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同板块主题的 前一篇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开启左侧
 楼主: 风来来过|查看: 7939|回复: 18
[纪实·新闻

季羡林亿元遗产案再开庭 649件文物字画归谁?

 [复制链接]
9#
 奥燕 发表于: 2016-6-2 08:31:01|只看该作者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案开庭 提交父亲生前视频

源自:京华时报
  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北京大学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季羡林先生生前收藏的书籍、字画等共计649件,涉案标的额达亿元。81岁的季承亲自出席庭审,还提供了一份季羡林先生书写遗嘱的视频作为证据。

原告
提供遗嘱以证捐赠不合法

  昨天上午9时40分,此案正式开庭。季承亲自出席庭审,他满头银发、身穿格子衬衣。北京大学校长法律办公室主任陆某某及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此次是本案第二次开庭。
  据了解,季羡林先生曾于2001年7月6日与北京大学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手书遗嘱,“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同年12月6日,季羡林写下了日期最近的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全文为,“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季羡林。戊子冬。2008年12月6日于301医院。”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季羡林的捐赠并不合法。他就此与北大多次协商未果,于2012年6月14日,将对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随后,季承称北大又清点出38类72件文物,所以,起诉要求北大归还的文物为649件。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据季承介绍,这些文物字画中,不乏唐伯虎的楷书,文徵明、八大山人、仇英等名家的画作,浅草寺建造图和梵文藏金刚经也价值巨大。

季羡林助手之子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季承提供了父亲书写的委托书等24个证据。
  季承的代理人表示,季羡林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书中无捐赠目录,双方也未交接。“所以,协议并未成立,也没有生效。”代理人说。
  据代理人介绍,2008年,山东大学教授张衡等人披露季羡林收藏的数十幅名人字画,从2007年开始分批流向拍卖市场。虽然北大方面随后坚称季老藏品未流失,并撤掉了季羡林秘书杨锐(时任北大党委副书记吴志攀之妻)的职务,但这还是引起了季羡林的警觉。
  代理人称,在这种情形下,季羡林对北大已经失去信任。于是在当年12月手书两份委托书,这也意味着2001年的捐赠协议已经失效。此外,代理人表示,占有不一定要直接,可以与被告共同组建“季羡林文化基金会”处理这些文物,也可以学杨绛先生那样,捐给国家博物馆。
  昨天,季羡林助手的儿子杨某出庭,他证明季羡林先生已委托季承处理其全部财产和事务,因此季承有权就捐赠协议提出主张。
  “还有一位重要证人、季羡林关门弟子、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因身在藏区,无法前来作证。”代理人称。

被告
季羡林未表达要撤销捐赠

  北京大学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北大一方申请了5位证人出庭作证,意图证明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之间的捐赠协议为季羡林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有过两次公开、正式的捐赠移交。
  “根据捐赠协议,北大对这些物品是合法占有,物品已经归属北大,原告无权要求北大返还。”代理人说,不论从物权还是委托代理的角度,季承请求返还原物都没有权利依据。从物权角度来讲,季承不能证明自己是涉案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季羡林先生没有把涉案标的物交给季承的意思表示,即便涉案标的物属于遗产,季承也并非唯一继承人。
  代理人称,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委托代理关系仅存在于生前,委托人死亡,委托关系自动解除。
  北大一方之前提交的答辩状显示,校方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之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此项公益捐赠关系到季羡林的声誉和他的学术事业能否延续,以季羡林光明磊落之性格,其生前如果有撤销捐赠之意,必会正式向北大提出撤销《捐赠协议》的明确书面文件”。

辩论
视频内容是否含指使之意

  庭上,原告方当庭播放季羡林先生手书遗嘱的视频。
  视频中,季羡林先生身穿病号服坐在病床上,季承等人就在旁边。季承说,希望父亲亲自书写委托书,由其全权处理父亲的一切事物。他还告诉季羡林,根据捐赠协议,已代父亲向北大捐赠120万元,有人称父亲将所有东西都捐给了北大。
  季承话音一落,季羡林说:“我没有全都捐赠。”
  季承接着说:“有人说你说都捐赠了,那你按照自己的意思写一个委托书说不捐吧。”随后,季羡林开始写。
  对于这个视频,北大一方的代理人表示,“从画面上就可以看出,写这个书嘱不是季羡林要写的,是原告做好了准备,季羡林这么伟大的人,捐赠了东西怎么能够说不捐了就不捐了!”
  法庭上,季承当即反驳道:“这个都是老爷子的意思,不是我指使的。”
  视频还显示,季羡林一开始写下“事务”,季承在一旁提醒他写错了,应该是“事物”。随后季羡林加了一个“物”字。
  季承称,这说明父亲让他处理一切事物,包括文物物品。北大一方则认为,季羡林让季承帮助处理的只是事务,不包括捐赠的文物。
  北大一方还表示,从委托书书写的过程看来,季羡林就是委托季承办事,并没有明确说明撤销捐赠,况且,季羡林已经去世多年。“这个委托书已经过期。季羡林这么伟大的人,怎么可能写错字呢!”北大代理人表示。
  昨天,庭审共持续了近5个小时,由于北京大学一方不同意调解,合议庭未再进行当庭调解。昨天下午3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

