人,直至2017年8月,再次上访的她被聊城东昌府区公安分局通知“你这案子破了”,她才知道自己此前的遭遇与吴学占团伙有关。据她说,警方在吴学占的办公室搜出了她的裸照,她表示,当时“心里觉得有点希望了”。
  吴学占还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其父亲患病在刘勇处医治无效,吴学占对刘勇产生不满,2015年8月19日,吴学占指使同伙将刘勇停放的奥迪A6轿车全车身砸坏。
  刘勇告诉记者,当时一位中间人请他托北京某专家为吴学占的父亲看病,他曾与吴学占有一面之缘,但印象不深刻。车被砸时,他也不能肯定砸车之人是谁,直至后来警方通知,他才知道与吴学占有关。
  起诉书指控,2015年4月和9月,吴学占还涉及干扰冠县人民医院东古城分院分别对病房楼建设项目和医院大门及附属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活动。吴学占对正常中标公司员工以恐吓、威胁手段,逼迫公司退出工程建设,强迫使用该公司的名义继续施工,并领取工程款。
  此外,吴学占团伙还涉及在违规建设泰昌加油站过程中,肆意剪断联通公司光缆;向银行恶意举报,阻止给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干扰企业经营;到银行滋事,逼迫银行给相关企业违规发放贷款等。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通报,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起诉书显示,于欢案件发生后,吴学占出资200万元给杜志浩家属作为抚恤金,在北京为受伤的严建军联系医院救治。
  记者从苏银霞和于欢诉讼代理人处了解到,苏银霞和于欢均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涉及被告人有12人,有关罪名3个,分别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于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后,2017年6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判决,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另据起诉书指控,2010年,冠县人民医院保安李忠涉嫌犯强奸罪。当年6月30日23时许,李忠伙同翟某博、吴某超(均另案处理)酒后入住冠县某宾馆,三人共同商议找一个女孩发生性关系,翟某博遂以来宾馆上网为由将被害人张某某骗至房间,翟某博先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李忠、吴某超又先后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事后张某某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4月11日下午,苏银霞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见到苏银霞。他告诉记者,苏银霞状态还可以,“要求重判吴学占等人,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在吴学占案开庭前,于欢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其姑姑于秀荣告诉记者,“希望他们公开赔礼道歉,给予名誉赔偿”。
  据了解,苏银霞的请求事项一是请法院对所有被告人从重判决;二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向苏银霞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返还其所违法占有的名仕花园房屋一处;三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所有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60万元。
  于欢的诉讼请求包括对所有被告人从重裁判,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决所有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120万元。
  于秀荣告诉记者,她看到被告人“精神好得很”。在开始宣读起诉书时,当地政府官员不让她继续在法庭旁听,将她带出法庭。
  据了解,于欢父母即苏银霞夫妇及女儿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均处于被羁押状态。于欢父亲的身体非常不好,关押期间曾住在市医院重症监护室。代理人曾试图为他办理取保候审但未成功。
  据了解,除本案涉及的强奸案不公开审理外,其他案件均公开审理。由于此案牵涉的人员较多,庭审预计将进行3天。
 嗨哟嗨哟 发表于: 2018-4-13 07:01:00|显示全部楼层

于欢案涉黑团伙受审 曾将于欢母亲头按入坐便器

源自:北京青年报
原文标题:于欢案背后团伙涉黑案开庭

  4月12日,一涉黑团伙在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受审,山东冠县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9项犯罪。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案中与于欢案相关的被告人有12人,涉及罪名3个,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涉黑团伙15人被诉9宗罪
  2016年4月14日,山东冠县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众多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受到侮辱,于欢用水果刀将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捅伤,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山东高院二审改判,以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案的发生使得该案背后的冠县吴学占团伙进入公众视野。
  于欢案背后涉黑团伙案件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该团伙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后吴学占等15人被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昨天的庭审中,检方出示的起诉书显示,吴学占等15人共被指控9个罪名,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

