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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翔 发表于: 2018-5-17 05:45: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青海贯彻新发展理念 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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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新要求,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了新发展理念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的重要地位,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新提升,实现了人民利益、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完美统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既为我们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激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动力
  从上世纪50年代吉林延边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开展为起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内涵不断拓展,形式不断丰富,方法不断创新,已成为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抓手和载体,在国家全局工作中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地位。从青海地方来看,2013年中共青海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实施纲要,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又提出了“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要求,将其总体目标定位在推动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走在全国前列,从而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作为青海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实现“四个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行动纲领。这既是对青海省多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承接,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创新,内在地彰显了创新发展的理念和要求。
  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首先,要科学把握青海省情,明确民族团结工作的着力点。当前青海地区由于制约发展的自然、社会、历史因素还没有完全克服,支撑发展的人才质量和数量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任务还很艰巨,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还需付出更多努力。由此,增强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其次,要适应形势发展,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的方法。认清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总体特征,及时把握不同社会群体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利益诉求的变化,使民族团结工作更加注重实效和细节,深入人心。推广和运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积极适应各族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民族团结工作重心要落到基层,树立先进模范,讲好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并持续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深度挖掘精神价值,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凝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合力
  协调发展理念需注重各项工作的相互衔接和配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整体、协同发展。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中央最新精神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依据,来谋划和推动民族团结。党的十九大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作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重大部署,这些战略部署既给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也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动力保障。
  其次,要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盘棋的观念,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协调互动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的要求与党和国家整体事业结合起来,以“四个扎扎实实”为总要求,推进“四个转变”新思路落地生根,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援青、兰西城市群、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重大战略中,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实现自身发展,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基础。践行中央治藏方略,动员全省城乡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警部队全面参与民族团结工作。
  再次,要坚持民族团结工作的动态平衡发展。从长远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的长期任务。因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落实重点工作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在上下沟通和彼此衔接中,处理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关系,使其在紧密关联、有效互动的动态平衡中汇聚起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合力和活力。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凸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方向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要把优化自然生态环境与优化治理经济环境、打造政治清明、引领文化认同、营造社会和谐密切结合起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首先,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以丰富多样的各类实践活动,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并把这一追求转化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群众的利益纠纷,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与有效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尤其要积极抢占网络舆论话语权,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团结各族群众。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其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问题。要在生态文明的制度设计中,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生态工程、清洁低碳、环境整治、美丽城乡建设,为美丽中国、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按照建设生态大省、生态强省部署,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搞好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优质绿色生态产品的需要。同时,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将有助于以绿色产业发展引领经济转型升级,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变经济社会发展理念的重大任务,使绿色发展理念及其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
  再次,实践证明,缺乏思想文化的支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就会失去基本的价值认同依托。要在认同中华文化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同民族文化,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达成思想共识。

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开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格局
  开放发展理念不仅是破解国家发展难题的有效手段,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应该秉持的重要理念。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一带一路”倡议及“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开放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正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需要以开放的理念来迎接外部世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秉持开放发展的理念,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要适应这种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一方面,要对外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为契机,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既要通过对外交流,加深相互了解,为深度合作提供有效途径。又要加强对内交流,推动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部门要主动作为,尊重基层和群众的经验体会,积极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加强兄弟省份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合力。

践行共享发展理念,树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目标
  共享发展理念内在地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民族团结有机结合起来,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公平的对待。让人人都有获得感、幸福感,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也是对世界各国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这一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共建共享的价值情怀。背离这一理念,一部分人的“获得感”就会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失落感”甚至“被剥夺感”上,就会造成不同社会群体对立,威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只有建立在共同切身利益感受之上,才能获得持久的认同,才能获得绵绵不绝的内在动力。
  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就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同实现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对准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无论是发展产业,还是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都要树立民生导向,通过政策举措引导,增加当地群众就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保护当地生态,让群众享受到发展成果,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民心基础,从根本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从全国各民族的大局出发,把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改善民生放在对口支援的优先位置,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发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共享与公平正义讲求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体现的是统筹兼顾,追求的是普遍受益。要从制度上保证各族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有效促进共享发展,破除有违共享与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旧有观念和习惯做法。
  营造共享的良好制度和舆论环境,就要通过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让各民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各族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也需要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因此,维护各族群众建设者和享有者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终形成事业由各族群众共创、成果由各族群众共享的局面。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强发展动力,增进各族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围绕发展问题深刻把握治国理政规律、反映广大群众意愿、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破解发展难题的思想成果,对引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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