☆ 相关资讯
季承称想建立季羡林基金会

  季承对媒体表示,要回父亲的文物后,想捐给更大的博物馆,建立季羡林博物馆。
  此外,季承说,想建立季羡林基金会,就像诺贝尔奖一样,不排除和北大合作,他并不是要占有父亲的这些文物。今年3月,法院主持原被告双方对这些文物进行清点,目前这些文物在北大图书馆保存着。
  此外,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3月,季羡林的外孙何巍将季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的代位继承权,追加自己为季承告北大一案的共同原告。据了解,何巍的母亲季宛如是季羡林的女儿,早于父母去世。
  何巍的律师曾表示,季羡林夫人先于季羡林去世,因此季羡林的“捐赠”也处分了一部分原本属于其夫人的财产。季承要求北大返还的财产中,有一半属于何巍,所以要求法院追加何巍为共同原告,向北大追讨财产。
  季承对此表示,他从未否认过何巍的代位继承权,此前两人已达成书面协议,会按照约定比例处分遗产。而且早在2011年拍卖了季羡林的部分藏书后,他就分给何巍近1000万元遗产,如果能打赢和北大的官司,北大返还文物后,他会按协议与何巍分割。
  季羡林生于1911年8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临清人,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等。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
  2009年7月11日,国学大师季羡林在京逝世,享年98岁。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的儿子季承报案,称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室内物品被洗劫一空。
  案发5天后,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季羡林的男保姆)、王如(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5月11日,一中院公开审理这起刑事案件。检方指控称,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333万余元。庭上,王如否认自己指使方咸如盗窃,称当时出于安全考虑,转移季老的文化遗产。此案至今尚未宣判。(记者:杨凤临)
8#
 大卫 发表于: 2016-6-1 11:31:01|只看该作者
▲温馨提示:图片的宽度最好1800 像素,目前最佳显示是 900 像素,请勿小于 900 像素▲

季羡林儿子:并不想私吞文物 想成立基金会

源自:中国新闻网
庭审结束后季承在法院外接受采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截图
  因对季羡林先生生前保存的书籍、字画等物是否应由北京大学占有存在争议,季羡林之子季承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等共计 649件。5月3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持续至下午3时,庭审焦点则集中于“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等三大问题,且并未当 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季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对胜诉充满信心。

梳理回顾:季承主张北大返还649件珍贵文物
  2001年7月,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经字画以及其他物 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 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称,2008年12月季羡林曾书嘱“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据此,主张北京大学返还前述珍贵文物、字画共649件。
  对于季承的起诉,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自季羡林于2009年7月去世后,季承一直与北大协商返还这些文物、字画。据《济南时报》报道,在协商近三年未果的情况下,季承于2012年6月14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寄送了起诉书。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庭审焦点:集中于“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等三大问题
  3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请求返还原物是否于法有据;第二,赠与协议是否有效;第三,赠与协议是否具有公益性。
  上午,双方就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北京大学申请了5位证人出庭作证,意图证明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之间的捐赠协议为季羡林本人真实意思表 示,且有过两次公开、正式的捐赠移交。季承一方则有1位证人出庭作证,主要证明季羡林先生已委托季承处理其全部财产和事务,因此季承有权就捐赠协议提出主张。
  下午双方就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季承一方认为,季承得到季羡林先生的特别委托授权,处分权给了季承,季承具备649件物品的处理权、处分权,有 权决定涉案标的物是否继续存放在北大,请求返还原物于法有据。另外,捐赠协议没有成立,且涉案标的物没有交付。最后,北大不是公益机构,该赠与协议不具有 公益性。
  北大则主张,不论从物权还是委托代理的角度,季承请求返还原物都没有权利依据。从物权角度来讲,季承不能证明自己是涉案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季羡 林先生没有把涉案标的物交给季承的意思表示,即便涉案标的物属于遗产,季承也并非唯一继承人。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委托代理关系仅存在于生前,委托人死 亡,委托关系自动解除。
  对于捐赠协议是否成立的问题,北大认为:该协议成立并生效,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不需要实际交付,且季羡林从未作出撤销捐赠协议的意思表示。该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质,涉案的古经字画不仅具有物质上的价值,更是精神财富的传承。
  由于北京大学一方不同意调解,合议庭未再进行当庭调解。庭审共持续了近5个小时,下午3时审判长宣布休庭。