12名涉黑团伙成员涉于欢案
  据介绍,该案中与于欢案有关的被告人有12人,相关罪名3个,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根据检方指控,吴学占团伙以黑护商,为催还高利贷非法侵入苏银霞住宅,非法拘禁苏银霞、于欢,2016年4月1日,吴学占公司的会计赵荣荣等人为讨债将苏银霞夫妇的一套住房强行更换门锁,并安排人轮流入住,之后吴学占等人找搬家公司将上述住房内的物品搬出,民警离开后,吴学占责骂苏银霞,并“将苏银霞头部按入坐便器接近水面位置”,涉非法侵入住宅罪;2016年4月14日,为给苏银霞施加压力,吴学占授意赵荣荣等人到苏银霞公司讨债,为防止苏银霞母子逃跑,专门找人盯守,其间有侮辱行为,涉非法拘禁罪,后于欢用水果刀将杜志浩等4名催债人员捅伤,最终致1人死亡,3人受伤。
  起诉书显示,于欢案件发生后,吴学占曾出资200万元给杜志浩家属作为抚恤金,并给受伤的严建军在北京联系医院救治。
  在昨天的庭审中,苏银霞与于欢都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其他犯罪行为曝光
  昨天的庭审,除了涉于欢案,吴学占团伙的诸多犯罪行径也被披露。
  检方起诉书显示,吴学占团伙称霸一方,在冠县东古城区域的金融、交通等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该团伙以发短信、打电话、到办公场所滋事等方式阻碍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逼迫银行给相关企业违规发放贷款,干扰政府部门正常工作,威胁交通局执法人员,随意殴打他人,在多个村子欺压残害群众。
  2016年,吴学占违规建设了泰昌加油站。在加油站建设期间,吴学占以冠县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缆从加油站上面经过,妨碍其经营为由,要求更改线路。与联通公司协商未果后,吴学占安排他人分别于2016年3月29日、3月30日、4月4日在冠县东古城镇泰昌加油站西山楂树林内,多次将冠县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缆剪断,致使东古城镇宽带固话4800余户通信中断1小时以上,冠县联通公司被迫同意改线,并将改迁线路申请上报,后因吴学占案发等原因未予实施。吴学占等人因此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起诉书显示,在于欢案案发2年多前,该团伙成员也曾用恶劣手段侮辱一名女性上访人员。
  预计该案庭审将进行两天。
⊙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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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在 发表于: 2018-4-12 15:01:00|显示全部楼层

起底于欢案涉黑团伙:曾拘禁上访户拍裸体视频

源自:澎湃新闻
吴学占涉黑团伙案开庭当日,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吴学占涉黑团伙案开庭当日,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4月12日,山东聊城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3月于欢案曝光,该案背后的冠县吴学占团伙被媒体关注。
  据起诉书显示,吴学占等涉黑案被起诉的被告人共15人,共被指控9个罪名,其中,与苏银霞、于欢母子案有关的被告人有12人,相关罪名3个,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检方指控,被告人赵荣荣等人为讨债将苏银霞夫妇的一套住房强行更换门锁,并安排人轮流入住,之后吴学占等人找搬家公司将上述住房内的物品搬出,在此过程中,“将苏银霞头部按入坐便器接近水面位置”,涉非法侵入住宅罪;2016年4月14日吴学占授意赵荣荣等人对苏银霞、于欢母子的讨债及侮辱过程,涉非法拘禁罪。
  聊城公安曾通报,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全部落网。
  吴学占是什么样的人,犯了哪些事?该涉黑团伙如何一步步发展到暴力讨债、辱母致于欢案发时的嚣张地步?澎湃新闻从检方指控及多方采访,疏理出吴学占涉黑势力的膨胀轨迹。
于欢案庭审现场于欢案庭审现场

