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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411万失信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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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一类人的总称)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做出规定。
  2018年6月1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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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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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兔子 发表于: 2019-6-4 09:08:00|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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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万失信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源自:新京报
原文标题:411万失信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今年4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1.22万个。
  (记者:姜慧梓)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据悉,在这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前,我国已有多份文件对公民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并建立了一些激励和惩戒措施,失信联合惩戒已经发挥重要作用。
  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2018年12月,北京市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北京全部常住人口的“个人诚信分”工程,并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定期公示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
  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情况,截至今年4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在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上,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了这样一组数字,今年4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主体信息34.22万条,涉及失信主体29.99万个,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1.22万个。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7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376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0万人次,411万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孟玮表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经发挥广泛且重要的作用,与联合激励机制互为补充。
  根据国家发改委数字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39.38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52亿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13亿条,行政处罚信息3860万条。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 编辑:樊一婧
  校对:刘越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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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anyezf 发表于: 2018-11-29 11:53:00|只看该作者

整治“老赖”再出狠招!150多项惩戒措施让老赖“赖无可赖”

源自:央视
原文标题:整治“老赖”再出狠招!150多项惩戒措施让老赖“赖无可赖”

  老赖行为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诚信社会建设。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改委等六十多家单位,签署对老赖的惩戒措施,共有一百五十多项,从方方面面阻击老赖,让老赖“赖无可赖”。
打击老赖,最难的是查人找物,运用大数据,让查人找物十分便捷,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法院执行人员只需几分钟就可以查到老赖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所有财产。此外,通过各种媒介,给老赖曝光,形成舆论压力,迫使老赖早日履行法院判决。比如在街头、火车站、飞机场等公共场所大屏幕滚动老赖信息;在电影院正片开始前,先给“老赖”来一段广告片;还有些法院给老赖制作抖音视频,在网上传播;为老赖定制了专属手机彩铃等等。
  为了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全国很多法院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利用技术手段,追查“老赖”的行踪。据统计,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9月,全国法院累计发布“老赖”名单1211万例。全国322多万“老赖”迫于惩戒压力,不再赖账,自动偿还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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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猴 发表于: 2018-9-28 09:22:00|只看该作者

借钱不还设立新公司被判刑 成都中院公布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

源自: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宋雅婷)9月27日报道。今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8年度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8件,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2件。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尹红告诉记者,此次公布的成都法院2018年度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8件,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2件。在案件追诉途径上,既有公诉案件又有自诉案件;在量刑结果上,既有因被告人在宣判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达成和解协议或确有悔罪表现而被酌情轻判或适用缓刑,也有被告人始终抗拒执行且情节恶劣被判处实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尹红说,当前,拒执犯罪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是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案件受理之后,法院会发出财产申报令,很多人并不会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隐瞒都是构成拒执罪;其次,在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或转移已经被查封的财产;最后,采取躲避的方式。在执行的过程中,找不到人,采取逃避的方式。“针对当前的这些趋势,我们也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了打击力度。”据悉,截止9月21日,2018年,成都市两级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128人,对14名被执行人以拒执犯罪或关联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或适用缓刑,或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典型案例:
熊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2月,被告人熊某某向蒋某某借款140万元用于其投资的A有限公司,借款期限从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4月5日。后被告人熊某某在借款期限后未能归还。2012年2月28日,蒋某某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2年10月10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青羊民初字第12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熊某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蒋某某140万元借款,并支付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等费用。因被告人熊某某未履行判决,蒋某某遂于2013年2月5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2013年3月26日,被告人熊某某投资500万元新设立B有限公司,后熊某某又将A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扩充至1.2亿元。2014年8月,被告人熊某某承诺在当月和9月分期向蒋某某履行给付义务。但此后被告人熊某某一直未履行承诺义务。2015年3月11日,被告人熊某某在西安市明光路被民警挡获。
  二、裁判结果
  青羊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处被告人熊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熊某某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青羊区人民法院重新组成了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遂判处被告人熊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三、典型意义
  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履行,是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本案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甚至在人民法院立案后,始终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不思悔改,让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本案通过对被执行人判处实刑,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细化情节严重、严打拒执犯罪”精神,在打击拒执罪犯罪行为过程中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本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严惩了犯罪行为,让申请执行人“安心”,也给社会公众以“信心”,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决心与态度,给众多被执行人以震慑,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也对同类案件的裁判起到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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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乡亲 发表于: 2018-9-28 09:22:00|只看该作者

成都14名老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转移财产 被追究刑责

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吴柳锋 见习记者:钟晓璐)一桩劳动纠纷,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被告刘某的3台雕刻机,结果刘某趁法官不在,将雕刻机偷偷转移并藏了起来。27日,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被列为成都法院2018年度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据统计,截止9月21日,成都市两级法院今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128人,14名被执行人被判拒执犯罪或关联犯罪。
  2014年底,陈某某因与刘某发生劳动纠纷,以刘某可能转移、隐藏、变卖财产为由,向郫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4年12月12日,郫县人民法院裁定对刘某价值人民币13万的财产进行查封,包括三台雕刻机。后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支付陈某某医疗费等共计15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刘某将被查封的三台雕刻机擅自转移隐藏,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2015年10月12日,陈某某向郫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转移财产致使无法执行,郫县法院将本案移交郫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之后,郫县公安局团结派出所将刘某挡获。近日,郫都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明知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而擅自隐藏、转移,致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结合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决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该案被列为成都法院2018年度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成都中院执行局局长尹红说,在10件典型案例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8件,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案件2件。在案件追诉途径上,既有公诉案件又有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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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jiao 发表于: 2018-9-23 09:22:00|只看该作者