原告对胜诉“充满信心”北大代理人婉拒采访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略显疲态的季承。他表示,总的来说,庭审进行比较顺利,并表示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父亲生前担心这些藏品会保管得不好,甚至流失,对于这一点,我手中也有证据。”季承表示,“我们在法庭上提交了一段视频,内容就是父亲写给我的遗嘱,总计有五六份,委托我全权处理他的一切事务”。
  季承透露,对于此案,自己一直抱着和解的态度,但在法庭上,北大方面明确拒绝和解,“对这个案子,我对我们胜诉充满信心”。
  当提到拿回这649件文物的目的时,季承重申之前的说法,表示并不想“私吞”,而是希望以此为基础筹集资金,与北大联合成立“季羡林基金会”,并设立“季羡林奖”,鼓励人文科学发展、多出研究成果。
  北京大学的两位代理人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该说的已经都在法庭上说明了”。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7#
 大卫 发表于: 2016-6-1 07:31:00|只看该作者

季羡林之子状告北大返还原物案 标的高达一亿

源自:中国新闻网
  央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记者:孙莹 何源 沈静文 北京台马骏)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起立案近4年的原物返还纠纷案今天(31)在北京市一中院第五法庭开庭。尽管旁听席位寥寥,案件在开庭前就吸引了众多关注,因为案件标的达1亿、诉讼费达54万元。更因为,案件被告是北京大学,原告则是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之子季承。
季承告北大返还原物纠纷案庭审现场
  2001年7月6号,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但季承说,这些文物只是由北大保存,并非捐赠。对于文物数量,季承和北大方面都没有异议。
  审判长说:“双方都明确一下,现在是649件,存放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对吧?”
  原被告说:“对。”
  审判长说:“今年3月,我们组织双方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做过一次勘验,双方也都核实清楚了,确实是649件,这双方都认可吧?”
  原被告说:“认可。”
  而这,也许是双方在庭上唯一的共识。在季承看来,案子“很简单”,他的主要依据是,父亲在2008年12月曾书嘱“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进行捐赠”、“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对此,季承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也有提及。
  季承律师说:“季羡林给季承书写的: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
  也正是基于此,季承代理律师表示,季羡林移交北大的649件文物是“保存”,而非“捐赠”。
  季承律师说:“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的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第二批是2009年3月26日对原告蓝旗营住所的38类72件古字画,其中包含北宋苏东坡《御书颂》,是由被告和原告共同清点签字确认的,暂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保存。合计649件。”
  对此,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北大律师认为,本案中的基本事实就是,北京大学是和季老之间签订有捐赠协议,并且本案所争议的这些物品都在捐赠协议范围内,由北京大学合法占有。因此,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北大,本案的原告是无权向北大主张返还的。
季承告北大返还原物纠纷案庭审现场
  649件文物究竟是季羡林的遗产,还是季羡林对北京大学的赠与?北京大学方面直言,原告方不能将两种权利混为一谈。
  北大律师说:“首先,原告没说明白自己的权利来源是什么。原告自己的话是,既是一种遗产的继承权,又是原物的返还权。同时,他又认为自己是季羡林先生的代理人。他认为三权合一。但我们认为,首先,作为原告主张任何的权利,必须要证明权利的依据是什么,作为被告也好,根据你的具体要求和具体权利请求进行答辩。”
季羡林之子季承
  在季承眼中,这些文物不仅涉及“捐赠”和“保存”之争,还涉及其父亲的婚后财产。在2012年对北大提起诉讼之后,季承曾向媒体表示,季羡林的捐赠协议中所涉及的文物都是父亲婚后收藏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即便要捐赠也需要先析产,再捐出属于父亲自己个人那一部分。
  季承认为,这个协议不符合法律。“协议没有把我父母的财产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来圈定我父亲有权捐赠的东西。这个不合法的协议是无效的。”
  季承同时表示,自己此前向北大索要过文物目录,但北大却不提供,理由是,“这些文物属于国有财产”。
  季承说:“我们觉得很奇怪,明明是放在北京大学保存的,怎么变成国有财产了?你说是国有财产也可以,那你拿出变成国有财产的手续、程序、证明给我们看,但是没有。”
  围绕大师身后事的公案今天并没有结局。在开庭前,季承说,要回文物后也不排除再捐赠,希望设立季羡林基金会并开设奖项,完成父亲遗愿。
6# 青城山
 西蜀教师 发表于: 2016-5-31 18:07:13|只看该作者

