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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碾铁路 发表于: 2018-7-24 08:54:01|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经济·市场] 7月1日起 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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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人民网
  人民网成都7月23日电(任重)据泸州市政府网消息,7月1日起,泸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各县(区)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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