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查看: 1049|回复: 0
 碾铁路 发表于: 2018-7-1 07:54:00|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纪实·新闻] 泸州7月1日起执行新高温津贴标准 每人每天10-18元

 [复制链接]
源自:四川在线
  (马小林 周雪梅 记者:唐泽文)</b>近日,泸州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泸州全市执行新的高温津贴标准。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各用人单位应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地按标准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通知明确,高温天气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为准。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严格执行高温津贴标准,并纳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巴蜀网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巴蜀网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碾铁路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巴蜀网 』的立场无关,碾铁路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巴蜀网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碾铁路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歉。
  7. 『 巴蜀网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3-29 05:01, Processed in 5.85001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