欠钱不还转移财产 成都一男子拒不执行获刑两年

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于婷 实习生:高丽)自身有能力还钱,却拒不执行,还先后将名下车辆、车位和房产以转让和设置抵押的方式,获得200余万元,导致法院无法执行。9月20日,成都武侯法院公开审理了叶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叶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2年。
  原来,早在2016年5月20日,叶某与某公司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成都中院判决叶某赔偿该公司500万元。谁料,判决生效后,叶某不仅未主动履行判决,甚至在2017年5月8日,以20万元将名下位于广东佛山的一停车位出售。
  2017年7月28日,成都中院受理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求,于2017年8月7日向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然而,叶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
  不仅如此,1个多月后,叶某又将其在江苏省南京市的某处房产进行抵押,获得人民币200万元。10月,又将名下小汽车出售。
  2018年8月,叶某被公安机关挡获。随后,他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我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但确实触犯了法律,我认罪。”在法庭上,叶某主动认罪,并表示已经让律师和对方协商解决,还承诺会尽快将钱还上。
  鉴于叶某在四川省高院和成都市中院两审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且先后三次将名下车辆、车位和房产以转让和设置抵押的方式,导致法院生效判决不能执行的金额达200余万元,情节严重。最终,武侯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其两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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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猴 发表于: 2018-8-25 10:22:00|只看该作者
  据了解,刘某本是成都一家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却在2017年10月被另一物流公司起诉,要求其还清还未支付的2万元运输费用。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也承诺在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2万元欠款。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刘某却迟迟不肯还款,多次催告无果后,原告于今年1月向崇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过,刘某却屡屡逃避还款义务,要么谎称自己在外地收钱,要么不接电话、外出躲避。
  执行法官收案后,曾三次前往刘某家中,但始终不见刘某的踪影。8月23日一早,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并向四处打听刘某的下落,终于在邻居家找到他并将其带回法院准备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就在刘某得知自己因故意逃避执行将被拘留15日的消息后,立马改变了态度,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当场向申请人付清2万元欠款。至此,这笔欠了近1年的借款总算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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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猴 发表于: 2018-8-25 10:22:00|只看该作者

2万元欠1年不还 老赖听到要被拘留吓得当场还清

源自:封面新闻
  崇法宣 封面新闻 见习记者:韩雨霁 记者:杨力
  不接电话、外出躲避、虚假承诺……在躲避还款义务近一年后,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的值勤干警终于在刘某的邻居家将其挡获。而刘某在得知自己因故意逃避执行将被拘留15日的消息后,当场就向申请人付清2万元欠款。
  8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崇州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一个逃避了近1年的老赖终于被带回法院,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当场向申请人付清2万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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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不下 发表于: 2018-8-23 09:24:01|只看该作者

被列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他险些当不成医生

源自: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讯(记者:曹菲)“你好,据查你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医院对你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医院的回复犹如晴天霹雳砸在小袁的头上。这家知名医院是小袁向往已久的工作单位,在已通过笔试、面试的情况下,却因“老赖”身份不予录用。更让小袁疑惑的是,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变成“老赖”的。
  原来,2013年的时候,小袁一家7人为叔叔获得24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同时,小袁及父亲作为保证人,与银行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约定由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一年借款期满后,小袁的叔叔未能如期还贷,银行将袁某一家7人及叔叔一起诉至法庭。小袁等收到法院开庭传票等材料后,听信叔叔一力承担债务的承诺,授权叔叔全权处理此案。
  经新都法院主持调解,银行与小袁的叔叔达成协议,协议其中一项为小袁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015年6月8日,因小袁的叔叔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将担保房屋予以拍卖处置,但所得价款仍不足以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拒不偿还剩余借款的小袁等8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了解情况后,小袁向新都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以其在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时还是在校大学生,并无独立的经济来源和实际履行能力,请求删除其失信信息。
  考虑到小袁即将步入社会,有找到效益良好工作单位的能力,对后续还款义务的履行有积极作用,经法院调解,银行同意删除其失信信息,小袁也承诺将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小袁无疑是幸运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其删除失信信息的请求,将消极影响降低到了最低。但其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就不那么幸运了,他们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承担惩戒后果,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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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不下 发表于: 2018-8-23 09:24:01|只看该作者

黑科技千里眼登场 老赖人间蒸发三年最后还是被抓

源自:封面新闻
  崇法宣 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 见习记者:韩雨霁
  寻找躲避的老赖,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的难题,但最近一套黑科技亮相,让法官们快速“打探”到老赖的去向。8月22日凌晨,一位因欠款不还逃避了3年的老赖,被崇州法院使用“执行天眼”系统,精准定位到位置,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出他的活动轨迹,最终在成都双流某公寓将其挡获,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被执行人陈某系崇州人,在2013年2月9日,因生意需要向高某借款了23000元。后来,陈某因拒不还款诉至了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然而在2015年1月,陈某再次拒接还款,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催促,陈某却拒听电话,更是如“人间蒸发”了一般。
  对此,崇州法院在开展“夏季百日攻坚”期间,执行法官决定通过“执行天眼”实时定位被执行人。8月22日凌晨,发现陈某位于双流区彭镇某公寓的信息后,当天上午6点左右,法院集合警力立即赶赴该公寓,将其成功控制,并决定对其拘留15日。
  据崇州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该法院首次启用“执行天眼”系统,通过该系统法官可以定位到被执行人实时位置,并运用大数据分析出他的工作地址、居住地址和历史活动轨迹,这套系统将对故意躲避执行、“人间蒸发”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有效打击,让拒不执行法律义务和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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