季羡林之子告北大返还亿元文物 北大:公益捐赠

源自:法制晚报
81岁的季承出庭应诉 摄/记者 洪雪
原文标题:季承告北大返还亿元文物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国学大师季羡林自2009年7月逝世至今已经将近7年,而他留下的文物归属官司仍在进行。季承对父亲季羡林生前捐赠给北大的书籍、字画是否应由北京大学占有存在争议,起诉北京大学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等共计649件。
  今天上午,这起标的1亿元、诉讼费高达54万元的案件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今天上午,81岁的季承出庭应诉。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均坚持自己的主张。季承提交了父亲手书遗嘱的视频。北大表示,季羡林给季承的委托书已过期。

案情回放季承起诉北大返还父亲亿元文物
  季羡林去世后,其子季承起诉北大返还父亲的书籍、字画等价值1亿元的文物。
  季承表示,2008年12月5日,父亲季羡林曾书嘱声明:“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后又写下书面文字称“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物”。
  季承对法晚记者说,从父亲去世至今,北大仍未原物返还,因此起诉要求北大原物返还其清点保管的季羡林文物、字画共649件。
  季承介绍,2009年1月13日和16日,北大两位党委副书记及部分工作人员前往301医院,向季羡林报告文物清点结果是字画577幅,其中207幅是古代书画,包括八大山人、郑板桥等人画作。季羡林特别提到苏轼的《御书颂》,北大方面表示并没有流失。
  2009年3月23日至26日,北大派工作人员开始清点季羡林蓝旗营住所内的物品,北大最后选出38类72件珍贵文物,要求保存在北大图书馆,这其中就有苏东坡的《御书颂》。
  季承称请示父亲后,出于对北大的信任,同意了北大方面的要求,签署了一份写明“暂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保存”字样的目录清单后,北大拿走了这批文物。
  季承表示,父亲去世后,他多次向北京大学反映要求归还藏品,但北大一直未正面回应。北大方面拒不归还暂为保存的38类72件文物,后来还称这批文物包括在577件之中,“北大要么是丢了这72件文物,要么就是谎报实情。如果577件都在,后来又取走72件,总数就是649件。”
  季承于是起诉北大要求返还父亲的文物,但该案还未审,季承又被外甥何巍告上法庭,何巍要求追加自己为原告,一起告北大返还季羡林遗产。

外甥起诉舅舅要确认一同当原告
  2013年3月,季羡林的外孙何巍将季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的代位继承权,追加自己为季承告北大一案的共同原告。
  何巍的母亲季宛如是季羡林的女儿,早于父母去世。何巍的律师称,季羡林夫人先于季羡林去世,因此季羡林的“捐赠”也处分了一部分原本属于其夫人的财产。季承要求北大返还的财产中,有一半属于何巍,所以要求法院追加何巍为共同原告,向北大追讨财产。
  针对被外甥状告一事,季承受访时曾表示,他从未否认过何巍的代位继承权,此前两人已达成书面协议,会按照约定比例处分遗产。而且早在2011年拍卖了季羡林的部分藏书后,他就分给何巍近1000万元遗产,如果能打赢和北大的官司,北大返还文物后,他会按协议与何巍分割,“到那时何巍有什么异议可以再告我。”
  季承认为他和北大的官司不是遗产纠纷,而是财产纠纷,“爸爸书面委托我全权处理有关他的一切事物,现在我和北大的官司跟何巍没什么关系。何巍没资格当原告。”
  2013年5月17日,一中院曾组织三方开展庭前谈话。

北大称季羡林的公益捐赠不可撤销
  庭前谈话时,北大辩称,北大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馈赠,而是公益捐赠。
  季羡林曾于2001年7月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书,约定将其个人所藏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北大认为,季羡林先生未撤销《捐赠协议》,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北大同时提出,季羡林的另一继承人何巍已就继承权问题将季承起诉,在该诉讼尚未终审判决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因此提请法院明确本案是否应当终止审理,待海淀法院的案件终审判决后,再审理本案。

庭审现场
81岁季承到庭
  原被告均坚持各自主张

  上午9点40分,庭审开始,81岁的季承及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庭审中主要是代理人发言,被告北大方则有两名代理人出庭应诉。今天是本案第二次开庭。
  在法庭上,原告出具了包括委托书在内的24份证据,被告出具了13份证据,与上次开庭一样,原被告都坚持各自的主张,另外双方都请来证人出庭,但是由于证据太多,直到上午11点半,依然在质证。

