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重融合创新,提升供给效率 (九)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广泛使用自动装卸传输分拣、冷链物流等技术设备。制定邮政业技术研发指南,加强邮政业枢纽型基地业务与集成、关联产业垂直解决方案、实名制信息化解决方案、包装新材料新工艺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出台邮政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设立科技交流平台,开放共享信息资源和科技研发成果。支持行业协会、媒体为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加强邮政、快递领域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十)深入推进交邮合作。 推动邮政、快递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民航枢纽的同步规划建设,打通交通资源要素与寄递服务的衔接。加快机场、车站等邮(快)件绿色通道和装卸、接驳、仓储功能区建设。推广“高铁+快递”联合运营模式,建立中欧班列运输邮(快)件机制。支持企业加大甩挂运输力度,开展多式联运,提升运输集散效率。鼓励快递企业组建货运航空公司,与民航运输企业在飞机、飞行员、航线、场站资源等方面深化合作,提供纵向一体化的全过程物流服务。建设一批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延伸面向周边区域的产业链和服务链,实现航空物流、跨境电商、电子信息、健康医疗、智能制造等产业的集聚发展。推进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运集中、信息互通”的农村快递物流发展新格局。 六、完善制度建设,优化供给环境 (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开放邮政业竞争性业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邮政服务领域,完善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制度。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完善分支机构备案、代理国际快递业务制度设计。落实快递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依法注销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僵尸快递企业,加强许可闭环管理。完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行业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推动落实快递企业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政策。全面实施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综合执法和跨区域互查。 (十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相关产业政策,开展中国快递业发展战略研究。出台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快“走出去”指导意见。全力做好雄安新区邮政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衔接工作,科学谋划新区邮政、快递设施布局,着力提供优质寄递服务。落实《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及各区域专项规划,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研究提出邮政业增长极战略,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打造成为邮政业的改革创新先行区、转型提效示范区和高端服务引领区。加快推动《快递条例》颁布实施,制修订《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立法工作。 (十三)完善行业标准体系。 加强邮政业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助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实施力度,推动修订《住宅信报箱》标准。制定快递专用车辆国家标准,制修订快递封装用品、快递集装容器、快递服务与不同运输方式衔接等标准。加快快递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关联产业信息交换技术标准和冷链快递、逆向快递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开展标准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强与万国邮政联盟、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建立统一互认的单证格式,为便利通关创造条件。 (十四)形成信用约束机制。 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电子信用档案,制定快递业信用信息内容、分类、共享标准。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实施行业违法失信企业、从业人员和用户“黑名单”制度,强化信息通报、舆论约束和信用惩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邮政监督管理中掌握的行业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和查询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信用资源整合共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七、加强支撑保障,确保改革成效 (十五)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推动落实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项目。积极探索邮政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邮政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技术升级、研发创新、企业国际化和人才培养等项目。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方式,参与邮政、快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资金支持,推动互联互通邮政、快递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物流建设项目,申请中央和地方现代物流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合规取得进项抵扣税额,实现增值税应抵尽抵,协调落实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 (十六)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推动成立现代邮政教育联盟,发挥北京、南京、西安、重庆邮电大学共建院校资源优势,强化在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邮政、快递学科建设,开设仓储、路由规划等实用课程。加强全国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开展职业院校现代邮政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遴选、建设和推广一批邮政快递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示范专业点,举办“互联网+”快递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快递技能人才“853”工程,制定快递员、快件处理员职业标准,推进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支持企业通过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积极推进邮政业智库联盟建设,加强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 (十七)加强员工职业保障。 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完善快递从业人员职业保障意见,建立健全快递职业保障体系,稳定快递从业人员队伍。推动快递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其他快递从业者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配合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和心理健康保护,督促企业调整雾霾严重区域和灾害天气期间一线员工时效考核标准。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强化快递职业人才评价服务引导和支持。鼓励企业加强职业培训教育,拓展从业人员向上发展空间,搭建管理、技术等晋升通道。加强行业党团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党团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检查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国家邮政局将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推进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验和做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邮政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