2010年,一个80后的“崛起”:成立多家公司
检方指控:团伙成员涉嫌轮奸,吴学占出面摆平

  生于1983年的吴学占,案发时是三个不满10岁孩子的父亲。知情人士称,吴学占只有小学文化,后在武校获得中专文凭。2010年前后,曾经帮人讨债、参与赌博、带货车躲避执法检查,以此挣钱。起诉书指出,“吴学占肆意干扰交通局执法,威胁冠县交通局执法人员。”
  吴学占曾于2007年涉嫌一桩故意伤害案,检方指控其在一场纠纷中,持砍刀将孙某军面部砍伤,构成轻伤二级。而从2010年开始,吴学占开始聚集人员从事违法活动。彼时,他在冠县先后成立泰昌投资有限公司、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书中唯一的女性、生于1988年的赵荣荣,作为会计负责管理账目。郭彦刚等5人陆续加入该公司,以公司为据点,笼络李忠等人,形成黑社会犯罪组织。
  起诉书称,吴学占还将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吴风志等人安排到冠县人民医院当保安,以方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随时差遣。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被起诉的15人中,其中10人为东古城医院保安,其中4人既是泰和房地产公司员工,又是冠县人民医院保安,其中3人为刑满释放人员。
  2017年3月29日,澎湃新闻曾到吴学占居住的东古城水泵厂住宅小区采访。位于镇中心的水泵厂住宅小区由数栋住宅和几排门面组成。澎湃新闻获得的多份材料显示,2012年9月,甲方冠县泵业有限公司与乙方吴学占的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甲方提供土地,乙方负责建设职工宿舍楼。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楼建设后的物业。冠县国土资源局文件显示,2012年2月27日该局曾处罚冠县泵业有限公司,理由是,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于2011年10月20日,非法占用国有土地1820平方米建住宅楼一处。
  知情人士透露,东古城水泵厂住宅小区为吴学占积累了财富。
  该小区一位接触过吴学占的店铺老板介绍,吴学占中等身材,长得结实,人比较讲“义气”,杜志浩在暴力讨债中被捅死后,“吴学占曾拿出一笔钱给杜志浩家人”。起诉书显示,于欢案件发生后,吴学占出资200万元给杜志浩家属作为抚恤金,并给受伤的严建军在北京联系医院救治。
  据东昌府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冠县人民医院保安李忠涉嫌犯强奸罪。当年6月30日23时许,李忠伙同翟某博、吴某超(均另案处理)酒后入住冠县双赢宾馆8307房间,三人共同商议找一个女孩发生性关系,翟某博遂以来宾馆上网为由将被害人张某某骗至房间,翟某博先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李忠、吴某超又先后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事后张某某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起诉书显示,李忠当年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该强奸案发后吴学占介入,并与被害女孩协商调解了。
  知情人士透露,吴学占涉嫌违法的多宗事件曾被人举报到网上,其小弟林飞找人帮吴学占删帖,花了几万元。4月12日,澎湃新闻联系了这位被指负责删帖的人,对当年事,对方称“不记得了,早就不做了”。
  澎湃新闻还联系了曾托吴学占讨债的刘某某。刘某某称,当时别人欠了他的钱,中间人帮他找来吴学占去讨,事情过去多年,具体他不想多说。

