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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轮回 发表于: 2018-8-30 11:49:55|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倒序浏览|阅读模式

[探讨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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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就是要把新疆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务都纳入到法律、制度的范畴里。宗教事务是新疆各项事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一种社会事务,其主体和行为必然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相关,因此必须受到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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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oer.net + E! }! J. w7 I* N2 X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取得一定成效,宗教事务法制体系基本形成: m: q& J3 W. {0 N http://www.phoer.net
  长期以来,新疆贯彻落实国家宗教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宗教事务管理法治体系的基本框架,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取得一定的成效。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普法成效显著,信教群众和执法主体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了保护,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态势与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得到了有效遏制。
http://www.phoer.net 7 Y) h( ^, L- c$ [9 K* p  通过不断的总结与摸索,新疆基本形成了符合新疆区情、教情的宗教事务管理法治体系。法律有层次:从《宪法》到《宗教事务条例》再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内容有宽度:从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则》)到涉及宗教活动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涉及宗教教职人员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职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到涉及清真食品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甚至涉及到民族团结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此外,2017年3月,针对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与危害,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以上立法基本涵盖了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宗教事务的各个方面。
http://www.phoer.net 9 P6 ~* Q; u5 }7 Y% x. }' \( h  宗教事务管理法治体系的建立为有法可依奠定了基础,有法必依则是对法律的进一步落实。新疆除了向公民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相关政策,还从新疆反恐、维稳的工作实际出发,重点向公民宣传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核心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并以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和保证宣传的成效。: a- G- N* O, J8 q2 ~! i* | http://www.phoer.net

http://www.phoer.net ( B6 \7 o& a2 ?' u( W在立法、执法和普法中全面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http://www.phoer.net 6 C8 ?# j: t5 Z& C% e6 N: S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面临的重要课题和任务,必须从立法、执法和普法等多方面全面加强新疆宗教事务法治化。
http://www.phoer.net 8 s/ _- |1 U5 Y$ e9 R: T: b( S" B" p# M: e# p' y) k3 u http://www.phoer.net
进一步健全法治体系; ~& |# o6 i6 q, a8 D http://www.phoer.net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首先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应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如针对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破坏活动,针对网络宗教问题,都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抓紧制定有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建立规范体系。此外,新疆在进行地方立法尝试时,还要做好与国家上位法以及其他领域法律法规的衔接,补充完善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宗教事务方面的内容。+ G$ }$ d  R! N http://www.pho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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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http://www.phoer.net 9 ?8 N7 K+ v! Z; B4 G& b  第一,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建立一支政治思想上过硬、语言能力上过关、知识体系上完备,既能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又能坚持依法行政的高素质宗教干部队伍,对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宗教执法工作具有长远而重要的意义。因此,新疆宗教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要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是各族宗教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必须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对宗教极端势力的破坏活动要敢于发声亮剑,坚决杜绝“两面人”现象;二是培养既懂少数民族语言、又懂汉语的双语干部,才能准确、正确的理解、传达和落实国家政策和法律;三是培养执法人员完备的知识体系,使他们不仅熟悉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宗教知识。
http://www.phoer.net 6 d) E6 q4 [7 ?( }6 X  第二,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程序。宗教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只有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统一协调管理机制,才能快速有效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一是要对新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执法的主体资格进行明确。二是规范宗教事务执法程序。三是强化统一协调共管机制。6 b  i/ ^- w$ @ http://www.phoer.net
  第三,完善执法监督和纠错机制。宗教领域的执法工作,不仅要明确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更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和纠错机制,依据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以报纸、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络等多种方式为平台,实现监督渠道的融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大、新闻舆论、群众、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 {6 Y2 R# ~3 G4 `3 V http://www.pho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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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  S  \+ Z' V& _5 p  b http://www.phoer.net
  第一,建立普法机制。解决与协调谁来组织实施、谁来保障推进以及人员和经费问题。第二,搭建普法平台。搭建传统媒介与互联网新媒介相互统一、完备的普法平台。在牢牢把握广播、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介的普法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建设。第三,优化普法内容。要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对新疆的渗透与破坏,揭露其披着宗教外衣的本质,阻止其对广大信教群众的欺骗与残害。第四,创新普法方式。普法宣传工作必须要有针对性,不能千篇一律、不分对象,才能保证普法效果。! ?/ Y  V" y! W9 K, B- k0 W http://www.phoer.net
  (作者系新疆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6 K& B* R$ y* ~ http://www.phoer.net
  《中国民族报》(2018年08月14日 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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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释义与中国文化结合情况 读《马甸回族史话》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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