季承提交书嘱视频
  北大称委托书已过期

  在今天的法庭上,原告季承方提供了24个证据,其中有一份季羡林书嘱的过程,被告北大方要求当庭播放这段视频。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看到视频中,季羡林先生身穿病号服坐在病床上,季承和另外两名证人围在旁边。
  季承说:“公安局要你给我写一个委托书,因为我办事他们不认可,需要你写一个,要你亲自写──一共就这么四件事,一张写一件事情。”
  季承继续说:“我已经向北大捐赠120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了……他说你说什么都捐赠给他。”季承话音一落,季羡林说:“我没有全都捐赠。”
  季承接着说:“有人说你说都捐赠了,你写一个不捐了,你按照自己的意思写一个吧。”随后季羡林开始写,季羡林写得很慢。
  对于这个视频,北大方代理人表示,“从画面上就可以看出,写这个书嘱不是季羡林要写的,是原告做好了准备,说到北大捐赠协议时,季羡林这么伟大的人,捐赠了东西怎么能够说不捐了就不捐了。”
  “被告说老爷子在我的指使下,这个都是老爷子的意思,不是我指使的。”季承反驳。
  在写到第四个委托书时,“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我的事务”,季羡林写的是“事务”,旁边的季承等人说:“您写错字了,白字没有关系,应该是事物的物,不是任务的务。”随后季羡林在后面加了一个“物”字,就成了“一切事务、物”。季承认为,这说明父亲让他处理一切事物,包括文物物品。被告北大认为,季老让季承帮助处理的只是事务,不包括捐赠的文物。
  对此北大方表示,从委托书书写的过程看来,季羡林就是委托季承办事,并没有明确说明撤销捐赠,况且,季羡林已经去世多年,“这个委托书已经过期。季羡林这么伟大的人,怎么可能写错字呢?”代理人表示。

季承:我要建立季羡林基金会
  休庭中,《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季承。
  季承表示,要回父亲的文物后,是想将所有的文物捐给更大的博物馆,建立季羡林博物馆,并不是要另外处分。“我们想建立文化基金会,并不排除和北大合作,我自己并不是要占有这些文物。”季承的代理人则表示,季羡林已经捐了钱,而字画是由季承负责的,没有表示要捐赠,因此北大应该返还。
  季承表示,“我先主张把原物返还,然后我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基金会。”季承表示,今年3月法院主持原被告双方对这些文物进行清点,目前这些文物在北大图书馆保存着。“我想建立季羡林基金会,就像诺贝尔奖一样。交给我后我来处理,办法就是办一个基金会。”季承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季羡林遗产案
  2009年7月11日
  季羡林逝世。季羡林生于1911年8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临清人,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等。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
  2009年12月16日
  季羡林的儿子季承报案,称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
  2011年5月
  一中院公开审理这起刑事案件,季羡林生前的身边人员王如、方咸如被列为嫌疑人受审。此后,季承起诉北大,要求返还其保管的季羡林文物
  2013年2月17日
  盗窃案被告人王如、方咸如为期一年的取保手续到期
  2013年3月
  季承诉北大获准立案
  2013年3月
  季羡林的外孙何巍又将季承告上海淀法庭,称一直未能与舅舅达成遗产分割协议,要求确认自己的代位继承权,追加自己为季承告北大一案的原告
  2013年5月17日
  该案在一中院进行庭前谈话
⊙记者:洪雪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5# 华蓥山
 奥燕 发表于: 2016-5-31 16:31:00|只看该作者

季羡林遗产案上午开庭 北大称公益捐赠不可撤销

源自:中国新闻网
  因对季羡林先生生前保存的书籍、字画等物是否应由北京大学占有存在争议,季羡林之子季承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等共计649件,涉案标的额高达1个亿。今天上午9点30分,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缘起
巨额遗产纠纷多年未决

  这场纠纷缘起于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的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各项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随后,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手书“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12月6日,季羡林写下了日期最近的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全文为:“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季羡林。戊子冬。2008年12月6日于301医院。”
  据此,季承认为父亲的捐赠并不合法。2012年6月14日,季承委托律师向一中院递交起诉书,正式起诉北京大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季承表示,在与北大协商3年未果的情况下,不得不付诸法律。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