2013年,曾想做截访生意
检方指控:拘禁侮辱上访者,拍裸体视频

  在于欢案中,吴学占团伙成员拘禁、侮辱苏银霞、于欢母子,令人震惊。然而,早在于欢案案发2年多前,该团伙成员用同样的恶劣手段侮辱另一名女性上访人员。
  据起诉书,2013年12月,因冠县东古城镇古北村村民王某某持续信访,冠县东古城镇镇长武德明(另案处理)安排吴学占对其看管控制。同年12月9日19时至20时许,在吴学占的指使下,杜志浩(已死亡)伙同被告人郭彦刚、郭树林、吴风磊、杜建岗身穿迷彩服、戴头套,驾车前往冠县东古城镇古北村,翻墙进入该村村民王某某家中,用透明胶带将王某某捆绑,强行拘禁至冠县东外环中海达集团公司一处废弃的办公室内。期间采用扇脸,脱去王某某衣服,捆住其双手吊离地面等方式对其进行侮辱和殴打,直至12月12日深夜将其放回,时间长达80小时左右。为阻止王某某继续信访,他们以强制方法拍摄王某某裸体视频。
  4月11日下午,现已年过五旬的王某某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称,她是刚从北京上访回来被绑走的,她的描述比起诉书所呈现的更为不堪。
  “他们尿了半矿泉水瓶的尿逼我喝,不喝就用电棍打,我被迫喝了几口;他们把我所有的衣服扒光,拍隐私部位,说送到我儿子的老丈人那去;他们叫我光着身子,扭屁股唱歌;拿枪顶着我,把我整个人捆起来,倒插到水桶里……我求他们,说我不想死,再也不上访了,钱不要了。后来他们又挖坑抬我去活埋……”王某某说,脱离他们的控制后,她报了警,但警方作了笔录后就离开了。因为打骂她的人都是蒙面的,她弄不清是谁干的。但她怀疑过是镇政府的时任主要领导指使。
  此后8个月她没有再去上访。直到2014年秋天过后,她才又去省里上访。2017年8月4日,东昌府区公安局通知她,案子破了,她都不敢相信。她说,她听过吴学占的名字,知道他是“黑社会”的。
  知情人士透露,2013年下半年,吴学占团伙曾想过做截访生意,从北京扣一个上访人员,问政府要3000元,送一个回当地,要5000元。他们先拿上访最频繁的王某某开刀,拿下最硬的,以后就知道怎么对付上访户。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吴学占正与东古城镇时任主要领导打得火热。
  2017年3月29日,冠县东古城镇镇长武德明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介绍,309国道东古城段边曾有一块空地,是一个闲置大坑,在规划里属于“有条件的建设用地”。县里鼓励招商引资,2013年,吴学占承诺在那建三层标准化厂房,给镇上带来三个项目,第一层搞个车队维修,第二、三层搞纺织,安点设备,当时他们认为,这一块地能带来三个小项目,还可以节省大量土地,就把这块地以工业用地性质划拨给了吴学占。武德明说,“这也不算公开招标,就是划拨的,他没有花钱。”
  这块空地后来被吴学占建成一个商业用地性质的私人加油站。起诉书显示,这个加油站属于违规建设项目。
  武德明介绍,从吴学占被抓至今,东昌府公安、检察机关多次找他,“如果最终定罪说我是他的保护伞,我认罪服法。”武德明对澎湃新闻说。

2014年,放高利贷给苏银霞
检方指控:限制银行放贷,暴力催收高利贷

  起诉书指控,吴学占团伙有组织地通过犯罪、违法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向苏银霞,李某君、段某普、王某举以及利民驾驶学校等发放高利贷牟利。
  澎湃新闻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不仅仅是苏银霞,李某君、段某普、王某举也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诸多诉讼。其中,李某君也是企业老板,是冠县某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放高利贷使得吴学占进入了疯狂敛财的快车道。当年7月28日,苏银霞夫妇向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借款10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超过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最高月息的3倍多。这也是苏银霞夫妇悲剧的开始。
  至2015年10月20日,苏银霞共计还款154万元。2015年11月1日,苏银霞夫妇再次向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借款35万元。其中10万元,双方扣头约定月息10%;另外25万元,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于西明名下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约定如逾期未还款,将该住房过户给赵荣荣。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6日,苏银霞共计向赵荣荣还款29.8万元。
  起诉书指控称,吴学占一方面阻碍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影响了正常的信贷环境,另一方面又到银行滋事,逼迫银行给相关企业违规发放贷款。该行为严重干扰企业经营,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他胁迫银行的方式主要两种,一是对银行进行恶意举报,二是发短信、打电话,到办公场所滋事。
  起诉书指控吴学占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吴学占因其父亲患病在刘某处医治无效死亡,对刘某产生不满。2015年8月19日凌晨2时许,吴学占指使郭彦刚、郭树林、吴风磊、林飞伙同杜志浩身着雨衣、戴头套、携带镐把,驾车前往冠县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将刘某停放的奥迪A6轿车全车身砸坏,经鉴定车损达15万余元。
  4月11日,刘某告诉澎湃新闻,他当时受东古城镇主要领导请托,给吴学占患肝癌晚期的父亲介绍北京的医生,由于该病确实是不治之症,北京医生也无能为力。“现在想起来,吴学占砸我车不是这个原因,应该是我说话得罪了他。我们在车上聊天,他说自己放高利贷。我说那个钱怎么收得回。他说放心收得回,然后如何如何,我听了,说这跟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这话可能说出了口。他听到了,脸色马上不好看。”

2015年,染指没有中标的工程
检方指控:强迫交易,抢走他人工程上千万元

  2017年3月,澎湃新闻在冠县采访期间了解到,东古城医院重建工程未能中标,其他公司建设时,吴学占操纵人员寻衅滋事,使中标企业无法开展建设,改由他建设。此次东昌府区检察院指控了2桩案件。
  据检方指控,2015年4月,冠县人民医院东古城分院对病房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吴学占用河北省馆陶县建筑工程公司资质和其他公司一起参与投标,后冠县华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正常中标。为争夺该工程,吴学占以华丰公司串标为由,安排吴洪艳署名举报信,进行恶意举报,并纠集、指使郭彦刚、郭树林、吴风磊、李忠、杜志浩对华丰公司员工进行恐吓、威胁,逼迫该公司退出工程建设,后吴学占强行以该公司的名义继续承揽该工程,安排吴洪艳等人另行找建筑队施工,并从冠县人民医院领取工程款1093万余元。
  2015年9月份,东古城分院再次公开招投标医院大门及附属楼建设,冠县金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正常中标,为争夺该工程,2015年9月29日16时许,吴学占拨打电话威胁金城公司经理程某某,随后纠集郭彦刚、郭树林、吴风磊、李忠、林飞、杜志浩以及韩春奇、马保雷(另案处理)前往冠县中心校区金城公司驻地,将程某某从办公室内拖出,拉到小区外,将事前录制的辱骂程某某的音频使用扩音喇叭播放,对其恐吓、威胁,逼迫该公司退出工程建设,并强迫使用该公司的名义继续施工,后领取工程款256万余元。
  4月12日,金城公司程某某对澎湃新闻说,“之前我不认识吴学占这个人,投标时也没有他,他没资质没企业啥都没有,就是打人、抢俺工程,害我损失几十万。当时我报警了,警察也来了。”
  4月11日,澎湃新闻联系华丰公司负责人采访时,对方拒绝对此发表看法。知情人士介绍,恶意举报,是吴学占的惯用套路,他恐吓不给他工程做的村支书,“撤了你”,威胁执法干部,“到纪委去告你”,跟银行高管说,“要检察院来查你”。写举报信会安排人实名举报,还找专业的律师写。

2016年,县委专题研究打掉吴学占团伙
检方指控:私剪光缆致4800户通信中断,侮辱于欢母子出人命

  2016年,吴学占的名气在当地越来越大了。
  这年,吴学占违规建设了泰昌加油站。2017年3月29日,澎湃新闻看到,该非法加油站已停业,加油机已卸掉,一台大货车停在坪里。加油站办公室内摆着茶具,银行刷卡机还亮着灯。东古城镇镇长武德明告诉澎湃新闻,县里规划“三公里有一个加油站”,东古城镇有两个新建加油站的指标,正好吴学占在符合要求的地方有块地,就定了他去跑手续。建成以后,吴学占的加油站并没有成品油许可批文,省里来了个‘非法站点风暴行动’,就停掉了。
  然而,在泰昌加油站建设期间,吴学占还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他以冠县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缆从加油站上面经过,妨碍其经营为由,要求更改线路。与联通公司协商未果后,吴学占安排他人分别于2016年3月29日、3月30日、4月4日在冠县东古城镇泰昌加油站西山楂树林内,多次将冠县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缆剪断,致使东古城镇宽带固话4800余户通信中断1小时以上,后冠县联通公司被迫同意该县,并将改迁线路申请上报,后因吴学占案发等原因未予实施。
  实际上,就在吴学占等人私剪联通公司光缆前,冠县县委已经对该团伙引起重视。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中共冠县县委2016年3月16日的专题会议纪要显示,冠县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吴学占涉黑势力处置问题。
  “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传闻吴学占团伙在我县长期放高利贷,且存在暴力讨债、强迫交易、故意损害公司财物等违法现象……种种迹象显示,吴学占团伙有涉黑嫌疑,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可能实际情况比听说的还要严重,我们必须有所作为,强化措施,坚决打击。”此次会上,冠县县委主要领导强调,鉴于县公安局力量薄弱,且不排除有干警与吴学占势力存在关联,所以,有必要商请市公安局给予支持,尽快查明吴学占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坚决打掉这一黑恶势力。“近期对吴学占团伙的涉黑行为有所耳闻,但不清楚真正的背景和违法事实,如果任其发展,党委政府救市失职,也必将对全县和谐稳定大局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委、县政府不能坐视,必须切实回应百姓期待,以坚决的态度,重拳出击,除恶务尽。请求市公安局给予支持很有必要。”多名县委领导表示。会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商请市公安局对打掉吴学占团伙给予支持。
  2016年4月,距此次常委会后不到一月,于欢案案发。
  据起诉书,由于于西明、苏银霞夫妇还不起吴学占的“驴打滚”高利贷,2016年4月1日,赵荣荣带人以暴力手段讨债。4月14日晚,于欢因不堪吴学占团伙成员非法拘禁、侮辱其母,持刀捅刺,致使杜志浩死亡,严建军、郭彦刚重伤,程学贺轻伤。
  又在于欢案案发一个月后,2016年5月25日,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曾通报,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开庭 被控9项罪名
 大惊失色 发表于: 2017-11-27 18:08:00|显示全部楼层