案中有案
外甥告舅舅要求继承权

  2013年5月18日,一中院组织庭前谈话。参加谈话的除北京大学和季承双方的代理人外,还有季羡林已故女儿季婉如的独子何巍的代理人。两个月前,何巍因代位继承权纠纷将舅舅季承诉至海淀法院。
  谈话中,北大提出何巍已就继承权问题将季承诉至海淀法院,在该宗诉讼尚未终审判决之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因此提请法院明确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
  当时据何巍的代理人介绍,季羡林去世后何巍试图与舅舅季承达成协议,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代位继承权,同时要求行使该继承权来分割财产。
  庭前,季承告诉记者,他与何巍的案子已经被海淀法院驳回,不会影响他与北大之间的官司。但一位一中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中案”仍在一审中。

季承陈述
要求返还亿元文物

  作为季羡林的独子,季承今年也已81岁。今天上午,他亲自到庭应诉,看上去精神状态不错。庭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季承表示就是想要求北大返还文物。
  此前,季承曾对媒体表示:“季先生的捐赠是不合法的,因此,捐赠是无效的。我们,包括我的子女都认为,这些财产都是季家的。捐赠,我们也不反对,但是要合理合法。”
  上午9时40分,此案正式开庭。庭审主要围绕季承是否具有受托人资格、季羡林及北京大学的捐赠协议是否可以撤销等争议焦点进行。
  季承在庭上一言未发,全权由代理律师发言。律师称,庭前双方交换了24件证据。其中,针对季羡林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书,律师表示捐赠协议无目录双方未交接。“所以,协议并未成立,也没有生效。”
  2008年,山东大学教授张衡等人披露季羡林收藏的数十幅名人字画,从2007年开始分批流向拍卖市场。虽然北大方面随后坚称季老藏品未流失,并撤掉了时任季老秘书的北大副校长吴志攀的妻子杨锐,但这还是引起了季羡林的警觉。2008年11月,季承突破阻碍与父亲离别14年后再次团聚。
  律师表示,在这种情形下,季羡林对北大已经失去信任。于是在12月手书两份委托书,这也意味着2001年的捐赠协议已经失效。此外,季承一方表示,占有不一定要直接,可以与被告共同组建“季羡林文化基金会”处理这些文物。也可以学杨绛先生那样,捐给国家博物馆。
  季承一方表示,今天他们请到几位证人出庭作证。但一位重要证人、季羡林关门弟子、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因身在藏区,无法前来作证。

北大态度
公益捐赠不可撤销

  今天上午,北京大学的校长法律办公室主任陆某某及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北大一方表示,原告没有说明白自己的权利来源。“既是遗产继承权、物品所有权人又是季老的代理人,怎么能‘三权合一’?”
  北大表示,根据捐赠协议,北大对这些物品是合法占有,“物品已经归属北大,原告无权要求北大返还。”
  据北大之前提交的答辩状显示,校方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之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此项公益捐赠关系到季羡林的声誉和他的学术事业能否继续延续,以季羡林光明磊落之性格,其生前如果有撤销捐赠之意,必会正式向北大提出撤销《捐赠协议》的明确书面文件”。
  庭上,因北大质疑季羡林手书的两份委托书的真实性。季承一方当庭播放2008年12月6日季羡林在病榻上手书委托书的录像。录像中,季羡林一开始写下“事务”,季承在一旁提醒他写错了,应该是“事物”。
  据此,北大一方认为季承只能代季老处理相关“事务”,而不能处理季老的“物”。“录像中看出,季老没有想撤销捐赠的意思。”律师称。
  此案将审理一天。

涉案文物
649件价值1个亿

  据季承所述,这577件文物字画中,有207幅是古字画。其中不乏唐伯虎的楷书,文征明、八大山人、仇英等名家的画作,浅草寺建造图和梵文藏金刚经也价值巨大。
  记者注意到,在今天的法庭上,涉案文物、字画数量从577件增加到649件。据了解,今年3月份在主审法官丁宇翔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在北大图书馆对文物进行清点,又发现了38类72件文物,主要为字画、文砚等,其中就有苏东坡的《御书颂》,这件珍贵文物曾被季羡林生前多次提起。此前,这些文物存放在季羡林生前蓝旗营的住所内,后被北大取走。
  这些文物、字画件件是珍品,总共649件,涉案标的额高达1个亿。1个亿意味着季承光诉讼费就交了54.18万元,可谓一场“昂贵的官司”。

☆ 相关资讯
  2009年7月11日,国学大师季羡林在京逝世,享年98岁。斯人已逝,但围绕其遗产继承的纠纷从未间断。
  2009年12月19日,季羡林的弟子钱文忠在其博客中爆料,季羡林在北京大学朗润园的旧居于12月16日发现遭到盗窃,室内物品被洗劫一空。当晚,季承证实了钱文忠的这一说法。
  案发5天后,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季羡林的男保姆)、王如(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干女儿)已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1日,王如被带上法庭受审。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333万余元。
  庭上,王如否认自己指使方咸如盗窃,称当时出于安全考虑,转移季老的文化遗产。
  此案至今尚未宣判。
  吴青瑜 文并摄
4# 金佛山
 大卫 发表于: 2016-5-31 08:31:01|只看该作者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原物返还案今开庭 不拒绝和解

源自:中国新闻网
  “我将亲自出席明天开庭的这个案子。”30日,已故国学大师季羡林之子,81岁的季承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确认,标的为1亿、诉讼费高达54万余元的季承诉北京大学原物返还纠纷案于本月31日开庭。但季承说,打官司实属无 奈的选择,“要回这649件文物,我是希望以此为基础筹措资金。现在我仍不拒绝与北大和解,并且希望联合北大成立季羡林基金会,设立‘季羡林奖’,完成父 亲的心愿”。

2013年3月,季羡林之子季承(左二)在媒体通气会上。浦峰 摄 图片源自:新京报

要求返还649件文物、字画
  本次开庭的季承诉北大原物返还纠纷案还要追溯到数年前。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 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但季承说,这份捐赠协议中所涉及的文物都是父亲婚后收藏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即便要捐赠也需要先析产,再捐出属于父亲自己个人 那一部分。
  “根据2009年1月13日清点的结果,北大所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其中207幅是古字画。后来,又清点出38类72件文物,所以,我要求归还的文物就变成了649件。”季承称。
  对此,《新京报》在2013年3月曾刊发一篇报道。文中称,季承起诉北大返还季羡林遗产案已正式完成立案。同时报道,根据一份发给季承的盖有北 大校长办公室印章的文件,北大表示,季羡林先生于2001年7月6日签名捐赠的协议合法有效,从未有过撤销捐赠协议的表示,38类物品包含在当初的捐赠协 议范围内。
  “2001年签协议时并没有具体捐赠目录,也并非析产之后的。2008年12月,父亲季羡林给我写了一张字条,表示这批东西‘只是保存而已,我 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季承表示,之后对于这些文物藏品,季羡林又表示“怎么处理再商量”,并未明确说要捐赠,“这些父亲生前的表态内容我都会作为证 据向法院提交”。
  从父亲季羡林2009年7月去世后,季承一直与北大协商返还这些文物、字画。据《济南时报》报道,在协商近三年未果的情况下,季承于2012年6月14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寄送了起诉书。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在经历了近4年的时间后,本案最终开庭。

季承(右)2010年在火车上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图片源自:济南时报

打官司为无奈之举 愿与北大合作设立“季羡林奖”
  其实,季承并不愿意与北大打官司,而是希望能够共同成立一个类似于诺贝尔奖的“季羡林奖”。季承说,他曾在父亲季羡林生前与其商议过这些字画的 归属,季羡林对于成立“季羡林奖”的设想是同意的,“我想要回这些字画,也不是换钱后私吞,而是希望以此为基础筹措资金,把这个奖或者说基金会成立起来,完成父亲的心愿”。
  “北大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有这种级别的‘季羡林奖’应该是好事。”季承透露,在上个礼拜四,法官约双方见面时,自己还表示“永远赞成和解”,“之前也多次沟通过,但北大方面对此一直表态说‘好’、‘可以协商’,但对于我方提出的和解方案,却始终没有拿出过明确意见,打官司是无奈的选择”。
  “这批我要求返还的字画、文物价值很高,含有唐伯虎、苏轼等人的真迹。我希望把这批字画、文物真的利用起来,发挥应有价值,而不是只呆在库房中。”季承表示。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北大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并未作出过多回应,仅表示“我们的律师会准时出庭”。 ●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3# 峨眉山
 天文星 发表于: 2013-6-13 10:31:00|只看该作者

季承就季羡林遗产案驳斥北大诉状三大问题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大学和季承关于季羡林文物归属问题意见相左,北大提出了季承的主体资格、季承诉讼请求不够明确、季承主张《捐赠协议》已经撤销的主张不能成立三大问题。针对这三大问题,季承今早发文予以驳斥。以下是《北大荒唐之一》博客全文:
  北大《答辩状》说,季羡林先生的捐赠是公益性捐赠,不能撤销。
  事实上,1)国家法律对什么是公益性捐赠有明确界定,不是可以任意确定的。季先生的捐赠明确地不是公益捐赠,北大也无法证明是公益捐赠。因而能够撤销也是顺理成章的。
  2)北大2009年1月13、16日,正式告知季先生,你的捐赠捐就捐不捐就不捐,完全尊重季先生的意见。说明北大已经否定了原来的协议。季先生当时就说:“这些字画是交给北大保管的,不是交北大保管就是捐赠了。”北大现在又说协议不能撤销,出尔反尔。(文/任文)