辱母案涉黑团伙成员被控强奸 于欢母亲提民事诉讼

源自:澎湃新闻
原文标题:于欢案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将开庭前会议,检方增加强奸罪指控

  山东聊城于欢案中的吴学占等人涉黑案已起诉至法院,法院已通知律师于12月中旬召开庭前会议。11月27日,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王文广律师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消息。
  代理律师透露,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对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指使其他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由此,吴学占等15人共被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8个罪名,其中,前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于欢相关。

法院告知:于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7年5月26日,聊城公安曾通报,冠县吴学占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于2016年5月25日由山东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东昌府分局异地立案侦办,吴学占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上述消息显示,山东警方督办吴学占等人违法犯罪案在于欢案案发一个月之后。2017年3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曾告诉澎湃新闻,于欢案中讨债者(杜志浩已死亡)全部被抓,首要犯罪嫌疑人吴学占、带队讨债的赵荣荣等人已被抓半年,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殷清利律师介绍,吴学占等涉黑案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后,8月8日上午11时,代理律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吴学占等涉黑案起诉书,当天下午,他们受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委托,就吴学占等涉黑案向东昌府区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并提出相关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向苏银霞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所收取的、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返还其所违法占有的名仕花园房屋一处;依法判决所有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
  于欢姑姑于秀荣介绍说,2017年9月,家属接到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办案法官通知,被告知于欢在吴学占涉黑一案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月27日,于秀荣在电话中对澎湃新闻说,于欢已委托其作为代理人参与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当时,她正在去探监、会见于欢的路上。
  据于秀荣介绍,于欢在要求对吴学占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吴学占等11名被告人因对于欢及其母亲苏银霞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凌辱等手段,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

吴学占涉黑案庭前会议将于下月召开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委托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王文广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介入吴学占涉黑案。
  殷清利介绍说,已经收到法院送达的《被告人吴学占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庭前会议通知》,被告知该案的庭前会议将于2017年12月14日、15日两天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殷清利表示,庭前会议的具体涉及事项将涵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4条的8种情形(案件管辖、人员回避、调取证据、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是否公开审理等)及证据先期质证等相关内容。
  王文广律师表示,其已经于11月20日进行电子阅卷,并按法院要求在阅卷前签署《保密承诺书》,关于案件的相关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检方起诉增加了一个罪名,涉强奸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被起诉的被告人共计15人,包括吴学占、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其中,与于欢、苏银霞一家有关的有12人。起诉所涉及的罪名有7个,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第一被告人吴学占涉及全部7个罪名。
  殷清利介绍,最新的变化是,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补充起诉,增加了吴学占指使其他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非法拘禁罪的指控,还增加了其他一名被告人涉及强奸罪的指控。另外,出庭检察员由原来三名增至四名。
  殷清利说,截止目前吴学占等15人共被起诉8个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其中,前3个罪名所涉案情与苏银霞、于欢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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