☆ 相关资讯
  季羡林遗产案续:外甥“搅局”北大提三大质疑
  季承诉北大追讨季羡林遗产案正式立案
  季羡林遗产纠纷进入司法阶段遭遇法院"不立案"
  季羡林遗产再起风波 其子催促北大归还文物
2# 四姑娘山
 天文星 发表于: 2013-3-28 10:31:00|只看该作者

季羡林遗产案正式立案其子诉北大交54万诉讼费


  通气会现场。昨日,季羡林之子季承(左二)称,已凑齐54万余元诉讼费,并将会同律师一起交给法院。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季承诉北大讨季羡林藏品 法院立案”追踪
  (记者:张媛)“父亲肯定不希望也没想到会打官司,但走到这一步只有这条路。”昨日,季羡林之子季承召开媒体通气会称,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纳54万余元的诉讼费。
  这意味着标的为1个亿的、季承起诉北大返还季羡林遗产案,正式完成立案,等待开庭。

季承曾希望缓缴诉讼费
  上周,法院方面证实,季承诉北大案已经进入立案程序,但是由于季承本身是退休人员,他向律师提出有经济困难,而本案的标的额又高达1亿元,因此希望能缓交诉讼费用(本报3月20日报道)。
  昨日,季承方面召开媒体通气会称,已经想办法凑齐了54万余元的高额诉讼费,并将会同律师一起交给法院。

“季羡林捐赠协议无目录”
  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
  季承说,这份捐赠协议中所涉及的文物都是父亲婚后收藏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即便要捐赠也需要先析产,再捐出属于父亲自己个人那一部分。
  除此之外,根据季羡林生前与儿子、友人的录音等材料,也能反映出他当时确实已经怀疑自己要给北大的文物有部分可能流散到市场,也导致了他决定收回这些文物,并留下字条要求由儿子季承全权处理与北大协商此事。
  季承在起诉状中,要求北大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清点的所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其中207幅是古字画。
  季承称,2001年签协议时并没有目录,后来父亲声明说“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北大方面向他说“文物共577件,其中古字画207幅,没有一件丢失”。但后来,他在家中清点时又发现了38类72件文物,这些文物与577件的关系“谁也说不清”。所以,他在起诉时将其全部概括进来。根据已有清点目录,这些文物中包括了苏东坡《御书颂》等珍贵文物,因此本案标的高达1亿元。

北大称尚未收到法院文书
  昨日,北大新闻发言人表示,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文书,不愿做出评论。
  根据一份发给季承的盖有北大校长办公室印章的文件,北大表示,季羡林先生于2001年7月6日签名捐赠的协议合法有效,从未有过撤销捐赠协议的表示,38类物品包含在当初的捐赠协议范围内。
  对话

“想和北大筹建季羡林奖金”
  新京报:季羡林身边工作人员王如、方咸如涉嫌盗窃案中的“赃物”现在在哪?
  季承:赃物返还之后都已经拍卖,东西是我的,我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新京报:你诉北大,是否会令外界担心你作为儿子贪图季老钱财?
  季承:上法庭也是不得已,一让再让都没有结果。打官司也是为了公正的解决。
  新京报:你觉得,这批文物留在北大最不让你放心的地方在哪?
  季承:就怕流失,必须要保证捐赠人可以随时查看。但是,自从父亲在世时发现可能已经有部分文物流散到市场后,我们就不放心了,而且北大方面也一直不让我看。
  新京报:你觉得走到这一步,是季老乐见的吗?
  季承:父亲肯定不希望,也没想到打官司,但现在只有这条路。而且,大家打官司是很平常的事,不存在撕破脸一说。外界可能会说我为什么非要这么搞,其实我追也是为了要回,要回不是要占有、享受、挥霍……我想筹建一个季羡林奖金,类似中国的诺贝尔奖,我首选也是跟北大一起办。
  新京报:这个奖具体有什么规划?
  季承:主要是国学、东方学、历史、翻译、语言类的……与其让文物在北大的地下仓库中,不如拿出来拍卖或者用其他的方式,鼓励大家做研究、出成果……父亲留下来这些,这1亿元我也是要替父亲追回来,才能对得起他。
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见页底)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4-20 07:13, Processed in 0.1560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同板块主题的 后一篇 !last_threa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